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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余著名独立参选人刘萍大年十四遭恐吓
Written By CDP.ORG on 2013/02/27 | 2/27/2013
(维权网信息员江滨报道)继2013年2月10日(大年初一)魏忠平在自家楼下险遭三名不明身份人员暗算攻击之后,大年十四日21时49分,著名江西新余独立参选人、维权人士刘萍又接到一个陌生人的恐吓电话——
你是刘萍吗?听说你发了财,赚了很多美元。也听说你很乐于帮人,很喜欢管别人的闲事。我现在很困难,想向你借点钱用。我知道你女儿叫廖敏月,你住在新钢公园南村25栋2楼4号。
自从2011年独立参选并投身公益维权以来,刘萍见惯了被抓被关被打被抢等暴行侵害和暴力威胁。近期,她又在网上叫板警察胡平等人对她的虐待和抢劫行为。所以,对这种恐吓,她有心理准备。
她从容应对恐吓人,并立即发微博,将其手机号码【18379014359】公布在网上,将这个带着浓重新余方言的恐吓电话公之于众。她说,凡邪恶都见不得阳光,都是欺软怕硬,你退他就进,你进他就退。
发微博后,她紧接着就拨打110报警。一名7号女接线员竟然说,恐吓人到你家来了吗?没来你报什么警?就算来了你也可以不开门嘛。110就明确表示不会出警。刘萍反复强调一人在家有危险,需要得到警察帮助,警察有义务保护公民安全。女接线员仍拒绝出警,无奈之下,刘萍才要求她提供公安督查的电话号码和接线员的编号。
按照接线员提供的号码(0790-6498086),刘萍连续拨打了9次都是无人接听。她只得再次拨打110,另一名女接线员拒绝告知其接线员编号,并强调说,我知道你就是刚才报警的,你的报警案情我们都清楚,并问刘萍现在还需要出警吗?
刘萍强调必须出警,否则将投诉,将由接警人员承担可能出现的危险责任。经反复抗议并声明之后,接线员才要她在家等待出警。刘萍放下电话又连续发微博,并通过短信不断扩散被恐吓的信息。以下是她发在新浪上的一条微博——
@刘萍196412 “申明:我没有仇家和私敌!因为独立参选被江西省新余市集团无尽打压,我不怨恨他们,缘由他们也受控黑集团,也属于受害者!我唯一的敌人就是江西省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治安大队副队长、抢劫犯、匪警——胡平!现在报警,敬请关注扩散,叩谢!”
不久,新余市公安局袁河分局铁山派出所的龚新警官(警号050890)和一名便衣人员来到刘萍家。刘萍见两名出警人员只是来应付差事,连问询笔录都不想做,便主动出门下楼直奔警车,坚持要去派出所做报案笔录。
在派出所做笔录时,刘萍强调其唯一的敌人是施暴虐待并抢劫自己手机的渝水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胡平,要求根据恐吓手机号码等相关线索立案侦查。在刘萍的坚持下,龚新警官才勉强将这些内容记入笔录。
做完笔录后,龚新警官就想打发刘萍走人,而刘萍坚持要他出具《案件受理回执》。刘萍说,根据公安人员办案规则,你必须出具报案回执给报案人。龚警官讲是否立案,由我们决定,又不是由报案人决定。
刘萍说我要的是报案回执,而不是立案通知书。龚警官本想混淆概念而蒙混过关,见刘萍并不是好蒙的人,才很不情愿地跑去请示或商议。刘萍知道要拿到报案回执很难,尤其是给她刘萍出具任何法律文书,普通办案警官都不能做主。
但刘萍说我必须坚持,因为拿到报案回执,既是以后催办和查询立案与否的依据,更是公民督促警察依法办案的一种权利。磨蹭了约40分钟后,龚警官想继续忽悠刘萍,说现在没有公章,你下周一再来拿吧。
刘萍有过事后就不了了之的教训,仍坚持要回执,哪怕先写好,下周一再来盖公章也行。龚警官实在无法忽悠过关后,又很不情愿地跑去请示或商议后,才给刘萍出具了报案回执,并盖上了新余市公安局袁河分局铁山派出所的公章。
2013年2月24日(大年十五)凌晨1点多钟,刘萍才揣着报案回执离开铁山派出所。刘萍去派出所后,其维权朋友刘喜珍一直守在电脑前并与刘萍保持电话联系。刚下晚班的魏忠平,听刘喜珍介绍情况后很放心不下,赶到派出所接了刘萍回家。
回家后,刘萍躺在床上久久不能入眠。独立参选后两年多所遭遇和见证的各种罪恶暴行历历在目:吴远树律师被围攻,王成律师被暴殴,网友攻略专家被砍伤,魏忠平被打断骨头,李思华被关笼子、被吊铁窗,自己不计其数地被戴黑头套、被关黑监狱,与自己独立参选以及助选或关注、声援自己参选和维权的朋友们,屡屡被抓被关被打被抢……
刘萍无法理解和接受所有这些仅仅因为独立参选并投身公益维权所遭遇的步步升级的暴行。这时,于建嵘教授的一句质问久久回萦在她耳边——难道江西新余实行的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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