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毁前:
毁后:
附录:关于严惩古庙破坏者,重建财神殿的请愿书
临朐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
2011年10月25日凌晨3点,临朐县三官庙财神殿被强行推倒!这是临朐县唯一一座具有600多年历史的古建筑!这是临朐历史上旷古未闻的文物大案!
三官庙位于今兴隆路与民主路交叉口东北角,始建于元朝时期。据《临朐县地名志》第43页"兴隆村"记载:"明洪武二年(1369年),陈姓自今山西省洪洞县迁此定居。因处三官庙东侧,初名三官庙东巷,俗称东巷子。"可见1369年之前便有了三官庙,迄今已有640多年的历史。
明朝嘉靖九年(1530)、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和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曾有多次重修,庙群规模宏大,建筑华丽,雕塑艺术极高,有三元大帝主殿、东西廊坊、财神殿、养生殿和铁碑、铜匾、卧龙槐等文物。
中华民国《临朐续志》卷十七"金石略"记载:"三官庙铜匾在北关三官庙,上铸'三元都会府',字径六寸许,双钩书。上款大明万历三十三年,下款下元十月十五日立。"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财神殿内神主楼下曾作三官庙小学;五十年代初,临朐县委曾以财神殿为办公之所。1952年官方调集劳改囚犯将三官庙神像毁除。财神殿被改作临朐县人民银行家属宿舍,后被购为个人房产。1959年三官庙主殿和养生殿被拆除,铁碑、铜匾被毁坏。唯有三官庙财神殿因作个人住宅而保留至今。2006年有关方面对财神殿予以修缮,重塑了原有的文武财神塑像,使这座具有600多年历史的古建筑恢复了历史的风采!
据潍坊市博物馆的古建筑专家曹元启、李乃志先生鉴定:临朐县三官庙财神殿及其东侧的陈氏故居均是标准的明朝古建筑,距今已有三四百年的历史了。整个古建筑非常精致,在全市来说属于上等的古建筑,非常珍贵,具有极其重要的保护价值。李先生说:他们的鉴定结论加盖了"潍坊市文化局"的公章,缴付给了临朐县博物馆收藏。因此,临朐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在2010年春天的中央商务区开发拆迁中,便保留了三官庙财神殿和陈氏故居。
一个现代化的城市,保护好历史古建筑,既能体现这座城市的文化底蕴,又能展示这座城市的沧桑厚重历史!古今合璧,更能彰显人类的文明!然而唯利是图、满眼挣钱的开发商和利令智昏的个别官员却发财心切,三番五次地进行破坏!
2010年11月,财神殿周围被挖成大坑,殿门被撬锁,窗棂被砸烂!为了淡化人们对财神殿的记忆,开发商故意把兴隆路与民主路交叉口的广告牌围墙设置的很高,以便遮挡财神殿,从而达到暗中拆除却不易被发现的目的!而陈氏故居在2011年被建筑方砸破房顶,穿入24根钢管,屋面古瓦毁坏无数,使这座古建筑"乱箭串身"!
《齐鲁晚报》在2011年7月12日发表《"明建筑"遭挖坑"三面围城"》的稿件,对此予以揭露性报道。这种结局或许我们现在感觉不到可惜,但事过境迁我们就会后悔,就象当年临朐县革委砍伐东镇庙白果树一样,那些责任人将成为临朐历史上的千古罪人!
更为可恨者,个别官员亲自出面做房主工作,扬言"县委县府要将其拆掉!"2011年,临朐县民族宗教局局长陈��找到女房主王莉君的工作单位――临朐县农业银行,当着农行领导的面呵斥王莉君:"那(财神殿)也不是个文物,即便是个文物,也用不着你个人来保护!烧香磕头是封建迷信!县委县府决定了,得拆!"
陈��作为一个国家干部,竟然是一个法盲!《国家文物保护法》明确赋予了每一位公民具有保护国家文物的权利,然而他却公然叫嚣"即便是个文物,也用不着你个人来保护!"并且扬言"县委县府决定了,得拆!"公然把人民群众对破坏文物的反感引导到县委县府领导个人身上!故意激化社会矛盾,故意败坏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现在,三官庙财神殿确实被强拆了!几个跳梁小丑做贼心虚、不敢光明正大地强拆,而是在10月25日凌晨3点,用大型装载机把财神殿推倒!使这座600多年的历史古建筑受到严重破坏!
《齐鲁晚报》、山东电视台、《潍坊晚报》、人民网等媒体仗义执言,给予新闻曝光!国内外上百家网站纷纷转载,社会舆论一边倒地指责、抗议"临朐县强拆500年古庙"的流氓行径!凡是主持正义的有识之士无不为"临朐流氓深夜强拆古庙"的卑劣行径而义愤填膺!众所周知:三官庙财神殿不仅仅是房主的个人房产,而且是临朐祖先留给我们大家的公共文化遗产!是我们全社会共同拥有的珍贵文化财富!
虽然三官庙财神殿还没有办妥"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批文,但没有批文,并不能说明财神殿就不是文物!它是被临朐地方志明确记载的历史古建筑,是被潍坊市文物专家已经鉴定、并且正在办理"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批文的明代古建筑。可是现在,它们遭到了灭顶之灾!
是谁进行的强拆?是谁在暗箱遥控、雇凶破坏?
陈��多次扬言"县委县府决定了,得拆!"究竟是县委县府要拆,还是利益相关的开发商要拆?
希望公安机关尽快破案,给临朐人民一个答案,给县委县府一个清白!绝不能让凶手逍遥法外,让县领导空背黑锅、蒙受名誉侵害!
现在,我们呼吁临朐县所有热爱历史的临朐人民,联名保护这两座历史古建筑!神圣的《国家文物保护法》赋予了我们保护历史文物的权利,我们保护财神殿、保护陈氏故居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正义之举!
在此我们郑重请愿:希望临朐县委、县政府立即采取措施:
1、责成司法机关彻底查清10月25日破坏财神殿古建筑的犯罪黑手,公审公判,以平民愤!
2、强制有关开发单位和破坏者在原址重修三官庙财神殿!重修陈氏故居。
诚请临朐县领导大义凛然,主持正义,切实保护好临朐古迹!
我们临朐人民不会忘记你们!
我们临朐人民会永远感激你们!
2011年11月16日
请愿人:(参见签名1、签名2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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