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派出所警察告知杨正伟因他在QQ上发表关注人权言论的帖子,触犯了有关法律,并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二款对其行政拘留5天,随即拿出行政拘留书强迫杨正伟签字。杨正伟上前理论道他只是在行使一个公民应该尽的责任,何况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发表言论意在监督政府落实对人权的承诺,并无触犯任何法律,但是派出所警察态度恶劣,并威胁杨正伟这次算是客气的,以后再敢在网上发表言论,就不会有这么轻的处罚了。当日下午5点左右,杨正伟被送到凯里市拘留所。
3月31日下午杨正伟获释后,凯里市公安局的警察警告杨正伟,不要在网上发布他被拘留的事情,否则会让他会麻烦不断。
杨正伟是贵州的维权人士,多年来帮助各类上访人员维权,因此也遭到当局的不断打压和传唤,每逢敏感时期,杨正伟就被当局软禁限制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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