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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捍卫者叶晓铮“寻衅滋事”案庭审概况

Written By CDP.ORG on 2015/08/14 | 8/14/2015

(维权网信息员刘云报道)今天(2015723日星期四)上午,广东惠州叶晓铮“寻衅滋事”案在惠州市惠城区法院第一审判厅公开审理,庭审至11:20分,法官宣布休厅。下次何时开庭,没有告知。


叶晓铮今天在惠城区法院受审,被城区检察院指控的罪名是:寻衅滋事罪,但这却是一起典型的因言获罪案。

庭审开始,法官告知叶晓峥,他之前聘请的律师隋牧青,在此次开庭前,被公安机关秘密关押(监视居住),其家属另行聘请了现在的律师刘浩。叶晓铮表示同意。

今天庭上,叶晓铮律师刘浩首先以主审法官与自己存在利害关系申请主审法官回避,辩护律师针对法院没有向叶晓铮送达开庭通知书有失司法公正,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申请全体法官回避。法官短暂休厅后驳回申请。

上午庭审主要是公诉人举证。根据起诉书指控,叶晓峥的两次网络发帖,竟然构成了本次检察院起诉他寻衅滋事罪的事实依据。其中一次为20149月,叶晓峥在天涯网发布博罗县公安局副局长纪丽文在群体性事件现场指挥处置工作的照片,并配上“博罗县公安局副局长好威猛,一声令下打一场人民战争”的文字。另一次为发帖《惠州市博罗的杨先生因热情待人被警方追捕》引发300余人聚集。

辩护律师对公诉人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认为叶晓铮的网上发布的信息是有来源,是真实的,恰恰证实了叶晓铮关注公义,行驶公民的言论自由权、舆论监督权的权利。庭审至11:20分,法官宣布休厅。下次何时开庭,没有告知。

叶晓峥今年44岁,是惠州知名网友,网名“湖面一舟”。曾以网名“湖面一舟”积极活跃网络,发帖批评、监督政府有关部门,讨论一些社会热点。同时,也曾在现实中参与维权等社会事件。曾遭当局忌恨,于20129月份、20135月份,叶晓峥两次被控所谓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罪,被公安行政拘留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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