(维权网信息员李峰报道)今天(2014年10月23日星期四)下午四点半,打工族服务部曾飞洋、邓小明到广州市民间组织管理局提交关于停止制定《广州市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工作细则》的意见书,表达民间人士的意见和要求。
《广州市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工作细则(征求意见稿)》的若干条款违背了法律的基本逻辑和原则,也没有实际的可操作性。如第三条将“擅自开展社会组织筹备活动”,也列于“属于非法社会组织”。于是,取缔组织成了取缔“活动”,不通,违背形式逻辑。更重要的,是它将工人在企业商讨成立工会,公民商讨如何环保、如何参入救灾这类常见的讨论,也视作非法,而且是“非法组织”。这就违背了最基本的宪法原则,一旦付诸实行,就会制造和激化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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