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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启棠(天理)“煽颠案”遭遇警方故意拖延

Written By CDP.ORG on 2015/03/31 | 3/31/2015

(维权网信息员刘云报道)2015311日星期三,本网获悉:陈启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遭遇当局故意拖延,称案情重大复杂、涉及面广,现已移送佛山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办理,以此达到托延侦查羁押的目的。


刘晓原律师对此分析说:对这个决定,我一点都不惊讶。因为南海分局对苏昌兰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也是按此套路走的,现天理案件只是“故伎重演”,以达到托延侦查羁押的目的。去年1125日,天理与苏昌兰丈夫约见自称曾与苏昌兰关押在一起的某女士时被警方抓走,随后被刑拘。我两次申请会见,警方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为由不予批准。去年1231日天理被南海区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今年228日逮捕后两个月侦查羁押期限已满,现应该是在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之中。

对佛山苏昌兰、陈启棠系列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本网将持续关注。

隋牧青律师:王清营的非人处境仍无改观

201539日星期一下午4.305.30,春节后第一次会见王清营。


春节前我两次会见王清营,两次发文披露王清营遭受的虐待和非人处境,节后询问,王清营的状况、处境并无明显改观:

1、仍然被迫睡水泥地,腰椎疼痛继续加剧。
2、仍然被迫一人负责清洗监仓厕所。
3、仍然被迫夜间站立不动值班1.53小时,致生物钟紊乱。
4、进出监仓逗留时,须屈辱蹲地,否则可能遭致酷刑体罚。
5、平时仍须坐在地上不得随意动弹、说话,只有几个牢头可自由说话、走动。改善的情况有二:1、新管教(姓吴)态度较好,尚无打骂情形。2、获准送两本英文书籍(一本《圣经》,一本英语词典)。

会见结束时,我与吴管教进行了简短交涉,要求其继续改善王清营的处境,随后再次要求会见所方领导(在等待会见的漫长过程中,我曾要求会见所领导,获取上次投诉的答复,大概我太不讨人喜欢,经下属电话请示后,所有领导都外出开会了),再次遭到婉拒。每次到第一看守所会见,都要排队等候12小时才能会见,盖因律师会见室太少(只有8间),公检法讯问室却足够多,从未见排队情形。公权非常傲慢任性,职业歧视已成习性,忍看律师苦等久侯,讯问室闲置也不能为律师所用,每念及此都难抑心头怒气

今日唯有一件令我开心之事:一值班警察悄悄告诉我说很多所方员警很敬佩我,认为作律师就该像我这样。这位警察的话绝非仅仅满足了一下我的虚荣心,而是让我少有地感受到一些警察的善意,感受到人性善的力量和温暖——即使身处如此邪恶的体制之中。人性本来大同,恶的制度侵蚀了人性之善,放大了人性之恶,但是再邪恶的制度也不能完全磨灭人性的光辉,这也是邪恶制度难以久长、社会能得以改良的深层原因。


隋牧青  2015.3.9

紧急关注:广州维权人士郭春平被秘密抓捕

(维权网信息员刘云报道)201539日星期一,本网获悉:广州维权人士郭春平于36日失踪至今,目前从郭春平邻居处了解,确定郭春平于3617时被810个便衣抓走。


今天据刘士辉律师称:“我跟老曾到郭春平住处楼下大声喊‘郭春平’,但是始终没有任何回应。郭春平最后在线时间是361505分,到现在已经失去音信满3天时间。从隋牧青发出郭春平失联消息,也已快到1天了。从常理来推断,郭春平应该已经失去自由。请各界朋友广泛关注街头勇士郭春平的安危。  刘士辉于39日下午四时。”
    
郭春平,河南长垣人士,在广州打工为生,近年来他参与了许多街头公民行动,从乌坎事件他举牌声援至今,郭春平一直在路上!请大家关注郭春平!

江西南昌作家傅志彬被拘押半年后面临被起诉

(维权网信息员宋涛报道)201539日星期一,本网信息员获悉:江西南昌作家《洗脑的历史》作者傅志彬先生被秘密拘押半年后,现面临被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起诉,希望各界关注。


《洗脑的历史》一书作者傅志彬,在2014年中秋节后自驾赣A-K4782的车前往重庆与书友聚会,最后一次与人联系是在910日凌晨,包括傅志彬的妻子也没有他的消息。后来发现他被警方秘密拘押,关押于南昌第一看守所中。并被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拘、逮捕。

傅志彬,男,1964年出生在江西南昌,1985年毕业于兰州大学哲学系。从2009年开始,研究写作了《洗脑的历史》。这是一部以极端思想给人类社会造成的祸害为线索的讲述人类思想史的著作,该书深刻剖析了祸害全世界三千年的极端思想控制术,戳穿了人类历史上最大的谎言与骗局。这是一部让无数人喜爱同时又让无数人恐惧的作品。因为恐惧,他们把傅先生监禁了起来。

我们不再沉默——为傅志彬先生募款公告

傅志彬先生失去自由已经半年时间了。目前他正被以非法经营的罪名囚禁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

傅志彬,男,1964年出生在江西南昌,1985年毕业于兰州大学哲学系。从2009年开始,他以无比的智慧和勇气创作了著名的作品《洗脑的历史》。这是一部以极端思想给人类社会造成的祸害为线索的讲述人类思想史的著作,该书深刻剖析了祸害全世界三千年的极端思想控制术,戳穿了人类历史上最大的谎言与骗局。这是一部让无数人喜爱同时又让无数人恐惧的作品。因为恐惧,他们把傅先生监禁了起来。

傅志彬先生是我们的老师和兄长,他告诉我们要审慎地思考,理性地判断;要沉淀下来厚积薄发,要仰望星空悲天悯人;不但要有怀疑的精神,还要有敢于说不的勇气。

而今,傅先生身陷囹圄,其亲人受到了巨大的压力,其家庭也陷入了空前的困境。这是一起典型的因言获罪的案例,也是维稳体制下所谓政治问题非政治化手段解决的代表性案件。此案同案共四人,其他三人的家庭经济状况亦十分困难。我们,傅先生的读者,都明白文字狱是什么由来。我们奉劝有关当局认清世界文明的潮流,立即无条件释放傅先生及其同案人员,让二十一世纪的中国不再发生因思想获罪,因言论获刑的悲剧。我们要用无声的行动,彰显我们的力量和决心。涓涓细流汇成大海,五十不嫌少,五百不嫌多。我们在此呼吁阅读过、听说过《洗脑的历史》一书的读者朋友们立刻行动起来,给予傅先生精神上强力的支持和物质上力所能及的帮助。因为,如果此时我们不站出来,下一个因言获罪的可能就是我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

傅志彬先生并不孤独。在这黎明前的黑暗里,我们愿意陪伴傅先生一起守夜。

募捐活动发起人:李勇(齐治平,八九学生,《原来这里有个门》作者)


封闭募捐期:2015.3.9——2015.4.9

善款接受人:吴伟 (傅志彬老师母亲)

银行账号:工商银行 1502250101200379472

微信账号:detao_abc  

微信验证码:天涯


傅志彬简介(CPPC编号:000219

来源:中国政治犯关注(CPPC

1964年出生,江西省南昌市人,原欧仕影视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独立制片人兼导演,网络作家,中国在押政治犯。

曾于2000年起进入纪录片制作领域,自认导演和编剧,拍摄过《西藏在佛与现代化之间》和《西边有海》等系列纪录片;2009年起开始动笔写博文,一跃成为活跃的网络作家,并撰有《神医神棍层出不穷的文化背景》、《尊严离所有的中国人还很远》等系列文章及之后的成名大作《洗脑的历史》;因该书在台湾出版,且内容涉猎大量对中共历史及苏俄等共产人物思维的声讨和不屑、反叛言论,引起网络疯狂点击,随引起当局的强烈不满和打压;2014910日,其在自驾前往重庆与书友聚会途中突然失联;930日,获悉其已被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201412月,被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罪由是“在台湾出书《洗脑的历史》,并以‘淘宝’等方式销售1000多本,营销额9万多元人民币”。

目前被羁押于江西省南昌市第一看守所,未审待判。

备注:募捐结束后,傅志彬家属将及时对外发布受捐善款总额。


参考资料   

一名女中共党员的退党声明及北京“两会”期间的遭遇(图)

(维权网信息员姚立法报道)江苏省高邮市城南经济新区徐秦女士,今年53岁,在北京打工多年,身体有残疾。以下是她请求在维权网发表的——“一名女中共党员的退党声明及北京两会期间的遭遇的全文。


我叫徐秦,是一名中共党员;同时也是秦永敏先生官民对话签名者之一。我支持秦永敏先生的全民和解,人权至上,良性互动,和平转型的民主理念。

228日我于中共高邮城南经济新区管理委员会开出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欲将我的党组织关系转到北京市昌平区,以便我长期在北京打工能过上正常的中共党员组织生活。
    
然而31日下午我突然发现自己的家被人监控了。有社区职工上前动员我别去北京打工了,并怂恿我违反劳动合同,不做任何交接就擅离工作岗位,同时扬言否则要与我一同去北京。

32日上午我刚出门就被一帮人堵在了小区门口,不准外出。我拿出了城南经济新区组织科的介绍信说要去市组织部换介绍信,才放行。但到市组织部后,组织部的干部百般刁难,说转组织关系需接受的支部先开出同意接收的证明,我与他索要相关文件未果后,将大厅里转组织关系流程示意图拍照,向其展示,他又改口要回到城南新区组织科将介绍信重开,上面加上昌平区具体乡镇地址才行。结果再回到城南新区组织科,主任肖兵、组织委员张明燕先后撒谎开会,公章还没交接等各种自相矛盾的谎言阻扰,终将新区党委自己开出的组织介绍信变为废纸。呜呼!我徐秦诘问市、区两级党委,徐秦还是中共党员么?徐秦有过违法乱纪的记录吗?他们答:没有。但是你为什么非要把组织关系转到北京不可呢?我说,党要求组织关系跟人走啊,我想及时听党的话,随时为党工作有错吗?他们说:你说的都对,但你要先开来接受支部的介绍信。我们要开会、我们正忙交接、党委公章不在我这儿,我们以后寄给你……我可能真错了,我一个2013年为揭露国家药监局医疗黑暗,而被公安局构陷非法关进海淀区公安分局拘留所的中共党员,还是中共党员吗?

32日下午四点多钟,我拖着箱子准备打的去扬州火车站乘晚上9:01分直达北京的火车回公司上班。因3号公司有预约的要务在身。绑架再次在两会期间上演!刚走出小区大门,不远处停着一辆黑色的轿车从里面走出三人要将我带上车,说时迟那时快,街道两旁一下子冒出众多便衣,并由一名瘦高个子拿出所谓的一万元借条复印件开始敲诈我,说我欠债想遛,还说他们这帮人都是他请来帮忙讨债的。我傻眼了,我一个残疾老太婆即使逃债,至于要找几十个国宝、打手来追债吗?他们把我逼回家,还动手打我的老公。6时许我的侄子XXX(高邮市法官)下班后开着私家车准备将我送到火车站,但我们刚上车,车前就堵了多辆黑车,警车,国宝、警察、信访办干部、社区干部等不下百人。我以为我这个堂堂正正的守法公民,北京一家私企的法务部经理,坐上了法官的车,而法官就是我看着长大的亲侄子,敲诈勒索者总该收敛些了吧?我又错了!北京两会公然强奸了法律,强奸了我的法官侄子,我的侄子在保护两会安全的名义下,在高邮市法院院长要求下,把自己的车和自己的亲人一起无奈地交给了国宝。捍卫中共两会胜利召开的宝宝们载着我得意洋洋的驶进了派出所,同时夺下了我的手机和钥匙,我并被强行粗暴地拖出轿车。侄儿任凭我的呼喊,无能为力。后来侄子告诉我:是市政府给高邮市法院韩雪峰院长特别指示,迫使侄子交出私家车钥匙,理由是北京两会期间,如果我进京,所有负责看管我的人和机构都将一票否决。什么晋升、奖金都将泡汤!呜呼,我的自由关乎到这么多人的钱财和命运,不知是荣誉还是灾难?!
   
32日晚上6点多钟,我被国宝们绑架到蝶园派出所后,被强行粗暴地关进了第二审讯室,手机同时被抢走,直到第二天上午9时许才被放出。放出时被警察告知:因为有人报警,说你借款不还,我们例行调解,但未告知谁报的案,追债人是谁?债主又是谁?15个小时被非法关押期间,没有任何警官找我做询问笔录,所有监控我的警察和社会闲杂人员都说我没罪,不知我为什么会被关押在这里,他们只是执行命令。被看押期间我用眼前现实案例向所有看押人员(不断换人)严正告之当局如此荒唐的剥夺公民权益,连堂堂的法官自己亲人的人身自由都无法保护,其根本原因不是一两个官员腐败的问题,而是专制体制的僵化腐朽导致。中国公民要想摆脱绑架、毒奶粉、地沟油、雾霾、假药假医疗器械等铺天盖地的各种伤害,唯有在保障人权的基础上实行民主宪政,真正的实行民主选举,一人一票,政府官员都由全体公民普选产生,不合格的官员,公民有权通过罢免将其弹劾,中国才会有希望,人民才会结束被奴役的命运!他们都说我说的对!最后他们不得已将看护我的警员换成了家庭妇女。
   
33日下午,我外出调查敲诈勒索我的追债人和债主。四位债主他们都是去年两会期间参与跟踪我到北京,将我绑架的9名政府人员中的4名:万开琴、陆凤霞、周道霞、刘俊华,她们都是我曾经的同事和朋友。我问:你们当时借钱时都是出于朋友情谊,并表示等我打赢官司再还你们钱,为什么32日会出现这种情况?她们均告知:去北京带你回来时,你打给我们的借条回家后,就被市政府没收,并要我们各自写了另外的借条给市政府信访办,说如果我再上北京上访就拿这些借条威胁我!注:去年绑架我时高邮镇信访主任徐进明确告知:不准去告药监局和海淀区公安局。我外出调查一路上均有国宝和信访办、社区人员尾随保护

34日晚他们对我的监控昼夜加强,白色面包车昼夜不熄火。

34日中午他们再次通过法院院长叫我侄子带信,说北京两会期间我只要不去北京,就给我经济损失补偿,而且只要我三年内都不去北京,他们不但不会跟我要她们4人借给我的10000元钱,还会每年给我补贴。

35日下午,三位国保终于正式露面。他们说:我们是受省的指示,约谈两方面的内容:(1)、是因为有人在外网上发布消息说32日是我们国保将你拦截拘禁,你是造谣,要负责的。32日的事,我们事先一概不知。他们是信访办,是受市政府的命令,市政府是省政府的命令;国保大队不归他们指挥,但32日的事不叫非法拘押。(2)、了解一下你在北京的情况及秦永敏和玫瑰团队的事。以及给你一个提醒别上境外势力的当,民间团队需注册才能实地展开活动。他们未告知我们玫瑰宗旨全民和解,人权至上,良性互动,和平转型是错误的,及玫瑰讲座和签名活动有问题,我不能做。也没有要求我停止或退出玫瑰团队!再三强调他们不可能动用这么大的警力和人力去阻止我进京上班。阻止我两会期间进京的是市政府,是信访办。至于他们准不准你去北京,我们管不了。再说要我们动你,你还没到这个级别,你自己也说了你只是玫瑰团队民主阵营里一个擦皮鞋的。三位国宝与信访办主任都拒绝谈不许去北京给我本人和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如何补偿,说没有托法院韩院长带话给你补偿。信访办主任还进一步威胁我,如果我去北京,我们就给你索要一万元,我们会再次关你进派出所!
   
35日晚,我出门本来是去看望我的近90岁老母,结果被大队人马盯上,还强行想逼倒我的电瓶车,为自救(因我椎管内的劣质内固定压迫神经,如摔倒将会立即导致瘫痪)我咬了一口死命想拖倒我的女协警后拼命骑到我侄子家。他们纠结了很多打手,妄想破门而入,诬陷我咬伤了他们的人,要求我侄子交出我,押往警所。后我侄子和他们谈判护送我回家,让他们继续将我拘禁在自己家中……
   
36日上午,我再次打电话找国保,他们说我们不管,又不是我们不准你走,他们说我们会通过北京的国保调查,如公司情况属实,你可以走。但后来再也不接电话。

36日下午,我家临居确认在我家家门前监视的有数十人。看到过与我谈话时坐在中间的姓吴的国保在监视现场指挥。

呜呼!我一个53岁残疾且受到严重医疗伤害的老妈子一抬脚,为北京两会安全的国宝们如此恐惧,以至于调动如此大的阵容监视限制我的人身自由,实在匪夷所思?中共召开两会,为什么公民进京打工就得被任意一级政府机构、警察、国保拘押、堵截、软禁?公司的合法用工权就得让位?共党党员的组织介绍信也被废弃?更为荒唐的中共法官在强权下目睹亲人被敲诈勒索不但无能为力,可伶他连自己的私驾和亲人的人身自由都因中共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两会被践踏的淋漓至尽! 更奈何普通公民的人权和尊严期盼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两会得以彰显咯!试问中共的两会期间到底有多少冤民百姓被抓捕、迫害和蹂躏?再问如此自上而下被一党专制强奸的国家机器还如何依法治国?三问公民人权之路在何方?在中共?罢!罢!自作多情,被强奸!
   
我仰天长啸:中国公民徐秦向中共两会及全中国公民郑重声明:我将于201538日凌晨,从组织上、思想上彻底退出中国共产党组织!并立志为宣传推广全民和解,人权至上,良性互动,和平转型的玫瑰团队宗旨,将普世价值、民主、宪政的种子洒遍祖国大地,播进每个公民心田,并生根发芽茁壮成长,直到真正实现民主、宪政的一天为己任的道路至死不渝。
                       
中国公民徐秦
201538


关于被软禁的女权公益人郑楚然 ——广州大四女生陈晓令给广州市有关部门的一封信

转自:2015-03-07 女权行动派很好吃


您好,我是广州一名正在准备省级公务员考试的大四学生陈晓令,和广州性别平等倡导人郑楚然不一样的是,我并非女权行动倡导者,也不是一名全职公益人,只是一个希望我生活的城市能够更加美好、和谐、安全的应届毕业生,在了解了她今天凌晨失联的情况后,我诚恳地致信你们,希望能够了解到她的一些情况。

我了解到,郑楚然是今天凌晨被新港派出所带走的,今天上午她曾经短暂返家,并上交了印有“制止性骚扰,安全你我TA”等标语、原本打算用于今天上午制止公交性骚扰行动的贴纸,但之后一直处于联系不上的状态,而她的家属至今尚未接到关于带走她原因的具体解释,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能回到家中,这让我感到很担心。

在得知郑楚然的情况后,我特意查阅了相关法律,了解到如下条文:“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

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而郑楚然一直是一名遵纪守法、具有社会责任感的青年公益人,虽然认识她不过几个月,我却能感觉到她很阳光、善良,具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感,从大学时代就开始作为广州市民的一份子,通过“邀人社厅厅长逛就业市场”、“占领男厕所”等行动,我相信她只是作为一名性别平等倡导者,积极行使建言献策、参与公共事务的公民权利,努力践行代表公共利益的社会使命,就性别平等关乎广大群众利益的问题为有关部门建言献策,希望为建设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献出一份力量,和许许多多广州市民一样维护这个美丽的城市。

作为广大女性乘客的一员,我注意到身边不少女性朋友有遭遇过公车性骚扰的经历,我也曾经有过类似的困扰,一直以来希望能够做点事情以提高公众意识,一起与有

关部门一道致力公共空间的安全维护。去年底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成为了一名普通志愿者,参与了郑楚然等女权行动派发起的、就防治公车性骚扰为有关部门建言献策的行动,也得到了有关部门的积极回应,并希望能够为他们提供一些相关培训以及倡导协助,例如参与设计公共车厢的防性骚标语等等,而原本计划于今天进行的防性侵性别平等倡导活动,正是我们基于有关部门的积极回应,在国家法定节日“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之际,希望在公共空间进行趣味性和互动性强的有序倡导,为建设一个和谐安全的公交环境和城市环境贡献出市民的一份微薄力量,而和谐安全、居住舒适、环境友好,也是有关部门和广大市民一直以来共同关心、共同努力的方向。

作为一名普通的学生,我一直热爱广州这座城市,希望在认真学习知识,为自己未来做准备的同时,可以积极女履行社会责任,这也是我报名参加公务员考试的原因;作为一名普通的广州市民,此刻我特别关心郑楚然的情况,希望能够了解到她的情况,非常感谢。

此致
敬礼!
                                                                                   广州大四学生陈晓令
 201537

中国女权NGO遭严厉打压,杭州妇女平权倡导者武嵘嵘被带走疑遭暴力 及多位女权主义者被捕情况通告


(维权网信息员李艳报道)本网获悉:201537日下午230分,妇女平权公益组织总协调人武嵘嵘,在杭州萧山机场被警方带走,被带到古荡派出所,下午510分,武嵘嵘的朋友接到武嵘嵘从古荡派出所打出来的电话,电话中传来她的哭喊生,和叫疼声,之后,就再也联系不上,(古荡派出所电话电话0571-88935737),由此判断武嵘嵘可能在派出所遭到了暴力对待。刚刚得到消息,武嵘嵘,正被警方带到她家去搜查。

另外,36日被抓走的女权公益人士李麦子、徐汀、韦婷婷、于莲等,现被证实均被关在海淀派出所【详见本网之前报道:大陆女权运动遭打压 女权主义者因欲举办反性骚扰活动遭半夜抓捕 多人已失联(图)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5/03/blog-post_56.html 

选择在三八妇女节前,对女权公益组织成员进行抓捕,显然与她们最近做的“妇女节反公车性骚扰”公益活动有关。

另据燕薪律师发消息称:“多位女权主义者被捕情况通告:上午本人先带着李婷婷(李麦子)的委托书至北太平庄派出所询问,该所人员称不在我所。下午我和王秋实律师在海淀区公安分局和下属海淀派出所间往返询问,海淀派出所工作人员称,人是在我们这,但是其他单位借用我们地方办案。故,根据常理判断,办案单位可能为国宝,但海淀派出所拒绝联系办案单位或提供办案单位联系方式。根据目前已知信息,目前徐汀和于莲已被释放,李婷婷、韦婷婷、王曼仍处在失联状态,不排除已被移送看守所的可能。”

大陆女权运动遭打压 女权主义者因欲举办反性骚扰活动遭半夜抓捕 多人已失联(图)

Written By CDP.ORG on 2015/03/26 | 3/26/2015

(维权网信息员刘云、李艳报道)201537日星期六,本网获悉:因为准备在37日做“倡导公交性骚扰防治机制”的活动迎接妇女节,主题标语是:“制止性骚扰,安全你我她”。广州、北京的数位大陆女权主义者大兔(郑楚然)、李麦子(李婷婷)、"小辣"、高磊、徐汀、艾可、韦婷婷36日深夜都被当地警察带走,目前只有艾可回家了。


36日晚1130分到12点,女权倡导者郑楚然(大兔)深夜被家里附近的片区警察带走,带走郑的是广州新港路派出所,电话02084198060。派出所询问两小时后陪同回家,让大兔拿上三八节的防止性骚扰的贴纸后继续带回派出所,据警察说两小时后会放人。

据北京维权人士称:201536日凌晨2330分左右,李麦子北京住处遭到太平桥派出所(010 62275110)搜查,随后被片区警察带走,与他一起做女权公益的朋友有"小辣"、大兔(郑楚然)等。事后有朋友打电话到北京太平桥派出所询问李麦子下落,太平桥派出所接电话的警察竟称说没有李麦子这个人。
   
李婷婷、郑楚然、"小辣"等均是女权倡导者和行动者,致力于呼吁高考提前批男女分数线平等、厕所男女厕位1:2,并关注了受性骚扰和性侵犯的受害女性。
  
艾可出来后在微信说:“今天凌晨四点半被带走。被监视穿衣和上厕所。来不及通知伙伴和处理手机。派出所和市局大型活动治安总队出人。手机聊天内容被全看,包括小组。被要求通知所有能找到的人停止明天的活动。现已返回。”

有女网友愤怒说:“政府高喊着法制,却没任何手续半夜撬门抓人。面对家暴者、强奸犯倒是能不管就不管。只准我们过女人节女神节女生节这样的消费节,却不让人过维护自身权利的妇女节。”

分析人士认为:这又是中国大陆官方对民间独立公益的持续打压,主要目的还是打击国内真正的NGO组织。

对此女权运动遭受镇压的事件,本网将持续关注。


                                        李麦子

隋牧青律师:袁奉初(袁兵)简介——已关押近两年仍未审判 狱中曾遭酷刑虐待

袁奉初(袁兵),男,1982  1  19 日出生,网名:袁奉初,湖北省咸宁市人,“赤壁举牌五君子”之一,民主维权人士,广州街头民主活动的重要参与者。


自幼受其祖父、父亲自由民主思想的影响,立志追求民主宪政,尤其是近年来多以实际行动奔走于全国各地,广泛结交民主维权人士,积极探讨实现民主共和的路径,曾屡遭当局的恐吓殴打拘押。

2012  10  24 日曾因积极联络各地民主维权人士,并与志同道合者多次聚餐,被广州警方强行驱离广州;

2013  1  7 日—8日,到广州南方日报社大门前举牌声援南方南末,19日,因声援南方周末遭致广州番禺国保和治安员凶残的殴打。
2013216日与23日,两次在广州繁华街头参加反对朝鲜核爆试验的游行示威活动,被广州警方行政拘留7日;

20134月期间,与孙德胜等同道在武汉、岳阳、长沙、株洲、衡阳、广州、东莞、深圳八个城市举牌“要求官员公布财产”、“敦促全国人大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2013  5  25 日,因其与黄文勋、袁小华、陈剑雄等人共同参与《周游华夏践行光明中国梦》活动,在湖北省赤壁市被当地警方传唤带走,并被以“非法集会”行政拘留。同年 6 18 日,被警方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 7  17 日被赤壁警方正式逮捕。 20138月底,赤壁警方将袁奉初与袁小华、黄文勋的罪名变更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

在起诉书中,当局警方指控袁奉初参与南周事件与走八个城市举牌“要求官员公布财产”、“敦促全国人大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系“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其案与广州郭飞雄、孙德胜“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系同案。
袁奉初目前被羁押于湖北省赤壁市看守所。

据悉,袁奉初被抓时与袁小华、黄文勋、陈剑雄均遭警方严酷殴打虐待,在赤壁看守所内也持续遭受虐待,一直被强迫无偿劳动,同囚室人犯疑受警方唆使对其故意挑衅与殴打,致其面部缝合了五、六针。

袁奉初有两个年幼孩子,其妻无业,目前已被关押近两年,等待一审开庭。

陈志勇律师:第二次会见“声援占中寻滋案”姜流勇简报

201533日下午2时,丰台看守所会见姜,其状态较好,大胡子又蓄上了。


姜于2014101日被刑拘。

姜流勇于2014116日被批准逮捕。201518日移送丰检审查起诉。24日收到丰检延期审查起诉半月通知书。理由为案情重大复杂。期限为20150207日……221日。现已超期。

先后提审15次。刑拘78天开始存在疲劳审情况,抓捕时,扣押了姜两口子两部手机。三星台式电脑各一。内存卡一个。有清单。

姜于2014929日在丰台法院旁与其妻李冬梅等同村四人声援徐崇阳诉丰台公安分局行政案用手机拍照发微薄,后微博遭到五毛谩骂攻击。微博-名为姜流勇三世。后遭到管理员删帖。

29日夜三两个警察光顾姜宅称不让发不恰当言论。30日分局片警以区政府解决拆迁问题为由拖住并控制了姜。十余警察闯入。未携带搜查手续。后又等待几个小时。补齐后送。石榴园派出所。

丰台检察院办案人员对姜说:你的事本来不算个事,但外媒称姜为支持占中第一人,你被利用了,所以要追究。

姜流勇感谢社会各界朋友关心,并向大家拜个晚年。

托口移民王术美跳河自杀向北京两会控诉李小琳中电投违法强拆(图)

(维权网信息员李锋报道)201533日,新春伊始,托口水电站强拆后又发生一幕人间悲剧。湖南省洪江市托口镇朗溪村清江组68岁的村民王术美跳河自杀抗议前总理李鹏的女儿李小琳的香港上市公司中电投旗下的五凌电力托口水电站强占强拆土地家园。做为商业开发的水电站,中电投既没有落实村民的移民安置费,又没有按国家政策规定合理补偿村民土地房屋签订协议情况下就强拆强占土地家园,强行蓄水发电。


王术美老人家因此负债十多万,为偿债她七十多岁的老公也被迫出外打工。不幸过年前1225日死在打外的外地。悲愤不己的王术美竟北京两会召开之际跳河自杀!以生命向两会代表向全国人民控诉李鹏总理的女儿李小琳中电投集团的违法犯罪强拆行径。

地方当局为平息民愤,出三千元拟安抚家属情绪。

托口水电站是由李鹏总理女儿李小琳负责的香港上市公司中电投旗下的五凌电力商业开发。由于在没有合法手续也没有落实移民安置费,按国家政策合理补偿村民家园土地情况下,强征强拆,十年来激起电站涉及的二省四市县沅江流域侗、苗、汉移民维权抗争。粗步知道有十人自杀抗议,几十人被判刑拘留。

两会维稳: 江苏常熟警察用“告知书”限制维权人士自由

Written By CDP.ORG on 2015/03/25 | 3/25/2015

(维权网信息员李艳报道)201531日起,江苏常熟开关制造有限公司国企改制维权职工顾晓峰、沈天球、丁美芬、陶仁良、陆惠英、林振伟、顾文军、胡诚、陈志军、张柔、王苡君等人,陆续收到常熟公安局发出的《法律宣传告知书》,并以维稳为名,从三月一日开始二十四小时监控,这些人每人配备为一名警察带五至六名警辅。二十四小时人盯人看守。


据悉,在如此严密的维稳监控下,还是有部份维权职工突破看守进京维权,职工温玉霞、柳琴芬、毛桂芳、俞凤保、李维32日已经成功抵达北京。

据了解,他们是因为国企改制中的股份分配而维权,而维权十年他们仅仅在最近三年中,就向常熟法院递交了三百多个诉状,但常熟法院至今没有给他们立一个案件,所有三百多个案件均堆积在法院立案庭不立不裁,徐文石及其部份维权人员,仍然在法院死磕立案。

长沙网友举牌抗议当局政治迫害圣观法师与黄静怡 并声援梁太平(图)

(维权网信息员李锋报道)中共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圣观法师与黄静怡女士,并原定于201535日在湖北省武汉市开庭审判。各地网友为抗议当局的政治迫害纷纷赶往武汉出席旁听围观声援。当局害怕引起维稳不安,紧急叫停延迟开庭审理此案。


北上声援围观此案的邵阳民运人士欧阳经华、陈玉华与在当地的独立中文笔会作家梁太平、网友原风举牌抗议政治迫害要求释放圣观法师与公民黄静怡。

参加举牌梁太平是独立中文笔会作家。四川人。是长沙的国家核工业203所的一名核工业工程师。因自由写作与发表网络意见,积极参与公民活动遭到当局迫害。单位违法将其开除公职。梁太平曾参加广州南周街头政治活动,参与公民举牌抗议行动,参与湖南杰出公民活动的评选工作。也因此遭到长沙当局打压,被限制出境。

因恐梁太平奋起维权,当局国保维稳任务的需要,找到梁太平说出面让他回单位上班,让他写委托书保证不参与公民政治活动。湖南网友欧阳经华、陈玉华、原风、夸父、六月飞雪、谢长祯与深圳网友任铭等人对当局这一恶劣行径表示愤慨,举牌抗议对梁太平的迫害。




浦志强案检察院二次退侦已期满 检方要求再延长15天

(维权网信息员刘云报道)201532日星期一,本网获悉:浦志强律师案被北京检察院二分院第二次退回公安要求补充侦查已期满,检方又要再延长15天期限。


去年12月,浦志强案被北京检察院二分院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2015113日,浦志强案被检方退回警方补充侦查一个月到期。随后,检方要求第二次补充侦查,31日浦律被警方第二次送检期满,后检方又要求再延长15天期限。

著名学者肖雪慧对此评论说:“拖完所有能拖的程序,浦律就要被关一年以上了。担心那帮混蛋以蛮横用强的‘新常态’,不顾法律和事实,最终还是坚持用28条微博起诉,如果那样,实际上是在起诉所有评论、批评人大‘代表’、官员、政府的公民。”

浦志强律师是去年5月参与了一次纪念天安门事件25周年讨论六四事件的家庭聚会,之后被捕。后浦志强被正式逮捕。

北京警方于20141113日将浦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罪名包括“颠覆国家政权”等。对浦志强的指控竟然涉及罪名有四项,“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寻衅滋事罪”,及“非法获得公民个人信息罪”、“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或“分裂国家罪”。此消息传出后,令舆论哗然。

浦志强身患糖尿病一直在注射胰岛素,曾经常被长时间提审,有时达10小时。对浦志强案,本网将持续关注。

中国选举观察(2015)之二——山东省金乡县农民自发选举村官遭拘留(图)

(维权网信息员姚立法报道)22日,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金乡县金乡街道办事处孙庄村村民孙新安、行政诉讼嘉祥县公安局“非法拘留”一案。庭审进行了一整天。孙庄村村民近60人乘车赶到40多公里外的嘉祥县法院,参加了旁听。


金乡县第十一届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召开于20141019日。

为什么孙庄村村民自发组织村委会换届选举呢?据孙庄村多位村民讲,主要有三个理由。一是因为村民反对“村改居”后,几千人的村由几十位“居民代表”选举,其他人无权投票;二是因为“村改居”后,“居委会”干部在原村集体土地问题上,使村民损失十多亿;三是因为孙庄村周边其它村(居)换届选举都结束了,而孙庄村却没有动静。

孙新安等村民在没有选举经验的情况下,要自发组织好换届选举,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他们的方法是从网络上下载了民政部于20135月出台的《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完全按照规程的规定办事,包括向金乡街道办事处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呈送备案文件等。

在孙新安等人自发组织换届选举之前,孙庄村的中共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30多人曾于116日联名向县和街道办事处两级的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送过“关于孙庄村2014年村委会换届请求意见书”。

孙庄村村民自发组织选举产生的——孙庄村村民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拿到全国来讲,也算得上是够“豪华”的了。九位成员中,中共党员占五人,高中文化三人,初中文化六人,担任过中共村书记的有王守民、孙金山、王守廷和孙超四人,担任过村主任的有孙秋合一人。

孙庄村村民选举委员会决定的确定村委会正式候选人日是2014126日,换届选举日是1213日。

126日的确定正式候选人会议被金乡县公安局的警察和金乡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共一百多人“冲散”。据孙庄村村民讲,6日下半夜开始,村民代表和中共党员代表共30多人被带到金乡派出所“问话”。警方主要问,已进行的选举的各环节是怎样做的,是哪些人做的。比如是谁通知的、是谁主持的会议、公告是谁起草的、是谁打印的、是谁张贴的、选民证是谁印的和谁送到各家各户的等。其中有4位自发组织选举的骨干在派出所滞留的时间较长。警方强调,和政府作对, 脱离共产党的领导是不行的。

孙新安是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委员,被行政拘留十日。村民们的说法是,因为他在警方那里坚持认为他们没有错,主持的选举是合法的。孙庄村的选举目前处于停滞状态。

121名大陆律师:撤销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的申请书

Written By CDP.ORG on 2015/03/21 | 3/21/2015

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司法部):


我们是来自全国各地的律师,自发地联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司法部)上书,请求依法撤销司法部越权制定、发布的,具有擅自增设行政许可事项、增加行政许可条件违法性质的《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阐述理由如下:

一、现行《律师法》规定的律师年度考核制度。

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三条、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二十四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利益冲突审查、收费与财务管理、投诉查处、年度考核、档案管理等制度,对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律师协会应当履行组织律师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对律师的执业活动进行考核的职责;律师事务所应当于每年的年度考核后,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交本所的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和律师执业考核结果。

又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第二条规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是指律师协会在律师事务所对本所律师上一年度执业活动进行考核的基础上,对律师的执业表现做出评价,并将考核结果报司法行政机关备案,记入律师执业档案。

就是说,《律师法》所规定的年度考核,仅指在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自律性组织律师协会进行的对律师执业行为的内部考核评价;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副司长、全国律师协会秘书长周院生在接受《法制日报》、香港《凤凰周刊》记者采访时也如是说。全国律协规定的“将考核结果报司法行政机关备案”,仅指记入律师执业档案。律师事务所只需于每年的年度考核后,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交本所的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和律师执业考核结果。

二、司法部擅自增设的律师事务所年检考核和律师年度考核备案盖章制度

然而,司法部于201048日以司法部第121号令发布施行了《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在没有现行《律师法》依据的情况下,规定每年的3-5月,由设区市一级的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事务所上一年度的执业和管理情况进行集中的检查考核,对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和管理状况作出评价,并与律师协会对律师执业的年度考核相结合,由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事务所的年检考核结果确认盖章、对律师年度考核结果备案盖章。

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规定:律师事务所应当接受年度检查考核,在完成对本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和本所执业、管理情况总结后,依据该《办法》规定的检查考核内容,按照规定时间,向所在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送本所上一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和对本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情况,并提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开展业务活动的统计报表、纳税凭证、年度内被获准的重大变更事项的批件、获得行政或者行业表彰奖励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的证明材料、建立执业风险和事业发展等基金的证明材料、为聘用律师和辅助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和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证明材料、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的证明材料、省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等诸多繁杂的年检考核材料,经律师事务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查,出具初审意见和考核等次评定建议,连同律师事务所报送的材料,一并报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同时,应当将对本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意见报所在地市级律师协会进行审查,由其确定考核结果后报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还规定: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收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送的律师事务所的材料和初审意见后,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对律师事务所上一年度的执业和管理情况进行审查,同时对市级律师协会报备的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予以备案审查。根据审查结果,为律师事务所评定考核等次;在审查中,发现律师事务所报送的材料以及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初审意见、律师协会对律师的考核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收到相关投诉、举报的,可以进行调查核实或者责成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重新进行审查;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在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后,应当在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专用章,并注明考核结果;在律师执业证书上加盖“律师年度考核备案”专用章。

根据上述规定,司法部设计并监制了2009年版的《律师执业证》,除设置了律师的执业机构、执业证类别、执业证号、发证机关;持证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反映律师基本信息的栏目外,还设置了4页的“律师年度考核备案”专栏页面,备案内容为考核年度、考核结果、备案机关和备案日期,并在《律师执业证》的首页载明“本证为持证人依法获准律师执业的有效证件”;在末页的“注意事项”中标注“本证应当加盖律师年度考核备案专用章”等内容,而各地考核机关刻制的备案日期印戳多为“XXXXXXX日至XXXXXXX日有效”的内容,实际上把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变成了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执业每年一次的行政再审查、再许可。

与上述司法部规定遥相呼应,各地律师协会和司法行政机关纷纷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是否缴纳律师协会会员会费、提供所谓的“履行律协会员义务证明材料”;律师是否违反“承办敏感案件备案规定”办理敏感案件等,作为衡量是否给予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年检考核的先决条件,随意地不让一些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参加年检考核、不给他们的执业证备案盖章,将对律师执业活动的考核评价变成强制收取律协会员会费、行政干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自主执业行为的强制手段,严重地影响这些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依法执业的权利,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三、撤销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的法律法规依据。

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规定的律师事务所年检考核制度和律师考核结果备案盖章制度,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和第二十三条、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立法原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第十六条:“行政法规可以在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的规定。

根据党的十八大二中全会建议,提交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规定:“政府职能转变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微观事务管理,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该整合的整合,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其中第(三)“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之第二款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有明确规定的外,其他达标、评比、评估和相关检查活动一律予以取消”。

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322号《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对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制定了具体的路线图和时间表,要求20136月底前完成“取消除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有明确规定外的达标、评比、评估和相关检查活动”;20146月底前完成“取消国务院部门对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水平评价的事项”,并要“逐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强化行业自律,使行业协会商会真正成为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主体”,同时探索一业多会,引入竞争机制,由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会同国资委等有关部门负责,于20139月底前提出脱钩方案,确定一批行业协会商会进行试点,同时试点一业多会;201412月底前总结脱钩工作、一业多会试点经验,研究提出逐步推开的意见;2015年基本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出台实行一业多会的具体办法;2017年基本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形成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

国务院国发〔20147号《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提出了“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创业活力,催生发展新动力”的改革目标,要求放松市场主体准入管制,将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市场主体登记时,无需向政府部门提交验资报告;改革监管制度,将市场主体年度检验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市场主体的经营好坏不由政府部门而由市场决定评判。

为了切实贯彻改革方案,国务院特别提出要强化法制保障,适时地进行实施《方案》涉及的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修订工作,积极推进统一的商事登记立法,加快完善市场主体准入与监管的法律法规建设。

就在本《申请书》完成初稿准备提交律师们审议签名之际,欣闻国务院根据党的第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精神,又制定发布了《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其中第二部分“放宽市场准入”之第(六)项进一步明令:“禁止变相审批。严禁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加行政许可条件和程序;严禁以备案、登记、注册、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指定、配号、换证等形式或者以非行政许可审批名义变相设定行政许可;严禁借实施行政审批变相收费或者违法设定收费项目;……”。

我们认为,以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无不指向像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这种沿袭计划经济时代的做法,严重阻碍改革进程,不利于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市场主体创业活力、催生发展新动力;不利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政府监管方式、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保障创业创新,严重落后于时代的陈规旧制。而取消司法部擅自增设的这种陈规旧制的工作迟滞,早已超过了国务院办公厅制定的时间表。为此,我们强烈地呼吁、恳切地请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司法部)启动立法监督程序,依法、按规撤销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等与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相悖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让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与其他市场主体一样,享受党和政府释放改革红利给市场主体带来的无限春光和勃勃生机!

申请人(以下按姓名、省份律师的顺序签名,排名不分先后):

1-20
邹丽惠 福建律师    吴魁明 广东律师 
冉 彤 四川律师     郭莲辉 江西律师 
刘书庆 山东律师    冯延强 山东律师  
覃永沛 广西律师     葛文秀广东律师
李浚泉 辽宁律师     阮伟锋福建律师
阎安乐 河南律师     许思龙云南律师
李威达 河北律师     常伯阳河南律师
孟 猛 河南律师     程为善 江苏律师
刘金滨 山东律师     周世敏江西律师
周世锋 北京律师     舒向新山东律师
21-40
夏 钧 广东律师     迟夙生 黑龙江律师
李苏滨 北京律师     张建国北京律师
吴明智 广西律师     任全牛河南律师
袁登高 江苏法律人   李如玉 江苏律师
林 辉 福建律师     范标文 广东律师
远立杰 河南律师     喻国强湖南律师
李昱函北京律师     王全平 广东律师
李凌峰浙江律师     陈建刚 北京律师
李贵生贵州律师     文东海 湖南律师
杨 阳湖南律师     赖建平 北京律师
41-60
李新民江苏律师     蔺其磊 北京律师
郭雄伟湖南律师       磊 北京律师
江天勇北京律师       全 四川律师
唐吉田北京律师     周志超 河南律师
蔡 瑛湖南律师     周立新 北京律师
王理乾云南律师     王泳钟 云南律师
俞 翼云南律师     杜克武 云南律师
李慧勇云南律师     向美泠 云南律师
赵农生云南律师     雷洪文 云南律师
王社文云南律师     陈宝华 云南律师
61-80
李 原云南律师       锦 云南律师
王明克贵州律师     陈智勇 北京律师
付建波重庆律师     张俊杰 河南律师
李仲伟山东律师     朱应明 江苏律师
仵 宏陕西律师       峰 福建律师
毛晓敏云南律师     刘金湘 山东律师
姬来松河南律师     范国刚 江苏律师
陈南石湖南律师     王秋实 黑龙江律师
郭 进山东律师     王宗跃 贵州律师
兰志学北京律师     李见贵 山东律师
81-100
彭永和上海律师     张重实 湖南律师
赵 平广西律师     陆新涛 广西律师
吴玉杰广西律师     马连顺 河南律师
郑 湘山东律师     林月钰 福建律师
王振江山东律师     隋牧青 广州律师
王学明山东律师       成 浙江律师后
龙中阳湖南律师     韩庆芳 河北律师
瞿 坚上海律师     张  凯 山东律师
王胜生广东律师     庄坑林 福建律师
李明富    律师       琼 广东律师
101-120
陈 静河北律师     司徒一平 山东律师
谢益燕北京律师       智 云南律师
高启勇云南律师     罗 茜    律师
廖曜中湖南律师     黄启明 浙江律师
干卫东湖北律师     蒲小平 贵州律师
萧云阳贵州律师     张科科 湖北律师
宋英群河南律师     马文明 河北律师
张福宁山东律师     王龙德 云南律师
吴镇琦广东律师     张鉴康    律师后
王庭根广东律师     武淑平 山西律师
121-140
吴 杰    律师

以上是目前已经联署《撤销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申请书》的律师名单(121名),请报名联署的律师自行核对,以免遗漏;其中有几位联署人尚未报上执业省份,请补报。

同时,为了便于联署后续工作需要联系大家,请将各自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执业证号码和联系电话(手机)号码等信息,发到邹丽惠律师微信,账号:13338283186,或其邮箱:fj-yeyang@163.com。因各种原因目前暂停执业的律师只需提供联系电话。谢谢合作!联署签名将继续到本月底28日,欢迎更多同行积极参与律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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