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姚立法报道)
三、非法预选村委员候选人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陡沟街道办事处杨台村,预选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的时间是12月20日。
预选会场设在村委会大院。根据《济南市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指导规程》(以下称《换届选举指导规程》)的规定,预选时应该召开预选大会。但是杨台村没有召开预选大会。据杨台村村民反映,他们村20日预选在早上七点半就开始了,当时会场只有村民30多人,另外有办事处、防暴大队、派出所和保安队去的30多人。
《换届选举指导规程》规定的“预选大会应当根据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提名,当场推选确定监票人、计票人和唱票人”,在杨台村没起作用。监票员、计票员和唱票员阎义勇和杨连顺等六人,实际上是由少数人内定的。监票员、计票员和唱票员的身份是不合法的。
冯武贤等二人不停用村集体的车和私人的车把部分村民往会场送。代写处的三人是办事处派去的。在村头停有五辆小车,车上下来有20多人,全是非本村的人也非官方的人,有村民说那些人是黑社会的。
据杨台村村民反映,从19日下午开始,有 10多人(分两人一组)到各家各户买票。每票100元,给钱的同时还给一张小条子,小条上写有冯武贤、李胜哲、周德利、葛宪丽和李爱国的名字。村民估计买票发了四万多元钱。同时竞选村主任的张文国向办事处王姓副书记反映杨台村有人买票,王说管那事干什么?你去举报吧!
杨文国也拉了选票,他没有用钱或者是物质。他是到各家各户承诺选上后保证为村民办实事等。
买票方“监督”卖票方是否把票投给了自己人的方法是,买票方的人站在投票箱不远处,村民进村委大院填写完选票后,在出村委大院门时把选票展开给买票方的人看后,再把选票投入放在村委大院门口的票箱。
计票结果是,葛宪丽(得票242张)、李淑美(得票209张)、李刚(得票202张)、张文国(得票179张)和李胜哲(得票177张)5人成为候选人。
四、不组织候选人和村民见面是非法的
“选举前,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是《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中的规定。杨台村的选举过程中,不仅没有依法组织候选人和村民见面,而且连《换届选举指导规程》规定的书面介绍候选人的事也没有做。
候选人与村民见面时,必须要讲到的“竞选职位及理由和治村方案”,对于村民来说是一件好事,但对于行使指导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办事处以及其上级来说,很可能是太有挑战性了,因而他们公然违法不指导候选人与村民见面。
五、 贿选买票是非法的
据杨台村村民反映,从21日下午开始,由冯武贤和李胜哲出面,组织了多人,开着四辆小车到各家各户买票。
每张票200至300元不等。同时要求卖票人选李胜哲为村主任、选周德利(用另选他人的方法)和葛宪丽二人为村委员。据村民估计,贿选金额达十万元。
六、 投票选举过程是非法的
杨台村的投票选举日是22日。早上七点半投票选举就开始了。当时村民不到40人。办事处、派出所、防暴大队、城管大队、保安队的人有30多人。
监票员、计票员和唱票员及其他选举工作人员未经村民表决通过。对监票员、计票员和唱票员及其他选举工作人员的培训,就更不用说了。
村民要求候选人与村民见面发表演讲和回答村民提问,村民选举委员会没当一回事;有的村民领选票不凭选民证;有的人两次领取选票;村头路边非本村也非政府的人有好几十人,村民中传说那些人是黑社会的,是来“助选”的,对不少村民有不小的压力。
选票上的候选人是预选时胜出的葛宪丽等五人。选举说明要求选一位村主任和两位村委员(其中一人必须是妇女)。和预选时一样,投票箱不远处有人“监督“查看投票人展开的选票。唱票时分两处,东边一处唱票中出现的30多张疑难辨认票没有经村选委会集体辨认决定而不知去向。
投票选举发出选票560张,李胜哲得村主任票313张当选村主任,张文国(得村主任和村委员票317张)和葛宪丽(得村主任和村委员票291张)当选村委员,李淑美(得村主任和村委员票241张)落选,李刚(得村主任和村委员票235张)落选,周德利(得村委员另选他人票235张)没有选上。(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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