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李军报道)2014年4月17日,新公民案丁家喜的辩护律师隋牧青接到北京海淀法院法官覃波电话,称经合议庭研究决定,将隋牧青律师4月8日因抗议法官不公之退庭抗议视为拒绝辩护,剥夺隋牧青律师一审辩护人资格,不接受隋牧青律师的辩护词,拒绝隋牧青律师出席明天对丁家喜的宣判,不予送达判决书。隋牧青律师表示,自己已声明不拒绝辩护,只是退庭抗议法庭不公。
在4月8日丁家喜案庭审中午休庭后,隋牧青律师因接受路透社记者采访被警察殴打,衣服纽扣被拽掉,因此下午开庭迟到了,隋牧青律师被训诫。庭审中法官多次对律师警告,以致拍桌子,不允许律师说话。
4月15日,隋牧青律师接海淀法院电话通知,丁家喜案4月18日上午宣判。隋牧青律师对法官说:这庭刚开完,辩护词都还没来得及写,法院就定案了,咱这戏就一点都不演了?对方笑而不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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