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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岐山威胁退休常委政治安全 搞运动式反腐(图)

Written By CDP.ORG on 2013/09/30 | 9/30/2013

来源:
中共十八大之后至今,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发动反腐行动,江派省部级官员不断落马。此前早有传闻,王岐山提“运动式”反腐,是在七常委内部表态自己不怕运动牵连,认为自己过去从政经历中无把柄在他人之手。而张德江、张高丽则频频为腐败发声,港媒认为王岐山此举,使得已退休常委的政治安全成了大问题。

  日前,有媒体翻炒王岐山两次“叛逆”旧闻,披露王岐山在“文革”中曾因读一本西方政治学书籍而遭到“公社领导”的批评,另外早在中学读书期间,曾因“恶毒攻击雷锋”,受到全校的大批斗。

  王岐山读西方“反动书籍”被“公社领导”批评

  据香港亲共媒体大公网报导,1969年1月,22岁的王岐山来到陕西省延安县冯庄公社,和许多同龄人一样,成为一名普通的知青,并在这里度过了两年时光。

  报导援引当地村民徐俊富回忆,当年的王岐山“瘦长瘦长的”,“脑子反应快,嘴皮子也快,没人能说得过他”。那时,每天吃完饭,徐俊富就跑到知青的窑洞里“耍”,有的知青听手摇留声机,也有人喜欢玩扑克牌。

  而王岐山却对此兴趣不大,他的爱好就是看书。徐俊富说:“因为读一本西方政治学的书,公社领导还批评他,不该阅读‘反动书籍’。”




  曾因“恶毒攻击雷锋”遭全校批斗

  早前《南方周末》曾发表署名老骥的文章,以同王岐山从小在一个机关大院里长大的熟人身份讲述王岐山的早年经历。文章披露,王岐山在北京三十五中(北京西城区重点中学)读书期间,曾奉命担任初中对应班级的“辅导员”。

  王岐山读高一的时候就担任了初一年级的辅导员。那个班上有个同学颇傲气,一次开会,他坚持说自己的世界观百分之百没问题。作为辅导员的王岐山找他谈话,并拿雷锋做例子,称“如果雷锋还活着,他也不能说自己的世界观是百分之百正确”,此语被校方知道后,指他大逆不道,全校的大会上,同学们批判了“恶毒攻击雷锋”的王岐山。

  文章作者称下乡插队之前曾隐约听说,王岐山犯过“小错误”,受过“小批判”,王岐山却笑称:“啊哟,那可不是小错误、小批判,是全校的大批斗呢!”

  王岐山叫板江泽民

  十八大后,中共高层博弈不断升级,高层分裂公开。《动向》杂志2013年7月号曾报导,王岐山再提“运动式”反腐,是在七常委内部表态自己不怕运动牵连,认为自己过去从政经历中无把柄在他人之手。而人望颇低的江派背景常委张德江、张高丽因地方任职被一些突发个案所牵涉,已退休常委的政治安全也成了大问题。

  港媒也曾经报道,张高丽和张德江两次在政治局提出赦免贪官和腐败的相关提议。

  近日,王岐山瞄上的江泽民家在移动通讯方面的“根据地”。在中纪委、监察部列出的目标中就有江泽民家的“老根据地”中国移动。在江泽民当政时期,其子江绵恒在短短几年时间就建立起他的庞大电信王国,如上海资讯网络、上海有线网络、中国网通等。

  王岐山在查中国移动三大案,分别是2011年的马力与叶兵案,以及2012年的鲁向东案。鲁向东案发前任中国移动执行董事兼副总 经理,叶兵则是中国移动下设全资公司卓望的首席执行官,马力是中国移动数据部的副总。据称,在查这三个案件的时候,王岐山遭到来自江泽民的阻力。

刘晓芳公布——北新桥派出所:“曹顺利28号刑拘”

 
秦永敏
自从曹顺利女士9.13失踪以来,本人一直在国内外寻找她,可叹的是,终于有消息说,曹顺利女士已经于9.28被刑事拘留,现在关押于北京第一监狱(疑为看守所)。
9.30.12:30前后,和曹顺利女士一起在外交部要求参加草拟中国向联合国提交的人权报告的刘晓芳女士打来电话,向本人通报了如下情况:北京北新桥派出所找了他们的代表韦淑英女士,告诉韦淑英说,曹顺利女士已经于28号被刑事拘留,意思是别再找了,什么也别做了,是外交部下令不让曹顺利出国的,人在第一监狱,该监狱可能在外地。派出所并且追问了是谁组织他们,韦淑英说了有刘晓芳等人,要刘晓芳有点思想准备。刘晓芳还说,昨天纽约有人给她打电话要材料,把材料找到后,对方的电话就打不进来了,打进来后没有铃声。
刘晓芳说,现在的问题,应该是怎么给曹顺利找律师。
目前,我还不能核实以上情况,但也相信以上情况不会有很大出入。因此基于上述,本人发起的寻找曹顺利活动自然终止。现在,我需要的是提请国内外一切有正义感的人明确这样一个基本事实:曹顺利是为中国的访民和全中国的民众伸张人权而被捕的!因此,我希望大家一起来为曹顺利女士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和道义声援!
2013/9/3012:58

陈树庆:中国民主党人徐光在拘留所绝食多日

 
杭州中国民主党成员徐光,2013年9月21日因参与经济适用房平等权利的群体维权活动,先被抓至岳庙派出所,当日被杭州市公安局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并在当晚送至位于市郊的杭州市公安局拘留所执行,将于明天也即2013年10月1日期满获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之规定,更何况无论《行政复议法》还是《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都没有“被行政拘留期间的人员不得会见或委托律师”的禁止性条款,陈树庆受徐光所托为其聘请律师。但在聘请律师的过程中,一再受到杭州市与拱墅区警方两级国保人员的干扰,例如,9月23日下午,陈树庆带徐光姐姐去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108号出版物资大厦17楼,找浙江汉鼎律师事务所潘建明律师代理徐光提起复议或行政诉讼时,警方一再打电话要陈树庆停车并在途中的某个路口“聊聊”,陈树庆不理,他们就一路追赶。在律师不愿按照前晚约定一起立即去拘留所会见徐光并接受徐光委托,打起法律理论及流程的“太极拳”拖延时间的情况下,陈树庆和徐光姐姐为了不耽误规定的家属会见时间(星期一、四下午2点至3点半),只好果断离开律师事务所赶往杭州拘留所。我们刚离开律师事务所,警方接踵而至地到达律师事务所楼下(警方“定位”我的能力很强呢!),随后一路狂追,在杭州拘留所门口截获陈树庆。见到陈树庆后,杭州市国保队长郑博警告陈树庆“不要让民主党介入经济适用房维权,将事件复杂化”。陈树庆回答说“虽然民主党组织目前还没有介入经济适用房的维权,但徐光是我们民主党成员,他出事了,我们不得不管,希望双方都按照合法的手段堂堂正正办事,不要搞歪门邪道(他们听得懂:比如滥用法律上纲上线进行政治迫害,比如刑讯逼供、又比如株连或骚扰当事人家属等等),你们不节外生枝,我也不节外生枝,希望徐光能够早日或届时平平安安出来”。

次日,我得知徐光自9月22日起开始在拘留所绝食,先前处理案件时曾在岳庙派出所身上被警察“弄出”伤痕(是故意殴打还是在执法过程中“动作过猛”,有待查实,照片是2013年9月23日所拍,已经是落下伤痕的两天后),并且有公安人员通过徐光妻子工作的医院领导向没有参加经济适用房维权活动的家属“了解情况”、在数日后有拱墅区警察直接找徐光妻子“做笔录”(涉嫌变相株连性的向家属施加压力,历史上无论习近平还是薄熙来作为“政治犯”家属都曾经深受其害。)……,看来节外生枝他们从来没有闲着!

几经周折,我终于找到了新的律师愿意接受委托,但9月26日我在陪同律师办理手续及送律师去拘留所的过程中,警方又故伎重演先是要确定我所在并等待他们过来“谈谈”,在我不答应等他们并忙于送律师的动态途中,他们就到杭州拘留所门口“守株待兔”,后因当天律师繁忙(还有其他已定诉讼事务必须现先行处理),加上那天路堵,当我们好不容易于下午4点55分赶到拘留所,律师在办理会见手续时被看门工作人员告知“快下班了,明天再来”。

笔者和外面所有的民主党同仁,与徐光的家属一样深爱并心痛徐光,尽可能通过家属会见、律师会见等一切机会劝徐光不要绝食,要爱护自己的身体。但身处绝境往往会有我们外面常人所无法理解的许多特殊情况。截止笔者本文完稿时,没有获得足够信息确定徐光是否还在继续绝食,他到底是对本次处罚决定总的不服而抗议绝食呢?是本次对经济适用房维权的其他几位积极人员是拘留7天,而徐光10天,多出几天是否因为他是民主党人而故意加重处罚,不公而不服?或者徐光对于警方执法过程中给他造成的伤痕不服而绝食呢?还是猜出我在帮徐光请律师过程中警方一再节外生枝妨碍他行使复议或诉讼权利导致不能及时“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而抗议绝食呢?甚至是用绝食来继续表达对于目前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政策的不满?抑或有别的原因?

明天,2013年10月1日,徐光即将从拘留所出来,我们没有亲历各种现场的猜测正确与否,都将得到徐光本人的证明。

徐光电话:13362181277。

陈树庆完稿于2013年9月30日
文章来源:参与网

浙江中国民主党人苏元真被以涉嫌“颠覆罪”传讯抄家(图)

Written By CDP.ORG on 2013/09/28 | 9/28/2013


(维权网信息员易木根报道)926日上午10点,中国民主党人、原浙江财经学院教授苏元真在家中被杭州市公安局国保和西湖区国保带到翠苑派出所审讯,家中的电脑和若干稿子也被国保抄走。
据了解,从上午10点到下午4点,苏教授在审讯室度过了6个小时,传唤证上的罪名是“颠覆国家政权”。国保提问的问题主要是吴山茶会和“西湖论坛”。苏教授对国保说,这两个都是开放的平台,我们欢迎各界人士都到那里去,包括你们国保。
苏元真教授的父亲是解放军少将军医,他本人是一位数学专家,曾用英语和和俄语出版过数学专著,他用英语讲课深受学生欢迎,但却受到同行嫉妒。后来他从西安调到杭州,由于他性情耿直,对腐败和邪恶零容忍,所以经常受到单位领导的打击报复。

维权人士赵振甲因“纪念六四”面临审判


(维权网信息员雷震报道)本网信息员获悉,辽宁省维权人士赵振甲因呼吁“纪念六四”、“平反赵紫阳”而于今年6月被北京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后移送海淀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面临审判。

赵振甲曾于1974年被以“反革命主犯”判处死缓,1985年被沈阳市中院改判无罪。因平反后的善后工作迟迟得不到落实,赵振甲多次进京上访。2000年被抚顺市劳教委劳教三年,2008年又被抚顺市劳教委劳教一年半。2012,赵振甲因参与解救被非法关押在湖南省郴州市驻京办“黑监狱”中的访民,被北京市劳教委劳教一年半。2013519日,赵振甲劳教期满获释。

获释后,赵振甲同张福英及其他访民一起,在北京南站租房住地等场所,拉横幅举行“平反赵紫阳”﹑“纪念六四”活动。201369日,赵振甲被北京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716日被海淀区检察院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批准逮捕,87日,海淀区公安分局又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赵振甲、张福英移送海淀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赵振甲、张福英被羁押于海淀区看守所,估计两人很快会被移送法院起诉。

幸清贤无故被限制自由并“口头传唤”展开系列维权行动



(维权网信息员李娜报道)2013927日,成都举行的华商大会已经闭幕,“奉命”限制幸清贤自由的人员已经撤离,幸清贤向本网信息员反应:他已经启动了一系列维权措施。

幸清贤说:为了固定相关证据,他分别向成都市公安局和金牛区公安分局申请了五份信息公开,要求成都市公安局依法公开:2013926日下午140456秒、140852秒、143021秒、143427秒、145409秒、174048秒、144120秒、144143秒、174259秒、幸清贤用18602889264拨打110的报警记录和投诉记录(包括录音)以及每次报警后的处警记录,和141614秒、141729028110110的回电询问录音记录以及幸清贤174504秒用18602889264拨打86407046督查投诉电话记录以及督查对幸清贤投诉后的调查处理情况记录。

要求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分局依法向幸清贤公开:
1、金牛区公安分局公开北巷子派出所辖区内,最近两年行政、刑事案件的发案率和破案率,以及统计资料。
2、请求金牛区公安分局公开2013926日北巷子派出所值班室、和派出所门口天网监控录像记录(下午1410分)到(下午1742分)。
3、金牛区公安分局公开北巷子派出所警察倪虎(警号008616)、赵晶(警号009063)、万波(警号为007972)、冯凯(警号008517)的履历情况。
4、请求金牛区公安分局公开20139261350分至206分一环路营门口立交桥下56路公交车站台的天网录像记录。

同时,幸清贤针对金牛公安分局违法对幸清贤实施“口头传唤”为由,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向金牛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幸清贤,男,身份证号520102196606045834;现住址:成都市金牛区花牌坊西林巷20号,联系电话:18602889264

被申请人: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法定代表人:王峰,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交大路176号,联系电话:028-86406210 028-87635110
复议请求:
依法确认被申请人在2013925日、926日对申请人进行限制人身自由行为违法。

事实与理由:
2013925日,申请人刚刚旅游回来,就被北巷子派出所警官万波限制自由,不许申请人出门,据万波称:是上面的命令,申请人向万波要相关手续,万波拒绝提供。

2013926日下午1354分,申请人要去金牛法院询问上次诉金牛公安的一系列案件的立案情况,被申请人下属警官万波,指使一群不明身份的人,强行暴力将申请人拉下出租车,被申请人下属警官刘顺东用警车将申请人带到北巷子派出所,警察万波在申请人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下,用“口头传唤”对申请人实施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
申请人认为:2013925日、26日,申请人没有任何违法犯罪事实,被申请人下属警察指使不明身份人员对申请人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并非法实施“口头传唤”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等相关规定。

故请求金牛区人民政府依法确认金牛区公安分局对申请人限制人身自由、口头传唤等行为违法。
此致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

复议申请人:幸清贤 2013927

同时,幸清贤针对警察违法违纪情况向成都市金牛区公安分局督察书面投诉,以下是三份投诉书全文:
投 诉 书

投诉人:幸清贤,男,19660604日出生;暂住址:成都市金牛区花牌坊西林巷20号,联系电话:18602889264
被投诉人: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北巷子派出所警官冯凯(警号008517)、值班所长倪虎(警号008616

投诉事由:
1、被投诉人违法警察纪律在为投诉人作为值班警察,不及时为投诉人做报案笔录,投诉人到达派出所半小时后才为投诉人做笔录,并且在做报警笔录时、不时玩手机,并对投诉人进行人身侮辱。

2、在为投诉人出具受案回执违反《公安机关执法细则》规定,在受案回执上没有填写办案警察的姓名、并且显然受案回执并非从警务平台打印下来,涉嫌规避案件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事实理由:

20139261404分左右,投诉人因被人抢劫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向110报警,后被北巷子派出所110民警刘顺东(警号为008801)带到北巷子派出所,投诉人1410分到达派出所,值班警察冯凯(警号008517)当时就在现场坐着玩手机,却一直不给投诉人做笔录,经过投诉人多次向110投诉后,1445分,才开始做笔录,并且是独自一人在那里做,做笔录期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侮辱,同时也对投诉人实施侮辱,冯凯说:“这里不是美国,我们的法律不如美国”但投诉人表示:“我国有严格的法律,任何人都应当依照法律行驶自己的权利,我国的法律比美国好,只是像你这样的警察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执行,是对我国法律的亵渎”时,冯凯恼羞成怒对投诉人实施辱骂,其语言堪比地痞流氓,制作笔录草草了事,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根据《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七章7-1-2规定:《询问笔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①告知控告人、举报人应当如实提供情况,不得诬告、陷害,以及诬告、陷害应负的法律责任;②案件的详细情况。包括案件发生、发现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后果;犯罪嫌疑人出入现场的路线、方向;现场周围情况、是否采取了处置措施、是否被保护等;③犯罪嫌疑人的详细情况。对知悉犯罪嫌疑人情况的,应当问明犯罪嫌疑人姓名、性别、年龄、身高、口音、行走姿势、衣着打扮、携带的凶器物品、作案的方式手段和人数、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以及与犯罪嫌疑人熟悉的经过、关系等;对自首的,应当问明自首的方式、动机、目的、过程、同案人、被害人基本情况等;在制作笔录时根本就没有问及这些情况。

做完笔录后,给投诉人出具的受案回执上又没有填写办案人员姓名,违反了《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七章7-1-2-44)制作《接受刑事案件回执单》。对报案、控告、举报、扭送的,应当制作《接受刑事案件回执单》,交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并留存一份备查;需要向其他单位备案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回执中应当填明受案单位名称、受案民警姓名以及相关电话号码,以便报案人等了解立案情况,监督受案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
值班所长倪虎,明知下属没有按照规定做,却没有制止其和纠正下属警官的违法违纪行为。

投诉人认为:值班所长倪虎、民警冯凯、没有基本办案知识,不适宜当警察,应当立即停职接受培训,待培训合格后再上岗。
投诉人请求金牛督察及时对该两名警察的违法违纪情况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投诉人。

此致
成都市金牛区公安分局
投诉人:幸清贤 2013927

投 诉 书

投诉人:幸清贤,男,19660604日出生;暂住址:成都市金牛区花牌坊西林巷20号,联系电话:18602889264
被投诉人: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北巷子派出所警官赵晶(警号为009063)、值班所长倪虎(警号008616

投诉事由:被投诉人违法警察纪律,擅自扣押投诉人手机并取走投诉人的电话卡,值班所长包庇下属拒绝正面处理。
事实理由:20139 26145409秒、投诉人拨打110110投诉北巷子派出所无人处理投诉人报警事宜,110让投诉人找一个警察将电话交给警察她好了解情况,于是投诉人将电话交给正在北巷子派出所院内坐着的警察赵晶(警号为009063),赵晶接完电话后,拒绝将手机退还投诉人,并径直走进派出所值班室,此时投诉人手机(呼叫手机号码为15289925366)电话响了,赵晶擅自接听投诉人的电话,并擅自告诉对方投诉人忙无法接听电话,随后将电话带入里屋,几分钟后赵晶出来将电话退给了投诉人,但投诉人发现此时电话已经没有了电话卡,于是向正欲给投诉人做笔录的警察(警号008517)反应但008517视而不见,无奈投诉人用派出所值班室的电话多次拨打110进行投诉,110说要了解一下,但一直没有回应,期间投诉人多次向值班所长倪虎(警号为008616)但倪虎并未认真处理,直到下午1740分,才由其他警察在值班室门外的地上“捡到”了投诉人的电话卡,并由其他警察在值班室内交还投诉人。

投诉人认为:两被投诉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警察的纪律规定,属于滥用职权的行为,值班所长倪虎的行为是渎职和包庇下属违法违纪,请求金牛区公安局督察,对此事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投诉人

此致
成都市金牛区公安分局

投诉人:幸清贤 2013927

投 诉 书

投诉人:幸清贤,男,19660604日出生;暂住址:成都市金牛区花牌坊西林巷20号,联系电话:18602889264
被投诉人: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北巷子派出所警官万波(警号为007972)、值班所长倪虎(警号008616

投诉事由:
1、被投诉人违法警察纪律在没有任何法律文书的情况下,指使他人非法限制投诉人人身自由,阻拦投诉人去法院追问立案情况,并对投诉人实施暴力抢劫。

2925日,公车私用,为了达到非法限制投诉人人身自由的目的,用公车搭载投诉人去太升南路购买手机。
3、违法一个人独自办案,在没有传唤证无投诉人任何违法事实的情况下,对投诉人独自实施“口头传唤”以达到非法限制投诉人人身自由的目的。

事实理由:
120139 2614点左右,投诉人在一环路营门口立交桥附近,欲乘车到金牛区法院追问投诉人诉金牛区公安局的行政诉讼立案情况,被投诉人万波致使5~6名不明身份的人,当街对投诉人进行抢劫并强行将投诉人拉下出租车,并非法阻止投诉人去法院。

22013925日中午、被投诉人将警车开到投诉人院内堵住大门出口,不许投诉人走出院门,并致使不明身份人员暴力将投诉人拉下车,随后又公车私用,用警车将投诉人送到太升南路购买手机,属于公车私用。
3、编造事实,擅自使用口头传唤,非法限制投诉人人身自由,在派出所内,公开在申请人没有任何违法事实的情况下,以口头传唤,并独自一个人给投诉人做笔录,违反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值班所长倪虎,明知万波违反程序规定在办案,不仅不予制止,反而进行纵容包庇,没有及时制止万波的违法行为同样也涉嫌渎职、包庇下属。
投诉人认为:两被投诉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警察的纪律规定,属于滥用职权的行为,值班所长倪虎的行为是渎职和包庇下属违法违纪,请求金牛区公安局督察,对此事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投诉人

此致
成都市金牛区公安分局

投诉人:幸清贤 2013927




选举专家姚立法因参加美总领馆联谊会被软禁已3天


(维权网信息员冯卫民报道)925日早晨,湖北省潜江市选举专家姚立法被专人接到所在单位潜江市实验小学上班后,即被学校教师等人带走软禁,三天来都无法回家。
 
此前,姚立法曾接到美国驻武汉总领事馆的电话,询问他27日是否有时间参加由总领事馆在武汉主办的美国学友联系会,姚立法称有时间,于是受到邀请将于27日下午在武汉的某酒店参加联谊会。
 
不料,25日到学校后,姚立法给爱人打电话,称晚上不能回家吃饭了。爱人问什么时候能回家,姚立法说可能这几天都回不了家。

据了解,由美国驻武汉总领事馆举办的学友联谊会,可能是近年来曾被美国政府邀请访问的专家学者的一次学术交流会,受邀请者据称有70余人。姚立法作为民间的选举专家,曾被美国政府邀请前往美国观摩总统大选。
 
由于2011年-2013是中国的基层换届选举年,自201123日(农历大年初一)至今,姚立法一直被限制人身自由和通信自由。两年多来,姚立法每天由专人接送上下班,节假日都无例外。在敏感时间,常常会被带往外地软禁或强迫失踪。

“链子门”受害人幸清贤旅游回家被限制自由(图)

Written By CDP.ORG on 2013/09/27 | 9/27/2013



(维权网信息员梁伟报道)据“链子门”受害人幸清贤向本网信息员控诉:2013925日凌晨,“链子门”受害人幸清贤,刚刚从外地旅游回来,一早就被成都市金牛区北巷子派出所警官万波限制自由在家。
据幸清贤说:早晨九点左右,万波就跑到幸清贤家中,幸清贤岳母说万波来敲门后,幸清贤还在睡觉,于是就到外面守着,直到幸清贤10点多钟出去吃饭,才发现外面有大批不明身份的人,加上万波在小区大门口守候。

幸清贤吃完饭要去卖手机和补卡,却被警察万波警车挡在院内,一群不明身份的人将幸清贤武力限制自由不许出门,幸清贤打电话报警,投诉,但都没有回应。万般无奈,经过抗争,最后万波等人开车送幸清贤到太升南路去买手机和补办手机卡。

据幸清贤的岳母对幸清贤说:早在914日,万波就到家里来找过幸清贤,后又打电话到女友哪里询问幸清贤下落,这期间,万波先后到家中来过三次,寻找幸清贤的下落。

幸清贤表示:我是一个合法公民,我有自由到任何地方去,北巷子派出所警官万波,利用职权,非法限制我人身自由的行为,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异议人士陈云飞在医院遭软禁后失踪(图)


(维权网信息員杜宇报道)924日晚10时许,在成都市陴县医院住院治疗的四川异议人士陈云飞病房附近,出现几位不明身份者,形影不离跟踪陈云飞出入病房时。一开始,他们试图把折叠床支到陈云飞病房内,陈云飞问他们是什么人,要做什么。对方不回答,眼神凶狠。陈云飞向医院抗议他们并非陪床人,在医院干涉下他们退到病房外支起折叠床。

11时许,陈云飞不断拨打医院保安电话,连续15分钟无人接听,随后陈被迫拨打110求助。因为在他住院期间,医院内发生过财物失窃事件,陈云飞担心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几分钟后,两位警员来到陈云飞病床前,在陈要求下草草问过几个可疑人身份证后准备离开。这时,陈要求与110出警警员一同离开,以确保自己安全,但110警员不愿带他离开,陈便一路在争执声中向医院门外走去,身旁的几位身份不明者立即尾随并与其争执。

不久,陈云飞在陴县夜间的街道上消失,本网信息员一直拨打陈云飞的手机,都无法与之取得联系。

24日晚10点守在陈云飞病房门口的不明身份人

异议人士陈云飞向警方递交“投降书”(图)



(维权网信息员阳藏报道)924日,四川异议人士陈云飞向成都警方递交了一份“投降书”。称自己被“打服了”,再不敢随便租房子,请警方给他安排一个住处,无论看守所、拘留所、黑监狱,他一概“不挑剔”。

当日上午,陈云飞打着白旗,举着“投降书”来到成都市公安局,被门卫武警要求到信访办,当他在公安局信访办放下其“投降书”后不久,两名国保警員出面收下了他的“投降书”及白旗。陈嘱其抄送四川省公安厅及公安部备份。

陈云飞系中国大陆著名异见者,多年来因执有不同政见屡受迫害,长年居无定所。今年513日,陈在其位于陴县的租住地附近,被当地治保主任率数名黑社会人员殴打致伤后,一直在陴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事发后,尽管履行了报案等诸多法律程序,兼有各界为其积极呼吁,但警方一直未对此作出积极反映,行凶者至今仍未归案。陈云飞表示:只要行凶者归案并向他道歉,自己亦愿意予以谅解。但几番周折之后,他越来越担心自己出院后的人身安全,因此特向警方“投降”。

此前在920日,陈云飞已將“投降书”中的一份交到了陴县公安局,接待处一位警员收下其书,表示愿为陈代转国保大队。







正式宣布曹顺利失踪——让我们共同寻找曹顺利

——秦永敏三找曹顺利

曹顺利已经失踪近半个月,我已经是第三次公开寻找曹顺利了。

曹顺利女士原定于9月13日从北京乘飞机前往欧洲参加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办事处讨论中国人权的会议,但是,在9月12日却无端改签14号的飞机。本来她已经约好随时保持联系,但是,自那以后就忽然没有她的任何音讯。

继此前两次公开寻找之后,今天,本人再次给曹顺利打电话,她的手机(13683542027)仍然处于关机状况。

随即,本人拨通曹顺利之友李先生手机,他说,今天曹顺利的姐姐会去报案。曹顺利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一个弟弟(曹玉立),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家人在曹顺利的问题上很为难,一般不希望外人因此打搅他们。

然后,本人打手机询问了曹顺利之友张女士,她说,迄今为止一直没有曹顺利的任何消息,曹顺利弟弟的手机号不便外漏。昨天,她给曹顺利姐姐打过,她姐说过几天再给110报警,不知道报没报,现在看来曹顺利肯定没有走成,如果是当局扣留,今天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有关会议开完,应该放人了,但是中国的事你也知道,放不放是人家的事。张女士说,我给她家人说了,曹顺利没有能够出去,你们看该怎么办。她家人意见不统一,不愿意她做这些事,并且说还等等。我说有律师愿意帮忙,她弟弟还是坚持原来的意见。今天上午11点,曹顺利姐姐先去了曹顺利家,家里还是没人,又去了曹顺利住地派出所,派出所说不知道,现在准备打110报人口失踪。

接着,本人又和曹顺利团队的刘晓芳女士进行了联系。刘晓芳说,曹顺利走之前我们在一起坐了一下,那是11号晚上,本应是12号启程,夜晚六点半到那里,认为会顺利进行。但是,那以后却再也没了曹顺利的下落。打电话给她家人,她家人表现得很平和。曹顺利是14号到22号的会期,签证到26号。24号我看有问题了,就去了曹顺利住地派出所,找管段户籍刘家瑞,他休息,找曹所长,也调走了,给副所长刘某打电话,他问我是哪里的,说我不是本社区的,不告诉我,后来要去了我的电话,叫我明天来。25号早上八点我去,先说刘家瑞在,要我等等,过一会又说不在,下社区了。找到值班所长刘某,一知是我找,态度不好,但也能谈,我说曹顺利失踪了十几天,应该在你们的掌握之中,他说他们不知道,我说那就是强迫失踪,警方控制了,应该在你们派出所里。他还是坚持说,情况不知道,人不在派出所里。我说,那我报失踪,他却说:“你报失踪我不接受,必须是亲属。”然后刘晓芳找了曹顺利弟弟曹玉立,希望他作为亲人出面报案,后者答应了。

随后,我好容易联系到刚从派出所出来的曹顺利的姐姐,她说她在车上,听不清楚,要我半小时后再联系,但半小时后她的手机一直无法接通。

夜八点,我再次拨通曹顺利的姐姐的手机,好容易接通后,曹顺利的姐姐先说我不认识你呀,我说明和曹顺利的关系以后,她才简单地告诉我,后来她弟弟曹玉立去地安门派出所报了案,派出所还是说不知道曹顺利下落。因为种种原因,曹顺利的姐姐不愿意多说,只说你有消息马上告诉我。

但可想而知,地安门派出所已经被迫立案,因此,曹顺利失踪一事从法律上说已经·是事实。

随后,我收到很多因为关心曹顺利发来的电邮之类,下面是其中一份:

我和曹顺利并不太熟,但是我知道她是我们访民共同的朋友,在这个没有人权,没有法制的国度里,我们只能用血和泪乃至于生命来呼唤执法者的良知。但是我们的付出并没有得到预期的效果,这些丧心病狂的执法者视宪法如草纸,在短时间内对维权人士大肆抓捕,网上禁言,如此下去我们的出路在哪里?同胞们,她们(他们)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为了我们,为了我们的朋友,让我们共同寻找曹顺利!河北省定州市访民丁灵杰

我想,“让我们共同寻找曹顺利!”应该是每一个关心中国的人权和法治的人的共同心声,因为在自命为“法制国家”的中国,一个公民是不应该被失踪的,何况曹顺利是今日中国最杰出的人权活动家,而且是女人权活动家!

秦永敏手机:13986183138

2013/9/2620:22


前最高法院院长杨仁寿:检察总长.依法不能向总统报告

Written By CDP.ORG on 2013/09/24 | 9/24/2013


《自由时报》

〔《自由时报》记者林庆川专访〕针对特侦组查办立法院长王金平涉关说案争议,前最高法院院长杨仁寿表示,依法检察总长不能向总统报告案情,总统也应谨守分际,不要想把手伸入特侦组;另外,此案中的监听内容不具证据能力,而国民党撤销王金平党籍的方式也不合
法。杨仁寿呼吁马总统应该要有政治智慧,尽快让此事圆满落幕,并在剩余的两年半任期内全力拚经济,才是全民之福,他也劝马总统应广纳良言,避免沦为“寡人政治”。
〔“问”≈记者林庆川问;“杨”≈杨仁寿答〕
问:检察总长是否可以向总统报告案情?
杨:《宪法》82条规定,各级法院的组织,以法律订之,而《法院组织法》第五章中,也指检察机关是司法机关,也因此,检察总长不能去向总统报告有关于通讯监察的结果,总统也不能接受(报告)。
另外,特侦组只有《法院组织法》第63条之一所规定的那三项(指部会首长以上贪渎案、重大选举舞弊案及经检察总长指定之重大案件),才能侦办,所以,这个事情(指对前法务部长曾勇夫等人进行行政调查)已经涉及不当了。
监听内容.并不具有证据能力
问:特侦组被控滥权监听,你的看法?
答:《通讯保障及监察法》第五条规定得很清楚,必须是符合第一项下面的15款才可监听,依法须是触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才可监听,看起来曾勇夫及高检署检察长陈守煌都没涉及(这些罪),若真是关说,也不是犯罪,仅是行为不当,这样(监听)是不行的。
问:特侦组此次的监听内容,有无证据能力?
答:《通讯保障及监察法》第五条中,最重要的是第五项,指违反本条规定进行监听行为情节重大者,所取得之内容或所衍生之证据,于司法侦查、审判或“其他程序”中,均不得采为证据。
所谓不得采为证据,是指这个证据是没有证据能力,等于监听到“勇伯(指法务部长曾勇夫)有怎么样,有跟阿煌讲啊”、“办的是林秀涛啦(负责此案上诉与否的高检署检察官)”,这都没有证据能力,换句话说,不仅在侦查不行,审判不行,而用在行政调查,包括公务员惩戒等“其他程序”上,也是不行,这些监听内容都没证据能力。
问:检察总长黄世铭此次查办关说案过程中,有无不当?
答:我记得黄世铭要就任总长时,我那时候担任最高法院院长,我去当来宾致词,跟他说要送他八个字,当总长,这八字若能做到,功德无量,这八个字就是“察察为明、休休有容”,意指任何事情都要查清楚,都要钜细靡遗,查到了什么事情的话,也要哀矜勿喜,要办可以办,但不要“见猎心喜”,慢慢把证据弄清楚,不要让人有那种残酷的感觉。
孔子说的“吾道一以贯之”、“忠恕而已矣”,这个“恕”,就是做事情要“有人性”,儒家的法律人,一定要做到“察察为明,休休有容”。
问:你认为此案是否构成关说的要件?
答:关说当然是不对,这个到底是不是关说?一般人听到“林秀涛”、“OK!”大概会这样认为,但以法律人的角度,法律人一定要根据法律的规定来,监听具体的内容及其衍生的证据,在侦查、审判及“其他程序”上,都不得采为证据。
马英九总统会这么讲(指如果这不是关说,那什么才是关说),我在想,第一点,可能特侦组给黄世铭这种观念,黄世铭给总统这样的观念,第二点,总统有可能是去问其他人,但问的人没有《通讯保障及监察法》的观念,因为这样产生误导。
撤销王金平党籍.方式不合法
问:国民党对王金平提出撤销党籍诉讼,合法吗?
答:所谓的政党,也是《民法》中的社团之一,《人民团体法》是它的特别法,一般来说,无论从《人团法》或是《民法》来说,没有所谓的撤销,《人团法》第15条规定得很清楚,有死亡、丧失资格、开除(除名),如果要开除,因为它是社团法人,《民法》规定,是要社员参加开会才可以,不是一个人做主席或是理事长,就可以把人开除,国民党的章程是下位阶的,上面是《民法》,再上面是《人民团体法》,不能与之抵触,国民党虽指有
经过考纪会,但考纪会没有任何代表性,这个过程有很多的瑕疵。
国民党在台湾执政很久,可能误认为自己也是政府机关,其实,它是一个社团而已,而除名是要经过全体党员或会员代表开会过半数来决定。
马应广纳良言.勿沦寡人政治
问:可否谈谈你对此次“9月政争”的看法?
答:马英九总统平时总给人“温良恭俭让”的感觉,但这次看起来不是如此,可能有两种情形,一种是以前掩饰得很好,现在忽然间对王金平已经有痛恨的感觉,一抓到证据就开始(处理),选举大家都站在一起,喝交杯酒,也替他拚选举,忽然间这样子,到底原来本性就是这个样子,或者是大概受到什么刺激来做这个事情,我们一直猜不透,也许总统听不进别人的话,又没人敢跟他讲,没人敢跟他建议,若是这样,这是一件很悲哀的事,整个国家的大方向,就只有一个人在做,这就是古人说的“寡人政治”。
问:此次政争风暴未息,你对马总统有没有什么建言?
答:还有两年半(指马英九的总统剩余任期),若是法院最后结果,还是同意假处分,马英九应该要全力拚经济,让台湾民众能够快乐一点,这五年来,我感觉一个国家要富强,中产阶级的人要占大部分,穷的人很少,很富有的人也不多,要是一直对中产阶级征税,中产阶级变穷,穷人一堆时,这对国家是非常危险的事情。
支持率掉了,执政者要马上提高警觉,还有两年半的时间可以好好做,让中产阶级越来越多,贫穷的越来越少,国家才可长可久。政党每天在政争,你来我去的,大家应静下心来,看法律怎么规定,照法律来,国家才会慢慢进步,但也要有智慧,不必凡事都非要走法律途径不可。
我相信,马总统可能会想一搏,“不到黄河心不死”,想看抗告会不会赢,但“在关键时刻,做该做的事情”,事情就会圆满解,如果关键时刻不去做,“坐失机宜”,白白失掉了机会,就很难处理了。
有“诗圣”之称的唐朝诗人杜甫曾写:“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唐朝唐玄宗时,是“开元之治”,前段都不错,到最后,因为富人很富有,穷人也一堆,因已无中产阶段,经过几年后,发生安禄山之变,唐朝就走入衰亡之路。
问:你觉得政争应如何落幕?
答:我在想,解铃还需系铃人,马要有政治智慧,应该让事件很快圆满解决,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把尺,不是只有你法律人心中有一把尺,既然法律是这样子,若本来就不能赢,何必要再磨合两年半让全国国民都在这边受苦,你现在就把这个铃解开,我相信,若好好拚经济,满意度不只9.2,搞不好拚到50、70都有可能。
马总统若马上回头,马上解铃,整个国家就会大幸,否则不晓得以后这两年半,人民要怎么生活下去。
〔原载《自由时报.焦点新闻.焦点专访》2013-09-23;http://
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sep/23/today-fo6.htm。提供
者:(高雄市)Babuza〕

余杰:习政权已抓捕100多名意见领袖,总和超过胡温/视频

 

(博讯)
    
   

著名大陆异议人士。作家余杰在美国佛杰尼亚教堂做礼拜期间,接受博讯网的采访。余杰在谈到他离开中国一年多,中国的言论自由和宗教自由方面丝毫没有改善,相反今年来抓捕的意见领袖,网络大V,维权人士超过100位,这个数字超过胡温时代的总和。余杰谈到他一年来在美国出版了两本专著,其一是《刘晓波传》,这本书主要是作为诺贝尔和平奖得主的好友,应经的本分。这本书已经在香港和台湾出版,该书的英文版将在年底出版。第二本书是《和谐大帝胡锦涛》,这本书也是余杰《中国影帝温家宝》的姐妹篇。余杰先生透露他正在写作一本有关习近平的专著,主要是从习近平的青年时代开始,到他从政的各个阶段,对其做人风格和从政理念进行系统分析。在谈到在习李时代会不会释放目前监禁中的刘晓波。余杰先生对此事表示悲观的预测,不认为刘晓波博士会被释放。余杰对美国政府在迫使中共政府释放刘晓波的努力表示失望,希望透过博讯网能唤起全世界正义的政府人民行动起来,呼吁尽快释放刘晓波博士。

余杰:习政权已抓捕100多名意见领袖,总和超过胡温/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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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宪政共识》签名(全)


(博讯)
我们作为公民,尽管有自由民主宪政,社会主义宪政和儒家宪政等分歧,但为了维护自己作为人的尊严,都希望建构适合文明生活的宪政秩序。有人说宪政就是反社会主义,还说中国只需要宪法不需要宪政,但众所周知,当年没有宪政的宪法甚至没能为被迫害致死的国家主席提供保护。只有宪政,才能防止历史上的暴政重演。为此我们特声明如下共识:


一、人的尊严不容侵犯
每个人都有不可侵犯的内在价值与尊严,建立国家的目的是更好地尊重与保护之。
每个人都有权利生活在健康与清洁的自然环境下,以正当手段追求自由与幸福。
每个人的生命、自由、财产与安全都应当受到尊重与保障,任何人或机构都无权剥夺。
每个孩子都有权利接受平等与免费的义务教育,在健康的生活环境和自由的教育环境下获得人格的全面发展。
每个人都应当在公平竞争的环境下争取教育和工作机会,任何人都不得因户籍、性别、种族、阶级、党派、信仰、财富、家庭背景等与个人能力不相关的因素而遭歧视。
每个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关心公共事务并参与选举。一个正常的国家应当由理性形成的公民意见引领公权力,而不是由公权力主导民意;应当由公民来训导公权力,而不是由公权力来训导公民;应当由公民监督公权力而不是公权力监控公民。
我们珍视自己的权利与尊严,也同样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尊严,不为蝇头小利做不义之事,更不为自私利益行害人之恶。尊重他人是自我尊重的题中之义。真正的公民社会就是公民之间达成共识、相互尊重的共同体,宪法就是体现这一公民共识的社会契约,宪政秩序就是这一共同体内在的和最高的秩序。


二、宪政是每个人干净的水和空气
在一个没有宪政秩序、拒绝依宪执政的国家,我们的一切权利和尊严都没有保障。如果公民的选举权得不到保障,人民因为选举无意义而不参与选举,选举就徒托空言,那么民意代表就不能真正代表民意发挥立法和监督政府的作用。公权力不受民意监督,就不能代表公共利益,就必然为少数人所绑架,并以损害公共利益的方式形成既得利益集团。
在这样的国家,我们会发现免于恐惧的自由是多么的奢侈。公权力拥有不受制约的合法或不合法伤害权,普通百姓的个人命运则取决于公权力反复无常的偏好;一个人仅仅在微博上转发一则批评言论,就可能被劳教甚至判刑。在这样的生存环境下,安全只是侥幸,活着只是幸存,哪有“尊严”可言?
在这样的国家,我们也根本无力保卫自己的合法财产与收入。我们的土地或住宅随时面临强行征收或拆迁,为的是“土地财政“和官员“政绩”甚至腐败,而受害者毫无法律救济之途,不得不辗转于了无尽头的上访之路。公权力可以不经我们的同意,任意搜刮我们的腰包。我们的政府成了世界上最昂贵的政府,而提供的却几乎是世界上最少和最差的公共服务。我们作为纳税人支付的庞大公共税费,却常被用于任意侵犯公民自由的“维稳”以及五花八门的政府及官员个人挥霍,而非嗷嗷待哺的环境治理、食品安全、义务教育、医疗保险、贫困救助等公共福利。
在这样的国家,我们的孩子从小生活在一个机会不均等和充满歧视的丛林社会,公权力行使过程中的虚伪、欺诈和暴力及由此造成的种种社会不公成了人生的基本示范,从小培养自私、犬儒、暴戾、投机钻营的极端性格。
在这样的国家,不对国民负责的经济发展模式片面追求GDP数字和出口贸易,无异于另一场规模更大的砸锅卖铁的“大跃进”,在剥削国民廉价劳动力的同时耗竭了这个国家的自然资源,造成不可遏制和永难修复的环境伤害,直接威胁每个人尤其威胁子孙后代的基本生存……
总之,这是一个因没有制约而失去均衡、进而持续走向倾覆的社会,而一切危机的总根源就是宪政秩序缺失导致的公权力失范。反宪政只有一个结果,就是纵容失范的公权力遭到更加无法无天的滥用,并对国民基本利益进行更大规模的野蛮剥夺,最后连我们赖以生存的空气和水都出现了危机。由此足以证明,反宪政就是反人类,就是对我们民族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的最大损害。


三、拥护宪政,实施宪法
不可思议的是,恰在善良公民为救治社会弊病而孜孜以求宪政之时,反宪政的浊浪突然排空而起。在少数偏狭文人的喧嚣中,执政党乃至整个国家都被定位为现代宪政文明的对立面,理性温和的宪政主张则被构陷为“反党” 、“反社会主义” 。这些言论有违基本常识和逻辑。
在此,有必要申明我们的公民立场。作为公民,我们对国家利益有独立而清醒的认识。中国的国家根本利益不是别的,正是宪政框架之下的公民合法权益,也就是无条件地全面落实和保护公民权利。惟有宪政才是治理中国病的对症之药,惟有还政于民、还权于民、还利于民的宪政,始能让每个人过上自由、安全而有尊严的生活,进而纾解民怨、提振民气,并恢复国家之元气。
我们理解,中国的现行宪法确有诸多不足,但是我们认可这部宪法具体条文所昭示的宪法至上和尊重人权的基本精神,并敦请执政党与政府尊重宪法精神,真诚履行自己的宪法义务,自觉接受宪政秩序的约束。执行宪法是政府和公民的共同底线。宪政大业固然需要持久的努力,而宪政转型的大方向不容否定,制定宪政进程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亦刻不容缓。
我们认为,宪法规定的如下权利与原则尤其重要,并将身体力行推动其实施。


四、推进选举民主
参选立法机关的民意代表和行政机关的领导人,是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更是公民不可推卸的政治责任。是否主动关心政治并参与选举,是鉴别一个人是公民还是臣民的主要标准。一个国家是否有足够多的公民参与选举的自由空间,直接决定了选举的真实性;而选举是否真实,则决定了国家的根本性质以及政府和人民的基本关系。每一个公民都应以负责任的态度投票,公民参与选举的权利不应受到任何非法限制或干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任何享有被选举权的公民都可以作为候选人,候选人的资格与活动自由不应受到任何非法限制或干预。
财政与政务信息公开是宪政秩序的重要构成。公民有权依据信息公开的相关法律或法规,要求政府公布详细的财政预算和开支情况,并要求官员公布其个人和家庭财产状况。


五、践行言论自由
言论、新闻、集会、结社自由是公民尊严的题中之义,也是制约公权力、实现长治久安的基本保障。只要保证言论自由、信息充分,公民就能走向道德与心智成熟,并有能力用独立思考对涉及自身利益的公共事务作出理性判断。在网络时代,言论的主动权掌握在个人手中,身为公民没有理由对公共事务保持沉默。公民既有权利通过正当渠道表达自己的诉求,也有义务尊重别人的表达自由。公民的言论自由——尤其是批评政府的言论自由——不得受到政府的剥夺或限制。
新闻与出版自由是社会理性的基础,不得受公权力的压制。一旦公权力控制了新闻出版,必然挪用舆论公器为自己服务,对国民进行系统的信息欺诈和精神控制,进而扭曲他们的历史观和世界观,助长封闭保守、妄自尊大、逃避现实和激进民族主义等非理性心态,并使整个国家陷于癫狂之中。这方面,国人已经付出了太多血腥惨痛的代价。要让中国社会回归正常,必须打破新闻垄断、取消舆论管制。


六、尊重信仰自由
道德修养与宗教信仰不仅是人性的内在需求,也是文明得以建立与维系的基础。对宗教的偏见与排斥是社会道德低落的重要原因,宗教与道德只有在信仰自由的土壤里才可能健康发展。
政府有义务维护公认的游戏规则和程序正义,而无权干预公民的精神生活。政治与宗教必须分离,政教不分只能让政治与宗教同时走向堕落。在不同信仰面前,国家必须保持平等中立的世俗立场。除非宗教活动明显违反国家法律,国家不得干涉宗教活动自由。


七、实现司法独立
独立的司法是社会理性的寄托和社会公正的最后防线,也是政府合法性与公信力的基本保障。司法必须独立于立法和行政、特别是摆脱一切政治团体的控制,成为纯粹说理和依法断案的场所。法官的人格独立应受到制度保障,一切影响司法公正的权力干预和腐败行为都必须受到严格禁止。


八、走向官民共治
“公民”是一个适用于所有人的开放范畴。公民不仅包括正当行使政治权利的平民,也包括正当行使国家权力的官员。事实上,官员本应以身作则,做普通公民的表率。但是一个在权力不受宪法约束的体制下,掌握实权的官员面临巨大诱惑,很容易堕落为以权谋私、贪污腐败、侵吞人民利益的罪犯,沦为中国社会最没有伦理底线和尊严感的职业。
我们以公民与同胞的名义,奉劝所有掌握或自认为有机会接近国家权力的人,现在是认真对待自我尊严的时候了。人永远有选择自己道路的机会,任何人都没有必要把自己变成窃取国库的盗贼或他们的从犯。如果一味敌视宪政秩序,放纵自我沦陷,等到权力滥用给我们民族带来无可挽回的灭顶之灾,那么天怒人怨,暴力的掠夺必将迎来暴力的反叛和历史的无情审判。回归宪政,回归公民的行列,回归有尊严的生活,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成长中的中国公民社会一定会拥抱你们。

以上是我们作为公民的共识和信念。我们不针对任何部门,而是面向每一个公民。我们对任何公民都没有敌意,只有一个出发点——为了所有人的尊严。基于善意,基于公义与爱,我们平和而谦卑。我们知道,通往宪政的道路充满了艰险和曲折,但我们不会动摇,求仁得仁,无怨无悔,义无反顾。我们深信,自主的公民是一切健康的社群、组织和国家的基础。与其在权力的奴役下苟活一世,不如力争做自己命运的主人。就在这份文本即将收尾之际,厦门公交爆炸案不期而至。这是悲剧,更是警告。我们正在和一场史无前例的大危机赛跑。我们别无退路,惟有一往无前。我们坚信,宪政中国一定会到来,宪政的阳光一定会照临和救赎这里的每个人——无论是统治者还是被统治者,也无论是怀有自由主义、社会主义、儒家和道家等世俗信仰还是信奉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以及其它宗教信仰的中国人。

第一批联署公民名单(123人):


冯崇义,悉尼,历史学博士,悉尼科技大学,学者

苏小玲,北京,作家、媒体人
阿 森,墨尔本,自由撰稿人
安兴本,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学者
蔡 霞,北京,中共中央党校,教授
蔡淑芳,香港,公民
蔡詠梅,香港,杂志编辑
曹思源,北京,宪政学者
陈桂棣,北京,作家
陈奎德,华盛顿,哲学博士,普林斯顿中国学社执行主席
陈树庆,杭州,公民
陈行之,北京,作家、学者
陈子明,北京,《北京观察》,学者
陳忠和,阿姆斯特丹,公民同城圈推广团队负责人
成斌麟,奧斯陆,《变局策》作者,社会学研究学者
程静平,悉尼,政府公务员
程巢父,上海,胡适、陈寅恪研究学者
储成仿,北京,法学博士,政论作者
春 桃,北京,作家
杜 光,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学者
段 跃,北京,自由编辑
朵 渔,天津,诗人,独立学者
傅国涌,浙江,独立历史学者
高长云,北京,自由职业者
巩 磊,山东,独立作家
巩胜利,北京,独立学者
郭永丰,甘肃陇南,自由撰稿人
郭于华,北京,清华大学,教授
郝 建,北京,学者
何 频,纽约,明镜集团,学者
何清涟,普林斯顿,经济学者
胡 平,纽约,学者
胡石根,北京,独立学者
黄馨莹,北京,影视公司文案
黄秀辉,广州,民间学者
江南梅,浙江,《现代金报》,媒体人
江天勇,北京,律师
孔令平,重庆,独立学者
李国蓓,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公明,广州,政治学博士,广州美术学院,教授 
李 南,北京,编辑,诗人
李天明,加拿大,人权义工
李伟东,北京,独立政治评论员、学者
李银河,北京,社会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李一平,温哥华,《变局策》作者,法学研究学者
黎雄兵,北京,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梁 丽,黑龙江,个体经营者
林明理,温州,中学教师
刘建军,北京,环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健清,天津,南开大学,教授
刘明江, 山东,教师
刘晓原,北京,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泽华,天津,南开大学,教授
吕德安,北京,诗人、画家
马小鹏,成都,律师
茅于轼,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经济学者
牟传珩,青岛,独立时政评论人
慕容雪村,成都,作家
浦志强,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秦 晖,北京,清华大学,教授
秋 风,北京,学者
任协华,江苏,作家,诗人
荣 剑,北京,哲学博士,中山大学兼职研究员,学者
沙叶新,上海,作家
沈 彤,纽约,政治哲学学者
孙大午,保定,企业家
唐继无,上海,出版人
唐荆陵,广州,法律工作者
田奇庄,邯郸,独立撰稿人
王 策,马德里,政治学博士,学者
王 康,重庆,陪都文化有限公司,学者
王 毅,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学者
韦 石,纽约,博讯网创办人,媒体人
魏 克,北京,诗人,作家,职业漫画家 
吴苦禅,浙江台州,独立学者自由撰稿人
吴祚来,北京,学者
武宜三,香港,香港五七学社出版公司总编辑、《1957年受难者姓名大词典》主编
五岳散人(姚博),北京,独立时政评论者、专栏作家
齐家贞,墨尔本,自由撰稿人、作家
笑 蜀,广州,《炎黄春秋》杂志编委,媒体人
夏业良,北京,经济学博士,北京大学,教授
肖国珍,北京,律师
肖雪慧,成都,学者
徐友渔,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学者
徐 灿,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律师
许 晖,大理,自由作家
许志永,北京,法学博士,公民
晏 英,太原,公共管理学博士,山西大学,学者
鄢烈山,广州,《南方周末》,媒体人
杨恒均,广州,政治学博士,独立学者、作家
杨 光,湖北,独立学者
杨建国,北京,公民
杨建利,华盛顿,政治学博士,公民
杨继绳,北京,新华社,学者
杨子立,北京,NGO工作者
野 渡,广州,作家
野 火,佛山,自由撰稿人
叶匡政,北京,诗人
易秋野,郑州,国企工人
俞梅荪,北京,独立学者
于向真,北京,中国儿童报主任编辑
袁 刚,北京,历史学博士,北京大学,教授
展 江,北京,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
张博树,纽约,哲学博士,哥伦比亚大学兼职教授,宪政学者
张成觉,香港,学者
张 伦,法国,学者
张 鸣,北京,政治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张 朴,英国,作家
张铭山,山东,作家
张千帆,北京,法学博士,北京大学,宪法学教授
张拓木,湖北,互联网工作者
张小刚,悉尼,自由撰稿人
张星水,北京,京鼎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幼南,扬州,媒体人
章龙飞,北京,媒体人,独立学者
赵 俭,扬州,教育工作者
赵士林,北京,中央民族大学,教授
钟锦江,悉尼,电工程学博士,独立学者
周力军, 河北,作家,编剧
邹幸彤,香港,NGO工作者
朱大可,上海,政治学博士,同济大学,教授
朱欣欣,石家庄,自由撰稿人
朱学勤,上海,上海大学,教授


第二批签署公民名单(302人)


艾 鸽,巴黎,诗人、作家、画家
白中伟,陕西,自由思想者
曹劲柏,北京市,异议者
曹 利,深圳,职员
曹雪瑞,北京,法学专业在读学生
曹志刚,上海,工程师
常玉芳,吉林,公民
陈炳傑,美国,学生/电脑技术员
陈长春,海口,退休教师
陈国敏,江西萍乡,自由职业
陈惠娟,哈尔滨,公民
陈积民,海口,诗人
陈开频,杭州,公民
陈龙德,杭州,公民
陈美佳,杭州,公民
陈 明,纽约,学者
陈 鹏,重庆,教师
陈 树,抚顺,自由职业
陈顺喜,武汉,公民
陈渭湘,杭州,公民
陈 杏,海口,退休人员
陈小玲,湛江,民企管理人员
陈泱潮,丹麦,《特权论》作者
陈 彦,巴黎,学者
陈用林,悉尼,前外交官
陈云飞,成都,业余驯兽师
陈志强,波士顿,学者
谌卫军,杭州,公民
程 明,上海,中医学者
程维民,曼谷,商人
成菊英,浙江嘉兴,公民
昝爱宗,杭州,公民
慈天元,江苏,公民
大 陆,北海,作家
戴 春,长沙,教师
董亚维,美国,《论范例》作者,哲学学者
杜国旺,北京,IT从业人员,教育公平志愿者
方明吉,吉林,四平,纹身师
封朝晖,南京,公民
冯崇博,海南,农民
冯劲松,四川,教师
冯俊东,海南,农民
冯 军,长沙,自由职业
冯 玲,湖北潜江,宪政义工
符 丽,海口,退休人员
高海兵,杭州,公民
高 洁,浙江,销售

高 阳,河南,人权义工
高 扬,刚果,法语翻译、自由职业者
戈建忠,江苏淮安,自由职业者
古雪阳,安徽繁昌县,盲人推拿医生
辜学武,德国,波恩大学政治学讲座教授
郭道晖,北京,法学学者
郭 浩,河南洛阳,汽车销售
郭润斋,河南,医生
郭起真,河北沧州,冤民
郭晓阳,美国,金融科技业者
郭一百,深圳,退休人员
韩荣利,巴黎,公民记者、自由撰稿人
何光沪,北京,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何君位,琼海,退休人员
何 伟,广东,企业管理人
何永全,上海,自由撰稿人
何与怀,悉尼,学者、作家
何志方,北京,企业高管,大同学倡导者
贺生军,河南,公民
侯 裕,北京,记者
胡 佳,北京,公民
胡 臣,杭州,公民
胡 军,新疆,维权人士
胡良彩,北京,公民
胡孝福,江西吉安,退休高工
黄大地,北京师范大学,学者
黄道南,中国北京,公民记者
黄根宝,徐州,建造师
黄继豪,新加坡,比较哲学博士,学者、 作家
黄莉娜,山东,公民
黄明海,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燎原镇,村民
黄 围,四川,诗人
黄 威,湖南湘西州 公民
侯玉龙,苏州,工人
纪新昊,北京,学者
翦牧史,悉尼,公民
姜福祯,青岛,自由撰稿人
姜 弘,武汉,学者
姜野飞,泰国,流亡人士
姜在鸿,杭州,电力高级工程师
蒋开福,杭州,退休工程师
蒋品超,美国,《六四诗集》主编
蒋学鸣,比利时,司法人员
金基明,杭州,公民
卡克下·吐尔逊汗,北京,公民
康秋星,巴黎,自由职业者
康泽民,福州,职员
蓝青云,景德镇,自由职业者
来金彪,杭州,公民
雷 蕾,悉尼,研究生
雷思政,湖南,公民
李 达,上海,维权人士
李 非,广州,公民
李洪华,上海,京衡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
李悔之,广东,时评家
李茂林,山西,维权人士
李蜀皖,广州,民工
李素问,泰国,商人
李文革,安徽,市场总监
李祥正,武汉,工程师
李杨胜,武汉,公民
李云波,上海,商人
梁丽婉,杭州,公民
廖 原,加拿大,技工
林炳长,浙江温州,公民
林大刚,台州,公民
林国华,多伦多,自由职业者
凌 斌,上海,自由人
练子雄,深圳,教师
刘春冬,衡阳,公民
刘 锋,多伦多,工程师
刘纲举,深圳,IT专家
刘海滨,无锡,建筑师
刘惠琴,许昌,公民
刘继春,重庆,退休人员
刘家财,宜昌,工程监理
刘经国,广州,自由撰稿人
刘开明,深圳 ,文学博士,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独立学者
刘笑冶,日本,三菱电机工程师
刘新永,长春,审计师
刘训连,杭州,公民
刘志强,广州,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法学教授
刘志永,北京,企业家
楼保生,杭州,公民
陆 澄,苏州,公民
卢永侨,福建漳州,企业管理人员
罗洲平,美国新泽西,公民
吕耿松,杭州,公民
马 丽,北京,自由职业者
毛国良,浙江,受难者
毛庆祥,杭州,公民
孟兆阳,杭州萧山,工程技术人员
莫伟敏,佛罗里达,退休教授
穆 浩,银川市,电信公司职员
南施德,香港,信用评级专家
潘成玉,黑龙江,自由职业者
潘 露,苏州,学者,中学教师
彭 涛,明斯特,政治学博士,学者
钱跃君,法兰克福,工学博士,法律专家
乔 木,北京,北京外国语大学,学者
秦伟平,武汉,独立经济学人
秦真武,山东,学生
邱国权,民间中共党史学家、《铁血中共:1921—2008》作者
裘玉梅,杭州市,公民
任伟仁,杭州,公民
任迺骏,上海,退休
芮 虎,斯图加特,学者
沙之白,内蒙古兴安盟,自由撰稿人
尚唯佳,湖北,网民
沈建民,杭州,公民
沈利华,杭州,公民
沈子俊,甘肃兰州,农民
沈志华,浙江安吉县,公民
申大兵,浙江安吉县,公民
申今宙, 加拿大,中国事改企退休职工
申有连,贵州,经济学人
盛 雪,加拿大,记者、作家
施 铎,西安,配音员
施卫江,纽约,学者
石玉林,湖北宜昌,《民生观察网》责任编辑
苏建斌,山西忻州,诗人
苏君砚,加拿大,学者
孙 丰,巴黎,公民
孙愿平,石家庄市,公民
谭 凯,杭州,公民
唐晓红,天津,自由职业
陶 业,美国,工程师
鉄 流,北京,作家
王安宁,西安,独立学者
王大成,台北,退休公民
王 芳,武汉,驾驶员
王富华,杭州,公民
王 晗,北京,数学辅导老师
王衡庚,杭州,数学博士,公民
王建民,美国加州,媒体人、摄影师
王杰原,苏州,自由职业
王 君,温哥华,独立学者
王俊力,深圳,公民
王 巨,美国 自由撰稿人
王丽民,杭州,公民
王群兰,浙江安吉县,公民
王荣清,杭州,公民
王荣耀,杭州,公民
王向群,江苏,导演
王 霄,河北,教育工作者
王小刚,江苏,大学教师
王 旭,悉尼,画家
王 群,墨尔本,建筑工
王亚法,悉尼, 张大千研究学者 自由撰稿人
王兴旺,广州,退休教师
王 源,浙江,公民
王志祥,香港市民
汪康哉,合肥,公民
汪润治,辽宁,工人
尉天纵,南京,退休教师
魏 煌,加拿大,独立时政评论员
魏立山,四川,民工
文立新,哈尔滨公民,出租车司机
文学锐,美国,公民
伍 斌,中山,教授、陶艺家
吴 迪,上海,学生
吴高兴,浙江台州,公民
吴国光,政治学博士,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教授
吴汝徵,拉斯维加斯,媒体人
武振荣,韩国首尔,网络写手
戚惠民,杭州,公民
奚震东,悉尼,自由职业
夏树理,浙江安吉县,公民
萧利彬,杭州,公民
肖又青,上海,公民
谢 丹,上海,企业人士
谢 琰,东莞,私企管理人员
邢 杨,石家庄,教师
熊 伟,北京,新启蒙公民参与立法中心,学者
徐高金,江西,公民
徐 皓,安徽芜湖,公民
徐 光,杭州,公民
徐江姣,浙江天台县,公民
徐思远,北京,职业设计师
徐 旭,湖北,文艺批评家
徐文立,美國,布朗大學退休資深研究員
徐翊民,吉林,公民
徐云求,深圳,产品结构设计师
徐志民,杭州,公民
许 捷,杭州,公民
阎树林,扬州,退休教师
严正学,北京,铁玫瑰园艺术家
杨海峰,无锡,公司高管
杨建民,杭州,公民
杨延俊,湖南,农民工
杨思远,杭州,公民
杨 雨,纽约,记者
杨文锋,武汉,公民
杨五吉,加拿大卡尔加里,自雇业主
杨 雄,深圳,工程师
杨 越,北京,央企人
杨云彪,杭州,公民
杨 炽,北京 公民
姚立法,湖北潜江,独立竞选议员实践者和推手
姚文田,香港,出版人
易 邦,香港, 自由撰稿人
易 宏,佛山,自由职业
易亚军, 纳时维耳,学者
叶 飞,北京,政治学硕士,咨询公司员工
叶根来,浙江安吉县,公民
叶剑平,岳阳,国企职工
叶孝刚,杭州,公民
尹卫和,湖南湘乡,维权人士
尹旭安,湖北大冶, 维权人士
于 皓,大庆,职工
于 雷,长春,律师
于燕燕,青岛,工人
袁新亭,广州,自由职业
岳章标,北京,律师
曾建平,深圳,工程师
曾国龙,广东东莞,民工
曾庆彬,潮州,公民
章立凡,北京,学者
章 诚,新加坡,信用评级专家
张传民,武汉,公民
张国庆,成都,独立文化传媒人
张继伟,太原,工程师
张 杰,成都,公民
张克存,安徽,工程师
张建平,江苏,维权人士
张 静,上海,法律顾问
张 亮,北京,义工
张启宇,杭州,医生
张若尘,教师,河北
张汝儁,上海,自由职业者
张善光,湖南,公民
张思之,北京,律师、法学学者
张向丽,山东,医生
张小平,佛罗里达,自由撰稿人
張 宇,四川泸州,私企职员
赵景洲,哈尔滨,司法难民
赵群力,苏州,企业研发主管
赵晓军,山西,医生
赵延伟,山东济南,工程师
正 伦,东京,独立时事评论员
郑 敏,北京,雕塑家
郑 兴,陕西宝鸡市,律师
庄道鹤,杭州,公民
周 策,海口,学生
周 丹,泰国,教师
周桂材,深圳,焊工
周继能,广州,退休人士
周全生,内蒙古,国企工人
周启博,纽约,退休工程师
周维林,安徽合肥,公民
邹建军,青岛,机械工程师
邹 巍,杭州,公民
祖 慰,武汉,作家,教授,
朱瑛娣,杭州,公民
祝正明,杭州,公民


第三批签名名单 (103人)

安 红,悉尼,自由撰稿人
安希孟,山西大学哲学系,教授
槟 郎,江苏,诗人
曹 青,北京,商人
陈金华,湖南湘乡,访民
陈 明,首都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原道》主编
陈震康,挪威,流亡人士
陈子亮,浙江,公民
陈再强,益阳,监理工作者
春 涧:福建,诗人
淳于雁,悉尼,自由撰稿人
戴 萍,北京,作家
方展伟,广东,公民
高 寒,纽约,蓝领技工
谷怀春, 河北省邢台市临西县, 农民
郭莲辉,江西,律师
郭希元,洛杉矶,作家
韩纪刚,广东,农民工
韩 武,纽约,独立撰稿人
胡龙生,漳州,医生
胡仄佳,悉尼,作家
华神清,上海,公民
黄明福,福建,工人
黄 芸,江苏,南京大学学者
黄治安,四川宜宾,自由诗人
洪 远,重庆,工人
蒋 波,法兰克福,学人
蒋品超,美国国会《全球网络自由法案》当事人
金杭峰,杭州,公民
康 浩,深圳,技术工人
孔识仁,大陆旅台独立学者
兰宪发,深圳,公民
李春辉,重庆,独立异议人士
李东华,辽宁阜新,监理工程师
李 非,广州,公民
李 刚,悉尼,公民
李纪兵,北京,律师,《富国律》作者
李琳琳,南京,公民
李长太,河南,公民
李蔚田,北京,民营企业家、经济学学者
李少华,北京,异议人士
李彦君,长沙,公民
梁晓先,桂林,农民
廖 原, 多伦多,技术工作者
林禹光,新西兰,职业油画家
林再茂,福建龙岩,草民
刘 华,遵义,公民
刘建平,辽宁鞍山,律师
刘练军,杭州,学者
刘明江,山东,时事评论家
刘绪贻,武汉,武汉大学历史系教授
刘 澎,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所教授
刘燕子,大阪,教师
刘 毅,四川蒲江,自由撰稿人
刘正清,广州,律师
楼天华,浙江东阳,监理工程师
穆文斌,纽约,公民
潘俊朋,陕西榆林,公民
钱嘉豪,上海,学生
冉启一,贵州,教师
任道兴,泰国,华文教师
任小兰,浙江,公民
沈佩兰,上海,农民
史旭鹏,山西运城,教师
孙俊峰,内蒙古,公民
孙卓彦,美国,学生
宋再民,北京,小贩
苏 冀,北京,软件工程师
王 春,北京,经济师
王大琴,贵州,个体工商户 
王浩然,多伦多,医学哲学博士、原北大教授、社会学者
王 玲,大阪,公司职员
王永林,北京,独立撰稿人
王玉华,加拿大温哥华,自由职业者
王 藏,北京,诗人
王 錚,北京,獨立學者、律師
吴春夫, 加拿大埃德蒙顿,公民
吴 超,广西玉林,教师
吴孟谦,浙江,公民
吴 伟,北京,学者
潇 潇,北京,诗人
谢燕益,北京,人权律师
徐高金,江西,公民
徐 娟,法兰克福,策展人
徐小孟,湖北通城,公民
徐卫红,河南,教师
殷龙龙,北京,诗人
杨鸿钧,悉尼,编辑、专栏撰稿人
杨有优,广州,学者
姚文田,香港,出版人
叶剑平,岳阳,工人
尹 丹,北京,法律顾问
尹建云,湖南湘乡,访民
尹旭安,湖北黄石,维权人士
尹卫和,湖南湘乡,民主维权人士,
应学俊,广西,时政批评家
游城镇,福建,公民
詹汉坤,广东,公民
张 帆,天津,工人
张 健,法国,公民
张仁华,广东,公民

章诒和,北京,作家、学者

赵洪轩,四川成都,公民
[博讯首发

反对中国再次成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国的签名已突破1500

 
 
(公民力量) 截止到美东时间9月23日中午,反对中国再次成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国的签名人数已达1541位,一个星期以来,各地各界又有许多有影响的人士参与签名并以各种方式给予大力支持。

港支联主席李卓人先生签名并呼吁香港民众积极参加签名活动,推动香港民主进步。香港民主党主席刘慧卿女士在签名后表示考虑亲自到联合国参加游说活动,为中国人权侵害者发声并向国际社会说明香港的真实情况、动员对香港民主直选的国际支持。


对华援助协会会长傅希秋牧师在签名留言中说,中国是最严重的人权侵害国之一,根本没有资格成为联合国的人权理事会成员,请把我的名字签上,对华援助协会将全力支持这次联合国行动,愿上帝祝福。着名作家异议人士余杰表示:“我义不容辞,请把我的名字加上。”

台湾关怀中国人权联盟理事长杨宪宏、秘书长邱龄瑶参加签名,并在台湾推动签名工作。法轮功修炼者、台湾大学着名教授张清溪也签名支持。

最让人感动是身在中国国内随时受到监控的维权人士胡佳,他在接受英国天空电视台採访时说:“允许中国加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就等于允许杀人犯成为判官,这太荒诞了。”“我们想制止它,我们必须制止它。”

一个星期以来,各地签名的知名人士还有,

香港:秦飞鹏,刘泰,陈钊,巫堃泰,陈景圣,陈劲松,万宝等;

台湾:佐拉,孔识仁,钱达,黄啸虎等;

中国大陆:野火,荆楚,苏元真,吴高兴,欧彪峰,独光达,草虾,岳启龙,张永攀,车宏年,候文豹,范一平,黄晓敏等(有些知名人士要求最后公佈他们的名字);

海外:徐文立,汪岷,唐元隽,胡尧,黄奔,王有才,陈晓,李东澄,韩武,穆文斌,刘伟民,石清,徐英朗,余世新,李恒青,王策,王龙蒙,潘永忠,彭晓明,王进忠,陈用林,孙宝强,方圆,王辅臣,罗乐,蒋佳冀(良心犯李必峰的儿子),朱乔夫、朱小砚(良心犯朱虞夫的弟和妹),羊子,相林,翰光,贾育台,王雪臻,葛丽芳,陈泱潮,陈孜轩,刘刚(瑞典),郭琛,张健,陈汉中,叶国忠等。

另近百位藏族、维族、蒙古族的人权人士签名。

公民力量运动发起人杨建利于9月17日在布拉格「论坛2000」的闭幕式上向大会介绍了这次联合国行动,出席者反应热烈,纷纷表示中国人向联合国提出这样尖锐的挑战会促使国际社会再次思考和确认全人类应该共同秉持和维护的人权标准,对促进中国的人权进步和联合国的改革都具有意义。

随着22日薄熙来桉的宣判,薄桉又受到广泛关注。公民力量曾公开向薄熙来家人和律师发放“向联合国陈情人权状况调查表”,因为薄桉办理明显存在“党纪”过于“国法”违反刑事诉讼法的现象,公民力量希望他们填写此表向联合国人权机构反映薄熙来在薄桉办理过程中权利受到侵害的真实状况。

公民力量运动的主要推动者之一韩连潮表示:“此次签名是一次公民大动员,通过一次次这样的活动,公民运动的参与者和支持者可以建立联络形成力量。这样的活动可以在国内国际给中国政府形成压力促其让步,对国内的良心犯是很大的帮助,估计许志永、丁家喜、赵常青、王功权、李焕君等人的桉子不久就会庭审,因此,目前的签名工作是对他们有力的声援。”

由于专制政府的钳制和国际现实政治的阻碍,我们的声音被压抑的太久了,每一个签名都是一次响亮的呐喊,让我们一起继续努力,让这样的正义声音连成片,响彻世界全地。

联络人:

杨建利 yangjianli001@gmail.com (857)472-9039

韩连潮 lianchao@gmail.com (703)528-2771

刘亚洲内部讲话国内网站爆二次冲击波

 

(博讯)
海外网站于8月下旬刊出了一篇《中国政治改革新思维——刘亚洲内部讲话》的文章扫描件,该文在博讯网站发出后,迅速被文学城、倍可亲、多维等知名网站转载,并引发世界各地海外中文网站的疯传。法国国际广播电台也以新闻的方式进行了报道。

9月中旬,该文的文字稿出现在国内的中文网站,截止笔者写作此文的9月21日,国内著名的网站如凯迪的猫眼看人、新浪博客、网易博客、腾讯的QQ博客、西祠等都已经以文字稿或长微薄的方式转发了刘亚洲的内部讲话,网络上再次爆发了二次冲击波。国内搜索网站百度上也可以搜到大量转发此文的网站。到目前为止,绝大多数转发此文的网站并没有删除此文。


在转发此文的国内网站的留言中,可以看到读者一边倒地支持刘亚洲政治改革新思维。
几乎国内网站转发刘亚洲讲话的同时,一位旅美历史学政治学学人“桑潮流”以真名在博讯网站发表了上篇评论文章《协竞民主制与中共执政——读刘亚洲内部讲话》。笔者从网络上搜索到桑潮流显示系原中国科技大学副教授。在中国科技大学的“马克思理论教学研究部”的网页上,他的简历如下:

桑潮流副教授

  桑潮流,男,副教授。1979年7月,安徽师范大学历史系毕业;1983年7月,复旦大学历史系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世界近现代史专业,现代国际关系史研究方向;2001年7月到2002年6月,美国克莱蒙研究生大学(Claremont Graduate University)政治学系高级访问学者。现讲授"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本科生公共政治课)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硕士研究生公共政治课)以及"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等必修课与选修课。科研领域为"国际关系史及现代当代国际关系"和"社会主义问题"等;曾参与出版专著"国际关系史1890-1980"(部分),发表"马克思的社会主义观"等论文十来篇,其中数篇文章全文转载于"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熟练掌握英语 (听说读写)和德语 (流利阅读)。曾参与获得国家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曾获得"贝尔优秀教师奖"等三四个奖项。


桑潮流副教授的原文链接

笔者整理出国内猫眼看人和陈光武律师的博客转发此文后读者的部分留言如下:

猫眼看人:
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id=9514042&boardid=1
======================
刘将军真敢讲。

人和人是不一样的。有的人是想让国家好起来,有的人只想着要红色江山传万代。但是,把民众的嘴巴贴上封条真的就能红色江山传万代?

读过刘将军的很多文章,这篇文章从文章的风格和口气上,确实象是刘将军的。
但从文中的内容来看,又有点怀疑:这么敏感的话题,讲的这么大胆,刘将军真的敢这么讲,现在的环境能容他这么讲吗?

看到这篇文章可以知道,中国不是没有希望的。

作为高层将领讲出这些话来,是很有积极意义的。

顶刘将军。只有政改才能救中国。政治体制不改革,死路一条。

刘将军是有独立思考的人!支持刘将军!他讲的话,如果是普通人讲了就有麻烦。

可惜,这种有识之士在党内太少了,特别是红少代里面,可能是异类了。刘将军,在体制内比较清醒的人。

刘将军威武!

记得包公祠有一付楹联,录如下以表达草民对将军的敬仰之情。
当年铁面冰心进谠言不希后福
至今妇人孺子颂清官只有先生


顶,不在于他说出了什么,实话说这些道理很浅显,没几个人不能想到。
而在与他有良知勇敢地说出来。


中华民族长久强盛的希望在民主,中国人民的不息愿望是民主。
开创民主政治的伟大事业,天意所在,世势所趋,人心所向,功垂千秋。

刘将军才是当今的大英雄。

作为高层将领讲出这些话来,是很有积极意义的。首先这是否真的?其次他以后是否还能这样自由地讲?如果两者皆肯定,则不会发生革命。

不管是谁说的,这也是献给今年中秋节的一份沉甸甸的厚礼!

刘将军真敢讲。不是他敢讲,而是有人让他讲。这应该是政治探测的信号。

真的吗?不过我倒希望是真的。

难辨真假。真假不重要,重要的是是否容许对此传播。如果容许该帖在媒体和网络上广泛传播,就代表着要政改了;如果严格限制甚至一概封杀,即使是真的也没用政改也没戏。

他的其它文字,也是让一些平时就很保守(实是很愚蠢)的人,十分震惊的。

支持刘亚洲将军这样的体制内改革派。

建政后的说法不错,我以前建议用“49后”。

苏东,台弯,缅甸,政改都从高层始。刘亚洲的新思维与戈尔巴乔夫的新思维同名同实,支持。

读过刘将军的很多文章,这篇文章从文章的风格和口气上,确实象是刘将军的。
但从文中的内容来看,又有点怀疑:这么敏感的话题,讲的这么大胆,刘将军真的敢这么讲,现在的环境能容他这么讲吗?
是真是假难判定,“新思维”的思想所指,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方向。当然,其速度快慢就在人为了。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要是这样坚定的改革,中国就能化敌为友,就能团结一切炎黄子孙为祖国的富强而发奋努力,中国就不是有希望成功,而是绝对的、有绝对的把握获得绝对的成功!

作为高层将领讲出这些话来,是很有积极意义的。是啊,军队都支持反对党了。有意思。

刘亚洲这个上将当之无愧!这样心胸宽广思想性强的执政党高级将领治国观点,必能得到绝大多数人的支持!可惜他落到污秽的大染缸里,他能出污泥而不染太了不起了!!!

没屏蔽,看来是真的。支持亚洲!在我们心里,你不并是红二代,不是将军,而是一个知名作家。记着你的《这就是马尔维那斯》。

总是自己给自己树敌,我们是有传统的!最近看了一篇反映上世纪三十年代川北“苏维埃”极左政策造成的恶果,感到十分震惊!联想到建政以来六十多年乃至今天的“敌对势力”说,感觉极左的确是蠢而又蠢!说它蠢,是因为这样的“左”其实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所以就必须改正。毛泽东正是靠“统一战线”,所以才“拉拢”来许许多多的知识分子、工农群众乃至开明绅士等等才最后赶跑了蒋介石!如果还是斗斗斗,他就不可能成功。当然,后来他又收拾这些当初帮助过他的人,尤其是文化大革命。殊不知这终于导致他的威信直线下降。
所以,四面树敌是很愚蠢的!现在,我们真的认为那些“异议人士是敌对势力吗?全体中国人有几个当真认为他们是敌对势力的?没有,绝对没有!我们只是打棍子、扣帽子而已。但这样恰恰误了自己!刘亚洲将军的这篇文章应该作为重要文件,让决策者学习、反思。

刘将军,体制内少有的明白人,良知尚存的红二代;与那个断了脊骨的刘源有天壤之别。

高层优秀人物逐渐浮出水面,意味着大批中共优秀人物涌现的预兆,此乃国民之幸甚也!

上月审薄时,江湖就流传有这篇讲话,今天在猫眼看到,很欣慰!看看能存在多久,能流传多广,就当一块试金石吧!

大丈夫真将军!

是真的吗?如果是真的,我们国家光明无限。

如果是假冒刘亚洲的讲话,老木绝对没有胆量让这个帖子发出来。刘亚洲都官至顶级军衔了,想必对仕途也无更高追求。刘是一个明智而有历史感的人物,和温总一样,很了不起。

中国不久的未来的真正的大英雄将从他们中产生。

一个月前看到的文章,终于在局域网内看到了。

从该文思想高度、文风和其人一向胆略来分析,像他所写。不然挂在这里怕被屏蔽,可能是因其身份不好屏蔽。别人冒充的话可真被抓了(这么反动又冒充名人又一直挂着又点击这么多)。此前还看过他据说是内部讲话,思想差不多。此讲话中并未否定D,而是说要宽容,从而保证D“长久”。

有胆量,有魄力。说点人话。

刘将军是中国有远见卓识的代表人物之一,是中国进步希望的象征。

几天前我听到了类似的内容还以为是假的,胆大、忠言逆耳,真正的想救D。

说的太好了!!!

这是党内最理智,最清醒,最大胆,最令人鼓舞的谈话。照理,一个政治家在解决最基本的或者稍微奢华一点的生活问题后,都想在历史上留下回响。所谓或“流芳千古”,或“遗臭万年”。流芳千古不容易做到,那要有大爱之心,大勇气,大智慧。遗臭万年却比较容易。至如那些贪得无厌,把家人和财产转到国外的人,其实从骨子里就是一些精神病人。试想一下,一个人纵然拥有天下,吃不过一日三餐,住不过一房一床。贪得的财富终归于无。而正是这些人,往往包围着,鼓励着,绑架着政治家走遗臭万年之路。这才是最令人悲哀之处。

刘将军敢言,但声音太小,也没有一个公开的渠道去让民间聆听。如果没有互联网,他的说话还真的不为民众所知。

协竞制,提法不错。具体内容应当有一个基本的提纲。
其中“竞争”这一点无需详述,关键是这个“协商”。
我理解刘将军的观点,也就是竞争者在缩小的人选范围产生。
但最终这个缩小的范围里的人选还是要到大众中去检验的。所以通过这样的方式想把矛盾圈缩小,可能难以遂愿。
如果要渐进式地推进,我个人的观点还是应当恢复现行体制的原有功能。人民代表大会的基本构成从小改到大改,政协的构成,则应当直接开放,实行公开竞争,公开选举,而不是现在这种推举制。进入人大的代表应当至少担任过政协委员一年半以上。政协委员的组成,最初十年,共产党员人数必须占50%,剩下的为非党员。

真的吗?是刘亚洲的么?总体感觉很不错!

唯一可以看到的体制内的一个清醒之人,但愿习同志也是此思路则是民之大幸

牛人,刘将军敢讲呀,好!

真假难辨。但能在网上流传,又未遭遇屏蔽,可见还是有来头的。

刘亚洲将军保重。你的言论代表人多数人的心声,相信这才是主流民意,但,呵呵……

好文章,很有说服力。

刘将军没有站出来辟谣哈?

刘将军真是为国为民也是为党好啊。

为了中华民族的利益,就应这个样子。如果为了度才少数既得利益者就不能这个样子。

这声音发出来就好,选票是最好的群众路线。


陈光武律师博客上面的读者留言:
http://wqcgz.zfwlxt.com/FLLW/20130920/749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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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不多跟薄一样,都是为了我D多执政一段间的“进言”——薄利用的是文革派,本文利用的是宪政派,从里面一个词语的使用,就能看出了其本真:……其实,即使是建国初完全没有改革的“老路”里面,本来就设计了这样的机制。……——自己在反对“建国(的论说)”,提倡“建政(的论说)”,实际上一不小心依然使用“建国”之概念。可见:都是一丘之貉。

中华民族要有这样的思想和觉悟才有希望才能真正复兴。

支持这样的主张。

愿新一届领导以人民的福祉为重,广开言路,言者无罪,领导中国人民开始新的一页!

这是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的希望之火,希望我们的执政党能够重视这样的观点,也要认真的去思考这样的观点,尽快的克服目前政治体制中的不足。这也是我们民族的幸事,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够认同他的观点,支持他的观点,这样执政党也会更加重视。人们的福音才会真正的到来。

刘亚洲将军讲的好,坚决支持拥护他关点立场.

文章太好了,望传十亿次也不多。 [博讯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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