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陈卫在南充服刑 |
(维权网信息员东建报道)四川省遂宁市人权捍卫者陈卫于去年12月23日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9年,关押在遂宁市看守所。当陈卫的妻子王晓燕按照法院和看守所的承诺准备到看守所探视陈卫时,却被告知陈卫已被送到监狱,但具体被送往哪所监狱,官方居然说不清楚。
本网信息员在与王晓燕的通话中获知:陈卫被判刑后,法院及看守所都承诺说,在执行通知书下达送往监狱之前,会允许家人与陈卫见面。上周五,王晓燕给法院打电话询问执行通知书是否下达,何时才能与陈卫见面。法院回答说节假日会顺延,下周一再说。王晓燕于今日(周一1月9日 )上午再次询问陈卫的执行通知书是否下达并希望与陈卫见面。不料,法院称执行通知书已送达,人已送往监狱。看守所也称陈卫已离开遂宁看守所,被送往哪所监狱不知。
根据相关规定,看守所在判决生效后且看守所接到法院的执行通知后,家属可以探视。何况此前,法院及看守所都郑重承诺可以会见。焦急担忧的王晓燕认为,这是他们在故意回避、阻止家人与陈卫会见。
陈卫于去年2月20日被警方抓捕,在被羁押的十个月中,案件经过三次送检,聘请律师及律师会见都遇到种种阻力,12月23日 被遂宁法院当庭宣判9年刑期。在法庭上,陈卫被剥夺自我辩护的权利,当法警将陈卫拖出法庭时,陈卫高喊:我无罪!宪政民主必胜!专制必亡!这是现年42岁的陈卫第三次因言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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