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徐菲报道)9月30日,成都双流独立候选人干兴艳,终于拿到由成都市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责令双流县公安局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履行相应职责。
据干兴艳介绍:2012年2月8日,她因无法拿到人大代表推荐表,到双流人大投诉,但一直没有得到接待,一直等到晚上8点左右,被社区维稳人员殴打至住院,此案报案后,双流警方一直没有出具受理回执,也没有立案,反而在若干天后,把被打的干兴艳行政拘留十天,理由是扰乱了人大的办公秩序,就行政拘留一案,干兴艳起诉到法院,一审二审均败诉。
在此期间,干兴艳一直针对自己被殴打无人管的事情,进行投诉控告,但公检法都视而不见,万般无奈,干兴艳向双流公安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开其调查案卷材料和处理进展情况,法定期限内,双流公安局没有做出答复,于是干兴艳向成都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成都市公安局经审查做出责令双流县公安局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履行相应职责的行政复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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