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李艳报道)2014年9月28日上午,北京拆迁户姜流勇等十多位被强拆者,到治安总队递交《集会申请书》,申请集会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五周年,但治安总队拒绝出具接受文书,并且口头回复称不许集会,未说明理由,无奈,他们只好回家将申请书通过邮寄的方式给当局寄过去。
据了解:姜流勇家已经被非法强拆了2年多,夫妻二人至今居无定所,而他们打官司,也赢得了诉讼,法院已经确认拆迁安置方案违法,一样的不给任何赔偿。
其他拆迁户情况也都类似,因此,他们要求集会,却从来得不到批准,据悉,他们已经申请过n次游行示威,但均未得到批准,而申请集会这是他们首次,还是得不到批准,姜流勇表示,将依法起诉治安总队。
附集会申请书:
集会申请书
北京市公安局:根据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的规定,特向贵局提出集会申请。
集会目的: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五周年。
申请人:郭桂军,女,44岁,汉族,住址: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十八里店村500号 联系电话:13901243870
起止时间:2014年10月3日上午十点至十二点
集会地点:龙潭湖公园
起止时间:2014年10月4日上午十点至十二点
集会地点:四號北京高院
集会方式:展示标语,呼喊口号
纪律管理:如出现特殊情况,立即停止,不影响交通,社会正常秩序。
集会口号:1,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
2,庆祝祖国成立六十五周年
3,祖国万岁
集会人数:1人
使用车辆:不使用车辆
设备:手执国旗一面,2,标语一副(内容:伟大复兴中国梦)3,扩音器一个。
请贵局于2014年9月30日之前就此申请作出书面答复并送达申请人(请勿使用手机短信告知或电话告知方式)如不答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将视为默许,我会按照申请的内容如期举行。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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