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刘云报道)2015年5月11日星期一,本网获悉:郭飞雄、孙德胜案被最高法院批准,延期审理期限3个月。
郭飞雄、孙德胜案的代理律师张磊、李金星近日收到了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关于郭飞雄、孙德胜案延长审理期限通知书。通知书称,因案件情况特殊,无法再广州市中级法院批准的延长期限内无法审理完成,报最高法院批准在延期审理期限3个月。
李金星律师对此评论说:“虽然惊动了最高院,但我还是呼吁立即无罪释放郭飞雄!在我们控告天河区法院院长非法拘禁之后,天河区法院终于向辩护律师送达诉讼期限的法律文书了,但是,这个通知仍然是违法的,因为所谓广州市中级法院批准延长的期限到2015年1月6日就已经超过了,此后就是超期羁押非法拘禁。”
郭飞雄、孙德胜已经被羁押了快两年了,案件始终无法审理结束,而期间,郭飞雄、孙德胜都遭遇虐待和酷刑。至今仍不能放风,关押环境极其恶劣。
对郭飞雄、孙德胜案,本网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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