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王书瑶 民主中国首发 |
埃及属于茉莉花革命模式,民众举行的广场起义气势磅礴,仅用了18天就推翻了统治埃及30年之久的穆巴拉克独裁政权。之后通过全国大选产生了民选政府。由于通过选举上台的穆尔西秉承穆斯林兄弟会的宗旨,一方面施行了国家宗教化的政策,一方面对经济下滑无力解决,遂招致世俗派民众的强烈不满,致使埃及又爆发了二次革命,导致激烈对抗和大规模流血与人员牺牲。在这一过程中,世俗派力量和军方犯了严重的错误。因此,使得埃及的民主转型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埃及的教训告诉我们,一个长期专制的国家走向民主,是非常艰难的,如果没有比较成熟的民主派的反对党,同时又没有具有公信力和号召力的体制内的开明人物,民主化之路将充满荆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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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转型与制度变革”征文 当代的世界,从专制走向民主已经成了一股不可阻挡的潮流,我认为主要有三种模式:苏联东欧模式、台湾模式和茉莉花革命模式(即阿拉伯之春),席卷亚、非、欧三大洲,数十个国家,其中有和平的、一次成功的,也有非和平的和反复的,我们可以从中吸取教训,如何促进中国的和平转型。 埃及属于茉莉花革命模式,民众举行的广场起义气势磅礴,仅用了18天就推翻了统治埃及30年之久的穆巴拉克了独裁政权。之后通过全国大选产生了民选政府。由于通过选举上台的穆斯林兄弟会领导人奉行的政策导致世俗派民众的强烈不满,致使埃及又爆发了二次革命,导致激烈对抗和大规模流血和牺牲。我认为,在这一过程中,世俗派力量和军方犯了严重的错误。 一、茉莉花革命越来越艰难 2010年12月17日,突尼斯南部地区西迪布基德一名26岁的街头小贩穆罕默德•布瓦吉吉,该青年大学研究生毕业,但因经济不景气无法找到工作,在家庭经济负担的重压下,无奈做起小贩。在遭到执法警察粗暴对待后,该青年自焚抗议,因伤势太重,不治身亡。这件事激起了突尼斯人长期以来潜藏的对失业率高涨、物价上涨以及政府腐败的怒火。 起义的居民同军警发生了冲突,造成多人死伤,在2011年1月14日深夜总统本•阿里不得不放弃这个自己统治了23年的国家飞往沙特。从2010年12月17日这名青年自焚,到2011年1月14本 • 阿里逃往沙特,只用了32天,这是茉莉花革命所用时间较短、死亡人数最少的一次。从此也开启了整个中东反对独裁的革命浪潮,称茉莉花革命或阿拉伯之春。但是,一次比一次更艰难。 第二站是埃及。埃及的茉莉花革命耗时要短一些,从2011年1月25日开始游行,到2011年2月12日统治埃及30年之久的穆巴拉克宣布下台,共费时18天。这18天之内,在整个埃及从来没有停止过抗议示威游行,共死亡846人,伤6467人,有多个政党参加,但是,这些政党,由于埃及的“国家紧急安全法”的限制,除了原教旨主义的穆斯林兄弟会之外,其他的政党的力量都很弱小,所以不论对当时的反抗运动,还对后来的民主选举,都不能起到关键的作用,这也是造成今天埃及二次革命的重要原因。 第三站是利比亚。自1969年9月1日卡扎菲领导“自由军官组织”,推翻伊德里斯王朝,建立了阿拉伯利比亚共和国(1977年3月2日,改名为阿拉伯利比亚人民社会主义民众国)之后,他统治利比亚达42年之久,2011年1月15日,利比亚人开始起义,进行了长达8个多月的利比亚内战,又称利比亚战争,在利比亚国内常称为“2月17日革命”。这次“阿拉伯之春”的革命,非常残酷,本国双方有大约67000兵力参加战斗,死亡人数在25000到30000人之间,不仅有本国的人员参战,而且还有北约在利比亚上空建立了“禁飞区”,飞机和导弹对卡扎菲的军队狂轰滥炸,终于在卡扎菲被杀之后结束。 值得庆幸的是,在整个战争过程中,以贾迈勒为首的“全国过渡委员会”最终有效地控制了局势,目前,建立了一个比较安定的政权。 第四站是也门。也门总统阿里•阿卜杜拉•萨利赫从1978年担任北也门总统,南、北也门统一后,又继续担任也门的总统,到2012年被废黜时为止,统治也门33年。也门民众受到突尼斯茉莉花革命的影响,于2011年1月27日起开始争取民主,要求总统下台。民众经过数月的抗议示威,死亡大约2、300人,僵持将近一年,即使面对萨利赫的武装屠杀,也门人民仍然采取非暴力的斗争手段,没有“以暴制暴”,在“海合会”斡旋下,最后达成妥协:总统萨利赫同意去职,条件是给他、他的家属和他的阵营以豁免权,不追究他们在33年间所犯下的罪行,11月23日萨利赫离开也门前往美国“进行治疗”,革命结束。在萨利赫交出政权之后,由他的副总统接盘组织政府和组织选举。 这些国家进行革命的一个共同点是经济不振,失业率居高不下。也门失业率2008年就高达35%,2011年更是达到40%以上。国内贫富分化严重,全国43%的人口生活在贫困线以下。 另一个特点是,虽然都没有像样的政党领导,人民要求民主的力量相对强大,万众一心,在相对短的时间内就完成了革命。 第五站是叙利亚。叙利亚的反政府示威活动于2011年1月26日开始并于3月15日升级,随后反政府示威活动演变成了武装冲突。 根据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公布的数据显示,从2011年3月15日到2013年07月12日的850天里,已确认造成73635人死亡。2013年3月6日,联合国难民署表示,至今逃到邻国寻求庇护的叙利亚人已达100万人,其中一半为孩童。 1963年阿拉伯复兴社会党在伊拉克成功夺权后,同年3月8日复兴党也很快通过军事政变掌握了叙利亚的政权。复兴党通过“1966年行动”和“1970年矫正性革命”,使该党成为叙利亚唯一的执政党,叙利亚议会里不存在多党选举。 1970年时任国防部长的哈菲兹•阿萨德通过军事政变上台,此后直到2000年去世他统治的这30年里,他一直禁止任何反对党(后来有许多新建的党派被当局宣布是非法组织)或非执政党候选人参与任何选举活动。哈菲兹死后,其未到法定年龄的儿子巴沙尔•阿萨德通过修改宪法继任为总统,到2012年也已统治11年。加起来,阿萨德家族统治叙利亚42年。 叙利亚自从1962年就一直处于紧急状态法的管理之下,这项法令禁止群众集会和组织运动;当局也有权盘问任何人,并监督私人通讯和审查媒体。因此该法导致叙利亚公民大部分的宪法权利事实上的缺失。在这里我们好像看到了中国的影子。不过,还有不同的地方是,中国根本就没有选举。 此外,严重的贪腐现象和失业问题,也是叙利亚民众不满政府的主要原因。有关研究数据显示:2002年叙利亚15到24岁之间的年青人的失业率为25%,是成人失业率(4%)的6倍,高失业率经常都是导致居民暴动的原因。 叙利亚的反政府武装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变节”的政府军,叫“自由军”或“叙利亚自由军”,他们有相当的武器装备;另一部分是“解放军”或“叙利亚解放军”是由抗议民众组成的。 从2011年3月两方面打到现在,也不分胜负,势均力敌,原因可能是各自都有相当的背后力量的支持:叙利亚政府军还有相当的财力,巴沙尔还获得德鲁兹人的支持,虽然他们所占人口比率很小,但是由德鲁兹人组成的一部分武装力量有顽强的战斗力;巴沙尔还受到俄罗斯、伊朗和黎巴嫩真主党的支持,还有中国在道义上的支持(在安理会否决对叙利亚的制裁),俄罗斯在叙利亚有军事基地,伊朗与叙利亚政府同病相怜;反政府军方面获得国际社会广泛地支持,首先是土耳其,其次是阿拉伯联盟、欧盟、伊斯兰会议组织、海湾合作委员会等国际组织,还有就是欧盟、美国等西方国家,有物质援助也有武器援助,我猜想,如果不是巴沙尔政权打得筋疲力尽,战争不会有结果。西方社会无力同样在叙利亚建立“禁飞区”,也是一个重要因素。这中间还有过两次国际调停,均以失败告终。 巴沙尔的政府军犯有屠杀百姓的反人类罪,但是,反政府军方面也有不光彩的记录。现在又在调查双方是不是使用了化学武器。 叙利亚反对派的组织林立,有叙利亚反对派和革命力量全国联盟,在多哈成立,这个组织得到阿盟和欧盟的承认和支持;还有叙利亚全国委员会,在土耳其的伊斯坦布尔成立,它是由流亡在外的反对派人士组成,它想在胜利后由它组织政府,不在国内斗争,胜利后回去摘桃子;全国民主变革协调委员会;叙利亚革命委员会;地方协调委员会等等。反对派的军队也常常是各自为战,缺乏统一的指挥。 我不厌其烦介绍叙利亚的情况,是因为叙利亚的情况很值得我们深思,我们会不会也碰到这种可怕的情况。 二、执政党内开明派的重要性 在阿拉伯之春之前,已经有了几个国家从专制走向民主的先例,我说的就是苏联与东欧国家的巨变,那里基本没有流血,没有枪炮,没有硝烟,没有死人。寻找它的原因,就是由“体制内”的开明人物高举义旗,在民意的推动下,实现了政权体制的变革。 毫无疑问,苏联是一个一党专政的国家,已经有了73年的历史,但是,在1991年8月19日,在苏共内部发动政变的时候,坦克车开到莫斯科的街道上,士兵拒绝向民众开枪开炮,已经自主宣布退出苏共的叶利钦,高站坦克车上振臂一呼,苏共的政变失败,政权转向以叶利钦为首的民主一派手中,和平地完成了一个超级大国的政权体制的转型。 叶利钦参加苏共30年,在苏共党内担任过重要职务,有民主改革的意识,1985年3月戈尔巴乔夫当政之后,他受到戈尔巴乔夫的赏识,担任莫斯科市委第一书记,进入政治局(候补委员),但是,很快他们之间就产生严重分歧, 戈尔巴乔夫推行以“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为中心内容的改革,但是,叶利钦所坚持的激进的改革思路不同于戈尔巴乔夫的价值观念,叶利钦所代表的是「民主纲领派」,1987年11月11日,戈尔巴乔夫解除了叶利钦的职务,还说:“叶利钦你要记住:我决不会再让你搞政治。”1990年7月,在苏共28大上,叶利钦提出改造苏联的提议受挫,同戈尔巴乔夫发生激烈冲突,他宣布退出苏联共产党。 “ 1988年12月,苏联人民代表的选举给了叶利钦重返政坛的良机。他决定参加竞选人民代表。可是,根据当时的选举制度,部长没有权利当选人民代表(叶利钦时任建委第一副主席),为此,他毅然辞去了部长职务,全力以赴投入竞选。在竞选期间,他几乎每天都要与选民见面,并多次参加大规模的群众集会,出席电视辩论会,他要抓住一切机会来宣传自己的施政纲领,抨击时政,揭露政府官员们的官僚主义作风和腐败行为,充分展示自己廉洁奉公、从政为民的形象和深入基层、密切联系民众的作风。1989年3月,他以89.4%得票率当选苏联国会议员(一说为人民代表),成为「民主反对势力」实际领导人。1990年5月俄罗斯联邦举行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他当选为俄联邦最高苏维埃主席。 1991年6月,叶利钦在全民大选中当选为俄罗斯联邦首任总统,1991年苏共中的保守派的政变失败,1991年12月7日苏联实际解体。1991年12月25日,苏联总统戈尔巴乔夫宣布辞职,将国家权力移交给俄罗斯总统。苏联作为一个主权国家正式停止存在而灭亡主。(苏共的专制同中共的专制又有重要的区别,比如民众可以直接参选人民代表,非共党员还可以当选俄罗斯总统,这在现实的中国是完全不可想象的。)8月24日,苏联总统戈尔巴乔夫发表声明,宣布辞去苏共中央总书记职务,并建议苏共中央“自行解散”,“各共和国共产党和地方党组织的命运由它们自己决定”。8月29日,苏联最高苏维埃非常会议通过决议,决定“暂停苏联共产党在苏联全境的活动”。在此情况下,各加盟共和国共产党或被中止,或禁止活动,或被迫自动解散,或在共产党的基础上改建新党,有的共产党甚至被宣布为非法。这样,统一的苏联共产党实际上已不复存在。 但是,政权的改变虽然可以一夜之间完成,对国有经济为主体的计划经济的改造却是充满荆棘之路,在叶利钦执政的8年间,他使用了“休克疗法”,他换了一个又一个总理,又使用了数不清的政治手腕,却始终不能走出困境,直到1999年他找到了普京接班,情况才转危为安,现在俄罗斯民众的生活大幅提高,国民恢复了自信,这是真的自信,不是口号的自信。 俄国居民收入12700美元,进入发达国家行列,王小石说俄罗斯的情况很悲惨,那是胡说八道。历史不能假设,如果苏联和苏共的解体,没有以叶利钦为代表的党内“开明派”,不知道会是怎样的一个过程和结果,但是,历史却明白地告诉我们,有了这个开明派,苏联解体和苏共消失,都是和平的,是没有硝烟的。 三、国民党是开明的 中华民国的转型,则更是一个平静的过程,台湾民进党“抢滩”成立成功,国民党没有镇压,通过一次全民没有火药味的投票,解决了从一党专政到多党议会制的平稳过渡,这是民主可以和平实现的响徹云霄的一曲凯歌。这也是中国人可以实现民主政治的明证。 四、除了台独,民进党在各方面都是我们的榜样 民进党是台湾能实现民主政体的决定性力量,没有民进党这个土生土长、克服重重困难成立的反对党,国民党不会自动就实行多党议会制的,民众自己不提出要求多党议会制,国民党不会自找麻烦:“你们成立一个反对党同我竞争,把我赶下台,我在台下看你们执政。”不会的,自由和民主是国民自己争得来的,不是哪个人或哪个政党恩赐的。 蒋介石败退台湾之后,一直实施“戒严”,实施戒严长达三十八年(1949年-1987年),不允许组织政党,有一定言论自由但是受到很大的限制,这种措施,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受知识分子欢迎。尽管戒严,台湾的“民意代表”(先前是叫“国大代表”吧),还是要民选的,而且,国民党外的人士也可以参选,到了七十年代,台湾的民主运动有了较大的发展,他们可以成立“台湾党外人士助选团”参加竞选,这种民主的缝隙,是大陆所没有的。但是在1978年12月16日,美国政府突然告知台北,即将终止与台湾当局的外交关系,这对台湾来说,无疑是个晴天霹雳,绝对是个坏消息,蒋经国中止了竞选活动。出于集结力量的需要,1979年5月中,黄信介、许信良、吕秀莲、张俊宏、施明德、黄天福申请创办《美丽岛》杂志,,仅社务委员就达70名,几乎网罗了当时所有的知名党外人士,到1979年11月发行量已经超过8万册。(在台湾,虽然言论自由受到限制,却并没有完全禁绝,民间还可以创办杂志,这也是大陆所没有的。) 1979年11月30日,《美丽岛》杂志与“台湾人权委员会”联合向台湾当局申请于12月10日在高雄举办纪念“国际人权日”集会游行,遭到拒绝。但是他们坚持游行,从12月10日晚6时,到11日晨6时,游行队伍同军警发生了激烈冲突,游行一方高呼“打倒特务统治!”、“反对国民党专政!”,用木棍、火把与军警的催泪弹与电棍对抗,伤200人,这是国民党自退到台湾后,发生的最大的、最重要的群体性政治事件。 事后,国民党当局追捕主要当事人并且由刑事军事法庭进行审判,一位国民党的“智者”(我没有记下这位智者的名字),对蒋经国说,“人的血流入地下就再收不回来了。”结果是蒋经国没有杀人,最重的施明德判了无期徒刑,其他人则多半为12年的有期徒刑。由于智者一言,终于没有酿成不可化解的仇恨。(共产党不怕这个,甚至不惜用坦克车与冲锋枪对待北京市民和学生。这个仇恨是不能化解的,两千年以后历史也会记得六四惨案,如同两千年以来,历史一刻也没有忘记重复秦始皇焚书坑儒一样。) 这些被判刑的人和为他们进行辩护的律师,后来多数成了民进党的创始人和重要成员。其中有黄信介、施明德、张俊宏、姚嘉文、林义雄、陈菊、吕秀莲、林弘宣;律师有江鹏坚、郑庆隆、张政雄、郑胜助、吕传胜、尤清、郑冠礼、高瑞铮、郭吉仁、张火源、谢长廷、陈水扁、张俊雄、苏贞昌、李胜雄等。 有幸的是,1988年李登辉就任“总统”后,颁布“美丽岛事件的判决无效”(也有资料说是“特赦”),这些受刑的人就都放出来了,这对后来民进党的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 前面已经说过,在“戒严”期间的台湾,国民党党外的人士可以参加“民意代表”的选举,而且还能成立“后援团”,1986年7月起,由党外人士组成的“建党十人小组”开始秘密进行组党事宜。1986年9月28日,由132人与会的党外中央选举后援会在台北市圆山大饭店二楼敦睦厅开会,讨论年底国民大会代表选举及立法委员选举的辅选事宜,朱高正提案要求党外人士立即组党:“我坚决反对,民主运动发展到这个阶段,大家还坐在那儿讨论‘组党筹备委员会’。当年雷震还在筹组政党阶段,就已经‘鸡仔鸟仔抓到没剩半只(鸡啊鸟啊抓到一只都不剩)’。组党靠决心与勇气,我正式建议:今天,现在就宣布组党!”此话一出,立即获得在场党外人士的热烈响应,全场开始讨论组党,最后决定采用由谢长廷及尤清主张的“民主进步党”作为党名,主席费希平大声宣布:“民主进步党正式成立。”民进党创党后,十人小组又增加八人,扩大成为“十八人建党工作小组”。 蒋经国以“时代在变,潮流在变,环境也在变”的理念默许民进党的成立。他还说:没有永远的执政党,不仅允许反对党的存在,还允许反对党同国民党竞争执政的地位。可见,台湾的民主政治首先是台湾人自己争取得来的,不是执政党恩赐的。(本文所用资料,均来自新浪与谷歌搜索,恕我没有一一注明出处。) 上述这些,不仅对民主派是重要的,我们可以走哪一条通向民主的道路,就是对目下的执政党也是重要的,走哪条道路对自己是最有利的,当择善而从。 五、埃及的二次革命,——民主派犯了严重的错误 2011年2月11日,前总统穆巴拉克因大规模反政府示威活动辞职,武装部队最高委员会接管国家权力,并且宣布举行大选, 2012年6月24日确认,穆斯林兄弟会下属自由与正义党主席穆罕默德•穆尔西赢得总统选举,成为埃及首位非军人总统。 但是,到了2013年,埃及民众不满他的施政表现和有关政策,在遭遇多日大规模的民众集会抗议后,2013年7月4日,埃及军方再次出手,解除了他的总统职务,并且把他拘禁起来,暂停现行宪法,任命埃及最高宪法法院院长阿德勒•曼苏尔为临时总统,宪法法院准备新总统选举。但是,穆斯林兄弟会不承认这一举措,拥护穆尔西的群众举行抗议示威活动,埃及的政治陷入新的危机,人们把它称作埃及二次革命。 在 2012年6月进行选举的时候,由于穆巴拉克的长期压迫,在埃及没有反对党,只有一个穆斯林兄弟会顽强的活动,但是它是一个宗教组织,不是政党,不能参加竞选,于是他就成立了一个自由与正义党,由这个党出面参选,结果胜出,穆尔西秉承穆斯林兄弟会的宗旨,一方面施行了国家宗教化的政策,一方面对经济下滑无力解决,遂招致民众的不满,发生冲突,终于引起军方的第二次干涉。 民主政治,也就是政党政治,一个派别,不能形成强有力的政党,是不智和不能有所作为的,穆尔西上台,是世俗派的失败,失败之后,在民主政体下,不是再次利用选举改变现状,而去求助于军队,这又是一个更大的错误。 穆斯林兄弟会是一个历史悠久而又十分顽强的伊斯兰复兴运动的宗教性政治组织。1928年由哈桑•巴纳于埃及伊斯梅利亚创建,1929年正式成立,现在,它的影响已经遍布中东乃至全球的穆斯林世界,不但埃及有他的组织,就是在叙利亚、巴勒斯坦也有很大的势力,在埃及,1987年4月,穆斯林兄弟会联合另外两个反对党参加议会选举,一举获得60多个席位,成为“最主要的反对派势力”。 在埃及2012年进行了民主选举之后,由军方扣押了民选总统,是完全不合法的,违反了民主的程序正义,对选举穆尔西的选民是一种冒犯,穆兄会进行抗争是完全合法的,而且,和平抗议也是合法的,用军事力量进行清场,是法西斯行为,选举穆尔西的选民再怎么抗议军方扣押民选总统,他们都不是卡扎非的党卫军,都不能采取肉体消灭的办法。就是穆巴拉克,也不肯承认是自己下令军队枪杀民众的,而现在的军方竟悍然用理解力清场,死亡数百人,伤数千人,埃及已经接近内战的边缘,现在已经骑虎难下了:一方面军队把民选总统给扣了起来,一方面又呼吁全民和解,这是城下之盟,这是屠刀下的对话,如果不想继续播种仇恨,就应该先把穆尔西放了,然后再考虑举行和解会议,经过若干准备,进行下一次的大选,而且必须事前约定,各方面都要接受大选的结果,否则,选举是没有意义的。 世俗派应该组成一个强有力的大党,不能再热衷于街头政治,而致力于竞选。也许不要直接选举总统,而是先选出议员,再由议会选出总统和组织政府。如果总统或总理不合格,罢免起来相对简单。我以为德国的议会体制是最好的。 这个情况,加上我们前面介绍的叙利亚的情况,使我们认识到,一个长期专制的国家走向民主,是非常艰难的,如果没有比较成熟的民主派的反对党,同时又没有具有公信力和号召力的体制内的开明人物,民主道路将充满荆棘。 2013年8月15日 |
王书瑶:专制政体如何走向民主之路——埃及的经验教训
Written By CDP.ORG on 2013/08/31 | 8/31/2013
中央已动手查周永康 习近平亲自下令(图文)
Written By CDP.ORG on 2013/08/30 | 8/30/2013
万维读者网
周永康从政前从事石油勘探工作。
中国石油免去四名涉腐高管党政领导职务之际,消息称中共中央已开始调查前政治局常委兼政法委书记周永康。
香港英文《南华早报》星期五引述消息人士称,中共在最近结束的北戴河会议上敲定对周永康展开调查,焦点为周永康在四川和在中石油任职时的问题。
此前,官方新华社与中石油机关报《中国石油报》报道,中石油近日在领导干部视频会议上通报,中共中石油党组决定免去王永春、李华林、冉新权、王道富担任的企事业单位党政领导职务,涉及股份公司及中石油所属上市企业的相关职务,按规定程序予以解除。
香港《信报财经新闻》星期五也指出:“中石油大震动后,有不少分析认为或将追查到曾长期在石油系统工作的前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
据《中国石油报》称,在通报王永春、李华林、冉新权、王道富四人免职决定时,中共中石油党组书记、中石油董事长周吉平强调,要在中石油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但与此同时,久未露面的周永康,其名字再次在官方媒体报道中出现。分析认为这是试图对其受查传闻作出澄清。
据湖北卫视报道,近日去世的中共“两弹元勋”刘西尧星期三(28日)出殡,除习近平等现任政治局常委外,“江泽民、胡锦涛、朱镕基、尉健行、李岚清、吴官正、李长春、贺国强、周永康等也送了花圈”。
“家族敛财”
自文化大革命结束以来,中共政治局现任和卸任常委不曾遭到刑事调查。《南华早报》称,周永康被查所能引发的政治冲击或比薄熙来案更大。
《南华早报》的消息人士称,有鉴于中共党内对周永康家族敛财之巨已达怒火中烧的地步,出席北戴河会议的新旧中共领导人决定对他进行调查。
消息称,习近平更亲自下令官员“彻查到底”。
消息人士对《南华早报》称,调查焦点之一,是周永康及其家属有否从一系列有问题的油田与资产交易中得益。这些交易由其子周斌与周永康的其他盟友促成。
不过,报道说,由于预期的影响巨大,对周永康的调查报告将不会在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前发表。
早在去年薄熙来倒台之际,周永康可能受牵连的消息早已传出。至5月,一群退休老干部发表公开信,要求据信支持薄熙来的周永康下台。
到12月,中共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证实被中纪委调查,也被认为是针对周永康之举。 (撰稿:叶靖斯)
百余名上海民众要求停止政治迫害,释放良心犯(图)
(维权网信息员雷鸣报道)8月19日下午和8月21日上午,上海100多位民众在上海人民公园广场等地为守法公民杨林、刘晓波、丁家喜、李化平(网名“挪威森林”)、许志永等被迫害坐牢的良心犯声援呐喊,强烈抗议当局对人权捍卫者的打压,要求停止迫害、立即释放守法公民。
习近平上台后声称的“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宪法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切实保障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话言犹在耳,然而,几个月以来,在全国范围了有数百名人权捍卫者(其中已正式逮捕20多人、刑事拘留至少有100多人、行政拘留多达数百人)遭到打压迫害。这种全国性恐怖世所罕见,这是公然践踏国际人权公约和联合国《人权捍卫者宣言》,严重侵犯人权的恶劣行径。
上海民众依仗《宪法》第二条 赋予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要求中央当局立即停止打压人权捍卫者和公民维权行动,切实履行《宪法》保护公民权利和人身自由的承诺,释放一切被关押的人权捍卫者、维权人士、异议人士;依法追究那些违宪违法,践踏人权,制造官民矛盾,激化社会冲突的部门与个人的责任。
上海民众愿与全国各地民众一起坚决抵制反人权、反民主、反宪政的逆流,推动中国的人权进步事业和宪政民主大业。
著名异见人士朱虞夫狱中患严重的夏季皮疹(图)
(维权网信息员东建报道)中国民主党人、杭州异见人士朱虞夫在狱中患上了严重的夏季皮疹,整天浑身奇痒难忍。朱虞夫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腰间盘突出等多种疾病,入狱后病情都不同程度加重。由于在监狱里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2012年9月曾发生昏厥,家人为其申请保外就医遭拒。目前朱虞夫在浙江省第四监狱的老弱病残组服刑。
本月初,朱虞夫的妻子姜杭莉女士前往监狱探视。在40分钟隔着玻璃的会见中,姜女士见朱虞夫的脸上、脖子上都是皮疹。
今年夏季杭州持续高温,朱虞夫所在的监室只有一个电扇,每天晚上睡觉时,整个睡席上都因为不停流汗湿渌渌的,长时间的潮湿使朱虞夫患上了严重的皮疹。
由于每次探视都受到严密监听,所以目前朱虞夫的其他病情是否有所缓解不得而知。但家人极为担忧年愈6旬,三度入狱的朱虞夫在监狱中的身体健康及生存状况。
朱虞夫于2011年网传茉莉花集会期间被抓捕,杭州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目前被羁押在浙江省第四监狱。朱虞夫入狱后身体健康状况恶化,但亲属于去年年底为其申请保外就医遭到监狱方的拒绝。
特别关注:刘萍被以“涉嫌聚众”和“利用邪教”的罪名再次调查
(维权网信息员王冬见报道)本网获悉,江西省新余市独立参选人、维权人士刘
萍被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和“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再次调查,这已经是刘萍被羁押以来第四次的变更罪名。
据本网多方核实了解,8月28日下午4点37分,刘萍的代理律师郑建伟接到了新余市公安局袁河分局赵警官的电话,电话中称刘萍因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再次被调查,郑律师问:不是以非法集会起诉么?警察答:这是新的罪行。
7月份,刘萍的女儿及代理律师都曾接到新余市法院的电话口头通知,称刘萍一案将于7月18日开庭审理。随后,代理律师就法律程序错误向省检察院提起了控告,致使开庭不了了之。
上个月,刘萍的代理律师曾到新余市看守所会见。刘萍虽然每天都在强迫自己吃饭,腹泻也从每天的5次减少到每天3次,但人仍非常虚弱,整个人也削瘦了很多。
刘萍被抓捕4个月有余,期间被四易罪名,而逮捕时的“涉嫌非法集会罪”目前也没有明确结论,不知是检察机关撤诉了“非法集会的罪名”还是另加了两个新的罪名。
一位法律界人士指出,很明显,强加到刘萍身上的罪名是根本就不成立的,但新余地方政府并不想就此放弃对刘萍的打压,这次的重新调查,不管结果如何,按照法律程序,刘萍最少也要再被关押6个月以上。
案情回顾:4月27日晚上,江西省新余市维权人士刘萍在家和网上的朋友聊天时被突然闯进的多名新余警察强行带走,28日被袁河分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羁押在新余市看守所。6月4日刘萍“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改为 “非法集会罪”并由检察院正式批捕。6月20日,新余市公安局袁河分局将刘萍“非法集会”一案移送至望城工矿区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此前,新余警方在对刘萍、魏忠平、李思华的刑事传唤和立案时,指控的罪名是“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随后在对三人刑事拘留时,变更为“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批准逮捕时又变更为“非法集会罪”。
曾有人权律师表示,从警方三易罪名中不难看出,对刘萍三人的指控,没有一个罪名是成立的。从检察院的起诉书中更不难看出,公民聚餐讨论、写文章、接受采访、拍照都属于公民的言论自由范畴,根本不构成违法犯罪。对刘萍、魏忠平、李思华三人的控罪完全是政治迫害,是莫须有的构陷。
郭飞雄(杨茂东)案法律后援团关于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拒绝郭飞雄先生辩护律师会见的严正声明
郭飞雄先生于8月8日被广州市天河区公安分局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事拘留,迄今已逾半月,法律后援团兹发表声明如下:
一、《刑诉法》83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由该规定可见,郭飞雄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不属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而郭飞雄妻子、儿女虽居住美国,但其姐姐居住武汉,一直有稳定的工作、住所,不存在“无法通知”的情形,故天河警方对郭飞雄采取强制措施后,依法应在24小时内通知其姐姐,而延至8月17日才通知,天河警方显然已严重违法,侵害了郭飞雄作为嫌疑人及时寻求律师帮助的权利。天河警方应对此作出解释,追究相关责任者的违法责任,并向郭飞雄先生及其家人公开道歉。
二、郭飞雄先生的委托律师隋牧青在得知郭飞雄先生被刑事拘留后,于8月19日上午赶赴天河看守所要求会见郭飞雄先生,天河看守所告知隋律师须预约登记。《刑诉法》37条2款规定: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据此,律师会见当事人,依法无需预约,看守所应依法尽快安排会见事宜。而现实中,普通案件根本无需预约。预约会见并无法律根据,天河看守所要求律师预约会见违法。
三、隋牧青律师于8月21日再赴看守所要求会见郭飞雄先生,看守所却以须经侦查机关批准为由拒绝隋律师的会见要求,天河看守所再次违法。隋牧青律师、蔺其磊律师于8月26日三赴看守所要求会见郭飞雄先生,看守所再次拒绝会见要求,天河看守所第三次违法!
四、隋牧青律师收到天河公安分局《不准予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该决定书以郭飞雄牵涉湖北赤壁黄文勋、袁小华、袁奉初等人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案件为由拒绝隋牧青律师的会见要求。而《刑诉法》37条明确规定只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而未规定牵涉该三类犯罪案件也应经侦查机关许可方能会见。郭飞雄先生目前涉嫌罪名仍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而非其他,故依法无须申请会见。我们完全同意隋牧青律师就此发出的律师函意见:该决定貌似有理,其实根本没有任何法律根据,完全违法。我们有理由认为天河警方有故意设置障碍、非法阻止律师会见郭飞雄先生的重大嫌疑。
五、如果广州天河警方拒不改正错误,继续非法阻止律师会见郭飞雄先生,我们将支持郭飞雄先生的委托律师隋牧青、蔺其磊提起控告、诉讼,届时,我们将为二位律师的控告、诉讼等行动提供代理等必要的法律支持。
六、鉴于郭飞雄先生过往系狱曾多次遭受酷刑虐待,我们有理由质疑天河警方延迟通知家人、拒绝律师会见等非法行政行为背后是否动机不良。天河警方应该给出相应解释。
我们期待郭飞雄先生一案,无论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都能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我们期待所有参与此案的公检法人员均能保有法律人的基本良知、底线。我们将一直关注、监督此案的所有程序、细节,为此案提供一切必要的法律支持。再次呼吁天河警方立即修正违法行为,不再违法阻止律师依法会见郭飞雄先生,并向郭飞雄先生及其委托律师作出道歉、赔偿。
特此声明!
郭飞雄(杨茂东)案法律后援团成员
滕 彪
王 成
江天勇
唐吉田
李方平
李和平
刘卫国
梁小军
唐天昊
常伯阳
王 宇
张燕生
王 兴
唐荆陵
庞 琨
王全平
王 成
江天勇
唐吉田
李方平
李和平
刘卫国
梁小军
唐天昊
常伯阳
王 宇
张燕生
王 兴
唐荆陵
庞 琨
王全平
2013年8月27日
注:
1、因时间紧急,部分后援团成员联系不上,故没有署全体成名名字;
2、其他成员仍可以联系后参加署名,或授权后援团联系人王成律师1361650 1896、唐吉田律师131 6130 2848、江天勇律师130 0101 0856代替署名;
3、后援团邮箱shengyuanguofeixiong@gmail.com
热烈欢迎各界法律人士继续参加后援团。
长沙中院拒收“六四”学生罗茜上诉状
(维权网信息员洪宪报道)前“六四”时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司考成绩取消案的当事人罗茜说,他于本月27日到湖南长沙市中级法院提交该案的上诉状,没有想到该院立案大厅竟然拒收上诉状,他被告知要通过一审法院才能提交。罗茜抗议说,三大诉讼法都明确规定,如不服判决,当事人或代理人可以直接向上诉法院提交上诉状的,长沙中院这么做是违法的,是公然蔑视诉讼法的。他要法院出示说明拒收上诉状的理由的文字依据,但该院行政庭一位姓肖的法官说:文字依据我们是不会出示的,我们不受就不受,这是我们法院规定的,这就是理由。罗茜质问他,到底是国家的法律大还是长沙中院规定大?这时旁边的两位女法官反过来指责他说,没有见过他这样不讲道理的人,敢在这里大吵大闹地批评法院,我们法院这样做也是为了方便当事人。
罗茜最终说,他被迫又跑到一审法院提交上诉状,上诉法院不直接收取上诉状只能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又何来方便当事人呢?这是变相剥夺当事人上诉的权利。
罗茜补充,长沙市中级法院这样公然违反诉讼法的行为是不可理喻的。这样看来,前不久,长沙中院对亿万富翁曾成杰执行死刑时,也居然违反诉讼法,事前不告知其亲属,其做法也是长沙中院的私家法规定吧。这种不按诉讼程序的行为是不是也在方便当事人的家属呢?
村民委员会选举观察员须知(2013版)
——村民委员会选举打分细则(总分100分)
维权网《中国选举观察》编写组编
被观察村在 省(市、自治区) 县(区、县级市) 乡(镇、办事处),村名 ;
该村 户人家, 口人, 位选民, 个村民小组。
观察员姓名 手机号(或座机号)
qq号(或skype帐号) 邮箱
一、村民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产生(共10分)
1、由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委会)主持召集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包含村委会成员)讨论协商村民选举委员会(以下简称村选委会)组成人数及如何分配该人数到各村民小组(以下简称小组)的。(2分)
2、由村委会主持召开各小组会议,以无记名投票产生村选委会成员的。(4分)
3、由村选委会成员无记名投票产生村选委会主任的。(2分)
4、由村委会及时公布村选委会主任和委员名单到各小组的。(2分)
注意事项:
(1)、村选委会人数由五至十三人组成,以奇数为宜。
(2)、村民之间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村选委会成员。
(3)、出席村民代表会议或出席小组会议的人数都应超过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
(4)、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是老一届还是新一届的代表出席,省级人大常委会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规定的由老一届代表出席。
(5)、村选委会成员被提名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村选委会成员退出村选委会的,应由原选出单位另行无记名投票产生并由村选委会及时公布到各小组。
二、选举宣传(共6分)
1、村选委会把本村《选举工作方案》印刷后发到各家各户的。(3分)
2、村选委会把村委会选举中村民的权利、义务印刷后发到各家各户的。(3分)
3、村选委会把本村《选举工作方案》、村委会选举中村民的权利和义务,用宣传栏的形式张贴到各小组的。(2分)
4、村选委会把本村《选举工作方案》、村委会选举中村民的权利和义务,用广播、电视、互联网、宣传车、选举咨询站一种或多种形式向村民宣传的。(2分)
注意事项:选举宣传环节满分为6分。
三、选民登记(共14分)
1、村选委会在选民登记日前,把选民登记开始和结止日期的公告,张贴到各小组,并在公告里附上登记对象包括,a、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b、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c、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2分)
2、以小组为单位设立登记站,村民到站登记的。(4分)或者由登记员入户登记的。(2分)再或者不入户登记而“关门造册”的。(1分)
3、村选委会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把各小组选民名单张贴公布到各小组的。(2分)
4、在公布选民名单的同时附上如下内容,告知村民“对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村选委会申诉,村选委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的。(2分)
5、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出现变动,村选委会及时公布的。(2分)
6、村选委会在选举日前,把参选证发放到户,并由村民签收的。(2分)
注意事项:
(1)、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他村村委会的选举。
(2)、经村选委会告知,本人书面表示不参加选举的,不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3)、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参加村委会的选举。
四、提名确定候选人(共16分)
1、村选委会召集村民代表开会,由村民代表会议拟定村委会的职位(主任、副主任、委员)和职数(即各职位的人数)并及时公布到各小组的。(2分)
2、召开村民大会提名候选人的。(4分)或以小组为单位提名候选人的。(2分)
3、提名票中设有专职妇女委员的。(2分)
4、验证发票、每一位村民都有序进入秘密写票间填写候选人的。(4分)
5、当场当众唱票计票的。(2分)
6、当天或次日以得票多少为序,公布候选人名单的。(2分)
注意事项:
(1)、各职位的候选人名额应在提名会议前由村选委会确定并在提名会议前公告到各小组。
(2)、村选委会要告知村民,无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不得提名为候选人。
(3)、采用流动票箱、委托投票提名是非法的。
(4)、候选人不愿意接受提名的,应当及时向村选委会书面提出,由村选委会确认并公布。候选人名额不足时,按原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5)、采取无候选人的方式,一次性投票选举产生村委会的,中国选举观察对其选举过程只观察不打分。
(6)、村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
五、竞选(共10分)
1、村选委会把候选人的竞选材料(主要含竞选职位及理由、治村设想)张贴到各小组的。(2分)
2、村选委会组织候选人在村民大会上与村民见面并回答村民提问的。(8分)
3、村选委会组织候选人到各小组会议上与村民见面并回答村民提问的。(4分)
注意事项:
(1)、村选委会应提前告知村民见面会的时间和地点。
(2)、竞选环节满分为10分。
六、投票选举(上,共18分)
1、村选委会在选举日前把选举日、投票方式(召开选举大会或设立投票站)、开放和关闭投票点、投票站的时间以及投票地点公布到各小组的。(2分)
2、村选委会在选举日前,把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公布到各小组的。(4分)
3、总监票人、验证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代书人,投票站工作人员,流动票箱监督员,由村选委会提名,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3分)
4、村选委会把选举工作人员名单在选举日前公布到各小组的。(2分)
5、村选委会在选举日前,对所有选举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的。(3分)
6、村选委会在选举日前,把到流动票箱投票村民的名单公布到各小组的(4分)
注意事项:
(1)、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才可以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
(2)、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三人。
(3)、提名为村委会候选人的,不得接受委托。
(4)、委托投票应当办理书面委托手续。
(5)、受委托人在选举日凭书面委托书和委托人的参选证,领取选票。
(6)、受委托人不得再委托他人。
(7)、候选人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
(8)、老、弱、病、残、孕妇等极少数村民,十分不方便到选举大会会场或分会场或投票站的,才可向村选委会申请在流动票箱投票。
七、投票选举(中,共26分)
1、选举大会由村选委会召集、村选委会主任主持的。(1分)
2、村选委会成员在选举大会上向村民报告本次选举工作情况的。(1分)
3、村选委会成员在选举大会上向选民宣读投票办法的。(1分)
4、候选人在选举大会上发表竞选演说的。(4分)
5、由总监票员、监票员当群启封、清点选票张数的。(2分)
[上午 12:12:33] 姚立法:选票箱里面出政权:6、由村选委会成员向村民讲解选票下方说明的。(2分)
7、有序验证发票的(说明,秘密写票间有人时不能发票,每一验证发票处每次只能发给一位村民选票)。(2分)
8、登记参加投票的村民无一不进入秘密写票间写票的(到流动票箱投票的除外)。(4分)
9、当场、当群清点并销毁剩余选票的。(1分)
10、当场、当群集中所有票箱、混合选票后清点选票数的。(2分)
11、当场、当群唱票、计票的。(4分)
12、当场公布投票结果的。(1分)
13、封存选票,当场宣布当选名单的。(1分)
八、投票选举(下,共20分。采用选举大会方式的不用该标准评分)
1、按选举日前公告的时间开放、关闭投票站的。(1分)
2、由选举工作人员当群启封、清点选票张数的。(2分)
3、有序验证发票的(说明,秘密写票间有人时不能发票,每一验证发票处每次只能发给一位村民选票)。(2分)
4、登记参加投票的村民无一不进入秘密写票间写票的(到流动票箱投票的除外)。(4分)
5、当场、当群清点并销毁剩余选票同时密封选票箱的。(2分)
6、集中票箱,当群开封、混合选票后清点选票数的。(2分)
7、当群唱票、计票的。(4分)
8、当群公布投票结果的。(2分)
9、封存选票,当群宣布当选名单的。(1分)
九、投票选举注意事项
1、村民有权监督流动票箱投票过程。
2、参加投票的村民人数,以从票箱收回的选票数为准。
3、票箱集中后检验、清点选票前,应将选票混合。难以确认的选票应当由监票人在公开唱票计票前提交村选委会讨论决定。
4、村选委会未按照法定程序产生的,选举无效。
5、候选人的产生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选举无效。
6、从票箱收回的选票数未过登记参加选举村民半数的,选举无效。
7、采取等额选举的,选举无效。
8、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选票的,选举无效。
9、不公开唱票、计票的,选举无效。
10、不当场公布选举结果的,选举无效。
11、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数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人进行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12、村选委会在选举日或次日,除当选的人外,其他所有候选人和被选人所得票数应当公告到各小组。
13、县级政府负责指导村官选举的机构或乡级政府,应当自新一届村委会产生之日起十日内向新当选的成员颁发当选证。
14、村委会当选人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是在选举日当日举行,还是在选举日后十日内进行,具体时间由村选委会确定。
15、另行选举的程序与第一次选举相同。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以第一次登记的名单为准。原委托关系继续有效。被委托人成为候选人的委托关系自行终止,原委托人可以重新办理委托手续。
16、村委会工作移交,建立选举工作档案,罢免,补选等另行介绍。
附:欢迎做村委会选举独立观察员的人士与 zgxjgc2011@gmail.com,13339728964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