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原律师:“今天(2014年9月25日星期四)上午,我在多家门户网站看到新华社发布伊力哈木分裂国家案庭审纪实的报道和视频。在视频节目中,竟然还把一些案卷证据材料(包括讲课视频)也给曝光了。为此,我给乌鲁木齐市中院刑一庭帕副庭长(本案主审法官)打了电话,非常严肃地指出,允许媒体曝光案卷证据严重违法,因为判决还没有生效,伊力哈木也提起了上诉。帕副庭长表示会向院领导反映。”
刘晓原律师:“我认为,这个纪实记得并不全,没有写审判员多次打断被告人发言,没有写证人不出庭作证,没有写庭审中有旁听人员打瞌睡。这是被指控为分裂国家集团犯罪案件,其他七个成员却不一并起诉审理,被指控的犯罪行为发生在北京,却由乌鲁木齐司法机关侦办审理。”
李方平律师:“有很多篡改,尤其所谓鼓吹暴力的。”
刘晓原律师提出:“在两天的庭审中,有三架摄像机全程拍摄。鉴于本案不涉及国家秘密,也不涉及个人隐私,且又是公开审理,能否请法院公开庭审的全部录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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