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孔涛报道)2014年10月19日星期日,本网获悉 :广东省顺德区维权人士、独立参选人李碧云涉嫌妨碍公务案被当地法院一再开庭,但均因证据不足而迟迟不能作出宣判,但当地执法部门却拒绝释放她,导致严重超期羁押,至今不判,也不释放。
李碧云是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容里居委会居民。1968年9月13日出生,广东省佛山市順德人,原佛山市順德区人大代表独立候选人,广东省土地维权的杰出代表。曾因竞选当地居委会主任和地區人大代表,因多次上街举牌要求官员公开财产等行為,先後3次被抓、4次被綁架、2次被提起刑事訴訟(含判刑)、1次被关“黑监狱”,致使其身体慘遭迫害,其双腿目前已無法行走,出行需靠轮椅代步。
2010年4月14日,曾因维权行為被順德區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2011年9月21日被当地警方以涉嫌破坏选举刑事拘留,9月27日,被顺德区检察院以涉嫌破坏选举罪批准逮捕,因患有疾病被看守所拒收,后警方将李碧云转至广州武警总队医院羁押。
李碧云在2013年7月24日以涉嫌妨碍公务罪拘留15日,以罪名轻微释放。在2013年10月12日重新拘留逮捕,到2014年2月24日通知开庭审理,因有广州外国领事馆的人员偏听以取消开庭。再次在2014年5月22日开庭审理,开庭一会儿又休庭。又再次在2014年7月11日开庭与15日休庭,过后再判决。
2014年8月12日重新侦察,在本2014午9月12日恢复审理,到现在都没有新的证据证实李碧云有犯罪的行为。顺德区法院到现在都不作出判决,顺德区法院审判长叫李冰,办公电话22663708,判审员肖春辉,顺德法院涉嫌滥用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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