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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立法被警方带走11天,家人查询遭多方推诿(图)

Written By CDP.ORG on 2011/08/17 | 8/17/2011

 

选举专家姚立法
(维权网信息员方斌报道)家住湖北省潜江市的选举专家、维权网信息员姚立法先生被警方带走已经11天,尽管亲友多次向警方打听其下落,但至今仍毫无消息。

86日早上,潜江警方在北京姚立法的一位友人处将其带走,当时警方称是因为姚立法的妻子向警方报案姚立法失踪。当姚立法的妻子冯玲女士得知他被警方带走后,多次前往潜江市园林派出所询问,但派出所警察称要找市公安局国保。然而潜江市公安局的大门需要刷专门的卡才能进入。

本周一,冯玲在无法进入公安局大门向相关人员查询的情况下,只能到公安局信访处,希望能打听到姚立法的下落。但是,信访处说国保大队没人,按程序应该找派出所,不应该找公安局。并且还称:姚立法已经超过18周岁,再失踪公安局就不会管了。

姚立法先生于820日再次被潜江实验小学以办学习班的名义绑架,74日凌晨姚立法从被关押的湖北省仙桃市毛嘴镇毛嘴宾馆跳楼,逃脱了当局对其非法的关押,并欲在暑假期间完成他对当地500多位独立候选人、选举观察员、助选义工的培训和对外县市外省市独立候选人、选举观察员的培训计划,并做好连续第七次竞选潜江市(县级)人大代表的准备工作。

姚立法逃脱当局的软禁后即刻遭到潜江警方及实验小学的全面搜查,其夫妻双方的亲友都受到警方的调查和追问,冯玲女士的出行受到贴身跟踪,家中连续遭到5次查抄。姚立法先生在跳楼时腰部严重受伤,86日在友人处被警方带走时,腰部只能弯曲无法直立。

目前,姚立法先生被潜江警方从北京带走已经11天,在此期间姚立法先生身在何处?腰伤是否得到有效治疗?何时才能解除软禁回家与妻女团聚?

强迫失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任何一个部门也无权凌驾于国家的宪法之上,犯下对一位公民进行绑架、强迫失踪、软禁等罪行。姚立法关注的是社会公正,寻求的是依法选举。多年来他不顾个人得失,不计地方政府无数次实施非法绑架失踪的恶行,只为践行公民的责任与义务。

希望姚立法先生的个案能够引起真心关注中国进步的相关人士及部门的重视,依法保障姚立法先生的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和依法选举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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