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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民发文倡导“公民、政府”联合普法

Written By CDP.ORG on 2014/10/07 | 10/07/2014


(维权网信息员刘元报道)近日,成都征地拆迁受害者联合向社会发起邀请函邀请全国公民和官员、律师于2014年108日到成都市崇州市进行“公民、政府”联合普法行动。

成都征地受害者陈敏又发出倡议书,以下是倡议书全文:

关于“公民政府携手普法,共同建设法治社会实施方案”的倡议书

为了响应国务院依法行政的纲要,加快“六五普法”的力度,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本人自愿申请成为“六五普法”义务宣传员,与崇州政府、崇州司法局携手普法,共同建设法治社会,将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和各界人士探讨分享,同时定期邀请全国各地知名律师及热心公民前来崇州义务普法教育,让所有维权人包括上访人回到依法维权的道路上,推进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和依法治县进程,为构建富裕文明和谐崇州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014614日通过崇州市公众信息网市长发出过《依法行政申请书-公民义务普法申请》,崇州市司法局也与2014617日公开作出答复“ 首先对你申请成为义务普法宣传员的这一愿望,我们表示欢迎和肯定。要想成为义务普法宣传员,无需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更不是行政申请。只要你做出有益于民众法制意识提升的行为,你就是义务普法员。 ”,特发起召开本次普法大会,请求由崇州市政府及崇州市司法局承办。

一、普法对象:

1、崇州市政府及其下属各行政机关的行政首长和行政副首长;
2、崇州市政府及其下属各行政机关的法制工作人员;
3、崇州市公安局及其下设派出所;
4、国土局;
5、规划局;
6、发改委;
7、建设局;
8、环保局;
9、已经拆迁的,正面临拆迁的,将要被拆迁的年满18岁的公民;

二、普法程序:

1、普法时间:普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应该坚持不懈的走下去,先暂拟定每年普法四次,每季度普法一次。第一次普法定于2014108日全天。

2、普法地点:请崇州市政府法制办提供能容纳300人的普法会场;如果确有困难,请求落实群众路线,在崇州市中心广场露天召开。

3、普法内容:《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信息公开条例》、《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土地管理法律法规。

4、参与人员:
A、请求倡议市委书记赵浩宇,市长高翔和副市长刘荣华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B、请求指派法制办杨成毅主任及崇州市公安局杨文良局长参与主持、协助普法并指派公安人员维持秩序;
C、请求倡议辖区领导干部及主要责任人前来观摩学习;
D、请求崇州政府法制办提供法律援助,指派相关法律专业人士前来普法;
E、向相关行政机关,所有新闻媒体发出邀请函;
F、邀请知名法律人士,职业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国各地热心法治建设的公
民前来普法;
G、以上几点请求崇州市政府、崇州市司法局用官方媒体,崇州公众信息网等官方网站公开邀请参加普法学习;

5、普法步骤:
A、向崇州政府、崇州司法局递交方案,做到事前请示汇报,事中同步播报,事后总结汇报;
B、向公安局发出寻求普法现场维护秩序申请,要求派员维持秩序;
 C、邀请相关行政机关及其新闻媒体参加,全方位同步自媒体、媒体播报;
D、请求崇州政府提供资金支持;

6、安保设施:
为了保证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了避免莫须有的被扣以“非法集会”“聚众扰乱”“寻衅滋事”的帽子,特请求崇州市政府及崇州市司法局提前发出集会申请,指派崇州市公安局提供保护,派员维持现场秩序,保障所有与会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别是防范那些别有用心的人破坏秩序,保证会议正常进行!充分体现法治崇州,和谐崇州,平安崇州的美好环境。把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落实到实处,让我们崇州的明天更美好!

7、为了保证会议的顺利召开,请求崇州市政府、崇州市司法局在收到本倡议书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具体落实参会地点以及参会人员详细名单及联系方式,同时落实安保负责人以方便联系。

做与不做,在于自己,成与不成,在于上天!

此致
崇州市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陈敏

主送:崇州市人民政府
抄送:崇州市委,崇州市人大,崇州市政法委、崇州市司法局、崇州市公安局、崇州市法院、崇州市检察院、崇州市国土局;崇州市规划局、崇州市发改委;崇州市建设局;崇州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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