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宇清报道)2月下旬,李思华因出国被非法拘禁期间,被恶意指控出国逃债、涉嫌诈骗。李思华反驳:1.我的债权数十倍于债务,我会外逃吗?2.我按预定行程回国,在广州被你们拦截,这是外逃吗?
解除非法拘禁才3天,李思华又因全国“两会”被非法拘禁半个月。当天,李思华在维稳人员“护送陪同”下,与其弟弟弟媳一起去了新余市中级法院执行局与一名李姓执行法官,就弟弟为自己的一笔债务担保问题进行了交涉。
李思华强调:我的债务是100万元,我弟弟已经为我偿还了16.7万元;我在白梅村委有一笔十几年前就由你们市法院判决生效的债权,连本带息有80万元以上,并且已经有40多万元执行到了你们法院的账上;春节前我又主动向市法院、市政法委、市党校分别递交了关于用我在党校的一套即将拆迁的复式楼补偿款抵偿该笔债务的书面报告。这足可证明我既不会躲债,又有足够的还债能力。所以,希望不要去逼我弟弟还债,离间我们兄弟亲情。
李思华还强调:我的债务是我们的冤案造成的。2003年,为了帮助一家来自省城的官二代、富二代公司抢夺我们收购的一座数千万元的大型商城,新余市委、市府和公检法司等多方联合立体作战,制造了我们这起“举市瞩目”并且铁证如山的“夫妻双双入牢房”的冤假错案,害得我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倾家荡产、负债累累。
李思华进一步强调:我的债权数十倍于我的债务,你们法院对我的债权视而不见、不去执行;对我的冤案又知错不改、有错不纠。我因为坚持申冤翻案、坚持独立参选、坚持选举打假、坚持帮访民维权,你们就用逼债来打压我,这是司法为民、司法公正吗?
李法官慢悠悠地说:我知道你有很多很多债权,也有很多很多委屈。但是,你弟弟毕竟是你这笔债务的担保人,在你的债权没有实现抵债之前,你弟弟就有代你还债的义务。我也是按领导意见办事,只要领导来句话,我也可以不再找你弟弟。市政法委书记虽然曾经为你讲过话,但此一时彼一时,我也没办法。
李思华明知当局是借逼债来给他施压,要他放弃申诉翻案和各种维权活动。从法院出来后,天色已黑,寒风中夹着毛毛细雨。李思华被众多维稳人员送到了仙女湖名人岛上,他默默无语地接受了半个月不可抗力的非法拘禁。他说,与他同岛关押的有6名难友,但他们遭遇的只是黑监狱,而不是73条,因为他们并非被警方关押。
离岛回家后,李思华才知道李法官对弟弟步步紧逼:又是送达查封、扣押财产执行裁定书,又是责成申报工资收入和家庭财产;又是要求呈报还债计划,又是通知限制包括乘坐飞机在内的高消费等等。搞得李思华弟弟、弟媳不得安宁,无所适从,终于被迫离婚。
2003年的冤狱之灾后,李思华大姐为帮助他抚养幼女而“强逼”体弱多病的姐夫去捡破烂、去帮人看门守夜;二姐因坚持为他喊冤呼救、东奔西跑而负债累累,与姐夫闹翻离婚;妹妹为给他筹资申冤而倾家荡产、低价卖房,使外甥结婚至今无房办喜事;下岗的弟媳为帮他偿还担保债务,在奔波忙碌的途中车祸致残……
对坚持依法维权的李思华,当局为了在亲情上孤立他,经济上困死他,在他出国期间划走了他弟弟67000元存款。其弟媳因车祸失去了右臂,去年刚拿到一笔赔偿款,被划款后对李思华怨愤不已。在深陷债务和生存困境后,李思华又进一步陷入了众叛亲离、内外交困的亲情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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