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陈平报道)3月24日是由联合国宣布的“了解严重侵犯人权行为真相权利和维护受害者尊严国际日”, 简称“了解真相权利国际日”。
2010年12月,联合国大会宣布将每年的 3月24日设为“了解严重侵犯人权行为真相权利和维护受害者尊严国际日”,以强调了解真相和伸张正义的重要性,缅怀那些为揭穿真相、捍卫人权而奉献和牺牲生命的人。因为在1980年的这一天,萨尔瓦多的人权倡导者和维护者罗梅罗主教在举行礼拜仪式时被亲政府的力量暗杀。
了解真相的权利,一般是指严重侵犯人权行为的受害者或其家人寻求和获得以下信息的权利:受害者的命运和下落、罪行发生的背景和原因、案犯身份、调查的进展和结果等。2011年3月24日,在第一个“了解严重侵犯人权行为真相权利和维护受害者尊严国际日”到来之际,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发表致词指出,真相在维护人权方面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了解真相有助于受害者及其家人来了结心事,恢复尊严,并为他们的损失取得一些补偿。揭发真相也有助于社会追究侵权行为实施者的责任。因此,捍卫了解真相的权利是人权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皮莱指出,时至今日,酷刑、强奸、性奴役、强迫失踪、法外处决等严重侵犯人权的罪行在许多国家仍一再出现,通过公开、独立和中立的调查来揭穿有关这些罪行的真相有助于实现正义,打击有罪不罚现象,以及防止今后继续出现类似的罪行。因此,她呼吁各国政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护了解真相的权利,以及那些致力于揭穿真相的人。
2012年3月24日,是第二个“了解真相权利国际日”。但在中国,由于国内媒体根本不作任何报道,几乎没有人知道这个国际日。而恰恰是在这片土地上,人民最需要和渴望真相。
在近一段时间,中国发生了太多的侵权事件,大批维权人士被判刑、被劳教、被强迫失踪、被监控、被传唤、被羁押、被恐吓、被骚扰。而对于发生在他们身上的真相,人们从国内的媒体上根本无从知晓,大量严重侵犯人权的真相,都被当局刻意隐藏起来。陈光诚至今被软禁,他的家乡山东临沂成了禁区,一波接一波去探求真相的人被打回;高智晟被关押在新疆的监狱,他的真相成为空白。
面对侵犯人权的恶性事件,受害者根本讨不到说法,更不可能有哪个人、哪个机构出来承担负责。而在今年的“两会”,刑诉法修正案的通过,让当局把隐藏真相变成了“合法”行为,不能不使人感到失望。
所以,我们有必要记住3月24日这个日子——“了解严重侵犯人权行为真相权利和维护受害者尊严国际日”,这是一个关系到我们切身权利的重要纪念日,我们有必要去了解它、重视它。了解人权被侵犯的真相,不只是受害者的权利,也是家属的权利,同样是社会公众的权利。维护受害者人格尊严,不仅是所在国的责任,也是联合国的义务,人权保护是没有国界的。我们呼吁中国政府,尽快批准加入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国政府虽然早在1998年10月就签署了这个公约,但却让全国人大常委会至今不予批准,从签署协议至今已长达十二年。如果不重视人权保护,不重视民主法治建设,中国不会成为一个文明国家,人民也不可能获得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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