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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访者身陷黑监狱13天:活着是唯一能做的事

Written By CDP.ORG on 2011/08/04 | 8/04/2011

 
新京报 易方兴 林阿珍
 
上访者身陷黑监狱13天:活着是唯一能做的事

被关押者提供的遭非法关押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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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访者身陷黑监狱13天:活着是唯一能做的事

前日,昌平北七家镇南七家庄村,“黑监狱”已被查封。该院子曾非法关押来京反映问题的人员。本报记者 杨杰 摄
在“黑监狱”的日子
遭非法关押人员称,进门先被搜身,手机、身份证等物品全部被没收,不听话就挨打
从“黑监狱”被解救出来后,58岁的孙怀元说自己终于明白了什么叫“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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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挨打,吃不饱饭,睡不好觉,更没有自由,他们只让你活着就行,”回忆起被关押的13天,孙怀元说,“活着,是我唯一能做的事。”
在昌平北七家镇南七家庄村的这处“黑监狱”里,据统计,仅从7月1日到7月12日,就非法关押过超过50名来京办事者。
他们的自由受到严密的控制。就连吃饭时,也都有五个“打手”守在门口,谁大声说话就要挨打。
直到7月12日这一天,昌平警方接报后,将该“黑监狱”查抄,当场解救13名被关押人员。
6月30日,清晨刚下过一场雨。
孙怀元从老家江苏盐城来京,到丰台久敬庄信访接待中心反映情况。
办事的过程很顺利,还在现场看见了一位老乡———盐城市信访局工作人员张昌民。
不过,当他从中心走出来时,张昌民不见了。一辆金杯面包车停在他面前,几个光头、有文身的男子下车,告诉他他的事情解决了,让上车谈。
“我当时害怕不愿上去,但这几个人强行把我抬上了车,两个男的按住我,威胁我别乱动,否则要整死我。”
金杯随后一路向北,扬长而去。
称被带走前见过当地信访局人员
据十多名被关押者回忆,当时押送他们上车的人都是“剃着光头,文着文身”。
而他们遭遇的另一个相同之处,则是被带走前,均在当场或此前一天,见到或联系过他们当地信访局在北京的工作人员。
这些人涉及湖北、江苏、河南、陕西等多个地区。
60多岁的许西敏遭遇更为“奇特”。“当时,我们河南周口市鹿邑县信访局的工作人员王亚东找到我们住的宾馆,说要给我们换个地方住,就带我们上了一辆面包车。我看他也上了车,就相信了。”
结果,王亚东半路下车,许西敏则被面包车拉走。
想多领碗饭被“打手”踹倒在地
面包车的目的地都是一个———昌平区南七家庄村的“黑监狱”。
“开了不知道多久,车停在一个偏僻的院门前,我被押进院子后,铁门立刻关上了。”孙怀元发现,院子里还住了很多人,有老人,也有小孩。
与他几乎是同一时间被带入这里的,还有许西敏和张金亮。
三人一进院门,立刻被七八个“打手”带到院子西侧的一间小屋,开始搜身,手机、身份证等物品全部被没收,只有钱可以留下。若有人反抗,立刻会被打一顿。孙怀元说,此后,一位名叫林红的女子在手机被搜走之后,因为说了句“能不能把手机卡拔出来还我”,便挨了一顿打。
搜身结束之后,孙怀元领到一个拳头大小的碗。而所谓的午饭,只是一小碗米饭和几片黄瓜。
完全吃不饱,但孙怀元没敢说话。因为他发现,吃饭时,也有四五个打手守在门口,谁说话,就会被打一顿。
张金亮记得,7月初的一天,带着两个孩子被关在这里的刘欣(化名)到厨房领饭。尽管还有两个女儿,但她们每顿也只能领到一碗饭。
“那天,两个孩子都饿了,刘欣先喂她们,一碗饭很快就没了。”林红说,刘欣拿着碗走到厨房,希望能再给一点饭。结果,话刚说完,就被一个“打手”抬脚踹倒在地。
“她半天没有从地上爬起来。”孙怀元回忆起当时的情景,不住抹眼泪。
多名被关押者表示,他们曾与打手简单交谈过,这些人证实,管“黑监狱”的老大姓高,身高1米7左右。“他曾说过,你们如果听话,我们也不会打你们,但如果你们地方驻京办的人要我们动手,我们也只能打,因为我就是吃这碗饭的,不然我就丢了工作。”
“黑监狱”小卖部一包纸巾4元
被关押的日子里,绝大多数人选择了顺从。“不听话就挨打,还不如安顺一点,打架的话也打不过。”张金亮说,那段时间,他们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就是打扑克,要么就聊天。那时,他才得知,被关在这里的人,都是来北京反映情况的,有的是因为地方征地、拆迁问题,有的是觉得遭遇了司法不公。
在“黑监狱”里,最受大家宠爱的,莫过于刘欣的两个女儿。这两个女童,一个3岁,另一个两岁,还没断奶。
“我们管这俩女孩叫‘小萝卜头’。”孙怀元说,逗“小萝卜头”开心,成了枯燥生活中仅有的乐趣。不过,因为不够吃,两个“小萝卜头”总是喊饿,来自武汉的刘海宁便从院子里的小卖部买来火腿肠,给孩子吃。
许西敏介绍,这处小卖部,是“黑监狱”的头儿开的。小卖部里的物品价格通常是外面的2倍,一包纸巾要4元,洗脸毛巾7元一条。“一旦有人生病,严重的话可请‘打手’代购药品,不过需要支付三倍的价格。”
院子两侧,男性、女性分别睡在两个房间里。这两个房间均不足30平米,没有床,“只能睡在地上。”孙怀元说,人最多的时候,只能在地上侧着身子睡。
由于地面凉,许西敏曾经感冒,持续了三天,“发着低烧,只能整天躺着,连饭都吃不下去。”许西敏说,但始终没人带他看病,“当时,我听‘打手’说,反正也死不了人,就不用看了。”
查抄源自被关者家属报警
在没有计时和通讯设备的“黑监狱”里,时间的概念开始变得模糊不清。
“我从6月底被带走,当时妻子也在北京,但出去买东西了。我被带到哪,她肯定不知道。”张金亮说,被关的日子长了,对自己的境遇开始无奈地接受,与此同时,却越来越担心家人。
昨日,张金亮的妻子刘袁回忆,当天发现丈夫不见后,她便带着两个孩子满街找人问。“我不识字,不知道该怎么找,只能去丈夫去过的地方守着,又回老家派出所去找,但都找不到。”
张金亮说,在“黑监狱”里,他曾经哀求“打手”给他家里打个电话,但对方不肯。
日前,据报警人之一的颜廷忠表示,他妻子韦红花是江苏盐城市阜宁县人,与同县几个人一起来北京反映问题,随后被骗到了这里的“黑监狱”。“后来,与我老婆一起被关进去的人先放了出来,我从她们那了解了情况,就决定报警来救我老婆。”
7月12日,昌平警方将该“黑监狱”点查抄,当场解救13名遭非法关押人员。
多地信访局均否认与此事有关
据介绍,在“黑监狱”中的人,被关押的时间长短不一,长的有40多天,最短的被关了5天。在被昌平警方查抄之前,已经有一部分人被放出,其中大多被直接送回了家乡。
昨日,据这些被关押人员称,他们当中的一部分人现场就取回了自己的手机和身份证,还有一部分人,却是从家乡的信访局拿到的。
不过,被问及当地信访局与“黑监狱”是否有关,这些被关押者曾提到的地方信访局相关人士均予以否认。
江苏省盐城市信访局工作人员张昌民说,自己当天的确在北京,也得知这些地方的人来北京办事,但被关一事与他无关。
盐城市阜宁县信访局毛局长表示,不知来京人员被关一事。“北京这么大,他们爱去哪去哪,我哪管得了,我也不知道他们的动向,除非他们主动找我。”
而河南省周口市鹿邑县信访局工作人员王亚东的手机,则一直处于关机状态。该县信访局值班室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员说,他们也联系不上王亚东,“这些来北京办事的人的住宿费,一般是我们负责支付,但没有听说过有限制他们人身自由的情况。”
昨日,昌平北七家镇南七家庄村村委副书记王旭东证实,当地“天马河废旧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是这处“黑监狱”的房东。“大队把那片地方整体租给旧货回收货场,货场又对外分租了摊位。”
王旭东表示,“黑监狱”所在院落,一直由旧货回收货场负责对外出租,他并不清楚有外地来京人员被关押在那里。
北京市天马河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办公室的员工表示,作为“黑监狱”的小院,虽然是公司租赁的场地范围,但公司办公室仅负责货场的摊位出租,不负责民宅出租。“你得问我们组长王斌喜,他可能知道”。多名员工表示,他们不清楚黑监狱的事情,并拒绝提供王斌喜电话。(本报记者 易方兴 林阿珍)
新京报社论:“安元鼎”们为何依然猖獗
“黑监狱”一再出现,有关部门不能停留于个案的表层处理,而要彻底查清背后的违法链条,依法追究“黑监狱”开办者以及背后雇主的刑事责任。
近日,警方查封了昌平区北七家镇南七家庄村一处“黑监狱”,13名遭非法关押的人被解救。警方表示,这处“黑监狱”系一家“保安公司”开办,受雇专门抓来京反映情况的人员。不过,警方未透露雇主的身份。
据一些被关押者的回忆,这处“黑监狱”不仅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还有暴力殴打、将公民抛弃荒野等恶劣行径,而被关的人中,年龄最大的81岁,最小的还在吃奶。按刑法第238条“非法拘禁罪”等相关条文,这无疑是很严重的违法行为。对此,公安部门不能查封了事,而是要尽快立案侦查,公布雇主身份,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
“黑监狱”已经不止一次出现于公众视野。几年前北京安元鼎保安公司在北京设立多处“黑监狱”,收取高额佣金为某些地方政府服务。安元鼎在万夫所指之下,去年9月底被警方成功打掉。但“黑监狱”并未就此绝迹。今年1月,在北京朝阳小红门处又现“黑监狱”,一处民房里“关押”了数十名上访人员。
“黑监狱”打而不绝,显然和打击力度不足有关。安元鼎董事长等相关人员,被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拘禁和非法经营”两项罪名立案侦查并刑拘,但不知为何,近一年时间过去了,至今未见下文;背后的那些雇主,更是未听说谁被追责。福建上杭县公安局还曾在网站上公开承认,与安元鼎公司签订押送访民协议。如果这些雇佣“黑监狱”的地方官员,都能逃脱法律追究,怎能从根源上杜绝“黑监狱”?
“黑监狱”之所以打而不绝,离不开一些地方官员的现实利益需求。安元鼎是如此,昌平这个“黑监狱”也是如此。有5名被“黑监狱”关押的人都说,他们被抓当天,均看到了盐城市阜宁县信访局的毛姓局长;还有人是被河南周口市鹿邑县信访局的工作人员骗上面包车,送进了“黑监狱”。由此可见,“黑监狱”的幕后雇主,极可能是一些地方负责信访工作的官员。
无论是直接开办“黑监狱”的,还是背后的一些地方官员,都应被依法追究责任。据最高检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涉嫌“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的;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使用械具或者捆绑等恶劣手段,或者实施殴打侮辱虐待行为的;非法拘禁,造成被拘禁人轻伤重伤死亡的;非法拘禁7人次以上的……”等情形的,应予立案。
在这起“黑监狱”事件中,一些地方官员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有没有直接参与关押公民,雇佣他人非法扣押公民是否适用“非法拘禁罪”,公安和检察机关应履行法定职责,查清事实,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一再出现的“黑监狱”,严重侵害和威胁着公民的人身安全,有关部门不能停留于个案的表层处理,而要彻底查清背后的违法链条,还那些被害者一个公道。将“黑监狱”一查到底,让那些幕后地方官员依法受到惩处,才能向社会表明,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不可随意侵犯,“安元鼎”们才会在法治的权威面前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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