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22

中国选举观察(2013)之十四――北京房山区政府组织非法的村委会选举



(维权网信息员姚立法报道)422,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肖庄村村委会组织该村村民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其做法是按一户一票推选,该做法虽然比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形式上要民主得多,但仍然是非法的。据研究中国基层民主选举的专家介绍,《北京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下简称选举办法)第九条规定,村民推选选举委员会成员有三种方式,即村民大会、村民小组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按一户一票肯定是非法的;该规定,不具有可操作性,三种方式中采用哪一种方式由谁来决定,没有交待。实际情况是,几乎都是采用村民代表会议方式。还有就是推选该怎样进行,选举办法也没有说。像肖庄村采用一户一票来推选选举委员会成员,在近期北京农村换届中算是比较少见的。

422这天,肖庄村在村部设有中心投票站,另外使用四个流动票箱、分别到四个村民小组去。每一个流动票箱安排了四至五人负责,比如四组的票箱就有村电工龙福贵、在村委会上班的宋鹏、冠书艳、村公墓管理员龙海以及镇上曹姓干部五人。

村里规定,上午六点至十一点,中心投票站开放;没有到中心投票站投票的户代表,在十一点至十六点内在家等流动票箱;每户一张票只准户代表领取,户代表之外的家庭成员不能代户代表投票;每张推选票最多只能填写七位村民。

中心投票站有中共村支委罗秀英等十一人维护秩序。户代表要签字按手印后才领取推选票。

据肖庄村的村民反映,22日之前,不少农户就收到一张小纸条,上面印有七个人的名字,他们是中共村支部书记刘勇、副书记赵宾、支委赵淑霞、刘涛、罗秀英、村委王镇、中共前村书记孙刚,同时被要求到时照着纸条抄一遍即可。

据肖庄村村民反映,在中心投票站,有的农户去的不是户代表,若罗秀英等人对他放心,就给他票,若不放心,就不给票。流动票箱到各家各户时,选举工作人员看着户代表填票不说,还当场给其小纸条,要求其照着抄。再就是流动票箱的选举工作人员对放心的户,不管是不是户代表在家,都发票,但对不放心的户特别是对立派的户,户代表不在家其他成员在家,是绝对不给票。

计票结果,是小纸条上的七人被推选为村选举委员会的成员。

423,村民宋春玲到镇上找到中共纪委郭姓书记和信访办穆主任,举报选举工作人员看着户代表填写推选票、要求户代表填写谁、谁、谁,有录像和录音证明有的村民重投推选票等,郭书记当场的答复是,我来向选举办反映,如属实,应当重选,你回家等一等。结果是至今没回音。

民主人士就陈云飞被殴打联名发出举报信

(维权网信息员陈华报道)520,谢丹、李宇、黄晓敏、李化平等聚集在成都的民主人士,就维权人士陈云飞在成都郫县古城派出所门外被人殴打一事,通过邮政快递的方式,联名向成都市郫县古城派出所,成都市郫县公安局,成都市公安局,四川省公安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成都市郫县人民检察院,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成都市郫县人民代表大会,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等部门发出举报信,请求相关部门彻查真相,依法保障陈云飞的各项公民权利。

举报信
——关于公民陈云飞在郫县古城派出所门外被打案
成都市郫县古城派出所:
成都市郫县公安局:
成都市公安局:
四川省公安厅: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成都市郫县人民检察院: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成都市郫县人民代表大会: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中国公民陈云飞,居住在四川省成都市郫县古城镇。原租住在元丰路出租屋里,被古城镇派出所指使黑社会逼搬。本月13日上午,在搬迁生活品到古城镇邻城村新的出租屋时,即遭不明身份的多人跟踪威胁。为此,陈云飞不得已进入古城派出所报警并寻求保护。然而,警方并未真实保护陈云飞的人身安全。就在陈云飞将行李搬到住处放好出门之后,准备赶公交车进城,被四名暴徒围住殴打,地点就在古城派出所外不到五十米的地方。

陈云飞被打受伤后,立即到古城派出所报案。在班警察拖延不出警。一会,打人凶手气焰嚣张,公然冲进派出所,将陈云飞本来已放在自己住处里的行李拿来,扔进派出所,威胁陈云飞搬走。他们还从房东处抢来陈云飞和房东签好的《租房合同》,撕个粉碎。

令人气愤的是,这一切,均发生在古城派出所附近,甚至就在派出所大门之内。而该派出所所长马道春,不仅不对打人凶手立即采取措施,而且跟打人凶手一个腔调,也使用恶毒侮辱性语言威胁陈云飞,要他立即搬走,不准住在郫县范围内。

面对打人凶手的嚣张气焰和派出所警察的恶劣言行,本来已受伤严重的陈云飞,伤情发作,头部和脸部肿胀,疼痛难忍,整个人瘫倒在派出所。这个时候,警察才打电话叫来120急救车,送陈云飞到县人民医院抢救。

医院方面在对陈云飞进行了检查和CT照片之后,积极诊治,但病历记录并未作真实记载(据陈云飞自感及朋友们观察伤情:右脸肿痛瘀血,左脸半边麻木,右额头一瘀血肿包,右耳根肿痛,右眼充血肿胀伸张不适,整个右侧咀嚼疼痛明显。两次轻微头晕欲呕吐,但没吐出,一次是入院前在派出所,另一次是做CT后不久)。警方对于陈云飞被打也未开具验伤单。

陈云飞被打之后,成都市、四川省,甚至全国的网民朋友都表达了强烈的愤慨和严重的关注。当天开始,连续多日,各界民众自发前往郫县人民医院看望和慰问,甚至直接到古城派出所询问案情处理进展。陈云飞受伤之后,整整48小时吃不下食物,仅靠液体饮料维持,朋友们送来的大批食品,至今仍放在他的病床边。

据向陈云飞了解的情况和古城派出所马道春所长证实,警方在给陈云飞作的报案笔录(时间为当天13日晚上),到15日下午仍未给陈云飞《报案回执》,已涉嫌执法程序违法。更有甚者,在15日马道春所长对前往了解案情的人士的答复中,马所长公然将陈云飞被四名暴徒围殴一案,描述为一起“村民与陈云飞因租房矛盾产生纠纷发生的肢体冲突”,“双方均有受伤”,对方名叫“韩波”,“手部骨折,也在住院治疗”。询问人士当即表示要带慰问品前往医院看望“同样严重受伤的‘韩波’”。马所长却又闪烁其词,说不出这个“韩波”所住医院和联系方式。

从事发到现在,陈云飞还躺在病床上治疗。官员无任何说法,凶手也逍遥法外。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分析得出,这是一起政府部门、警察部门,为阻挠陈云飞在郫县合法居住,威胁、恐吓未果之后,勾结黑社会人员实施的暴力犯罪行为。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和动机,无论在什么样的社会环境之下,这一行为均情节恶劣,后果严重。

为此,作为中国公民,我们不能对此案件袖手旁观,无动于衷。

政府和执法机关,不仅不能有效地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利,甚至涉嫌参与、组织、勾结黑恶势力公然违法犯罪,请问中国的法治,还有希望吗?

我们特向各级公安执法机关,各级检察监督机关,各级人大权力机关,举报这一恶性犯罪案件。

请组织人员,严查事实真相,还广大公民以真相,还陈云飞以公道!

此致

中国公民 谢丹 联系电话:13501680326
2013517

中国选举观察(2013)之十三:辽宁千山县村官选举不依法



(维权网信息员姚立法报道)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县千山乡庙尔台村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在前不久刚刚结束。据独立的选举观察员的了解,庙尔台村的选举缺乏合法性。



庙尔台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产生,是由60多位村民代表秘密填写推选票,经当场唱票决定的。但会议的组织者规定,只能在60多位代表中产生村民代表。



庙尔台村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产生的方法是,提前一天把提名票发到各家各户,提名票上设定了五位职务候选人空格,村主任候选人一位、村副主任候选人一位,村委员候选人两位和一位村妇女委员候选人。庙尔台村有六个村民小组,第二天村选举委员会安排了三十名监票员组成十班人马,带着十个投票箱到各家各户回收提名票。



庙尔台村的选举日,没有召开选举大会,也没有设立中心投票站、投票站和分投票站,而是用十个流动票箱、每一票箱由三人负责,一大早就到各家各户发放选票、当场收回选票这种非法的方式进行的选举。



庙尔台村六个村民小组组长的推选,也是提前一天发推选票到各家各户,次日再以小组为选举单位收回推选票进行的。各小组产生一位组长。



上述四种方式的选举,都是违法的。



庙尔台村此次换届选举过程中,有一位年近50岁的理发师,在小范围内参与了竞选,他竞争的职务是村委会委员。理发师未能如愿。



链接:《辽宁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第九条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共七人或者九人组成。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从有原则性,办事认真,有一定组织能力的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担任村领导职务的不得超过半数。



第十九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通过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选民集中填写提名票的方式产生,按得票多少确定,并当场公布。候选人中应当有妇女候选人。

参加候选人提名的选民应当超过全部选民的半数。



第二十五条 选举村民委员会时,应当召开选举大会,设立选票发放处和秘密写票处、投票站,实行无记名投票。居住分散的村可以同时设立中心投票站和分投票站。

因老、弱、病、残等原因不能到投票站投票的选民,可以在流动投票箱投票。每个投票箱必须有三名以上监票人。

使用流动投票箱投票的选民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在投票选举三日前公布名单。





链接: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第八条 村民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

选举观察工作室简报(之六)——房山区下发提名候选人指导意见,维权村民或遭排除



维权网选举观察工作室

北京市村委会换届选举正在进行中。据悉,房山区城关办事处日前转发房山区文件“提名确定候选人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第一项列出九条,对九种情况的候选人资格予以限制。其中第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而刑满释放不到五年的参选人,“一般不宜提名为候选人”。这意味着,2010年在房山区饶乐府村选举维权中被逮捕判刑的村民可能被排除在候选人之外。

饶乐府村的选举维权经过:

2010年,房山区饶乐府村村民不满原支书兼村长魏建东上任以来出卖村里土地,私建小产权房,但村仍负债一千多万,要求村务公开。但魏建东拒不清查账务,引发村民上访。当年5月份饶乐府村宣布换届选举访。

2010727,饶乐府村进行第八届村委会选举投票。村主任有二名候选人,一名是饶乐府村支书、房山区人大代表魏建东,另一名是村民推举的候选人宋建忠。选举当天早上七点进行,到晚上七点左右结束,总选票是2058张。全村2165名选民,2058名选民当天参与了选举投票。开始计票前,经清点核对,确认实际收回2058张选票,其中18张废票,1张弃权票。接着,当场进行了唱票,宋建忠得票1025票(仅差4票即可当选),魏建东得票963票,二人得票均未超过当选所需的半数。但是,村民们发现两候选人的得票数之和仅为1988票,与实际有效投票数相差51票。村民认为,漏计的51张选票肯定有不少投给村民推举的候选人宋建忠,使他能够超过半数所需要的1029票而当选村委会主任,而漏计的51张票即使全部属于魏建东,他也不可能获得超过半数选票,从而不可能当选连任。于是部分村民提出来有51张选票未显示出来,要求重新进行验票。但遭到候选人魏建东的拒绝,魏建东还当场指令警察控制并转移选票箱,警民冲突因此产生。当选举委员会的人员正商量村民们的要求时,在现场的房山区城关街道派出所一名警察突然冲过来拿起票箱就跑,村民们见状立即上前阻止,最终票箱被放回原处,村民们连夜守护票箱。

728下午一点多钟,房山区公安分局二、三百名警察突然冲进饶乐府村,强行将票箱抢走。村民们见状立即上前阻止,结果一名村民被撞伤。双方由此爆发冲突,造成京周公路饶乐府村路段交通堵塞数公里,堵塞时间达二、三个小时。随后,宋建忠、马志正、骆永红、郝森、赵振海、赵大庆、马会美等多名村民被警方抓走。

2011128,房山区检察院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为由,向房山区法院提起公诉。庭上,宋建忠、马志正、骆永红、郝森、赵振海、赵大庆、马会美等七名被告人均否认犯罪。201182,房山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宋建忠、马志正、骆永红、郝森、赵振海、赵大庆、马会美等七名被告构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分别判处五至三年有期徒刑。被告人不服,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上诉。

20111220,北京市一中院作出二审裁判,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将本案发回重审。2012720,房山区检察院变更起诉书,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为由,再次向房山区法院提起公诉。

房山区法院重审后于20121218作出判决,认定宋建忠、马志正、骆永红、郝森、赵振海、赵大庆、马会美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分别判处宋建忠、骆永红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宋建忠原判五年、骆永红原判四年)、马志正有期徒刑三年(马志正原判五年)、郝森、赵振海、赵大庆、马会美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郝森、赵振海、赵大庆、马会美原判三年)。

目前,郝森、赵振海、赵大庆、马会美等维权村民已经刑满出狱,而正值村委会又一次换届选举,房山区“提名确定候选人工作指导意见”中,对刑满释放不到五年的参选人 “一般不宜提名为候选人” 的提名资格限制措施,显然不利于维权村民的参选。我们将继续关注其发展。

广东民主人士黄文勋继续《周游华夏践行光明中国梦》活动(图)

(维权网信息员华新报道)自今年48日,黄文勋在广州声援民主人士刘远东及北京举牌要求官员公示财产而被刑拘的四君子之后,便开展名为《周游华夏践行光明中国梦》活动。第一站继从广州出发,黄文勋依次到达江西新余、江西南昌、浙江杭州、江苏苏州、昆山、上海六地开展活动。截止到515,黄文勋的《周游华夏践行光明中国梦》已经进行到了第七站——南京。据了解,黄文勋每到一站,都会与当地民主人士探讨交流公民活动经验。

515,黄文勋开展的《周游华夏践行光明中国梦》活动已经进行到第七站——南京。黄文勋告诉本网信息员,目前此行全程2200多公里,他分别乘坐公交、客车、货车、私家车、卡车、电动车、自行车、出租车8种不同的交通工具,共计55辆。路途中黄文勋不停的向民众宣传民主理念,并希望公民积极参与加入推动民主进程的队伍,很多公民表示非常支持,其中有53辆车为支持中国实现民主为他提供免费搭乘,也有公民为他提供免费住宿,有六家饭馆为他提供中餐和晚餐,其中包括高速服务区的餐馆。黄文勋说,自他开展活动到现在,除了在4·29祭拜林昭时遭到当地警察的非法绑架、非法传唤及搜身,被警察抢夺相机和随身携带的民主标语外,其它几次均顺利举行。

黄文勋到达南京后的当天下午还去探望了南京独立媒体人孙林、高晓君夫妇,并巧遇同来探望孙林的夫妇的民主人士柴宝文、周维林,网友小泥鳅、西安维权人士康素萍等人,大家一起互动交流。他们对黄文勋开展的活动表示支持,并举出活动标语合影留念。

黄文勋说:自从今年2月份以来,中共当局加强了对民主人士的迫害,如果在这个时候全国进行对各个民主圈的交流、串联,有利于突破中国欲强加的白色恐怖氛围。包括张圣雨、赵海通、袁奉初等在安徽“小安妮事件”中表现出来的人权、公义行动,我们无非都在用这行动治疗恐惧。他说一个不是人民用选票选出的政府和政权,它表现越张狂,就越表明其内心恐惧和害怕。我们更加公开透明的形式去举行一系列的公民活动,以促进公民社会的建立。我们要的不是黑暗中国,而是一个有希望、有尊严的光明中国。这样的一个中国它是需要更多民众,觉醒公民意识参与进来互动,并最终建立宪政民主制度的中国,这也就是《周游华夏践行光明中国梦》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2013/05/21

中国选举观察(2013)之十二:北京市昌平区政府组织非法的村委会选举



(维权网信息员姚立法报道)4月1日,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镇胡庄村村官竞选者胡淑香和村民国子梅等五人,一同到镇政府,要求一户派一位代表投票推选村民换届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反对胡庄村村民委员会和中共胡庄村党支部决定的——由村民代表推选村民换届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

当天上午,胡淑香等五人要进十三陵镇政府大门时,保安不准,说是上级发话要他们到信访办去。在信访办,接待者是该镇驻胡庄村干部王红。王红对胡淑香他们要求的答复是,她来跟村里商量。谁知当夜村里开会,由村民代表决定出七人,组成胡庄村村民换届选举委员会。

据选举观察员的了解,上述七人中有该村中共村书记、副书记和一位大学生村官。特别是这位大学生村官,村民代表中的很多人既不知道他的姓名、更不知道他姓名几个字怎样写。村民们怀疑推选被人操纵。

据选举观察员的了解,村民代表们在填写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票时,都得到了一张小纸条,纸条上有七位名单。最后公布的结果和纸条上的名单完全相符。



胡淑香等五人为何到十三陵镇政府提要求去,是因为他们看到十三陵镇村民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发到各家各户的一张宣传村委会换届选举的资料中,北京市的法规讲到,“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但谁有权决定用上述三种推选方式中的一种方式来推选,宣传资料中 没讲(实际上法规中也没有交待)。胡淑香等人认为,过去选了二十多年,不明不白的,非法的多、合法的少。为了真正实现村民自治的梦,五人便自发一起到依法负责组织和指导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镇政府去了。

4月18日,是胡庄村的初选日(也称海选日、提名日),参加提名的村民,每人当场领取了5元的误工费。

4月28日,是胡庄村的大选日。该村竞比较激烈。据本村村民讲,竞选连任村主任的胡志强,从今年春节就开始拉票,比如给小孩压岁钱,给老龄人礼金等。胡志强拉票的方法还有如承诺给人安排活干,如打扫街道卫生、运送垃圾、监控上访人员等。胡志强拉票的方法有很多,比如村民传说的,给有的人一张票500元,给有的人一张票高到2000元,甚至更高。

大选日这天,没等到会选民人数超过登记选民的半数、更没有召开会议,而是到一个人就发给其选票。这一天凡到会投票和办理了委托投票的人,都可以当场领10元的误工费。



唱票结果是,只有一位妇女柏淑玉当选,而主任候选人胡志强和胡长河,副主任候选人张全河和安洪奎以及委员候选人胡淑香落选。

29日,胡庄村进行了另行选举。胡志强得125票、胡长河得118票,张全河得142票、安洪奎得90票。

据胡庄村村民讲,28日当夜,胡志强和张全河再次用现金拉票才胜出的。

《北京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前组织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与村民见面,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介绍候选人情况,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在胡庄村没有效力。

《北京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代书人和其他选举工作人员。

”在胡庄村同样没有效力。比如该村总监票员就是胡志强的叔叔。


链接:《北京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第十九条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前组织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与村民见面,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介绍候选人情况,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第二十一条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

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代书人和其他选举工作人员。

选举观察工作室简报(之五)——独立参选人的选举控告被搁置



维权网选举观察工作室

在去年的全国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天津市滨海新区并没有进行选举,而完全以上届人大代表来代替组成新一届人大,从而剥夺了滨海新区200万公民的选举权。为此,独立参选人王忠祥在今年一月,向天津市检察院发出《刑事控告状》,控告天津市和滨海新区的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侵犯公民选举和被选举权”。但至今,王忠祥没有收到官方的任何答复,他曾向天津市人大进行质询,而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等领导的指示”。

对此,王忠祥发出《致天津滨海新区选民朋友们的公开信》

选民朋友们:

我是王忠祥。作为人大代表独立参选人,我于2006年参选开发区-保税区人大代表,2010年参选天津滨海新区第一届人大代表,两次均获得代表候选人资格,但都未能成为所谓“正式候选人”。
2011年,恰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我继续以独立参选人身份参选并按照法律规定,于当年9月份法定时间内在工作单位完成了选民登记,同时提出参选要求并索要《选民推荐表》。与此同时,滨海新区人大常务委员会也做出了《关于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问题的决定》,决定滨海新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于20117月至12月进行。12月底以前召开区新一届人大会议,选出新一届本级国家机关组成人员。
但是,滨海新区的选举工作在10月份出现了莫名其妙的停顿。经我向单位党办询问,党办人员向上级请示后被告知,选举活动暂停,先不搞了!我听后表达了强烈的不满!如此重要的政治活动怎么可以视为儿戏?即便是不进行也要进行公告!也要告诉广大公众不进行的原因和今后的安排。对选举暂停的举动,我通过单位党办向上级选举部门提出要求:人大必须发布相关公告向选民告知并解释原因!
过后不久,我看到【新华网天津频道10月17日电】:滨海新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滨海新区换届选举将在2012年内完成,滨海新区选举委员会的工作中止。据悉,该决定是考虑到滨海新区目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我这才得知选举推迟,在2012年年内选完就行。请注意:如此重大严肃的信息由媒体而不是国家公告!
两次参选人大代表的经历,让我有充分的理由对我们国家的政治生活表达强烈的不满!我们目前面临的法度驰废,道德下滑,公信缺失,等一切危害国家健康发展的现象其根源都在于选举!我们既往举行的选举,不是真实的民意表达,不具有公认的文明价值。我们全体国民普遍深恶痛绝的假冒伪劣现象,其根源就在于选举造假!
我不承认两次选举结果。前一次,我依法进行了申诉并通过力所能及的方法向社会表达了抗议的态度;后一次,我提出了与选举真实性有关问题的信息公开申请,滨海新区人大在法定时间内未予答复。
20119月,我向全国人大、天津市人大、天津滨海新区人大分别寄去书面文件,针对要举办的人大代表选举提出关于公平公正选举的十项要求。滨海新区人大方面仍未予答复。我的要求如下:
一、要求公开公布选区内的全部登记选民名单;
二、要求公开选区内包括的全部企单位或组织的名称,应设立对选区划分提出异议的申诉、控告程序,尽早公布选区;
三、要求提前发放或者开通网上下载《选民推荐人大代表候选人推荐表》;
四、要求公布候选人时,增加候选人自己撰写的向选民做自我介绍的内容;
五、要求公布选民小组人员任命依据和组成情况,要求公开确定正式候选人的具体依据,要求对讨论、协商、酝酿正式候选人的会议进行录像记录,要求被提名候选人亲往选区一级的选民小组做自我介绍或委托其他人前往介绍;
七、要求每天投票时间截止后,立即唱票、计票,公布当天的选举结果;
六、要求改变以往分散投票的方式,改为集中投票,一律秘密写票;
八、选举委员会必须公布流动票箱的具体情况并明确流动票箱的具体操作;
九、要求对倒班工作或其他连续值班选民,不采取流动票箱投票方式,投票日按加班半天对待;
十、要求投票全过程实行电视现场直播,以录像监控记录全过程,公民对选举情况进行拍照、摄录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
时间到了201212月份,原以为当年必须举办的选举或因十八大的延期而同步顺延了。不料,在前述具有重要、重大影响的推迟选举的宣示下,我却从【人民网·天津视窗1211电】获悉:滨海新区第一届人大第四次会议1210上午在滨海国际会议中心胜利闭幕。会议选举出了87名滨海新区的市级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这就是说,所谓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应直选代表的区县一级选举没有举行!这实际上是剥夺了包括本参选人在内的新区200多万人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是对公民权利的肆意侵犯!对《宪法》原则的粗暴践踏,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制度的严重破坏!
我从20121212日起,通过电话方式向滨海新区人大、天津市人大换届办、选举办多次反映情况,要求立即向上级反映并要求告诉其领导,这样的做法是非法无效的!由此而建立的地方政权是非法政权,由这样的人大选举的政府是非法政府!滨海新区人大两位接电话女士最后都回复说:领导说选举合法。但不给我书面答复。
1224,我获悉天津市第十六届人大的全市代表已经选出,下一届,即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将在2013116召开。随即,我向全国人大寄去控告信,要求推迟天津市十六届人大的召开,直至天津市依法举行换届选举并选出合格代表为止。全国人大没有任何回应。
2013124,我对天津市人大主任肖怀远、滨海新区人大主任张家星以破坏选举罪和侵犯选举权利罪,根据《宪法》原则和《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分别向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一分院、二分院进行网上举报。之后,又书面向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举报。目前检察机关没有立案或不予立案的通知。
作为人大代表独立参选人,我关注社会热点问题,积极帮助周围的朋友们依法维权。
在我们国家,信访上访问题长期存在,旧问题没解决,新问题又出现。我把这个现象比喻为共和国躯体上长期难以愈合的伤口。每到全国“两会”或重要会议、重要节假日,被称为第五十七个民族的访民一族就会涌向北京。而与此同时,一个堵截访民,阻止群众上访的维稳机制就开始发挥作用。透过所谓“维护社会稳定”这个冠冕堂皇的口号,大家很容易看出所谓的“维稳”,就是要把各级党政干部违法乱纪、渎职侵权的丑恶事实掩盖起来,把贪腐的公职人员保护起来,把人民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压制下去!以我收集到的情况来看,每一个上访人的问题,都有不止一个违法犯罪分子在滥用权力,贪污腐败,肆意侵权!综其根本,就是既得利益团伙把持权力,不遵守《宪法》,以权代法!《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不能落实,不要说“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就是人民群众依《宪法》第四十一条批评监督执政者的行为都徒劳无用,甚至会被当做“不稳定因素”,当做“敌对势力”来对待!
我曾向选民朋友们报告过,我从2003年以来,在人民法院打过多起官司。既有民事诉讼,也有行政诉讼,我也旁听了多起民告官的庭审过程。让我深刻认识了司法腐败和黑暗,感觉到进行政治改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十八大的召开使人们对政治改革充满期待。不过,新政时至今日,还是萧规曹随,我看到更多的不是“改革”而是“改善”。
十八大召开前,针对天津市发生的大量非法拆迁、枉法裁判、企改黑幕,包括用截访、黑监狱、非法拘禁等手段压制群众举报控告,党政官员滥用权力,黑恶势力欺压百姓,常年信访上访积案被敷衍塞责、欺骗拖延等种种丑恶现象,在向天津市领导反映无效后,我向十八大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了撤销天津市张高丽、黄兴国、杜彩霞十八大代表资格的强烈建议。针对市长黄兴国的失职渎职问题,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了刑事控告。目前,中组部和最高检没有回复。
十八大之后,从十八大提出的落实《宪法》原则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协商制度这些精神出发,我发起了动员全国维权群众参加的与新的党中央领导直接对话的“12·4法制宣传日万民折”活动,旨在促进信访上访问题的解决!我也提出了访民代表和天津市委书记孙春兰直接对话的呼吁,通过群众代表向孙书记递交(后邮寄)了邀请信。殷切期待上下直接对话,绕开制造了群众上访告状事件的、违法乱纪的中间层,通过上下联手,清除滥用权力、失职渎职的各级违法犯罪公职人员。通过惩办冤假错案制造者,来解决群众合法利益受损害的问题,最终解决久拖未决的信访上访难题。致孙书记的邀请信和邀请信息,我们已经发出一个月了,还没有得到答复。
十八大提出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协商民主要“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当前我国的社会治理实际,和最上层对话是解决问题的最快途径、最有效办法。而全民广泛的政治对话,是推动政改的最重要手段和力量。
限于篇幅,我无法向选民朋友们汇报更多的内容,欢迎访问我的博客或在网上搜索我的相关维权情况。虽然我有多个博客或网页空间被封锁,有多个网站的微博被关闭或限制功能。但还保留了可以发声并和群众交流的网络条件。
我在网上公开了联系方式,也欢迎大家和我沟通交流。需要提醒一下,我的电话、邮件、互联通讯等,都在监控中!公安里一支叫“国保”的部门在和我明里暗里保持接触。他们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而我的责任是保证《宪法》实施。一个原本共同的目标让我们走到一起来了,但我们之间却是似敌似友的关系。这就是我面临的现实!我坦诚地告诉大家:忠祥的维权行动都是合法的!符合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这必将是与贪腐分子势不两立、你死我活的斗争。因此,窃取了国家权力的犯罪分子们时刻想把什么罪名强加于我!我吁请选民朋友和全体同胞关注并期待你们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