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先科
严格一点说,中国一词应该用中国大陆来替换──即指中国共产党政
府权力所及的范围,不包括前殖民地的中国领土香港、澳门,以及中
华民国政府管辖的领域台湾诸岛。
但我仍然坚持使用中国这个词,原因在于:中国乃是一个统一不可分
割的整体。那些局部地区虽然有法律,可是在事实和心理上一刻也不
能逃脱灭顶之灾的恐怖和忧虑(由无法无天的政权所导致)。在这个
意义上,从宏观和总体上来看,只要中国大陆一天没有法律,整个中
国随时都处于没有秩序、无法无天的危险中,因此,我敢大胆断言:
中国没有法律,更没有法治。
20多年前,有人提出“一国两制”,我认为那是极端无耻的说法。难
道只有那些少数殖民地的人们、中华民国政府统治的人们可以享受自
由、民主、法治的制度,而绝大多数的大陆国民却只能永远受奴役?
这不是极端无耻又是什么?
有人会讲:你这是胡言乱语、危言耸听。有人会讲:新《宪法》都公
布颁行20年了,《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行政
诉讼法》等等基本法律也都问世十几、20几年了……;有人会讲:中
国有多少多少法学专家、教授、副教授、讲师、研究员、副研究员,
有多少多少法学院、法律系、政法系,有多少多少学习法律的大学
生、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有多少多少国外名牌大学的访问学者
……;有人会讲:中国政府已经制定了几千件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中国政府已经使用法治一词、已经举起以法治国的大旗,
中国政府已经公开承诺一手抓法制一手抓建设……;有人会讲:既然
如此,你还说中国没有法律,你到底居心何在?你究竟想要什么?
我什么都不要,我只要中国有真正意义上的法律、中国人民能够享受
法律的统治。为此,我必须指出它没有法律的基本事实。难道现有的
《宪法》和法律不是一纸具文?难道那些所谓的法学专家和教授不是
混饭吃的吗?难道那些公开承诺不是空口白话么?
中国其实没有法律。不仅仅是今天的中国没有法律,历史上的中国也
从来就没有法律,中国一直就是一个无法无天的国家。我想,作为一
个中国人,必须承认这一悲惨的事实。承认现实,丝毫无损于中国。
在正视现实的基础上,那些有良知的、强有力的、热爱这块土地的人
们就有可能联手把握历史的机遇、精心打造一个自由、民主、法治、
宪政的中国,从而构筑充满希望与光明的未来。
这里有必要对法律一词加以定义:法律是人类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
行为规范,这些行为规范反映人类共同利益的要求,通常由社会公共
权力机关(代表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制定或认可;法律尽管有时
也凭借社会公共权力机关的强制力量加以贯彻执行,但主要依靠广大
国民的发自内心的信赖得以实施。从根本上来说:奴役、独裁、专制
国家没有法律。而中国从未挣脱或者砸碎奴役、独裁、专制的锁链,
自然就从未有过法律的文明统治。
本来,论题论据论证都是如此简单明白,用不着多费口舌。但为了让
大大小小的文人雅士、形形色色的学者专家压根儿提不出一点反驳意
见,下面我将进行更细致严密的逻辑推理、更客观全面的阐述。
首先,我们要从立法上看一看,看法律到底该怎么立才成其为法律,
也就是说看法律该如何制定出来才不至于是非法的、无效的。在立法
这一层面,涉及的具体问题很多,其中主要是:究竟什么人有权立
法?掌握立法权的人们应该依据什么程序产生?这些人必须按照什么
样的规则工作?
什么人有权立法?只有全体国民及其代表才有权立法,否则就是篡
夺。宪法,只有全体国民才有权制定,即便是文本必须由代表机关拟
定,但未经全体国民批准同意,就无所谓什么宪法。全体国民的代表
机关(或称代议机关、立法机关)掌控国家的立法权。这些代表必须
由全体国民自由选举产生、必须定期更换,方不至于腐化堕落压迫全
体国民。显而易见,中国从未有过由全体国民自由选举产生的代表、
从未有过真正的代表机关(或称代议机关、立法机关),所有的代表
或者代表机关都是非法的、都是篡夺,法律又何从产生?
所谓宪法,更加荒唐!中国什么时候有过全体国民投票公决、批准一
部宪法?在中国,主权者何时有过发言权、表决权?中华民国初年,
我们差点有了一个经选举产生的代表机关──国会,差点拟出一部宪
法文本──《临时约法》。但一系列窃国盗贼先后登台,法律只能胎
死腹中。
其次,我们就从执法的角度来看中国究竟有没有法律。的确,就文本
而言,2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政府搞出了几千件象模象样、条文完备
的所谓法律。事实上,满清王朝在即将覆亡之际,也曾抛出过《重大
信条十九条》、《钦定宪法大纲》等等外表油光水亮的法律。条文是
有了,我们暂且可以不问这些条文出笼是否符合程序、是否正当有
效,也不管这些执行的人是否经过正当有效的程序产生、是否有资格
执行这些条文──实际上,中国从来没有按照正当有效的程序产生过
执行规则的人,一切一切都可以统统不论,我们只要追问一下这些条
文是否得到真心实意、不折不扣地实施,或者,再退一步,哪怕是半
心半意、大打折扣地实施。大家都知道,中国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中
国到底有什么特色,我们不能抱什么太大的希望,但是统治者总得做
做样子、装装门面,使人们不至于完全绝望吧!连样子都不做、门面
也不装,真正是有恃无恐。而且在制定那些条文的时候骨子里就丝毫
没有执行、实施、较真的打算。
第三,话题再移到司法方面,看看法官大人们是否坚守防线。据说,
司法体系是全体国民捍卫权利尊严的最后一道屏障、最后一道防线。
今天,从表面上看,司法方面与世界民主文明国家的联系日益紧密,
用上了法槌、穿上了法袍、配上了任职资格考试,每年还由美国福特
基金会出钱选派一些法官去世界民主文明国家学习取经。为此,某些
所谓的专家学者就拼命鼓吹什么司法独立、法官造法。这些人究竟是
什么东西,居然也都在研究法律,真是无耻的败类!我不禁替神圣的
法律感到羞耻。
我从1988年开始执律师业,20多年过去了,到过的法院、见过的法官
实在太多。但是,我发现一个令人绝望的事实,心中还残存一点人性
的法官已经十分罕见,更不用说认真按照条文办案的了。中国社会极
端黑暗,但最黑暗的非司法这一块莫属:什么三无院长、什么三陪法
官,统统不过是冰山一角,敲诈勒索、杀人越货,什么勾当都干得出
来。
最后,我们要对中国社会的全局做一个观察,看一看全体国民的心中
是否有法律的分量、社会生活中是否有法律发生作用的痕迹。我们十
分不幸地看到,这块辽阔的土地几乎完全黑社会势力所控制。在这块
土地上,到处都是官匪勾结、奸邪当道。如果不设法铲除这些匪类、
消灭这些人渣、清除这些垃圾,我们这个民族、这个国家就会死无葬
身之地。如果你是一个有正常感觉、正常意识的人,无论你是6,600
多万中国共产党人中的一员,还是非共产党员,不管你有高官厚禄,
还是身在社会底层,无论你什么职业、什么身分,你都会觉得这样的
人生不值得过、这样的社会不值得爱,一旦有可能就会逃离这样的国
家。我想,这大概就是北大清华一类的大学每年有百分之几十的毕业
生逃亡国外的原因吧。
中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法律,更没有法治。我指出这一事实真相,不
是为了谴责,不是为了咒骂,而是为了寻求彻底解决沉疴积弊的方法
和路径。我想经过多年的思想启蒙,中国社会转型的出路大家都已经
心知肚明,那就是依靠全体公民的共同努力,在中国真正实行法治、
民主和宪政。
〔原载《民主中国》2011-06-08;http://minzhuzhongguo.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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