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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中国放松NGO管理是大势所趋

Written By CDP.ORG on 2011/11/26 | 11/26/2011

美国之音

〔美国之音记者袁野、谭嘉琪2011-11-25香港报导〕广东省日前决
定,允许一些民间组织无须挂靠政府主管部门即可以直接登记。有学
者对此举表示欢迎,但同时指出,放松对公民维权等政治性社会团体
的控制仍需假以时日。

降低登记门槛,"主管"变"指导"

广东省政府宣布,从明年7月1日起,涉及行业协会、群众生活、公益
慈善、社会服务、涉外社会组织等八个类别的非政府组织(NGO)
可以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先前的政府部门业务主管单位将改为
业务指导单位。

广东省民政厅厅长刘洪日前在就此进行政策说明时对媒体表示,该政
策的核心是降低社会组织登记门槛,简化登记程序,突出体现"宽
进"的原则。

中国NGO发展交流网援引广东省地方官员介绍说,广东省对非政府
组织的政策调整还包括在公益慈善类和社会服务类组织推行"去行政
化"和"去垄断化"改革,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改革范围。

贾西津:大势所趋

中国清华大学NGO研究所副所长、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贾西津博士
对美国之音表示,中国的社会组织管理长期以来奉行登记机关和政府
业务部门的双重管理模式。改革这种模式,放松对社会组织登记的限
制是大势所趋。

她说:"双重管理体制已经受到很长时间的争议,所以这个改革是必
然的。而且对结社的审批制度,未来肯定要转换新的思路,比如说通
过依法行政、依法规治来达到对社会组织的规治目的。"

广东省政府提出的具体改革方案还包括,探索将非公募基金会登记管
理权限从省级下放的可行性,支持社会人士成立公益慈善类和社会服
务类非政府组织,允许按产业链各个环节、经营方式和服务类型在同
一个行业内设立多家协会,同时允许港澳台人士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企
业成为会员等。

各省料会跟进

观察人士指出,非政府组织是构建公民社会不可缺少的部分。多年
来,中国学术界、国内外社会团体、乃至外国领袖多次呼吁中国政府
放松对非政府组织的控制。

中国政府在十二五规划中首次引入"社会管理"的概念,提出改进社
会组织管理、健全登记制度、各司其职、依法监管等原则。

清华大学NGO研究所副所长贾西津告诉美国之音,除广东省外,中
国其他部分省区近年来也在酝酿类似举措,但广东省步伐最大。她预
计,随着广东省降低社会组织登记门槛的具体措施在明年实施后,会
有更多省市跟进。

她说:"有可能在一年或者说几年内,在全国层次对三个登记管理条
例进行修订。那么取消对社会组织的双重管理就有可能会成为一般性
的原则。"

港媒:维权NGO难脱行政控制

香港《南华早报》的评论指出,目前,"挂靠"行政主管单位是中国
非政府组织面临的最大难题。很多社会团体,尤其是公民维权组织,
因为主管单位担心其成立宗旨而不予支持。这些团体往往只能以公司
的形式登记注册。

广东省此次放开的八类社会组织当中,也是以商会、公益服务、文体
科教和社会服务等领域的组织为主。

清华大学NGO研究所副所长贾西津指出,"分类管理"仍然是中国
政府对非政府组织监管的主导思想。这个原则在十二五规划中得到巩
固。她指出,中国NGO管理体制的开放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她说:"那么我想相关于维权、权利,尤其是政治性的组织,肯定是
最后放开的。这是长远而言,可能不是现在社会组织管理体制要做的
事情。"

中国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主办的《中国社会组织网》说,近年来中国
非政府组织数量始终保持两位数的增长,目前已经超过300万家,但
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仅有26万家。

〔原载自由亚洲电台《普通话网》2011-11-25;www.rfa.org/
mandar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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