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是个毫无疑问的错案,根本原因在于某些领导在政治犯了错误,另有企图:
一、本案的由来是郑州公安局某些人在面临腐败调查时转移视线的行为,并强迫法检两家为其背书。
二、2015年国家法治形势会有变化,有些人是不想看到这个形势的到来,故意把水搅浑,延缓中央对法治的追求的步伐。
三、中央对赵的评价是中性的,这也是保留赵党籍的原因,某些人侦办此案是另立山头,否定中央决议的表现。
四、中央提倡不折腾,把问题留给后人解决,因为后人比我们更有智慧,现在办理此案,是逼迫中央表态,打乱中央的部署,是政治上的不成熟。
五、当年很多学生只是给了个处分,现在定纪念人的罪,等于给当年的学生现在的各级干部一个信号,纪念的人都要追究更何况当年参与的人呢,要清理老帐了,不利于干部队伍的稳定。
本案是某些人在政治上先犯拉帮结派的错误,而后千方百计给中央施加压力,分散中央的注意力,他们考虑的只有他们自己的特殊利益而不是国家。多少年都在淡化这样的事,说明中央自有处理的思路,现在突然高调,不正说明某些人包藏的祸心吗?令计划结党营私的教训还不够深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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