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徐俟报道)本网信息员获悉,今天(11月13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结束的第二天,湖南省邵阳市前八九六四期间中国人民大学学生罗茜在被带走囚禁一周后送回到家中。这是他1989年至今24年来无法计算的被无端剥夺人身自由,遭到当地警方囚禁的其中一次。下面是罗茜记录本次被带走囚禁的情况。
囚 禁 纪 实
罗 茜
车刚启动,警察做的第一件事就把我的手机拿走并关掉。其中一位警察竟还煞有其事地说这样做是为了我好,我清楚他们的目的是不让外界了解我被控制的消息。
我首先被带到资江河畔的一个小木屋里,警察告诉我暂时在这里停留听后上级领导的指示,因为湖南省政法委领导和邵阳市政法委也来人了,他们正在开会研究怎么处理。
下午四点,新宁县国保的警察头子来到小木屋宣布处理意见,说我近段时间非法活动比较频繁,影响国家安定,为了保证十八大的顺利召开,根据省、市、县三级部门的统一部署,要限制我人生自由一个星期,监控在指定的地方,不许与外界接触。随后我被带到一个叫做丹霞宾馆的旅馆软禁。
当日起,每天有便衣轮流看守我,每一组看守人员是三人。房间的电话被撤掉,窗户被拉上厚厚窗帘。看守我的人寸步不离地守着我,担心我突然逃走,当然他们也保持高度的警惕,从不与我谈论任何问题,唯恐受牵连。
日复一日,夜复一夜,我完全被隔离了。除了每天有国保大队的负责人来查岗检查外,我见不到其他外人,只得在孤寂中打发时间。这种感觉堪比牢房,毕竟在牢房还可以与其他监禁人员说说话。
11月13日上午,新宁县公安局主管安全的局领导来到监禁我的房间宣布解除监禁令,尔后,我被悄悄地送回家,而我的左邻右舍竟没有人知道这几天发生在我身上的一切。而警察离开时的若无其事的神态也似乎表示他们什么事也没有干一样,也许他们认为任意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是法律赋予他们的特权。
201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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