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郑毅、雷鸣报道)4月18日到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听取丁家喜律师案一审判决的有二十人,但不包括丁家喜家人和他的辩护律师隋牧青。
据身在广州的隋牧青律师透露,审理丁案的一名法官在昨天(17日)近午时分,致电他,声言剥夺其代表律师资格,因为他在月初的案件审讯期间退庭,形同拒绝辩护。隋牧青律师由于不满法院完全不听取他们的辩护词,忍无可忍,在案件开审的第二天不作辩护以示抗议。隋牧青指,法院的做法完全是无法无天,肆意践踏程序正义。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辩护律师只有在损害当事人利益的情况下才可以被解除辩护资格,但是他宣布退庭的行为得到丁家喜的同意,不存在损害丁的利益。而他当时在庭上已表明,这不代表他拒绝为丁家喜辩护。
对丁家喜被判处3年半徒刑,隋牧青律师表示:从当局的逻辑来看,这样的判决不难理解。在新公民运动中,丁家喜是仅次于许志永的一个重要人物。隋牧青说:“丁家喜只是行使公民权利,根本无罪。当局判刑不是考虑犯罪事实,而是被告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因为这是一个政治审判,这四名成员很明显是无罪的,即使一个没有法律专业的人,根据正常的良知和理性都能看出,他们没有任何违法之处,相反地,他们提倡教育平权和官员公开财产,应该得到表彰和赞美。”
隋牧青律师说:丁家喜坚信自己无罪,坦然面对判决,早已表明会上诉,即使对上诉结果不抱期望,亦要行使自己的权利。
到法院听取判决的是身在北京的另一名委托律师张科科。张科科律师在法院作出判决后指责法院没有给予丁家喜发言机会便将他带走。他还指责法院的审判违法,因为法院将同案的被告分开在不同法院审理。
丁家喜自2010年起积极争取教育平权,并在2012年12月与许志永等人向中共总书记习近平发表公开信,要求人数逾二百名的部级或以上官员公开财产,又联同多人走上街头申述要求,结果去年4月被当局以“非法集会”的罪名刑事拘留,其后又先后改为“寻衅滋事罪”及“聚众扰乱公众场所秩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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