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王成律师在《起诉状》中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列为第一被告、法制日报社列为第二被告,诉请如下:“1、确认被告一2014年6月30日在被告二所办的《法制日报》上刊登的“王成为已注销律师执业证书人员,不是律师,误导律师和社会公众……”的声明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2、判令两被告向原告发表联名赔礼道歉声明,连续三天放在被告一官网首页显著位置、连续三天刊登在被告二头版(注:赔礼道歉声明内容须经原告和法院审核)。”
维权律师王成今日已将《起诉状》快递寄出。以上报道为本网信息员综合王成微博的中相关信息综合编辑而成。
对于本案的后续情况,本网将予以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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