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姚立法报道)《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第九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规定,“建立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村(社区)党组织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主持好换届选举工作”。
什邡市方亭街道北外居委会(由村改居而成)的换届选举工作、开始于2013年8月12日,而且北外居委会的换届选举、是什邡市人民政府下发文件确定的、该市第九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试点单位,也即样板单位。可是时至今日(2015年6月28日),北外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处于暂停状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根据民政部和四川省民政厅的文件规定,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一般在四十天内完成。
6月8日上午,北外居委会的居民廖彦桐、赵天荣、杨天福和傅舒福等近百位选民,集体到方亭街道办向中共方亭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和方亭街道办北外社区第九届居民委员会换届(试点)工作指导小组递交了——《情况反映》。
中共方亭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安排办事处司法所所长方国华接受了《情况反映》。方亭街道办事处安排方亭街道北外社区第九届居民委员会换届(试点)工作指导小组负责人朱洪万接受了《情况反映》。
廖彦桐曾任中共北外村支部副书记、北外村民兵连长和共青团北外村支部书记。廖彦桐、赵天荣、杨天福和傅舒福等近百位居民主要控告:
一是“启动换届选举至今快两年了,为什么换届选举进行不了,你们支部和指导小组是怎么领导和指导的?”
二是“选举未结束”,“有关选举的宣传资料,标语为什么要交社区支部封存或销毁?”“是哪一条法律法规规定的?”
三是“支部和指导小组,为什么你们百般刁难和拖延(选举)?”
四是暂停选举,“搞什么民意调查或不再选举,”“合法吗?”
五是进行选举“目前条件尚不成熟”“的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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