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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老师在回答问题
我们应该走渐进式民主的道路
主持人:谢谢杨老师,我补充讲一下我对功能界别的理解。这次我去香港两周有机会了解香港的政制设计。从战后说起,战后殖民社会早期香港基本上是一个没有多少政治制度设计的地区,关键词是“难民社会”。香港被英殖民地后,居民很少,所去的居民都是逃过去的,香港新界以前是没有房子的,一个人获得香港的合法身份证,只有你逃到了港岛市区才能被接纳。如果在新界被截住,就把你送回来了。这就决定了能够到香港生存、打工的人都是身强力壮的,当时没有福利甚至医院。50年代末期,开始有了政府福利,是因为一场大火把石硖尾笼屋和小房子烧毁了,几千人没有地方住,这时候政府才开始在石硖尾建了第一批公屋(我们这次有机会从石硖尾步行到深水埗,后来还参观了天水围的公屋),这才开始有住房福利。到1967、1968年全球左派运动、公民运动兴起,使香港人意识开始觉醒。70年代反贪腐,建廉政公署,80年代香港都在谈判中,前途未卜。1997年后,现在香港这种政治架构其实是基本法的政治框架。我昨天在微博上发了一条问题是来自香港朋友写的文章:为什么教育界别只有30个代表,而且只有9000人可以参选,整个香港市民是700多万人,由功能界别包括的能够选举的只有20万人左右,其他有一半是各区选。功能界别,比如渔农界有60个代表,教育界只有30个代表,为什么?昨天杨老师说到,渔农界的人可能去上街,教育界的人可能比较乖,不会去闹事,所以给你的代表少一点。各界别的产生也比较奇怪,教育界别9000人中是教授和行政人员可以选,但有的人(比如秘书)没资格选。在某些地产界别或者工商界别压根儿就没有选,比如长江地产,选谁可能是董事会几个人决定的,不存在公司的员工有权利选。我在香港去过好几个区,很显眼的地方是区议员的大头像,我想当然的理解香港的议员可能相当于美国的议员,能够进行决策,但不是,香港的区议员充其量是民意的代表。这也是香港的特色,因为媒体很发达,民意能够起到决定作用,如果区议员代表民意,向上面提意见,上面不得不重视,这也是香港选举虽然是假选举,但假戏真做的一个根本土壤。这样一个框架是《基本法》确定的。
香港人想要做的是去除功能组别,以前有个时间表,说2008年取消功能组别,开始普选,各选举都是通过区议员选举产生,现在这个时间表又被推迟了。最新看到的是香港学者倡导这1200人投白票,以白票捍卫香港的核心价值,香港大学老师在进行民意调查,也有街头设的实际投票点,虽然这种选举不能决定特首人选,但正如杨老师刚才所讲的,如果市民选出来的,跟这1200人选出来的反差很大,这个特首也很难当,未来五年还会有一个反复博弈的过程。香港选举最后还有一个环节是北京政府任命,是选举和任命加起来的一个制度。
杨恒均:我补充一点区议员没有决策权,香港的区议员没有立法权。
主持人:香港整个立法会都没有立法权,不是搞立法的,具体是搞什么的我就不知道了。
杨恒均:立法会是开会的,让曾荫权含泪道歉的。我们的两会和基本法里面有一条规定,规定基本上一模一样,香港的立法法叫曾荫权去质询旅游的事情,我相信曾荫权不会贪这点便宜,但还是道歉了。
网友1:您刚才举的几个渐进例子,比如台湾、韩国等,他们是在基本具有民主框架的基础上逐步完善民主,这种渐进我相信,但在中国谈渐进我觉得太荒谬了,中国完全是反动、独裁的框架。中国的渐进一定是在革命之后,革命不是一蹴而就的,革命是打破渐进的障碍。革命前不可能渐进,革命发生后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完善民主、学习民主,这才是真正的渐进,革命是渐进的武器,没有革命不可能渐进,在革命爆发之前永远不要谈渐进。
主持人:哪一场革命?如果说需要革命后再渐进,60多年前就有过一场革命,现在就是渐进改革的时候。当马岳老师讲殖民地时期香港人是难民心态时,我回来想,大陆人何尝不是。逃到香港去是难民,觉得在香港过得再好不是家,还是惦记广东、福建的哪个小山村。整个中国这么多人哪一个人不感觉自己是难民,我们虽然在这个土地上生活,但,总在一种不确定之中,自己拥有的东西随时可能会变得不是自己的,很动荡。但这种情况在变化。香港在70年代以后,逐渐生长有香港市民意识,中国大陆从改革开放后开始有很多人有了市民心态,因为可以小范围享有财产,能够有安稳的生活,有安居乐业的基点。而且这个社会并不是没有一点希望,因为很多底层的人,可以通过升学考试从乡村出来,改变自己的命运。所以永远不要只看到糟糕的一面,要找到好的一面。你说还要革命,是什么样的革命呢?谁来革谁呢?我希望不要为革命而有很多鼓掌,中国的革命已经够多了,而不是少。(掌声)
网友2:杨老师能否就大陆孕妇到香港产子问题具体说一下?
杨恒均:我写过一篇《革命还是改良不是一个问题》的博文。大陆孕妇到香港产子是一个法治问题,当时我早就知道有一个例行法律在那儿。香港基本法规定,中国公民只要在香港生下的孩子就是香港居民。我们的宪法规定,只要中国人生下来的婴儿就是中国公民,但超生后没有户口。对香港这样一条法律,1997年之后很多人不知道,不知道香港是一个非常法治的地方,你在那儿生一个小孩,就是香港人,现在拿一个香港身份证120万拿不到,你的小孩在那儿,一辈子就有保障了,没有工作也有保障。法律规定孕妇去那儿产子,既然是法治的地方,就一定得承认我是香港居民。这个法律后来被大陆人知道的越来越多,去香港产子,住在医院,香港医院都有补贴,而且小孩生出来就是香港居民,就有了最低的医保,但用的是香港纳税人给的钱。香港就有问题了:床位不够。于是港人就上街,但上街没用,因为香港是法治地方。不像我们大陆,超生一个,不给你户口。
主持人:我补充一句,我去香港也请教了这个问题,香港政府为什么允许大陆孕妇到香港产子,因为香港本地每年新生的婴儿只有4万多。正常的保持人口年龄比例,每年应该有8万多新生儿,虽然很多内地孕妇去产子,不是想去就能去的,有总额限制,就8万多婴儿,内地只有4万多。香港人反对的是,你开放了4万多的口子,但没有提供4万多的服务,就影响了本地4万多婴儿的福利。最根本的是香港非常尊重法律,在中国,计划生育条例超越宪法,使得超生的小孩连户口、身份都没有,香港就不会这样。
杨恒均:补充一句,你说的控制是软性的,是床位的控制,找到医院的床位就可以生小孩,没床位不可能在街上生了。
(时间:2012年3月24日(周六)下午15:00-17:00地点:希格玛5层培训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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