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溧阳报道)维权网信息员近日拿到一份江天勇、王成、唐吉田、张俊杰四位律师在建三江打击“黑监狱”而被非法拘留前所做的调查记录。这份调查记录对多位实名举报黑监狱的受害者的讲述进行了详细的记录。
1、据家住黑龙江省同江市前进农场场部的受害人潘淑荣(18245434988)说:“该黑监狱的工作人员刘刚伙同陈卫民,于2010年4月24日早9点,将潘淑荣从自己店铺中诱骗至建三江农垦前进工商所屋内;随后黑监狱工作人员石平、刘佳忠、赵军、王刚及另一不知姓名的警察在无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将潘淑荣非法绑架至建三江农垦公安局前进分局,直至石平、张万荣、刘佳忠有决定将他绑架至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法制教育中心(俗称“青龙山洗脑班”)后,才被直接送往黑监狱。 在被关押期间,房跃春、盛树森、周景峰、金言鹏、王淼溪、莫振山、李明、赵长江、周和贞、陈杰、赵艳芳、陈梅等对控告人进行非法拘禁、辱骂、殴打。直至2010年7月23日才将控告人放出。”
这些“黑监狱”受害者是:石秀英、陈东梅、陈竹、蒋欣波、刘让英、孟繁荔、孟宪杰、潘淑荣、石孟闻、石秀英、吴东升,他们共同指控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法制教育中心(俗称“青龙山洗脑班”以下简称“黑监狱”)的负责人房跃春、盛树森、周景峰、金言鹏、王淼溪、莫振山、李明、赵长江、周和贞、陈杰、赵艳芳、陈梅等对他们进行非法拘禁、辱骂、殴打,长期并经常性的对他们实施非法拘禁。
2、家住黑龙江省建三江农管局七星农场农垦社区B区3委212号的受害人石秀英(女,电话13734539151)指控:“2011年12月2日11时左右,在七星公安分局教导员郭玉忠的指使下,七星公安分局西城区付警长阮东带领十几个警察,在没有说明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几个警察强行把我抬起来,掰开我抓住门框,楼梯扶手的手,把我强行塞进他们带来警车里,直接送到青龙山法制培训基地,(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洗脑班,在青龙山农场公安分局后院)同时对我家进行抄家,在我家抄走了大法书籍,手机,MP3,我师父的法相,现金4百多元,撬开我家平房的门,抄走大法书刊两编制袋子。没有任何手续。
在关押期间,在黑龙江农垦总局青龙山法制培训基地主任房跃春的指使下,把我带到一个房间,让我站着,7、8个人围着我,对我进行恐吓,欺骗,散布污蔑法轮功歪理邪说,让我转化,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写转化书,悔过书,揭批书。房跃春威胁说你不转化我们有的是招,其他洗脑班工作人员说,没把你送到监狱去,送到这里是你万幸。洗脑班工作人员陶华,房秀梅和一些帮教轮番对我进行威胁、污蔑、邪骗、,他们逼迫我站着从2日中午一直站到第2天早上8点多,不让睡觉,不让吃饭,房跃春看我站的不合他们的意上来就给我一脚,协警金言鹏、周景峰就恶狠狠高喊:站好,站直。我被强行罚站到第2天8点多,近20个小时,我近60岁的人,在没有睡觉,没有吃饭的痛苦中,几次支撑不住出现昏迷,我在极度的困乏疲劳的痛苦中,神智已经不清的情况下,洗脑班协警周景峰抓住我的胳膊,金言鹏抓住我的手,塞进我手里一只笔,扶着我的手在纸上强行写转化书,我极力挣脱不配合他们,金言鹏就用拳头打我有右肩膀,(4天后我发现我的右肩膀黑紫),几番挣脱我已无一丝力气,他们就这样抓住我的手写了转化书。在洗脑班里,每天强行看污蔑法轮功的音像,写污蔑法轮功的体会,在威逼、恐吓,强行洗脑下和酷刑下,我几乎精神崩溃,我违心的出卖救我、使我身心健康的佛法和师父,出卖了善良的同修。我身体健康情况日渐恶化,每天头晕头疼,胃痛不断加剧,到青龙山医院自费花270多元医治,但无济于事,体重由90多斤下降到70多斤(回来后到医院检查过秤)。
我经历青龙山洗脑班42天的残酷迫害后。我回到家里,全身疼痛,胃痛,20多天后到建三江医院检查是胃癌,动手术切掉四分之三的胃,我昏迷4天,20多天无法行走,医疗费花去2万3千多元。
我面对这样的绝境,悲观绝望,几次想喝药一死了之。家里人看着我,怕出意外。在绝望中,我想到在1997年我修炼法轮功十几年使我无病一身轻,如今是七星公安分局绑架我到青龙山洗脑班受到残酷迫害,逼迫我放弃佛法修炼,把我推到绝境。我跪求师父饶恕弟子的罪过,从新做您的弟子,我擦掉悔恨的泪水,又从新修炼了法轮功,半年后我身心得到迅速的恢复,可是在2012年底,青龙山洗脑班主任房跃春,又威胁要我配合他们录像,叫我不要再炼法轮功等。
在我被七星公安分局绑架到青龙山洗脑班迫害,给我身心造成巨大伤害,几乎到了绝境,也给我的家庭造成巨大伤害和经济损失,我的丈夫无人照料,每天只吃面条,孤独担心忧虑身心受到很大伤害,我八十多岁的父母亲几天不吃不喝,每天以泪洗面。我身心极尽崩溃时给家人和双老带来无尽麻烦和忧虑。”
3、家住黑龙江省同江市前进农垦社区B区一委的被害人陈竹(女电话0454—57849110)、于松江(15046471370)指控:“黑监狱工作人员石平伙、孙宝山,于2010年4月21日早7点在无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将两被害人从自己家中非法绑架至建三江农垦公安局前进分局,苏怡刚的办公室内;当日下午4点多,石平、苏怡刚与刘长河、于文波共同将其夫妻二人非法拘禁在前进农场分局临时监室内2天,直至该他们有决定将陈竹、于松江送往“黑监狱”关押。
在被关押期间,“黑监狱”工作人员房跃春、盛树森、房秀梅、金言鹏、周景峰、任响、韩笑、李明等对控告人进行非法拘禁、辱骂、殴打。直至2010年7月20日才将控告人放出。
2013年11月14日,代理律师陪同他们向建三江检察院递交控告青龙山洗脑班非法拘禁的刑事控告状,11月19日再次将其夫妻二人绑架到前进农场公安局。局长王利、前任“610”主任石平、现任“610”副主任范喜东、警察胥兴勇、贾献池等五六个人逼迫被害人放弃修炼并辞退律师,遭被拒绝后,当天就将于松江再次绑架到青龙山洗脑班非法拘禁,至今仍不放人。”
4、家住黑龙江省富锦市七星农垦社区B区三委680号的被害人石孟文(电话13836631465)指控:“2008年3月21日晚5点多,我与其他4位法轮功学员去青龙山农场散发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资料。
被青龙山农场公安分局绑架。在青龙山公安局我遭到刑讯逼供。一拨警察轮番地对我拳打脚踢逼问资料来源、来了多少人等。后来,建三江管理局国保大队彭涌等警察对我又一顿毒打,从半夜直至第二天早2-3点钟。
用胶皮辊将我头脸打的变形,耳膜穿孔,多根肋骨被打折;前胸后背及全身青紫,至今还留有伤痕。我满口牙齿被打活动,致使没多长时间10多颗牙齿脱落;警察用带铁头的腰带打我,腰带被打断,拖把被打折。他们成立了所谓的专案组。
天刚亮,我被劫持到前进农场看守所。在前进看守所被专案组警察扣在椅子上,用点燃的烟插入鼻子熏,用拳头打了多半宿。致使我近一个月不能躺卧,不能吃饭,行走缓慢。3月22日建三江管局七星农场公安分局副局长王军利带头抄家,还说对大法弟子要狠。二警区片警袁新尧、王士杰、黄淑祥、孙胜滨、白景亮等警察参与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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