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姚立法报道)
四、非法取消村主任候选人资格
元月26日,计票结束后,中共银窝沟乡纪委书记邓海林宣布,应参加投票的选民数是910人,今天实际参加投票的选民为481人,达到法定的人数,提名合法有效。当即填写提名候选人结果报告单。
提名结果是王虎和李静为村委会主任候选人,李国军和李浩信为村委会委员候选人,张志娟和曹贵云为村委会专职妇女委员候选人
。
2月8日,为石匣村换届选举日。这天,发出和收回选票688张。计票结果是没有人当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决定,改日另行选举。这天,有村民和乡上干部发生了争吵,村民质问乡干部,是谁、是什么原因造成没有人当选的。
2月8日,王虎得赞成票326张,李静得赞成票324张。随后,王虎和李静两人各自到县换届办上访,相互指出对方不符合河北省《关于全省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中一些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以下称处理意见)关于候选人的条件。李静告王虎因赌博时“袭警”现在取保候审期,王虎告李静在2012年因赌博被拘留过。
河北省政府的《处理意见》中,第十一项叫“哪七种人不能作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简称七不选)”,规定“因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受过处罚,且现实表现不好的人不能做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
据石匣村村民向中国选举观察义工讲,县换届办和中共县委组织部决定,取消了王虎的村主任候选人资格。
在县换届办和中共县委组织部做出决定之前,石匣村村民40多人、两次集体到县政府控告李静,在任上一届村委会主任期间,有经济上的问题,强烈要求取消其村主任候选人资格。
五、非法递补村主任候选人
3月6日,石匣村村民选举委员会会议决定,由于国文递补为村主任候选人。3月7日上午,村民选举委员会张榜公示了递补公告。当天下午,于国文向村民选举委员会递交了自愿放弃村主任候选人资格的申请。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中共村书记)立即向乡领导汇报。中共银窝沟乡党委书记隋艳军不准于国文放弃村主任候选人资格。
中共石匣村支部委员、村委员候选人李浩信得知隋艳军态度强硬,不准于国文放弃村主任候选人资格后,当即给河北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称省换届办)打电话,反映于国文“辞职”一事。省换届办解释,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接受候选人的申请,同时建议李浩信向承德市换届办反映。李浩信把电话打到市换届办,得到回话和省换届办差不多。一是应允许“辞职”,二是建议其向县换届办反映。李浩信又把电话打到县换届办,回答和省市两级换届办的也是一个意思。
3月11日前的四天,李浩信等多人为于国文“辞职”一事,找省、市、县和乡四级换届办好几个回合,无能怎样争取,中共银窝沟乡党委书记隋艳军就是不准于国文“辞职”。隋艳军的理由是《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候选人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的,应当在选举日七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于国文申请是3月7日,另行选举的选举日是3月12日,他的申请在选举日七日后了,不行。
于国文的理由是,一是村民选举委员会没有公告王虎的村主任候选人资格被依法取消;二是村民选举委员会没有公告另行选举日;三是他不知道被确定递补为村主任候选人,他怎么可能“在选举日七日前”申请“辞职” ?当3月7日公布他为候选人后,又不准“辞”,他法定的“放弃候选人资格 的”权利在哪里?
3月11日,中共石匣村支部委员李浩信等村支委、村选委会和村监督委员会的六人,专程到围场县换届办要求依法选举,保障于国文的权利,但还是没能起到作用。(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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