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陈伟 民主中国首发
近日,当善良的人们仍在为杭州英勇司机吴斌的壮举而感动的时候,另一个人的死亡却消失于人们的视线之外。湖南邵阳工运领袖李旺阳,这位中国的民主先驱、人权斗士,被称为“中国曼德拉”的人,在被折磨、关押二十一年后,在其就医的医院被发现“自挂”于医院的窗户上。对此,湖南民运人士认为:“李旺阳‘被死亡’又给所有民主维权人士发出一个危险的信号。此前在中国涉及民主维权人士的非正常死亡也有太多太多,并且多以“被死亡”结案。也许过不了多久,勒死李旺阳的布条会套到民主维权人士张旺阳、赵旺阳、钱旺阳的脖子上。
近日,当善良的人们仍在为杭州英勇司机吴斌的壮举而感动的时候,另一个人的死亡却消失于人们的视线之外。湖南邵阳工人李旺阳,这位中国的民主先驱、人权斗士,被称为“中国曼德拉”的人,在被折磨、关押二十一年后,在其就医的医院被发现“自挂”于医院的窗户上。李案的发生,耐人寻味。
1. “革命”烈士
据称,地方政府要追认吴斌为“革命烈士”。这真是个好词。在和平年代,这也算是个授予小民的顶级荣誉了。突然,不再那么乖顺的人们问:吴斌革谁的命了?
当然,他并没有革谁的命,相反还挽救了一车人的性命。这位平民英雄只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他的行为值得敬佩。
当每餐喝掉一瓶拉菲,忙于“嫖宿幼女”的官员们痛心疾首于人情冷漠、世风日下,以至于不惜弃国而去,绝望地投向“资本主义深渊”的时候,吴斌出现了。就像瞌睡碰到了枕头,他令满嘴喷着茅台味的官员们眼前一亮:值此社会道德日益败坏之际,树立一个“爱岗敬业,藿香正气”的道德典型,此其时也!
于是,数不清的荣誉经由精于“日后提拔”各种女公务员的官员们之手,砸到了吴斌的遗像上。从此,他可以和被小贩刺死的城管队长、被农妇捅死的拆迁队长比肩而立,享受官方配享了。想象一下这样一副场景:刺死城管队长的小贩、忍无可忍捅死拆迁队长的农妇和杀死吴斌的那块刹车铁片站一排,和城管队长、拆迁队长、吴斌们相对而立。我真的不知道这算不算对吴斌这位平民英雄的侮辱。
有网友评论说,光荣属于党,过失属于临时工。对此,知名学者吴稼祥说,这叫“名誉征税”。当你做了伟大的事,不是党员的赶紧追认为党员,是党员的立即就变烈士。当你做了不好的事,你立即就变成临时工,不管你是党员还是官员。
2. 新鲜嫩竹73条
很多人认为当局是在消费吴斌,将他的壮举套上“革命烈士”称号有些不伦不类。这是一个误解。实际上,“革命”已成为当局拥有专利权的一个名词。以此观之,对抗当局者就是理所当然的“反革命”。反革命归谁管?以前是公安局,现在是国宝们。
国保的规格很高,和武警、消防、交警、边防、网监、刑警一样拥有省总队的编制。我们国家这么大,养一堆国保也着实不容易,要准备很多很多竹子。
新刑法73条“监视居住”就是这么一根竹子:“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73条的奥妙之处在于,在维稳名义下,这三种罪都渐有口袋罪趋势。
仝宗锦在《南方人物周刊》2012年第11期发表的文章《新《刑事诉讼法》73条意味着什么》中说,虽然条文中‘无法通知’措辞仍存在侦查机关可能规避的广阔空间,但73条的要害其实不在于此,而在于“指定地点监视居住”创造了一种不同于家庭监视居住且公安可独自决定的新型强制措施。旧刑诉法57条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仅仅针对居无定所的嫌疑人,因而本意实质上是为那些人提供方便。但新法对有居所的三类犯罪嫌疑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实质是基于侦查需要的剥夺自由,这实质上是双规从党员干部到一般民众的扩大化,以及收容审查的死灰复燃。
有人认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对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类似于羁押,但是因其不受看守所条例约束,可能导致刑讯逼供大量发生或“黑监狱”合法化。对此,法学专家陈光中在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顾左右而言他,仅轻飘飘地抛出一句 “从严掌握,慎重使用”。也许,他和我们都知道,公权铁拳面前,所谓的“慎重”云云不过是毫无意义的自我安慰而已。一位法学专家把话说到这个份上,的确无愧于网民们“砖家叫兽”的昵称。
仝宗锦说,尽管73条只涉及三种罪,但侦查机关完全可以以“涉嫌”其中某项口袋罪的名义先行指定地点监视居住,然后再改变罪名侦查并提交公诉材料。去年公布的刑诉法草案说明提到,“司法实践中刑讯逼供行为多发生于将犯罪嫌疑人送交看守所之前的情况”。而73条指定地点监视居住恰恰是发生在看守所外的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在侦查机关一家掌控的地方,在律师难于介入的阶段(因上述三类犯罪律师会见需经批准),如何能够避免刑讯逼供或变相刑讯逼供,实在是难以想象的事情,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障无疑将面临极大威胁。
他认为,考虑到转型社会中公民权利意识的增强,必定会伴随政治性自由的吁求。诸如煽动颠覆等实体罪名的存在,更会因当下程序性法律的授权而可能被大肆滥用。
对此,有评论文标题为《中国将在警察国家的道路上越滑越远》。网民们更实在,亲切地称之为“锦衣卫归来”。如此,那国宝们给人们预备的房间就可称得上“诏狱”了。听起来怎么像“秦城”?规格蛮高的说。
3. 83:不叫阎王自己来
新刑法83条是熊猫们的另一根竹子。它们左右开弓,啃得开心又满足。对于所谓“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陈大砖家依然含糊地表示“希望司法当局碰到这种情况,从严掌握使用,应该慎重。在立法上把异议人士案件单独分开规定比较困难,毕竟这些案件是极个别的,从严掌握、慎重处理就可以”。嗷!叫兽,你还能更浪一点吗?
叫兽说:我能!对于公众所担心的83条会导致“秘密拘捕”或无限期不通知,他叫了:“拘留保留了这两种不通知家属的情形,这是因为拘留属于一种紧急性强制措施,在西方相当于无证逮捕。按照法律规定,拘留的时间比较短,一般最长是14天,在特别情况下可长达37天。这个期限一过,接下来就是逮捕或者放人,那还是要通知家属的。这样规定是为满足打击犯罪最低限度的要求,是有必要的。我个人认为,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结合、相并重,现在的规定,我认为是可以接受的,且已经有很大的进步”。
听见了吗?合法失踪仅限37天已经是很大的进步了,这是打击犯罪的必要,已经对你们很宽容很宽容了。在此法条下,“被失踪”对于国宝们的重点监护对象来说就像上厕所那样轻易。诸位,今后凡是有家人失踪,请于第38天报案,否则可能就会摊上另一宗口袋罪:寻衅滋事。因为,你让人家心烦了。惹事,讨厌!去,墙角蹲着去,蹲完了回家,自然就回来了。
一路顺风,祝您好梦!
4. 李案
我在电影《昂山素季》的评论中说,独裁极权者拥有的只是地狱的暴力,而非暴力主义者拥有的则是“神佛的悲悯”。新刑法修订不久。果然装备刷新过就是不一样,威力大增,可谓:见神杀神,遇佛灭佛。自此后,维权人士特别是主张“非暴力不合作”的人们突然频繁地不知所踪,就好像成了量子态的人。你不看他时,他介于在与不在之间,有可能在,也可能不在。当你看他时,发现他确乎不在,不知哪里去了。当他们突然出现时,每个人都有一个中国版“爱丽丝漫游奇境”的故事,故事里,整理漂亮的加油站里堆满了73、83号竹子,并打出“减价大酬宾,欢迎光临选购”的标语,圆滚滚的熊猫们成排地恭候,殷勤地端出碧绿的茶叶汤和鲜红的辣椒水敬请品尝。
然而,这一次我们遇到的不是爱丽丝童话故事,而是奇迹,不可意思的“人间奇迹”。
我们生活在一个有“特色”的社会,一个不断创造各种“人间奇迹”的社会。什么奇迹看多了都会麻木。不过,这一次的奇迹堪称“奇迹中的奇迹”。
为何?“绝对超乎想象,惊爆你的眼球”。
在这个奇迹中,一个双目失明、双耳失聪半死不活的人用一根“天外飞仙”式纱布条打了一个专业级“称人结”,把自己挂在窗户上,站在地上吊死了自己,而颈上居然神奇地没有勒痕,也没有像通常上吊而死的人那样伸出舌头。这种奇迹,比自杀捅了自己十几二十刀的官员更神奇,令人不禁感叹:“还是毛主席说的好啊,人民群众的智慧是无穷的”。
不论其中有多少不合逻辑和匪夷所思,李死了,死在他重获自由不久,死在他接受香港无线记者采访不久,死在国宝的严密监视下。李死后,属熊科、喜肉食的熊猫们抢走尸体并藏了起来,大约是要当作过冬的粮食。它们还威胁并软禁李旺阳妹妹李旺玲、妹夫赵宝珠夫妇,驱逐前来李家安慰者,并隔离了李在当地的所有朋友,对他们施以“无产阶级的强大压力”,意思是说,再闹就把你们变成“无产者”。另外,熊猫们的同道,网狼们把李旺阳网上灵堂也删了。长歌当哭,却无处可哭。照例,瓷器大国又开发了一款新式敏感瓷。
维权人士罗茜说:“邵阳市不但是一个对民主维权人士打压极为残酷的臭名昭著的地方,而且也是离奇‘被自杀’频频发生地方。2008年我因协助邵阳市原武冈常务副市长杨宽生家属因不服杨‘被自杀’之死亡意见书而鸣冤,结果被劳教两年。邵阳警方告诉我说,李旺阳是百分之百的自杀,警告我不要插手这事,这是上面的命令。并且对我监视住处,我无法离开”。
5. 响亮的耳光
相信很多人和我一样并不认识李旺阳。他早已和很多人一样消失于大众视线之外。当我听说他的名字的时候,他已魂归天国。李先生不能称为“民主革命”先驱,因为他并不推崇暴力革命。自然,他怎么也不能像吴斌那样获颁“革命烈士”的光荣称号,倒是有可能被当局授予“反革命烈士”。
在这个社会里,公门中人的公信力还不如深圳一个举牌的“失足妇女”。那么,到底是什么样的“百分之百”真相能让“上面”下令“禁止第三者插足”“反革命烈士”的死亡真相呢?
李案的发生时机很耐人寻味。上月末香港无线记者刚采访完李,维港刚举行完烛光晚会。有人勃然大怒,似乎在怒吼:老子还没死!你们想干什么?!于是,李突然就这么“自挂”,或用以前的话说“自绝于人民”了。这不啻是对香港人举了二十多年的“平反六四”牌子的一记响亮的耳光。
我曾经很烦一些影视动漫作品和游戏里把双方分为黑白正邪两派,把一边叫做“光明力量”,另一边叫做“黑暗势力”。我总顽固地认为:这个世界不只有黑白逻辑,再坏的事物也有好的一面,再好的事物也有坏的一面。现在我知道:这个,真的可以有。
有网友说:“天越黑,黎明就来得越快。这是最后的疯狂。他们恐怖得不择手段,知道自己快要完了”。
“亡”,在古文中是逃亡的意思。自古忠直者,不过死逃耳。李旺阳,死了。陈光诚,“赴美自费留学”去了。阳光死亡之时,正是黑夜降临之时。夜暗里,阳光杀手们也许正弹冠相庆。
“天下已如一口沸鼎矣!”
接下来会如何?
6. 他们的选择
刘远东先生在《中国民主博弈的可怕未来》中说:“
人如果没有理性的分析,在凭感觉短期利益驱动下常常会带来可怕的恶果。70年前很多知识分子都没意识到共产主义的可怕,普通人在美好口号的号召下走一步算一步,最终给中华民族带来史无前例的灾难。
在当下中国民主转型的行为也正在发生同样愚蠢的行为。博弈模型中,在封闭条件下,独裁者最佳策略是一直背叛人民,普通人、民主人士、警察、军人都期望独裁者良心发现。遗憾的是独裁者良心发现不是没可能,只是其概率极小,跟天上掉馅饼的概率一样,比中六合彩的概率还小。独裁者没良心也就算了,如果体制内外能勇敢一些互相合作,像突尼斯埃及一样大家合起来闹闹独裁者迫于压力下台也就过去了。但中国这种可能性在慢慢变小,原因在于地方官员及警察在短视的利益驱动下无意中选择了最具攻击性的人作为竞争对手,而把温和理性的人排除在外”。
刘所说的“地方官员”未必属实。其实,这更应理解为统治集团上下形成的一种“共识”。在一个逆淘汰机制下,谁有良知谁死。而这种最坏的选择更可以理解为“逆淘汰机制”的社会版。
张宝林先生在《七律 辛亥百年》中有一句:“民意应知堪载覆,天听无奈总痴迷”。严管网络舆论,锁上人民表达愤怒的嘴,是否“掩耳盗铃”的现代版?迫害追求自由民主的人权积极分子,是否“扬汤止沸”的现代版?在镇压愈演愈烈的时候,期待成本最低的“体制内出良知”不过是痴人说梦罢了。
刘文接着说:“任何时候都有一些有家庭、有资产的人尝试着参与民主运动,这些人在地方官员及警察的眼中是最容易搞定的对象,找家属谈话,没有固定住所的威胁搬家,有公司的威胁关掉公司。实话说,绝大多数人被这么折腾都会退缩甚至放弃。当他们在为自己手段沾沾自喜的时候,他们应该没想到也把自己逐步逼上绞刑架。温和理性有顾虑的人被他们打压出去,剩下跟独裁者一样冷酷无情、极具攻击行为的挑战者”。早在多年前,国内知名法学学者滕彪、萧瀚即被中国政法大学先后停课,熊飞骏医生则被所在医院停职,居无定所。
这是他们的标准,这是他们的选择。当之如何?为之奈何?
顺便出一道智力题:当前的维稳预算超过了水利部预算,这应了哪句古话?
答案是:防民之口甚于防川。亲!你答对了吗?
7. 非暴力不合作的前景
李案的发生,貌似波澜不惊,不惊得很多国人都不知道,实则关系重大。除了上述奇迹意义外,更昭示了这一运动的前景。对此,罗茜说:“李旺阳‘被死亡’又给所有民主维权人士发出一个危险的信号。此前在中国涉及民主维权人士的非正常死亡也有太多太多,并且多以“被死亡”结案。也许过不了多久,勒死李旺阳的布条会套到民主维权人士张旺阳、赵旺阳、钱旺阳的脖子上。
就李案,我询问了一些 “非暴力不合作”运动倡导者。他们说:非暴力不合作是民主转型中的大势所趋,考诸各国,莫不如此。他们早已习惯被打压、监视、绑架、软禁等等阴招,并无所畏惧。他们信心坚定,相信自己走的是正确的道路,绝不因为受迫害、受打压、受虐待而有丝毫动摇。
凑巧的是,李案发生后不久,知名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倡导者唐荆陵律师也宣告“失踪”,而他的助手孙德胜的短暂“失踪”,则在李案之前。李案发生同日,朱承志老先生也被熊猫抓走。
我敬佩他们的宽大胸怀,却远没有他们那样乐观。他们只看到了民主转型的理论将来,却不在意社会变化的逻辑走向。这种逻辑必然,并不服从于大尺度的理论将来“应该如何”,而只决定于双方的当前博弈“就会如何”。百川归海是大势,黄河复故、水淹七军却是眼前真切。我想对他们说:“李旺阳案揭示了什么?看起来留给你们的时间不多了。社会可能将在一团爆炸中化为烈火与废墟”。
令人奇怪的是,用“先进主义”、“先进文化”武装起来的党,在“辉煌六十年”中不断前进,“淘汰落后产能”,却把六十多年前自己坚决承认“素质已经可以实行民主政治”的人民硬生生淘汰成了“素质太低,还不能实行民主”的人民了;在“辉煌六十年”中不断前进,用一甲子的时间走完了腐败无能的满清需要花二百七十年才能走完的道路。如今的一切,都不禁让人想起清末。
就像清末一样,官媒一直在鼓吹:要渐进改良,不要暴力革命。有很多人也认为:革命不能带来真民主,只是另一个王朝更替罢了,不要带暴力的民主。对此,萧瀚在《后极权时代的改革困境》中说:“这几年,思想界总有关于革命还是不革命的隐性争论,实际上这是一个伪问题,因为革命如果来临,没有人能够阻止;革命的条件不具备,倡导者也难以挑起”。杨恒均先生在文章《民主的几个误区》中说得更干脆:“一头蠢驴也知道能够和平地推磨过日子当然好,谁想要被鞭子抽着走?除了少数刑事罪犯之外,绝大多数人都希望和平、改良得到民主”。
当所有苟且、改良和非暴力成为死路的时候,当讲究宽恕与和解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被吊死在窗户上的时候,灭掉这帮主张“非暴力不合作”运动的人之后,高喊“杀光土匪”的人们就该迅速登场了。接下来,中国除了革命之外,已无处可去。
“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有人说,近现代以来任何专制独裁政权的寿数都不会超过七十年。留给他们的时间一样不多了,他们不知道(或许装不知道)的是,卡住公鸡的脖子并不能阻止天亮,杀死全部的公鸡也不能。黑夜再漫长也终将过去。那时候,新登场的光亮将把黑暗燃烧。复仇的炸弹早已由他们亲手埋下,并已在中华大地开始炸响,准备好迎接血与火的追杀吧。
8. 双输深渊与叙利亚道路
刘文说:“如果地方官员及警察还是如此短视,在做对己对人都不利的亏本行为。我只能置身事外,但乐意见到越来越贫困的中国人在极具攻击性的人领导下进行疯狂的报复,推倒重来”。
我却没有如此乐观。考诸数千年国史,当天地翻覆时,付出代价最惨重的何时不是民众?当他们把国家糟蹋到破败不堪的时候,自己身死国灭不说,又何尝不是让民众来替他们擦屁股?
古今中外数千年,政坛从来就不缺乏呼风唤雨撒豆成兵之人,缺乏对文革的彻底反思与清算,被“彻底否定”的那个黑暗年代,谁又能保证不会在将来重演呢?萧文说:“如果说当今中国也有动乱的危险,其原因则来自毛时代而非邓江时代(他们只是温和得多的延续者),只是后者一旦不慎则会被要求替前者还债──尽管如果真的来了动乱,毛甚至可能是反抗者的旗帜”。一位朋友信心满满地对我说:“等着吧,薄总有复出的一天”。夜深人静的此刻,这句话让我突然感到一阵莫明的恐惧与绝望,像被攥住了心脏,像被丢入了深渊。
刘远东先生认为,革命或是政改,选择权在朝不在野。统治者推行政改的时间窗口正在慢慢缩小,不会超过十年,最多只有五年。到时,想政改也不可能有机会。而等到那一天,整个族群沦入血光之灾,这样的民主转型就是极大概率事件。
社会变革博弈中,不能双赢,便是双输。而在中国历史上,极大概率事件往往是后者。
被革命党人徐锡麟炸死的恩铭,何许人也?安徽巡抚恩铭,清廷中的改革派,待徐锡麟有知遇之恩,打算重点提拔徐这个有为青年。
改革派恩铭被革命党人炸死,其实只是大趋势下的一个牺牲品罢了。如果矛盾进一步激化,现在这些改革派未必不会重蹈恩铭的覆辙,这才是目前中国最大的危险。最危险的是:形势逼迫下,想改革已错过机会,在民怨沸腾下,人民只想将整个结构颠覆,管你是不是改革派都要除掉,就像清末革命党人那样。
很早以前,我就有一种强烈的感觉:我们已错过十字路口,正在无可挽回地走向一个恐怖的结局——“大爆炸”。叙利亚道路正变得越来越清晰。事实上,当23年前的坦克将抗议民众碾为肉泥,当宣武医院鲜血没脚时,叙利亚道路已然悄然展开。无数次地,我脑海中浮现出港产动作警匪片中的场景:男猪脚和大反派在工厂的传送带上搏斗,最后一起掉进了绞肉机。
9. 拿什么拯救你,我的中国
萧文的最后总结道:“我们真正要面对的,一是如何防止而不是阻碍革命。二是如果发生了,作为理论界有没有引领它往良性道路发展的可能。例如,怎样尽量铲除革命的土壤,减少革命的原因,如何避免像晚清那样迟迟不肯改革,以致人民失去耐心而推翻政府,尽快实现法治化抑或宪政改革;或者革命无可避免地爆发后怎样将革命引入法治轨道,即如何运用法治理性稀释革命狂热,使之不至于引发大规模的反人权动乱,而尽量保证革命成果不变质,同时将其损失降到最低点,也就是贡斯当(Benjamin Constant)所谓的只要前半个法国革命,不要雅各宾暴政,让革命的马车停在拉法耶特( Marquis de La Fayette)梦想的美国式道路上”。
即便是这样理性的说法,党的反应也只是一记耳光:“给老子闭嘴!”萧瀚被停课。看来,不论你是理性的讨论、非暴力抗争,还是暴动和爆炸,都只能得到天庭同样的回答。令人感叹,还是老郭说的实在:“流氓会武术,谁也挡不住”。
一位主张“非暴力不合作”运动的朋友说:“这个制造仇恨的制度,正在制造暴力革命”。炸弹的滴答声正在我们的座椅下响着。玉石俱焚,就在眼前。
所以,我们除了对着他们大喊:“放下你的鞭子!”以外,剩下的只有大家一起倒数“十、九、八、七、六、五、四、三……”,等着批量制造“革命烈士”的那一天吧。
“出来混,早晚要还的”,一切该来的终会来。这之后呢?
我早就说过:“真实的历史从来就是用苍生的累累白骨书写的。最后,付出代价的不会仅仅是人民。覆巢之下,玉石俱焚,‘天街踏尽公卿骨’的时候,又会有一批弄潮儿挥舞着白骨上场。而我,只求不要变成其中的一根”。
拿什么拯救你,我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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