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方芳报道)6月13日,本网信息员获悉:因关注支持陈光诚的山东临沂维权人士刘国慧被列为“禁止出境人员”。
6月11日,临沂市政府复议办公室工作人员电话告知刘国慧:关于你的复议请求【责令出入境管理处“恢复已经作废的护照或者予以补办】,我们和公安局已经沟通了,办理护照必须本人亲自前往办证大厅办理,你以书面形式申请不行,所以你自己必须亲自去出入境办证大厅申请重新办理护照,并答应给刘国慧一个电话号码,让她直接去咨询办理。
6月12日,刘国慧一直没有等到市复议办的电话,于是直接前往临沂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递交申请表,工作人员一看到刘国慧的名字马上把她从排队的人群中叫到一边说:“你属于法律禁止出境人员,所以我们不能受理你的申请。”刘国慧问我为什么是“法律禁止出境人员”,是哪条法律禁止我出境的,无论刘国慧怎么问工作人员只是不答,说我只能告诉你这些。
刘国慧要求他们出据书面答复,工作人员说我们口头告知你了,就不会再给你出具书面答复,刘国慧说是市政府复议办通知她来的,工作人员说情况我们都知道,是因为他们不了解情况才那么告诉你的。
据了解: 2011年春节刘国慧因探访陈光诚,事后被临沂警方发现并怀疑是带出当时网上流传的陈光诚被囚禁家中的视频之人。
2012年2月19日,刘国慧遭到临沂警方抓捕,被软禁20多天后,3月11日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刑事拘留1个月,关押在临沂看守所,释放后又被监视居住长达半年之久,其间,可谓死里逃生,遭受肉刑和凌辱,被3次抄家,护照被宣布作废。
恢复自由后,刘国慧多次向公安机关索要护照和抄家时查抄的大宗物品,一直没有结果。
2012年5月13日,刘国慧用特快专递向临沂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递交了《办理护照申请书》,请求公安部门恢复已经作废的护照或者予以补办。
临沂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收到刘国慧的《办理护照申请书》近1个月,没有做出任何答复。
6月6日,刘国慧向临沂市人民政府提起复议,要求市政府责令临沂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履行法定职责,对其要求恢复和补办护照的请求予以办理。
6月8日,刘国慧收到临沂市政府复议办公室用特快专递送达的【临政复字(2012)87号】行政案件复议受理通知书,并于11日电话通知刘国慧已经和公安局沟通过了,让她亲自去出入境办证大厅重新申请办理护照。结果,刘国慧被告知:你属于法律禁止出境人员。
陈光诚出走美国后,临沂政府又加大了对刘国慧的监控,以解决拆迁问题为由不断骚扰刘国慧及其家人,刘国慧是目前已知的因关注陈光诚受打压和迫害最严重的人之一。
刘国慧电话:15564215129
临沂市复议办电话:0539--805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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