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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清贤信息公开获回复,天网录像成“国家秘密”(图)

Written By CDP.ORG on 2013/11/05 | 11/05/2013

 
(维权网信息员李勇报道)2013926日,幸清贤被人无故限制自由抢劫手表并非法实施“口头传唤”,后又被抢走手机卡,事后,幸清贤为了取得证据,对违法警察进行监督,作出了一系列信息公开申请。
针对幸清贤作出的信息公开申请,金牛区公安分局日前作出答复:

针对幸清贤申请北巷子派出所值班室当天的监控录像信息公开,金牛公安答复称:是内部管理信息,不属于信息公开的内容,拒绝公开,就此,幸清贤已经向金牛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确认其信息公开答复违法并责令其按照幸清贤的要求公开其保持的政府信息。
针对幸清贤要求公开当天派出所门口的天网监控录像,金牛区公安局答复称:北巷子派出所的天网录像属于“国家秘密”拒绝公开。幸清贤就此同样申请了行政复议,要求确认其拒绝公开行为违法,并责令其公开录像资料。

幸清贤向本网信息员透露,为了搞清楚北巷子派出所门口的天网监控录像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幸清贤决定向金牛区保密局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请求公开北巷子派出所门口的天网监控录像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如果属于国家秘密,属于那个级别的国家秘密,那些人才有权接触这样的国家秘密,如果人民群众发现有人泄密,应该向那个部门进行举报,泄密者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罚等信息。

据幸清贤说:他有证据证明有非警务人员接触并拷贝过天网录像,如果这是国家秘密,那么他将向相关部门举报要求追究其泄露国家秘密的法律责任。


另外,金牛区公安分局对幸清贤申请北巷子派出所一系列违法警察的履历情况,金牛公安答复称这是内部管理信息拒绝公开,幸清贤同样申请了行政复议,幸清贤认为,中央一直号召人民群众要监督公务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执法,幸清贤因为这些警察违法,要了解其个人履历,正是履行监督权,金牛公安拒绝公开就是拒绝人民群众监督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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