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网〕2011年7月31日张宪纽约讯〕《参与》记者从人权活动
人士杨建利处获悉,联合国任意羁押工作小组已分别就刘晓波及其
子刘霞的案子出具意见书,要求中国政府释放刘晓波,停止软禁刘
霞。
联合国任意羁押工作小组关于刘晓波、刘霞案件的意见书分别为
15/2011号和16/2011号。意见书介绍了刘晓波及刘霞的个人情况及目
前遭遇后,认为中国政府对刘晓波和刘霞人身自由的剥夺属任意羁
押,要求中国政府释放刘晓波,停止对刘霞的软禁,并对他们予以赔
偿。
据悉,在出具意见书前,联合国任意羁押工作小组与中国政府进行了
沟通,中国政府于2011年4月13日回复,称中国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权
利,包括批评政府的权利,中国政府尊重法治,刘晓波是因为煽动颠
覆国家政权而被判刑;2011年3月29日,中国政府就刘霞一案答复联
合国任意羁押工作小组,回复函称,联合国任意羁押工作小组的信已
经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已就信中所提的内容进行了认真调查,
并称:刘霞,50岁,汉族,大学专科毕业,中国没有针对刘霞的任何
法律强制手段。回信还说,中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公民的合法权利受
到法律保护。最后,中国政府在回信中说希望他们的回复内容能够被
列入联合国的有关文件。
自2010年10月刘霞失踪后,公民力量创办人杨建利先生会同国际人权
机构Freedom Now,向工作小组提供了刘晓波、刘霞的资料,一起推
动联合国任意羁押工作小组对他们的案件进行审查。杨建利与Free-
dom Now主席Jared还将于明天出版的《伦敦时报》发表文章,呼吁国
际社会继续就刘晓波、刘霞境况向中国政府施压,并提出三项具体建
议:(1)西方外交官访问中国时尝试寻找和会见刘霞;(2)西方国
家应将刘晓波、刘霞案件视为与中国双边关系的头等重要议题;
(3)希望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呼应任意羁押工作小组的意见书,要
求中国政府立即释放刘晓波和刘霞。
〔原载《参与网》2011-08-01;http://www.canyu.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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