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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连顺律师:写在于世文先生被寻衅滋事案起诉到法院一年整之时

Written By CDP.ORG on 2016/03/18 | 3/18/2016

2016年因“2.2公祭”于2014526日被捕的于世文先生,于2015211日起诉到郑州市管城区法院,今天已经整整一周年,至今没有开庭开庭审理,甚至连庭前会议都没有开过!

 
于先生同其妻子陈卫都是64时广东省和广州市学联负责人,都因8964被捕一年半,不发文凭或收回文凭,出狱后到处遭受打压,连到工地打工都做不长久,被用工单位知道是64学生即被辞退。二人结婚生女,投资股票自给有余后心系昔日难友,于2012年自费组织中原论道,聘请国内知名学者袁伟时、秦晖、陈有西、王康就国史党史、法治、苏东文学进行启蒙。在于世文先生身患中风后,更想着为早逝的同伴做点事,以求他们的冤案早日平反,为他们正名,为国家的发展提供正确的方向!在2013年、2014年两次公祭六四亡灵,并进而呼吁政府公正合理地解决“六四”问题。 于、陈认为 “六四”这个日子,年年都有,谁都抹不去,任何人企图永远把这个日子从人们的记忆中抹去,都是徒劳。任何打压和监禁,只会让人们对“六四”的记忆更加刻骨铭心!      

作为于世文的辩护人之一,我认为于案从实体法上说,不论是依据现行刑法,两高关于寻衅滋事罪还是网络寻衅滋事罪的解释,都是无罪!
 
从程序上说,警察的不让会见,检察官的批捕起诉,法官12个月不审不判都是违法行为。
 
对于参与本案的警察、检察、法官以及他们背后的人员都明知于世文无罪,并且使其遭受刑事追究,完全符合刑法关于徇私枉法罪的犯罪特征,均构成徇私枉法罪,我们保持控告的权利!

王秋实律师被北京市国安局执行监视居住(图)

(维权网信息员张义民报道)2016110日星期日,本网获悉:王秋实律师(王全璋辩护律师)家属接到通知,王秋实已被北京市国安局执行监视居住。燕文薪律师刚刚已向北京市国安局递交了会见手续,收件人称将转交办案部门并由其答复。


前些时日,王秋实律师最近接连被哈尔滨国宝和北京海淀分局轮番约谈和传唤。随后失联,下落不明。现在传出被监视居住。

王秋实律师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学院,代理过多起公益和人权案件,包括王全璋律师案、李玉凤案、艾滋病人维权案、女权五姐妹案,信仰案等人权案件。       

因代理所谓敏感案件,去年律师年检时一度被延宕许久。709大抓捕之后,全国风声鹤唳,山东当局通过国保、司法局和律协三位一体给代理律师施压,致使王全璋律师的辩护人中途退出,在局势险恶之时王秋实律师顶住压力挺身而出,和余文生律师一起接手王全璋案。

接手后,很快就受到哈尔滨国保特别关照,事后其住处门锁也莫名其妙遭到破坏,房东也要解除租赁合同。

对王实秋律师的境况,本网将持续关注。

709大抓捕事件中锋锐所主任周世锋律师、王全璋律师、实习律师李姝云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批准逮捕

(维权网信息员刘云报道)2016112日星期二,本网获悉:近日,709大抓捕事件中锋锐所主任周世锋、实习律师李姝云已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目前,已经获知被批捕6人,其中谢阳律师、谢燕益律师是被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主权罪”,李和平律师助理赵威(考拉)及周世峰律师、王全璋律师、实习律师李姝云被控涉嫌“颠覆国家主权罪”。


今天,锋锐所主任周世锋亲属收到逮捕通知书,周世锋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2016年1月8日被天津市公安局逮捕,现羁押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

锋锐所实习律师李姝云的家人也收到逮捕通知书,李姝云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1月8日被天津市公安局逮捕,羁押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李姝云,1991年4月2日出生,河南科技大学毕业。

锋锐所律师王全璋的家人也收到逮捕通知书,王全璋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1月8日被天津市公安局逮捕,羁押在天津市第二看守所。

对709大抓捕事件中仍失去自由的人士,本网将持续关注。


附:周世峰律师简历(来源:中国政治犯关注CPPC)

周世峰:1964年出生,河南省安阳县人,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 2009年度、2010年度“社会公益法律服务先进个人”、2010年—2011年中国法律援助“优秀援助律师” 、 2009-2011年度“北京优秀律师”,知名维权律师,中国在押政治犯。

自1995年执业以来,曾代理过多起著名的受害人案件,并于2007年4月创立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广纳包括王宇、刘晓原、王全章等在内的著名人权律师;2008年,曾代理三鹿毒奶粉案,但因法庭故意不予受理,遭遇极大困难;2001年,曾代理石家庄“3·16”特大爆炸案;2014年,曾代理老作家铁流被控“非法经营罪”案、德国《时代周报》驻京记者助理张淼被控“寻衅滋事罪”案及北京维权公民叶洪霞被控“寻衅滋事罪”案等;2015年,曾与杨金柱、杨学林律师发起成立“聂树斌案律师独立观察团”等,并公开表示欲出资800万人民币建立“中国律师维权基金”,向全国各地受迫害律师家属提供资助。

由于以上言行,随触怒了中共当局的敏感神经,遭致中共当局统一部署下的严厉打击;2015年7月10日,被北京市警方以“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教唆、组织、策划、资助他人炒作所谓敏感案件” 等为罪由传唤并指定地点监视居住,其锋锐律师事务所及其办公室被查抄;2016年1月8日,被天津市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

目前被羁押于天津市第一看守所。

余文生律师:对酷刑恶警冯盛名韩超的刑事上诉状

Written By CDP.ORG on 2016/03/10 | 3/10/2016

刑事上诉状


上诉人:余文生,48岁,北京市人,北京市道衡律师事务所律师,住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北路246107室,电话13910033651

诉讼代理人:梁小军,北京市道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1冯盛名,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警察
被上诉人2韩超,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警察

上诉人对被上诉人刑事自诉一案,因上诉人不服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201618日作出的(2016)京0115刑初120号刑事裁定书,特向贵院依法提起行政上诉。

诉讼请求

1、依法撤销(2016)京0115刑初120号刑事裁定书;
2
、依法裁定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受理上诉人对被上诉人的刑事自诉;
3
、依法追究被上诉人的刑讯逼供的罪行。

事实和理由:

原审法院以缺乏罪证为由不受理上诉人对被上诉人的刑事自诉,上诉人认为原审法院及原审审判长、审判员、陪审员涉嫌枉法裁判。

理由如下:

1、缺乏罪证实际上就是证据不足,本案未经审理,不能证明证据不足。原审法院以缺乏罪证为由不受理上诉人对被上诉人的刑事自诉就是未审先判,名为裁决,实为判决。未审先判就是枉法栽判,上诉人保留追究原审审判长、审判员、陪审员刑事责任。

2、在证据方面,上诉人已经提供了完整的证据链,有被羁押证据、未被羁押前体检证明、释放后的手术及诊断证明。提供了并申请了法院需要调取也可以调取的证据所在,有上诉人20141014日羁押北京市大兴区看守所时入所体检表、20141120日转押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时入所体检表、20141013日至2015120日被羁押期间的全部录像。这些证据足以证明被上诉人的罪行。

为此,上诉人要求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支持上诉人上诉请求。

此致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余文生
2016
111

709大抓捕事件中谢阳律师、谢燕益律师、李和平律师助理赵威(考拉)已被批准逮捕(图)

(维权网信息员刘云报道)2016111日星期一,本网获悉:近日,709大抓捕事件中谢阳、谢燕益律师及李和平律师助理赵威(考拉)已被批准逮捕。


据蔺其磊律师对谢阳案情通报:2016年1月6日长沙市公安局书面通知,不批准会见谢阳律师,理由是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这次上面没有了“扰乱法庭秩序罪”了。谢阳律师夫人1月11日上午到长沙市公安局,被告知:谢阳于1月9日已经被逮捕,移送看守所,但拒不告知看守所名称,律师还是不能会见,家属通知书邮寄中。现正交涉要求告知看守所名称。最后告知人关押在长沙市第二看守所。无耻还在“依法”进行中。

据悉,2015年7月12日被抓的北京律师谢燕益,在指定居所监狱视居住六个月期限即将届满时,经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1月8日被天津市公安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羁押在天津市第二看守所。而李和平律师助理赵威(考拉)也于1月8日遭逮捕,罪名竟然是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羁押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

南周事件3周年纪念日 在广州四民主维权人士被抓 黄敏鹏、梁颂基被行政拘留五天

Written By CDP.ORG on 2016/02/21 | 2/21/2016

(维权网信息员刘云报道)201618日星期五,本网获悉:在广州的四民主维权人士梁颂基、黄敏鹏、谭爱军、王沛江四人疑因南周事件周年接近而被强制传唤,后黄敏鹏、梁颂基被行政拘留五天,王沛江获释,广西谭爱军遭国保遣返。


201617日上午十时左右,梁颂基、黄敏鹏、谭爱军、王沛江四人在广州五羊新城附近被广州市公安局强制传唤到派出所。直至22王沛江被释放,其他人继续被扣留。

据被释放的王沛江介绍,当时他与梁颂基、黄敏鹏、谭爱军四人准备到五羊新城参加相亲聚会途中被强制传唤到派出所。审问期间提到南方日报社机周年等问题。

20131月初,宣传部删改南方周末标题为“宪政梦”的新年致词,导致全国各地民众聚集在南方报社门口集会抗议并持续多日,最后公安以强制手段驱散人群才得以平息事件。由于该事件,1月初被广东当局定性为敏感时期。

刘晓原律师:我儿子第三次办理护照遭拒

今天上午(2016年18日),我儿子第三次去到南昌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申请办理护照,办证警察经过网上查询,说北京市公安局还没有从办理护照电子系统解除限制,仍然无法办理护照,要限制到七月份解除。


我这次让孩子去办护照,是因为接到口头通知,说公安部已通知北京市公安局解除限制,过了元旦就可以办理。现大学正在期末考试,我让孩子抽出时间去办护照,没想到还是被限制。

从南昌大学到南昌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坐公交车要一个多小时,儿子在电话中非常生气,说“你又被警察给骗了,他们是骗你!”。

这是第三次申请办理护照被拒。为此事,我去年两次给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写信反映,至今没有任何回复!

王峭岭(李和平律师妻子):天津公安,你们的大门只为赵家开吗?——元月八号的天津之行

律师要求会见当事人,家属要求知道自己被警方“失踪”家人的下落,这是最合理不过的要求。但是不知道官方为何如临大敌?李和平律师的两个律师蔡律师、马律师被官方“施压”,王全章律师的两个律师被“控制”,包括全章太太被秘密警察跟踪。还有律师受到各方压力,要求解除代理,要求不许发声。真应了一位老妈妈的话,这是“抢劫你你不能呼救,痛打你你不能喊疼!”


鉴于一月四号的律师和家属的抗争,八号一早,最早到达河西看守所的全章的姐姐全秀,竟然被门卫拦着,不让进去。赵旭屈尊竟然出来到大门口理论一番进去了。一群手无存铁的平民竟然让警察这么害怕?

当家属越聚越多时,赵旭又出来了。提出律师一个一个见。律师们要求家属一起会见,赵又说只能一个家属。在大家不妥协的抗争下,终于全章的两个家属和律师都可以进去。其余的人守在大铁门外,冻得手指头都硬了。大家实在受不了,有辆车要进去的时候,大家一起涌了进去。大家走到预审支队的走廊时,发现赵旭正跟余律师,文足全秀坐在那里。

大家已经不想听赵旭打太极了,就想要个说法。撤案放人是大家一致的要求。期间有个预审支队的人言语态度对文律师不客气起来,他就是四号那天对和平女儿和全章儿子吼的那个人,不着警服没有警号。不是门房就是国保,那么嚣张!连赵队长都笑眯眯不说什么!

等到了六位律师,有法新社的记者在外面,我们就去门口见记者。这时,看守所大门外面的北京国保的车里的人立即伸头拍我们。

接受完记者采访,大家要进门回到预审支队的走廊里取暖避寒,却被保安警察和一个国保驱赶。这个国保抓着文律师的胳膊往外拽,一边拽一边说:“你们要依照法定程序来!”我们道:“我们哪一点没有依法了?!你先放开人家的胳膊!放低声调,别指着人说话。”这个不肯报警号的国保嚣张之极,上来就抓住了我的胳膊,真的是生疼生疼的,我说我是女人,你能放开胳膊说话吗?我进到这里是我的权利。警察不是为人民服务吗?便民吗?我们这许多家属中午连个避寒的地方都没有,你们抓了我们的家人连个说法都不给,我们进来是我们的权利。还有,是公安部让我们找你们的,央视都说了。那个无警号国保急了,扯着我,喊了一嗓子:“我就动手怎么了?”他喊保安动手,保安连连道歉:“阿姨,你出去吧。”但是没好意思动手。如果不是知道我动手就是让他有理由拘我,我是真想抓花他的脸。

这时,李国蓓律师冲进来,拉开了死命扯我的警察。也算是给那个警察一个台阶下。因为门口摄像头正对着我们。我真的气得浑身发抖,后来听律师们讲国保下手打人可狠了,今天只是小意思。后来家属们说都录下来了,上传了。最后交涉的结果我们也让一步,下午上班律师和家属们继续去交涉!而下午两点索性大门都不开了,所有的办事人员都不让进了。赵旭来到门口,连律师的手续都是从大门外递进去的。

王峭岭 元月八号于天津

郭飞雄:刑事控告状

控告人:杨茂东,又名郭飞雄,男,196682日出生于湖北省武汉市,汉族,大学文化,现被陷害羁押于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


被控告人:郑昕,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审判员,系控告人一审被陷害冤判有期徒刑六年一案的审判长。
被控告人:罗成,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审判员,系控告人一审被陷害冤判有期徒刑六年一案的审判员。
被控告人:鲁肖,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审判员,系控告人一审被陷害冤判有期徒刑六年一案的审判员。

控告要求:追究三被控告人犯徇私枉法罪的刑事责任,判处三被控告人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事实与理由:

三被控告人组成的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合议庭,在审判控告人被构陷“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一案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使完全无罪的控告人和孙德胜被一审冤判、错判、陷害判有期徒刑六年和二年六个月。具体如下:

一、三被控告人将控告人行使言论、集会自由的宪法权利的行为(参加南方周末报社门口的公民集会、在集会现场发表支持和声援南方周末报社编辑和记者的新闻自由的演讲)认定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犯罪,用这样直接违反宪法的一审认定宣判控告人有罪,也就宣判了言论自由有罪、集会自由有罪,这种认定本身就是破坏宪法、践踏公民政治权利的犯罪行为。

二、三被控告人将控告人没有扰乱任何公共场所秩序的参加集会、演讲的行为强行罗织所谓证据(即使这些罗织的证据也不能证明控告人有任何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和后果)认定控告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这是故意违背事实,枉法裁判。

三、三被控告人在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起诉指控罪名之外,直接对控告人增加了一项“寻衅滋事”罪名,这是令人发指的玩弄、亵渎、破坏中国现行法律也破坏了人类文明司法原则的赤裸裸的犯罪行为。

四、三被控告人将公民在网络上发布“八城快闪”活动的真实的信息认定为寻衅滋事,这是三被控告人利用审判权力在无事生非、寻衅滋事:一审判决书第22页表述:“其后编造上述活动的虚假信息上传至互联网散布,引发众多人员围观,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三被控告人将虚拟的网络空间直接认定为现实的物理空间、将法定的只能发生在现实物理空间的行为直接延伸到互联网、将互联网上人员的“围观”等同于现实场地人员的围观、将因接受信息而产生的观念和思想的活动直接认定为“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生造了一个并不于法律意义上存在的“互联网秩序”进而将其直接等同于法律意义上“公共秩序”,从而将控告人定罪“寻衅滋事”,不管三被控告人宣称援引了什么司法文件或者司法解释,都无法掩饰其是在进行思想迫害的事实,无论如何移花接木,也都无法掩饰三被控告人作出这样的认定是“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刑事犯罪行为。

终上所述,三被控告人“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触犯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构成徇私枉法罪,且已经导致控告人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孙德胜一审被判二年六个月,已属情节严重,当被判处五上以上有期徒刑。

此致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

控告人:杨茂东(郭飞雄)
二O一六年一月七日

附:三被控告人的犯罪证据: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14)穗天法刑初字第1255号刑事判决书

舒向新律师看守所遭酷刑殴打致伤 律师亲属要求变更强制措施(图)

Written By CDP.ORG on 2016/02/16 | 2/16/2016

(维权网信息员张义民报道)201616日星期三,本网获悉:舒向新律师看守所遭酷刑殴打致脑积水,律师亲属要求变更强制措施。


据舒向新妻子刘秀芹“今日16日下午,辩护人蔡瑛律师第三次会见被暴殴的舒向新律师,带出手稿,经医院诊断为脑积水脑萎缩等脑部疾病,现在不适宜羁押,向法院递交了变更强制措施。”

201612日上午1130许,山东著名人权律师舒向新律师被控涉嫌诽谤罪被济南历城法院让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分局执行逮捕。后被关押在济南市第二看守所内。济南第二看守所名叫张世尧的警察残暴殴打及酷刑虐待了舒向新律师,他的殴打直接导致舒律师受伤、脑积水。张世尧电话:13805318693

舒向新律师,山东省济阳县人。19702月生。山东大学法律本科生毕业。2008年创办山东旭洲律师事务所并担任主任,山东旭洲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11年因帮村民土地维权,被当地政府诬陷“敲诈政府案”,从此开始了4年的维权之路。

敲诈政府案”是近年来各地方政府打击、镇压访民常用的卑劣手段。而舒向新律师就是所谓“敲诈政府案”受害人,由此他开始不断为自己依法维权,同时积极代理全国各地的“敲诈政府案”,为同受政府冤屈的访民依法维权。

近年来,出狱后的舒向新律师因不畏压力,继续毅然代理数起访民敲诈政府案,遭到当局忌恨。现在他代理各地同类案件有:“河南访民敲诈公安局和政府案”、“吉林访民敲诈公安局和政府案”、“内蒙访民敲诈政府案”、“河南访民敲诈警察法官和镇长案”、“山东访民敲诈青岛政府案”等敲诈政府案等等。

新年伊始,舒向新律师被济南历城法院控诽谤罪,直接逮捕。由法院下令直接逮捕律师,实属罕见。舒向新律师被法院直接逮捕案成为2016年新年第一案。对舒向新律师的境况,本网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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