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4日,是举世瞩目的人权律师、有口皆碑的中华良心高智晟先生缓刑(判3缓5)期𣺏的日子,也理应是他获得完全自由的日子,然而,全球的期望再次落空,高智晟律师依然继续被中共强制失踪——继续被人间蒸发!继续被"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由此可见中共的脑残、中共的弱智已经达到了何等可怕的程度!由此可见中共的疯颠、中共的狂妄,已经达到了何等病态的程度!中共这种公然践踏法律、公然挑战现代人类文明准则的恶行,这种甚于黑社会方式的、没有任何法律与道德底线的恶行,在人类已经日益走向全球一体化的信息时代的今天,已经引起了遍及全球的广泛哗然、愤概、鄙视和唾弃!
去年4月,被长期失踪的高智晟律师获短暂十数日的有限人身自由后,即于同年4月下旬再次被强制失踪至今,此再次刷新了"伟光正们"此前对高智晟所创下的多项记录,使得从2006年8月15日被捕、判3缓5起至今的5年之中,高智晟被中共强制失踪的次数,增加到了不低于6起(且此前每一次都遭受了酷刑折磨);强制失踪单次连续时间的长度,也由此前创下的1年零2个月这一纪录(2009年2月4日-2010年4月初),刷新成了1年零4个月。
正直的国际友人们闻此不禁大为愤概:高智晟无非是作为中国公民,践行了中国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为遭遇惨绝人寰迫害的法轮功成员3次上书中共首脑、呼吁结束迫害而已;无非是作为律师,履行了法定职责,依法接受当事人之托,为中国遭遇不公正待遇的法轮功学员、基督教家庭教会成员、访民、失地农民和其他被中国政府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枉法侵权的受害者,依法提供辩护和免费法律咨询而已;无非是作为中国公民,践行了中国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权,针砭时弊实事求是讲真话而已。此何罪之有?怎么就被中国法院据此判决成为犯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罪犯呢?这个国家的司法公正何在?人间正义何在呢?
善良的国际友人们见此不禁大为惊诧:既然被判的仅是缓刑,当事人高智晟理应依法享有在家的自由啊!即使因故被重新投入监狱,或因故被再次异地监管失去人身自由,当事人家属理应依法享有知情权、探望权、通信权、通电话权啊!况且有关当局这样做,必须至少办理法律手续,并按法律程序、法律规定公开透明地依法行政呀!怎么可以强制失踪呢?怎么可以酷刑侵害呢?并且,一旦缓刑(或刑期)期𣺏,就必须依法放人呀!如今高智晟律师判3缓5期限已过,为什么有关当局既仍不放人、又继续强制失踪、并拒绝给出任何理由呢?!如此恶政,岂不荒谬绝伦!邪门愚蠢!不可理喻!
外国人确实无法看懂此类把戏。其实中国人也看不懂。全球没有人能看得懂中共这种没有任何底线的、不遵守任何游戏规则的、为所欲为的所谓"中国特色"把戏。显然,这种中共国家恐怖主义的另类杰作,是中共极权暴政一以贯之罪恶的另类演绎。
可见,连曾经被中国政府评为中国十佳律师,并两次获得诺贝尔和平奖提名的、蜚声全球的高智晟大律师的基本人权、人身安全与人身自由,都被如此侵害而丝毫无法得到依法保障的今日中国,还有哪个中国百姓的自由和安全能够真正得到依法保障呢?今天高智晟的遭遇,其实就是明天其他中国人的遭遇。为今天的高智晟争人权,就是为明天的包括我们自己在内的每个中国人争人权。因此,今天,我们每个中国人,都应该、都必须发出抗议!发出谴责!发出怒吼!发出咆哮!都应该、都必须积极行动起来!集体行动起来!全球行动起来!为中华良心高智晟!为我们自己!为我中华民族的子孙后代!抗议!谴责!怒吼!咆哮!
还我高智晟!还我中华良心!还我人权!还我自由!还我民主!还我法治!还我正义!还我司法公正!追究迫害高智晟者的法律责任!严惩官员执法犯法!极权恶君胡锦涛下台!极权打手周永康下台!中共极权派下台!废除政法委!废除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废除一党专制!开放党禁!开放报禁!开放言禁!开放网禁!还政于民!还权于民!启动民主政改!实行宪政民主!
年复一年痛遭中共诸如此类无法无天、无休无止、日益猖獗的国家恐怖主义之伤害侵害,我们苦难的同胞们的忍耐力已经达到了临爆的极点。是可忍?孰不可忍!看茫茫神州,天公已经发怒,百姓已经沸腾。去年全国高达45万起群体事件的发生,近期大连市民的万人集会抗议,都已经确切无疑昭示了这一点。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机未到,时机一到,立刻就报。为非作歹者终将得到恶报,倒行逆施者终将天诛地灭。恶贯满盈的中共极权派,时日已经不多,惟有快快回头,放下屠刀,改旗易帜,改邪归正,尚可得救。否则,届时革命烽起,雷霆加身,五马分尸,悔之晚矣。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民意不可辱,民心不可违。即使为自身计,中共也再不能继续以强制失踪之类邪门方式,如此践踏法律、戏弄公义,如此置现代文明规则、置全球民意于不顾了。当务之急,中共必须彻底抛弃国家恐怖主义的暴力治国之策,必须改暴政为仁政。首先必须立即还高智晟自由!立即还高智晟人权!以让高智晟和妻子及家人团聚,并对已发生的对高智晟及其家属的不法侵害,按《国家赔偿法》依法给予赔偿。
附:高智晟简历暨受迫害备忘录
●1964 生于陕西省北部榆林地区靖边县葫芦镇小石板桥村;
●1975 父亲去世,与寡母及六名兄弟姐妹相依为命。为赚取全家粮食,冒险采集药材;
●1977 每天步行1.5小时到10公里外的初中就读,为期三年;
●1980 考取重点中学,家贫无法继续学业,干粗活打工、下煤窑挖煤,受尽苦难;
●1983 工作近2年,工资全数被吞没,身无分文自救返家;
●1985 为了糊口为生,加入军队。结识妻子耿和。三年后被强迫"复员"退伍;
●1990 结婚,后兩人育有一子一女,婚后迫于条件曾分居两地四年;
●1991 新疆街头卖菜维生。决定自学取得学历并成为律师;
●1994 搬至乌鲁木齐与妻子团圆,至水泥厂当工人。自学通过全部法律科目检定考试,获取大专文凭;
●1995 考取律师,第一个案子即为义务维权案件,为贫苦民众争取合法权利;
●2000 从新疆搬至北京,设立晟智律师事务所;
●2001 获选中国十大杰出律师;
●2003 代理"广州大学城"等等多个城市的拆迁案;
●2004
7月 开始与朱久虎介入故乡榆林的陕北油田案--中国最大行政诉讼案;
12月26日 代理禁忌案件:调查石家庄法轮功学员黄伟案,初次亲见"6.10"对法轮功学员之迫害;
12月31日 致全国人大公开信,呼吁当局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野蛮迫害;
●2005
5月25日 北京律师团好友朱久虎在榆林被捕;
7月7日 参与蔡卓华牧师案;
9月10日 公布陕北油矿时间调查报告,受到生命威胁;
9月20日 参与救援的朱久虎获释,受困西安;
9月28日 为太石村案被捕的郭飞雄律师担任辩护律师;
10月18日 赴山东探望陈光诚,调查山东迫害法轮功的结果;
10月18日 公开致信胡、温,呼吁停止迫害法轮功。十月二十日起全家遭中共特务长期跟监;
11月4日 营业执照被北京司法局夺走,6日起晟智律师事务所被迫停业,原因是被当局——以"没有申报地址变迁,并非法为律师提供法律文书"为由——勒令停业一年;
11月7日 在沈阳为辽宁异议作家郑贻春上诉,调查辽宁吉林迫害法轮功真相;
11月22日 二度致胡温公开信呼吁停止迫害法轮功,受洗为基督徒,与妻子耿和公开声明退出共产党;
11月29日 摆脱特务跟监,亲赴东北,连续15天访视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
12月 因被"勒令停业一年"问题败诉于北京司法局听证会,晟智律师事务所正式停业;
12月12日 三度致胡温公开信,呼吁中共立即停止灭绝民族良知和道德的野蛮迫害法轮功行径;
●2006
1月14日 成立"汕尾开枪事件民间真相调查委员会";
1月17日 中共特务企图暗杀高智晟,未遂;
2月4日 声明绝食,成立维权绝食团,获全国、全球支援响应为全球维权接力绝食;
4月 回陕北故乡祭祖;
7月20日 在山东临沂参与陈光诚案时被殴打;30日在北京再遭殴打;
8月13日 在山东东营高艳芳姐姐家,通过大纪元时报《呼吁周永康停止兽行》;
8月15日 中午在姐姐高艳芳家被暴力绑架,成全球关注的囚徒。此前累计长达300多天的被持续跟踪、骚扰、限止自由等,遂改为被囚禁而彻底失去自由;
9月21日 在羁押中,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此后,其家人人身亦长期受当局的严密控制、并被阻断与外界的通讯,其妻子与未成年女儿且遭殴打;
被捕后,一直被当局拒绝其律师或家人会见,因而被非法剥夺了其在侦察阶段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
12月12日 上午,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没有通知其家人、其辩护律师没有到庭的情况下"开庭审理";
庭审时被法院指定了两名辩护律师,此是法院违背其拒绝任何人为其辩护的愿望而单方作出的强制性决定;
12月21日 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审判決处以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8月15日-12月22日 在被囚禁的此129天中,累计600小时被拷住双手;累计590多小时被固定在特制的铁椅上;累计590多小时被左右双向强光灯照射。此外,在警察非法授权犯人——与高智晟同监室的——对高强制实施进行的情况下,此129天中,还累计800小时左右被强制盘腿坐在地板上反思罪过;累计385次被强制擦铺板;
●2007
9月21日 晚上,被警方强制失踪,后遭骇人听闻的包括警棍电击、竹签捅生殖器等酷刑反复折磨,最甚一次酷刑殴打持续达两天两夜;
●2009
1月9日 妻子耿和在友人协助下,帶着16岁的女儿耿格及5岁的儿子天宇,从云南偷渡到泰國,并于同年3月12日抵达美国,此后都在美国申请了政治庇护;
2月4日 在陝西家中被警察帶走,并再次被强制失踪,再遭骇人听闻的酷刑折磨;
2月9日 揭露遭秘密警察非人酷刑的作品《黑夜、黑头套、黑帮绑架——高智晟律师自述遭绑架经历》辗转传出并于网络公开发表;
7月 被国际社会征集10万签名,要求中国政府释放高智晟(美国得州基督教团体对华援助协会主持发起);
●2010
1月14日 被有关警察对其哥哥高智义称:高智晟已于2009年9月份"迷了路,走丢了"(高智义接受美联社电话采访时披露);
1月21日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在例行记者会上答复有关高智晟行踪的问题时说,"中国有关司法机关已就这个案子作出了判决,应该说这个人按照中国的法律在他应该在的地方,至于说他具体在做什么就不是我能掌握的信息,你可向有关部门提问";
4月7日 被允许回到北京,短暂露面,并接受了美联社采访,向美联社揭露了酷刑细节(此专访后由美联社于2011年1月11日向外界公布);
4月20日后至今(2011年8月17日) 再次被强制失踪,并遭中共政府拒绝列入失踪者名单;
10月28日 女儿耿格通过《华尔街日报》发表催人泪下的公开信,向美国总统求助寻父,恳请奥巴马总统在下个月出席在首尔举行的G20峰会时,敦促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公开又被强制失踪半年之久的高智晟的下落;
●2011
3月27日 妻子耿和在"纽约时报"上发表文章,呼吁美国总统奥巴马向中国当局施压,以争取高智晟获释。文章还要求奥巴马总统联系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让后者允许高智晟与家人联系。
3月28日 联合国无理拘禁问题工作小组发布公开声明指责中国强行使高智晟失踪违反国际法, 应该立即释放并"弥补"对高智晟造成的伤害。该工作小组在声明中表示,高智晟因行使基本人权而失踪,且中国政府甚至连合法诉讼程序,最起码的国际标准都没有达到,因此,工作组认为,监禁违反国际法。
3月28日 美国参议院外交委员会主席、民主党参议员约翰.克里(Senator John Kerry)书面声明呼吁中国政府尽快释放高智晟,让他和妻子及家人团聚;
8月12日 全球已有超过100个国家的逾15万人签署了对华援助主席傅希秋牧师倡议的"释放高智晟"的签名请愿行动( www.freegao.com );
8月14日 欧洲议会副主席爱德华•麦克米伦•斯科特(EDWARD McMILLAN SCOTT)致信耿和,对高智晟律师的安康和仍然失踪表示强烈关注,并对高智晟勇敢的坚持自由,捍卫人权,和提倡改革表示了高度赞赏。该信也同时抄送给了欧盟外长阿什顿女士——她也一直关注着高智晟律师的酷刑与失踪;
8月15日 哥哥高智义在近一年多来,多次给北京市公安局孙处长打电话打听高智晟下落,孙处长却说:"走失了",以此搪塞。
8月15日 哥哥高智义在经16个月来从官方、民间寻找均无果、且如今高智晟缓刑(判3缓5)期𣺏却仍失踪的情况下,便张贴寻人启示继续寻找,祈望有知情者告知下落;
8月15日 妻子耿和要求美国副总统拜登8月17日前往中国访问期间帮助寻找自己的丈夫,并呼吁国际社会继续关注高智晟的安危。
高智晟获奖情况:
2007年5月 被美国出庭律师委员会授予"勇敢提倡者奖";
2008年 获诺贝尔和平奖提名;
2010年 再获诺贝尔和平奖提名;
2010年8月 被美国律师协会授予国际维权律师奖(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Lawyer Award);
2011年3月 被英国言论自由出版组织"查禁目录"(Index on Censorship)授予"言论自由奖"之中的宾德曼法律与活动奖(The Bindmans Law and Campaigning Aw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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