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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记者刘虎实名举报高官被批捕

Written By CDP.ORG on 2013/10/12 | 10/12/2013

《新快报》记者刘虎实名举报高官被批捕
(维权网信息员郑毅、方可报道)昨日(1010日),《新快报》记者刘虎已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批准逮捕。刘虎家属已收到《逮捕通知书》。

此前,据刘虎的妻子秦女士介绍,823日中午,刘虎在重庆市渝北区家里,被北京警方和当地社区民警一同带走,刘虎被带走时戴有手铐。秦女士称,家里的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均被带走,另外有几张已注销的银行卡被搜走。

8月25日凌晨130分,北京警方的官方微博发布消息: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办证实:《新快报》记者刘某因涉嫌制造传播谣言已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秦女士此前发布刘虎的拘留通知书,称刘虎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拘留。昨天,刘虎家人提供的《北京市公安局逮捕通知书》上称:“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批准,我局于201393020时对涉嫌诽谤罪的刘虎执行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证实,记者刘虎已被检方批准逮捕。据刘虎律师北京问天事务所律师周泽说,刘虎被批捕涉嫌的罪名是诽谤罪。此前,刘虎曾在网上举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涉嫌渎职侵占等。

刘虎的辩护律师周泽认为:“刘虎被指涉嫌犯罪。是因其通过微博披露多位副部级干部及其他一些地方干部涉嫌违法违纪的问题。包括贵州省公安厅原厅长、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崔亚东、陕西省公安厅厅长杜航伟、重庆市原副市长、现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华润集团董事长宋林等”。周泽说:“这些问题,有的已经有关部门查实,并已作了处理;有的至今未见公开调查处理结果。他认为刘虎的行为,在法律性质上,属行使公民批评、建议、控告、检举等监督权利的行为。与其微博批评的官员无任何个人恩怨,且有消息来源,不属于自己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也不属于故意传播虚假信息。因此将对刘虎做无罪辩护。”

前不久,黑龙江农垦维权人士刘杰也是因实名揭露农垦系统的官员腐败和违法行为而被牡丹江农垦检察院以“涉嫌诽谤”的罪名起诉。法律界人士认为:以“诽谤罪”逮捕和起诉举报官员的公民和维权人士,实施者是企图由此形成寒蝉效应,以阻止公民和维权人士依照国家宪法行使批评、建议、控告、检举等项公民监督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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