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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律师陈建刚因要求为被告人解除戒具被法官命令法警反剪双臂,关进临时羁押室

Written By CDP.ORG on 2015/05/21 | 5/21/2015

(维权网信息员李艳报道)2015420日,李春富律师与陈建刚律师共同参与在江苏丰县法庭进行的庭审,共同为李拥军先生辩护。因被告人李拥军先生被强制戴着脚镣进入法庭,辩护人李春富律师与陈建刚律师向法庭提出要求:依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刑事审判警务保障规则》第16条之规定:在法庭审判活动中,应当为被告人解除戒具;对于有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等较重刑罚和有迹象显示具有脱逃、行凶和自杀、自残可能的被告人,可以不解除戒具。辩护人认为法庭应当解除对李拥军先生的械具,去除脚镣。

    
但审判长孙武正拒绝律师的正当要求,在律师要求书记员将审判长的话语记录在案时,审判长发出命令,命令法警将陈建刚带出法庭,当时,法警将陈律师反剪双手架出法庭,关进法院临时羁押室。

据现场目击者介绍:当两位辩护人提出上述请求时,审判长孙武正说:“械具不能解除,我们法警有法警的规则,你们就不要提这个事情了。”辩护人提出明确法律依据,表示带着械具进行庭审这是违法的。岂料孙武正法官作出如下雷人言语:“违法就违法吧,你们可以庭后提交书面意见。”
   
辩护人再次提出不能违法进行审判、必须依法审判、保障被告人权益的要求,孙武正法官猛击法槌“你们不能在说话了,这个问题就说道这里。”

见法官如此任性,二位辩护人打算不再纠缠这一问题,但提出请书记员如实记录法官发言的要求,这一要求被法官拒绝,书记员也没有如实记录。

孙武正法官说:“你们是才加庭审为被告人辩护呢还是来和法官吵架呢?咬住这一两个问题能显示你们的价值吗?”

辩护人回答:“我们为当事人辩护就是要依法维护他的权力,这能体现我们的价值。法官你说违法就违法吧,这是在违法呢还是在审判呢?请法庭实事求是,如实记录庭审事实。”

孙武正审判长手指陈建刚律师,“法警,把他带出去。”立时四五位法警冲上前来,有法警高喊“拿手铐来”,不容陈建刚律师收拾电脑、案卷,将陈律师反剪双手架出法庭,关进法院临时羁押室。

关进羁押室不久,法警前来训话,“不听法官安排,纠缠一个问题不休,告诉你们,你们这样完全可以被拘留。”陈建刚律师回答:“那就依法办吧,该拘留请拘留,我绝不逃离绝不回避”。法警表示“没那个必要”。随后将陈建刚释放。

据陈建刚律师介绍:这本案是第三次开庭,317日庭审因为检察官王晓娟、刘念宏中途逃离而被迫中止。

被告人李拥军生来文雅安静,上次开庭面对曾经对其数日数夜不间断疲劳审讯的国保恶警都无激烈言辞,所被构陷的罪名更不会被判无期徒刑、死刑,但李拥军先生还是被强制戴着脚镣进入法庭,因此,两位辩护人认为给被告人加带戒具开庭,不符合法律规定,有违人权基本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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