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华6月15日上午在广州东站买好了9点50分钟T813次直通红磡站(九龙)的特快客车票,欲过边检入香港乘机飞往日内瓦。但检票进站并验证护照时,却被天河边检站告知其护照早在4月份就被新余出入境管理处吊销了,其所持护照无效必须剪角作废并不予准许出境。护照两个月前就被吊销了,李思华却一无所知。今天,他特向新余公安申请信息公开。
李思华对申请公开的所需信息内容描述是:2012年6月15日,本人护照被天河边检站剪角作废,并口头告之系江西省新余市公安局于2012年4月吊销所致,特申请公开G57502564号护照吊销的事实和法律依据。龙处长详细看了李思华的信息公开申请表及其附件后,只讲了几句与信息公开申请不着边际的话。最后,龙处长说放这里吧,起身就要走人。
李思华请龙处长签收,龙处长问:签收什么?谁跟你签收?从来就没签收过!李思华说依法行政就应该签收呀!龙处长不予理睬,起身就走。李思华很无奈,但他并不意外。他向公检法系统和行政部门以及各种各级信访申诉机构,不知交过多少书面材料,从来就没有一次签收过、回复过。百姓遭受官方非法侵害后,表面上既可行政复议,又可行政诉讼,还可上访喊冤,但实际却是民告官难难于上青天!
尽管如此,李思华还是坚持较真。在广州被天河边检站拦截并对其护照剪角作废后,他就拨通了深圳律师李志勇的电话。李律师当时在上海,电话里明确表示支持他告状维权,并介绍他找广东江门律师王全平。王律师也很支持他诉讼,全天全程陪同他到广东省公安厅信访办和广东省出入境管理局投诉,并再次赶到广州东站要求天河边检站出具拦截出境和剪废护照的相关证明。
李思华针对护照被新余市公安局悄悄吊销,出境被拦截事件决心提起诉讼的想法,还广泛征求了重庆律师郑建伟和杭州律师王成以及广州律师黄宇等众多律师的意见,并得到了他们很多具体指导,并且也很快就被很多网站等各种媒体的密切关注和跟踪报道。李思华说我不能辜负这么多热心律师、记者、网友以及独立参选人、维权人士刘萍、魏忠平等朋友们的支持和鼓励。
李思华说其护照被吊销却不被告知,既侵犯了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又造成了他办理出国签证和订购机票、预定宾馆等系列费用损失以及时间、精力的大量浪费,他希望能把违法行政的新余公安告上法庭,希望能依法讨回公道并获得损失赔偿。龙处长拒不签收他的申请并一走了之后,李思华立马就赶去邮局特快专递了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给龙处长。
李思华表示他只重程序不强求结果,只要坚定不移地走完法律程序,就能助推依法行政的进程。就像他们独立参选人民代表一样,明知不可能依法选举,更明知不可能让独立参选人当选,但他们坚持了全过程参选。他们“明知不可而为之”的参选和选举打假行动,既揭露了伪选丑闻,又向选民们宣传了选举的法律知识,让更多选民懂得了一人一票、改变中国的道理。他说坚持依法诉讼就能助推法治进程。
附件:
江西省新余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
请
人
信
息
|
公
民
|
姓
名
|
李 思 华
|
工作单位
|
无
| ||
证件名称
|
身 份 证
|
证件号码
|
360502195705131313
| ||||
联系电话
|
13320001271
|
邮政编码
|
338000
| ||||
联系地址
|
江西省新余市委党校院内家属宿舍2栋402室
| ||||||
电子邮箱
|
| ||||||
法
人
其
它
组
织
|
名
称
|
|
组织机构编号
|
| |||
法定代表人
|
|
联系人姓名
|
| ||||
联系人电话
|
|
传
真
|
| ||||
联系地址
|
| ||||||
电子邮箱
|
| ||||||
申请时间
|
申请人签名:
李 思 华
2012年 6 月 18日
| ||||||
所
需
信
息
情
况
|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
江西省新余市公安局:
2012年6月15日本人护照被天河边检站剪角作废,并口头告之系江西省新余市公安局于2012年4月吊销所致。
特申请公开G57502564号护照吊销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 |||||
所需信息的用途
|
了解本人护照被江西省新余市公安局吊销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 ||||||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选)
■ 纸面
|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 邮寄
| ||||||
0 评论:
Speak up your mind
Tell us what you're think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