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曹飞、周月报道)本网获悉,振华会创始人曹海波被昆明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有期徒刑8年,据曹海波的妻子张念说,法院是昨天(10月31日 )做出的判决,今天才通知律师判决结果。
曹海波是江苏省盐城人,2010年11月在网上建立了QQ群,取名“振华会”。由一群抱有向往民主宪政信念的年轻人聚集而成,其目的意在让大家都抱着向往民主宪政的信念,致力于中华民族的民主事业,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不懈努力。曹海波也在境外网站发表文章,内容包括他对三民主义的理解等。
2011年10月,曹海波被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分局公安带走,关押在西山区看守所。同年11月25日 ,被正式逮捕。被捕8个月后,于2012年5月22日 曹海波一案在昆明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开庭当日他妻子张念没有获准进入旁听,现在家人突然得知曹海波已经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家人和律师均不知情,更没人到庭旁听宣判。
曹海波妻子张念电话:13769177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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