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益阳“湘军律师事务所”律师蔡瑛的求救信
(博讯北京时间2012年10月22日 来稿)
来稿者按语:纸条是被路人捡起的
谢谢合作!正义的人们:
在我人生最黑暗的时候,也许是生命的最后时刻,向您写信求救。
今年7月30日,益阳市检察院通知我从长沙来益阳市配合办案。因为之前已经配合调查了一次,自己从事20多年律师工作未出现任何违法乱纪行为,也就坦荡无私的驱车来到益阳。
谁知我刚到益阳市检察院就被沅江市检察院带走,把我关进了审讯室,要求我坐在特别高的吊椅上接受审讯。第一次审讯连续了3天3夜,强迫我承认向某人行贿的事实,称“已掌握了铁证”,每天几班人马日夜轮番进行。
审讯室是特制的,四周是灰色的软制隔音材料,两个录音、录像设备。每次审讯先是对我进行极度人格诋毁,接着是威胁恐吓。审问者说:“法律管不到这里,这里是没有王法的地方。”我感到了绝望和恐惧。长时间坐在吊椅上腿如针扎,两腿发麻,感觉一分钟都极度难耐。
好不容易熬过了3天审讯,换来了“立案调查”。经我自己申请,我被宣布监视居住,作为律师我知道自己没有任何犯罪事实,不具备逮捕条件,因而不能“监视居住”,他们是在执法犯法。
说是监视居住,实际上我被变相羁押在沅江市纪委的双规审讯场所,铁门落锁。关我的房间里有3个人在等待我的到来,说是“陪押”我的。办案人员交代我不准跟他人讲话,要我“好好反省,思考犯罪的问题,不准离开房门半步。”
我以为后面的日子就是这样平静,哪知道接下来的“审讯”让我感到更加可怕,犹如掉进了万丈深渊。
第六天早上,来了三个人把我押到审讯室,要我坐在与前面审讯时一样大小的椅子上,不同的是这把椅子中间加了锁,坐下去就是坐在锥刺上,脚还不能着地。我坐上去不到十分钟就有点东偏西倒坐不直了。审讯人员对我严词训诫,要我坐正坐直,任凭我怎样哀求,都无济于事,办案人员总是对我说,“这还是客气的。”
从监视居住那天开始,我上厕所要报告请示,厕所就在旁边一个很小的房间里,三个人看着我解手,不停地催着说:“快点,要想死是不可能的!”我吃饭就在像小孩坐的“夹笼子”一样的审讯凳上,弯腰困难,嘴巴很难够得着碗,眼泪自然流了出来。
接下来更可怕,几个人轮番对我审讯,多的时候一天一夜十几人次。经过了5天5夜120个小时的坐审,我已经不能吃饭了,声音越来越弱,几乎讲不出话来。他们把我放下来的时候,我两腿不能伸直,腰杆不能伸直,扑通一下栽倒在地,过了好久办案人员才把我架起来,口里说:“这里有录音录像,我们对你很客气吧?没有刑讯逼供吧?你自己太不厉害(硬朗)了。”当几个人架着我回到寝室时,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陪押”告诉我:“你搞了5天5夜,还能说话,不容易。”他帮我倒了一杯水,我的手不停地颤动,端不起碗来,他喂了我一口,我勉强咽了下去,当我想喝第二口时,我的胃在剧烈地抽动,不住地呕吐,又吐不出东西,因为五天我只吃了三顿饭。不久我就昏睡了。
当我被叫醒时,已经是第二天早上,又来了面孔陌生的三个人,要我赶紧吃点东西,要带我走。我刚起身,突然感到肛门下落,湿湿的,我起身上厕所,眼看一堆血屙下来,当时我以为是审讯吊椅上那把锁刺烂了肛门,但是以后几天连续如此,我知道我开始屙血了。
我又被他们押到审讯室,命令我坐在那条有锁的椅子上。我很犹豫,他们其中的一个把我强行推倒在椅子上,大声呵斥我坐好。一段时间后来了几个生面孔,说是公安特警,什么案子都办过,什么人都见过,不在乎我一个小小的律师,不信我不开口,说有的是时间来撬开我的口。
到这时我想到了死,预感到死期不远了。他们有人意识到我撑不下去了,对我说:“死是没有可能的。”
这一天又总算过去了,他们架着我回了寝室。我心想明天该不会再搞了吧?谁知接着是连续24天的审讯,我感到自己身体不行了,坐不了,站不了,说不出话。
到第25天,益阳市检察院来了两个人,对我表示“同情”,我心里感到一丝慰藉。他们每天对我作审讯笔录,临走时语言也很和善。到了第3天,这两个人突然变脸色,说我“太不老实”,“反复作了这么多笔录,千篇一律,像背书一样。”其实我是据实“交代”,确实讲不出新东西。从此,每次审讯,他们比以前的审问者语言更恶毒,几乎用尽了人间所有恶毒的言语对我进行人格上侮辱。他们说我不认罪就要把我送到看守所去“过夜”,去“试水”,让我受身体上的折磨。
“行贿”审不出名堂,就审我“与法官渎职共犯”,不间断的审问,不停的要我回答,审了几天我实在无所交代,又审“律师帮助伪证罪”,对我十年来打过的官司逐一调查后审讯,明确告诉我在外围组织当事人检举揭发我,要他们指控我,说我打过的官司中有在法院提交的证据是我指使、帮助伪造的,逼我认罪,专门针对我律师收入较大的官司,指使当事人要求我退钱,告我诈骗。这些都无用后,他们干脆耍无赖,说:“不认罪就随便挑几个罪,增加罪名,延长审限,最多在提起公诉时无证退侦,死活玩死你,看你低头不低头。”我反复辩解和申诉没有行贿,没有为当事人出主意,提出办案思路,最多是律师的办案技巧,不是犯罪,而且律师不能决定案件结果,最后还是要靠法院判,打官司按规定收当事人的钱不是诈骗,每件官司都向检察院提供了原始合同和收据。
我不知道已经被关进来有多少天了,今天是几月几号,也不知道到底还要关多久。我的辩护律师(指定)在最初几天会见过我一次,此后再也没见过。家人可能不知我死活,人去了哪里,因为我出门时连自己都不知道会关在这里。
我现在完全与世隔绝,审讯与折磨每天仍在继续。这样的“监视居住”简直生不如死,不知何时是尽头。
也许我会在这里走完人生的最后时光,也许到那时他们会说我畏罪自杀。我不会自杀,我没有犯罪,我不会死,如果我死了,是他们搞死的。
救救我!救救我!救救我!。。。。。。
蔡瑛
2012年9月?日
(实为10月11日,纸条是被路人捡起的。)
(博讯北京时间2012年10月22日 来稿)
来稿者按语:纸条是被路人捡起的
谢谢合作!正义的人们:
在我人生最黑暗的时候,也许是生命的最后时刻,向您写信求救。
今年7月30日,益阳市检察院通知我从长沙来益阳市配合办案。因为之前已经配合调查了一次,自己从事20多年律师工作未出现任何违法乱纪行为,也就坦荡无私的驱车来到益阳。
谁知我刚到益阳市检察院就被沅江市检察院带走,把我关进了审讯室,要求我坐在特别高的吊椅上接受审讯。第一次审讯连续了3天3夜,强迫我承认向某人行贿的事实,称“已掌握了铁证”,每天几班人马日夜轮番进行。
审讯室是特制的,四周是灰色的软制隔音材料,两个录音、录像设备。每次审讯先是对我进行极度人格诋毁,接着是威胁恐吓。审问者说:“法律管不到这里,这里是没有王法的地方。”我感到了绝望和恐惧。长时间坐在吊椅上腿如针扎,两腿发麻,感觉一分钟都极度难耐。
好不容易熬过了3天审讯,换来了“立案调查”。经我自己申请,我被宣布监视居住,作为律师我知道自己没有任何犯罪事实,不具备逮捕条件,因而不能“监视居住”,他们是在执法犯法。
说是监视居住,实际上我被变相羁押在沅江市纪委的双规审讯场所,铁门落锁。关我的房间里有3个人在等待我的到来,说是“陪押”我的。办案人员交代我不准跟他人讲话,要我“好好反省,思考犯罪的问题,不准离开房门半步。”
我以为后面的日子就是这样平静,哪知道接下来的“审讯”让我感到更加可怕,犹如掉进了万丈深渊。
第六天早上,来了三个人把我押到审讯室,要我坐在与前面审讯时一样大小的椅子上,不同的是这把椅子中间加了锁,坐下去就是坐在锥刺上,脚还不能着地。我坐上去不到十分钟就有点东偏西倒坐不直了。审讯人员对我严词训诫,要我坐正坐直,任凭我怎样哀求,都无济于事,办案人员总是对我说,“这还是客气的。”
从监视居住那天开始,我上厕所要报告请示,厕所就在旁边一个很小的房间里,三个人看着我解手,不停地催着说:“快点,要想死是不可能的!”我吃饭就在像小孩坐的“夹笼子”一样的审讯凳上,弯腰困难,嘴巴很难够得着碗,眼泪自然流了出来。
接下来更可怕,几个人轮番对我审讯,多的时候一天一夜十几人次。经过了5天5夜120个小时的坐审,我已经不能吃饭了,声音越来越弱,几乎讲不出话来。他们把我放下来的时候,我两腿不能伸直,腰杆不能伸直,扑通一下栽倒在地,过了好久办案人员才把我架起来,口里说:“这里有录音录像,我们对你很客气吧?没有刑讯逼供吧?你自己太不厉害(硬朗)了。”当几个人架着我回到寝室时,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陪押”告诉我:“你搞了5天5夜,还能说话,不容易。”他帮我倒了一杯水,我的手不停地颤动,端不起碗来,他喂了我一口,我勉强咽了下去,当我想喝第二口时,我的胃在剧烈地抽动,不住地呕吐,又吐不出东西,因为五天我只吃了三顿饭。不久我就昏睡了。
当我被叫醒时,已经是第二天早上,又来了面孔陌生的三个人,要我赶紧吃点东西,要带我走。我刚起身,突然感到肛门下落,湿湿的,我起身上厕所,眼看一堆血屙下来,当时我以为是审讯吊椅上那把锁刺烂了肛门,但是以后几天连续如此,我知道我开始屙血了。
我又被他们押到审讯室,命令我坐在那条有锁的椅子上。我很犹豫,他们其中的一个把我强行推倒在椅子上,大声呵斥我坐好。一段时间后来了几个生面孔,说是公安特警,什么案子都办过,什么人都见过,不在乎我一个小小的律师,不信我不开口,说有的是时间来撬开我的口。
到这时我想到了死,预感到死期不远了。他们有人意识到我撑不下去了,对我说:“死是没有可能的。”
这一天又总算过去了,他们架着我回了寝室。我心想明天该不会再搞了吧?谁知接着是连续24天的审讯,我感到自己身体不行了,坐不了,站不了,说不出话。
到第25天,益阳市检察院来了两个人,对我表示“同情”,我心里感到一丝慰藉。他们每天对我作审讯笔录,临走时语言也很和善。到了第3天,这两个人突然变脸色,说我“太不老实”,“反复作了这么多笔录,千篇一律,像背书一样。”其实我是据实“交代”,确实讲不出新东西。从此,每次审讯,他们比以前的审问者语言更恶毒,几乎用尽了人间所有恶毒的言语对我进行人格上侮辱。他们说我不认罪就要把我送到看守所去“过夜”,去“试水”,让我受身体上的折磨。
“行贿”审不出名堂,就审我“与法官渎职共犯”,不间断的审问,不停的要我回答,审了几天我实在无所交代,又审“律师帮助伪证罪”,对我十年来打过的官司逐一调查后审讯,明确告诉我在外围组织当事人检举揭发我,要他们指控我,说我打过的官司中有在法院提交的证据是我指使、帮助伪造的,逼我认罪,专门针对我律师收入较大的官司,指使当事人要求我退钱,告我诈骗。这些都无用后,他们干脆耍无赖,说:“不认罪就随便挑几个罪,增加罪名,延长审限,最多在提起公诉时无证退侦,死活玩死你,看你低头不低头。”我反复辩解和申诉没有行贿,没有为当事人出主意,提出办案思路,最多是律师的办案技巧,不是犯罪,而且律师不能决定案件结果,最后还是要靠法院判,打官司按规定收当事人的钱不是诈骗,每件官司都向检察院提供了原始合同和收据。
我不知道已经被关进来有多少天了,今天是几月几号,也不知道到底还要关多久。我的辩护律师(指定)在最初几天会见过我一次,此后再也没见过。家人可能不知我死活,人去了哪里,因为我出门时连自己都不知道会关在这里。
我现在完全与世隔绝,审讯与折磨每天仍在继续。这样的“监视居住”简直生不如死,不知何时是尽头。
也许我会在这里走完人生的最后时光,也许到那时他们会说我畏罪自杀。我不会自杀,我没有犯罪,我不会死,如果我死了,是他们搞死的。
救救我!救救我!救救我!。。。。。。
蔡瑛
2012年9月?日
(实为10月11日,纸条是被路人捡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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