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维权网发)
尊敬的习近平主席:您好!
十八大以后您提出“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败决心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鼓舞了我们站在反腐败斗争第一线的上访公民,我们访民多年在血与泪的上访路上举报、控告与贪官污吏斗争,确遭受了腐败权势打压、报复陷害,我们80%遭受地方截访的毒打、非法关押、拘留、劳教、有的被判冤刑、有的被送进精神病院、被关押黑监狱、法制学习班等迫害。可是访民为了维护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不受侵害与腐败分子斗争到底,有的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在上访维权路上坚持盼望早日解决诉求,过上安居乐业的好日子。可是到现在我们还没有看到曙光,举报控告的上访公民的诉求没有解决,反而被地方贪官报复打压的愈演愈烈,劳教教养制度废除了,我们访民又遭到判冤刑。
我是黑龙江省逊克农场的刘杰,改革开放以来,我夫妻响应中央的政策走脱贫致富奔小康之路,带头致富兴办家庭牧场,以养奶牛肉牛为主业的生态养殖场,牛群吃的是原始森林里的草原、喝的是山泉水、肉牛是用加拿大进口的冷冻经用奶牛繁殖的肉牛、吨牛、个大肉肥的优良品种的生态养牛基地,却被地方的贪官污吏犯了红眼病,逊克农场四任场长故意单方违约、变更、废止94年7月25日甲乙双方签定的家庭牧场合同,94年7月30日此合同并经过黑龙江北安农垦区法律公证处公证的合同被甲方以权压人,以权代法,场长动用逊克农场的公权力,公安、法庭、干部涉嫌六次聚众抢劫我家庭牧场财产、霸占了牧场,破坏家庭牧场的生产经营权,造成停产停业到至今。因此,被迫我走上了上访举报、控告之路到至今已经18年了。在上访维权的路上遭到被举报人派的截访的毒打、非法关押多次、拘留、劳教、判冤刑,我公民的合法权利被侵犯,我的诉权被剥夺、我的人权被践踏,这就是我给您写信的原因,希望习近平主席高度重视我反映的问题如下:
1、2013年我响应您提出的“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号召,呼吁废除黑龙江农垦国有企业内设立的政府和公、检、法、司的独立王国制度,我向中纪委联名实名举报黑龙江省人大副主任兼农垦总局书记随风富和他领导的贪污腐败,聚众抢劫团伙,却遭到随风富领导下的黑龙江农垦独立王国制度下的公、检、法的打击报复,把我实名举报、控告说成诽谤,2013年8月12日,随风富指示黑龙江省农垦公安局将农垦的上访公民都抓起来,在电话会议上指示,必须把逊克农场刘杰从北京抓回判刑,8月13日我被黑龙江北安农垦公安局以“诽谤罪”行政拘留十天。送到黑龙江省沾河林业局看守所关押,8月23日又被黑龙江北安农垦公安局又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把我送进黑龙江北安市看守所关押,9月23日早4点又把我转移到黑龙江省密山市看守所关押,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公安局又以“诽谤罪”将我刑拘,2013年9月29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检察院对“刘杰诽谤罪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我在密山看守所接到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公安局作出的释放证,我被释放了。随风富又指示他的老巢牡丹江农垦公检法必须将刘杰判刑送进监狱,他动用无管辖权的牡丹江农垦公检法,在没有批捕令的情况下对实名举报人刘杰提起“公诉诽谤罪”将我判冤刑一年六个月,我受到了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的酷刑虐待,不让我伸冤、申诉,被9监区的副大队长王珊珊和副监狱长史耕辉串通说“中国没有冤、假、错案、监狱不许申诉”因为我申诉,想把我至于死地,达到息事宁人的目的,2014年7月23日将我关禁闭小号15天,史耕辉亲自批示用两幅手铐将我铐在小号里的铁环上,折磨的我15天吐血了,不给治病,导致病情恶化,于2014年12月31日到黑龙江省哈医大二院确诊是肺癌,2015年1月15日在黑龙江省肿瘤医院确证右肺中叶癌,办理保外就医,到至今我的肿瘤还在维持。
2、我想不明白,我相信党中央政策走脱贫致富奔小康之路被迫害,反而走上了上访不归之路。我相信党中央的政策反腐败和依法治国,我夫妻兴办的家庭牧场合法财产遭到六次聚众抢劫我们报案,北安农垦公安局公安人员帮凶参与抢劫不予立案、我们的财产被抢又被告,逊克农场法庭人员参与抢劫后又制造假案,案中案隐瞒涉嫌聚众抢劫的事实真象,隐瞒我们家庭牧场主要证据合同,隐匿证据,枉法裁判,农垦法院充当抢劫团伙的保护伞,我实名举报说谁参与抢劫我们财产了,公检法就说我诽谤他人了。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的今天,黑龙江省逊克农场干部、公安、法庭工作人员在没有任何法律文书和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强行将我们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非法侵占抢走后,公安、法院制造假案称没有犯罪事实,捏造事实说我们欠农场的钱,没有欠款、欠条的证据,我们根本不欠逊克农场的债务,事实是逊克农场拖欠我们的打工钱不给,96年我们给逊克打工垦荒450亩地,逊克农场到至今欠我们的开荒450亩打工钱45万元到至今没给。中央提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对黑龙江农垦国有企业党、政、企、公、检、法、司的独立王国制度重视不够,黑龙江农垦逊克农场2015年4月25日场长继续违约家庭牧场合同,巨不履行家庭牧场合同恢复在生产,反而动用管理区主任杜建华带领各个连队干部10多人,在光天化日之下、众目睽睽之中抢劫我家去年种植的大豆产品,价值人民币15万多元,我们报案黑龙江北安农垦公安局两次作出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决定,我们老百姓在黑龙江农垦财产被抢无处立案,请求习近平主席,为黑龙江垦区百姓解决历史遗留的独立王国制度尽快改革,维护垦区人民的利益,我希望尽快查处我反映的诉求
事实如下:
第一次涉嫌非法聚众入户抢劫、破坏生产经营权:
逊克农场场长王兴才单方故意违约变更废止94年7月25日甲乙双方签订的家庭牧场承包合同约定,动用手下之人于96年12月19日,二分场场长曹志明、公安人员邹国防、赵忠致、刘兴才、法庭工作人员赵久义、李波、26队队长季风林等另外10人,聚众20多人带领3台运输车、一台小车,在没给任何手续和法律文书的情况下,擅自闯入我家庭牧场,聚众入户抢劫走我们投资开垦的饲料地419亩种植的大豆产品一大堆在牧场存放,没装袋、没捡斤过秤被抢光。每亩产量按300斤估算,共计125700斤,抢劫的赃物被26队队长季风林私自卖掉,1,50元1市斤(品名黑河11号种子),价值人民币188550.00元,被王兴才、季风林贪污了。占用此款利息按银行的贷款利率四倍计算到至今。
第二次涉嫌抢劫家庭牧场财产,破坏生产经营权
2001年6月1日合同甲方法定代表人,场长王军、副场长孙木兰故意违约变更废止已经经过法律公正的家庭牧场合同,动用农场干部、公安干警刘英状、张中剑、逊克农场法庭闫晓丽、张世伟、李波、罗威、个各连队队长等聚众30多人,非法闯入我夫妻兴办的家庭财产,在没有任何手续和法律文书的情况下,强行拉走我家庭牧场财产,33头黑白花奶牛、其中有17头怀孕的母牛。拖车一台。牛群抢走杀光,机车、农具当场用电焊粉碎当成费铁卖掉。北安农垦法院逊克农场法庭参与帮凶涉嫌抢劫后又制造第二起假案,后制作法律文书和扣押清单,没通过我们当事人同意,私自评估作价拍卖,将价值100多万元的财产,故意压低价格作价65510元,所有的法律文书没有我们当事人签字。北安农垦法院逊克农场法庭同一伙人两次抢劫。制造两起假案。“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把黑白花奶牛33头写成30头黄牛,故意破坏家庭牧场生产经营权,根据《刑法》第263条、276条第1款追究刑事责任。要求恢复原样返还财产,损失按家庭牧场合同的第三项的牛头数按合同约定的34%增值计算赔偿损失,恢复家庭牧场再生产。
第三次涉嫌聚众入户抢劫的事实如下:
2006年12月3日场长李晓光,唆使第二管理区区长杨德军、赵光宇等人,公安人员张海军帮凶,我们报警不予立案。在没给任何手续和法律文书的情况下带领20多人非法侵占我家庭牧场饲料地种植的大豆在院内存放被违法聚众强行拉走171袋,每袋210斤,价值人民币70000多元。抢劫赃物被杨德军私自卖掉贪污了。要求返还抢劫我们的大豆171袋,每袋210斤。占用此款利息按银行贷款的利率4倍计算,从2006年12月3日到至今计算利息。我们报案北安农垦公安局作出不予立案决定。
第四次抢劫霸占我们家庭牧场的事实如下:
2007年5月6日李晓光场长,致使第二管理区主任孙绍权,书记马向东带领20多人,霸占我家庭牧场厂址、厂房和我们投资100多万元开垦熟化的饲料土地860亩,在没有给任何手续和法律文书的情况下被孙绍权强行霸占耕种,逊克农场场长李晓光、寇晓明拒不履行合同,故意违约法律公证的家庭牧场合同,将我们投资开垦的860亩饲料地强行霸占,拖欠我们开荒时候的打工钱860000元不给。滥用职权、欺压百姓、弄虚作假把我们的家庭牧场厂址、厂房和860亩饲料第抢去,私自给孙绍权耕种,贪污腐败,孙绍权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是违法的,是计财科公章,计财科没有土地发包权。我们家庭牧场合同已经过法律公正受法律保护的。李晓光和孙绍权欺压百姓抢我们牧场卖地贪污腐败,依法追究孙绍权的法律责任。
第五次涉嫌聚众抢劫我们种植的玉米
2013年11月20日至12月21日,是牡丹江农垦法院对刘杰“公诉诽谤罪”开庭的第二天,逊克农场场长寇晓明在随风富的压力下,趁人之危,指示第七管理区主任杜建华,在没有给任何手续和法律文书的情况下,带领30多人,五台大型收割机,违法强抢收割我们投资开垦的家庭牧场饲料地种植的860亩玉米,价值人民币40多万元。抢劫后就说收土地承包费,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就不了了知了。抢劫赃物被杜建华私自卖掉,行贿受贿牡丹江农垦公捡法的办案人,以公诉诽谤罪判刑一年六个月。请求依法追究涉嫌抢劫团伙的刑事责任,返还我们公民的合法财产被抢的玉米。
第六次涉嫌聚众抢劫我们的大豆财产
2015年4月25日下午3点钟左右,我们在逊克农场26居民组场院,出售去年种植的大豆,将自产的大豆装上了卖粮大卡车时候,逊克农场第七管理区主任杜建华、书记郑建军带领10多人和10多台小车,在没有任何手续和法律文书的情况下,将我们出售大豆的卖粮车截住,强行让把我们的卖粮款打到他们的账户上,否则不让我们的卖粮车走。我们问:为什么?你们执行公务应该依法行政,也得有合法有效的手续和法律文书吗?他们什么都没有,就是劫车劫卖粮款。我们问:我们也不欠你的钱,也没有欠款欠条欠据作为证据,为什么把卖粮款打到你们的账户上?你们这种行为是抢劫行为。我报警110,逊克农场公安局110不出警,我到公安局亲自找局长林英山,林英山说:公安局不管你和管区商量,我说;他们什么手续也没有,就是抢劫行为,希望公安出警,如果不出警他们抢劫,我们就得自卫,如果出事公安局有责任。可是,就是不出警,农场截住三台卖粮车,其中有多家老百姓的卖的粮。僵持了到了晚间11点多钟,我不停的报警,打警电话快拨到100次了。公安局出警了,放走了两台卖粮车,剩下我家的一台卖粮车被扣下不让卖。第二天清晨他们让拉粮车的司机把我家的大豆卸到26队晒场存放,到了4月29日上午10点15分我们发现我家的大豆500多袋,价值15万多元的财产没了丢了,我当时报警110,110到现场作了录像后,告知不够案件不予立案,我们对此不服,黑龙江农垦干部、公安抢劫我们老百姓的财产为什么不犯法?国家那条法律规定抢劫后就说我们欠土地承包费,农垦干部乱收土地承包费,没有任何手续,利用土地收费贪污腐败十分严重,我们举报控告黑龙江北安农垦公安局作出两次不予立案决定,我们到黑龙江垦区公安局也说不犯法,不构成犯罪,黑龙江农垦独立王国制度不废除,我们老百姓就没有好日子过。
此致
敬呈!
黑龙江省逊克农场刘杰,身份证号:232625195201031522.
电话:18245648608 2015年8月30日。
尊敬的习近平主席:您好!
十八大以后您提出“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败决心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鼓舞了我们站在反腐败斗争第一线的上访公民,我们访民多年在血与泪的上访路上举报、控告与贪官污吏斗争,确遭受了腐败权势打压、报复陷害,我们80%遭受地方截访的毒打、非法关押、拘留、劳教、有的被判冤刑、有的被送进精神病院、被关押黑监狱、法制学习班等迫害。可是访民为了维护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不受侵害与腐败分子斗争到底,有的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在上访维权路上坚持盼望早日解决诉求,过上安居乐业的好日子。可是到现在我们还没有看到曙光,举报控告的上访公民的诉求没有解决,反而被地方贪官报复打压的愈演愈烈,劳教教养制度废除了,我们访民又遭到判冤刑。
我是黑龙江省逊克农场的刘杰,改革开放以来,我夫妻响应中央的政策走脱贫致富奔小康之路,带头致富兴办家庭牧场,以养奶牛肉牛为主业的生态养殖场,牛群吃的是原始森林里的草原、喝的是山泉水、肉牛是用加拿大进口的冷冻经用奶牛繁殖的肉牛、吨牛、个大肉肥的优良品种的生态养牛基地,却被地方的贪官污吏犯了红眼病,逊克农场四任场长故意单方违约、变更、废止94年7月25日甲乙双方签定的家庭牧场合同,94年7月30日此合同并经过黑龙江北安农垦区法律公证处公证的合同被甲方以权压人,以权代法,场长动用逊克农场的公权力,公安、法庭、干部涉嫌六次聚众抢劫我家庭牧场财产、霸占了牧场,破坏家庭牧场的生产经营权,造成停产停业到至今。因此,被迫我走上了上访举报、控告之路到至今已经18年了。在上访维权的路上遭到被举报人派的截访的毒打、非法关押多次、拘留、劳教、判冤刑,我公民的合法权利被侵犯,我的诉权被剥夺、我的人权被践踏,这就是我给您写信的原因,希望习近平主席高度重视我反映的问题如下:
1、2013年我响应您提出的“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号召,呼吁废除黑龙江农垦国有企业内设立的政府和公、检、法、司的独立王国制度,我向中纪委联名实名举报黑龙江省人大副主任兼农垦总局书记随风富和他领导的贪污腐败,聚众抢劫团伙,却遭到随风富领导下的黑龙江农垦独立王国制度下的公、检、法的打击报复,把我实名举报、控告说成诽谤,2013年8月12日,随风富指示黑龙江省农垦公安局将农垦的上访公民都抓起来,在电话会议上指示,必须把逊克农场刘杰从北京抓回判刑,8月13日我被黑龙江北安农垦公安局以“诽谤罪”行政拘留十天。送到黑龙江省沾河林业局看守所关押,8月23日又被黑龙江北安农垦公安局又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把我送进黑龙江北安市看守所关押,9月23日早4点又把我转移到黑龙江省密山市看守所关押,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公安局又以“诽谤罪”将我刑拘,2013年9月29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检察院对“刘杰诽谤罪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我在密山看守所接到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公安局作出的释放证,我被释放了。随风富又指示他的老巢牡丹江农垦公检法必须将刘杰判刑送进监狱,他动用无管辖权的牡丹江农垦公检法,在没有批捕令的情况下对实名举报人刘杰提起“公诉诽谤罪”将我判冤刑一年六个月,我受到了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的酷刑虐待,不让我伸冤、申诉,被9监区的副大队长王珊珊和副监狱长史耕辉串通说“中国没有冤、假、错案、监狱不许申诉”因为我申诉,想把我至于死地,达到息事宁人的目的,2014年7月23日将我关禁闭小号15天,史耕辉亲自批示用两幅手铐将我铐在小号里的铁环上,折磨的我15天吐血了,不给治病,导致病情恶化,于2014年12月31日到黑龙江省哈医大二院确诊是肺癌,2015年1月15日在黑龙江省肿瘤医院确证右肺中叶癌,办理保外就医,到至今我的肿瘤还在维持。
2、我想不明白,我相信党中央政策走脱贫致富奔小康之路被迫害,反而走上了上访不归之路。我相信党中央的政策反腐败和依法治国,我夫妻兴办的家庭牧场合法财产遭到六次聚众抢劫我们报案,北安农垦公安局公安人员帮凶参与抢劫不予立案、我们的财产被抢又被告,逊克农场法庭人员参与抢劫后又制造假案,案中案隐瞒涉嫌聚众抢劫的事实真象,隐瞒我们家庭牧场主要证据合同,隐匿证据,枉法裁判,农垦法院充当抢劫团伙的保护伞,我实名举报说谁参与抢劫我们财产了,公检法就说我诽谤他人了。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的今天,黑龙江省逊克农场干部、公安、法庭工作人员在没有任何法律文书和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强行将我们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非法侵占抢走后,公安、法院制造假案称没有犯罪事实,捏造事实说我们欠农场的钱,没有欠款、欠条的证据,我们根本不欠逊克农场的债务,事实是逊克农场拖欠我们的打工钱不给,96年我们给逊克打工垦荒450亩地,逊克农场到至今欠我们的开荒450亩打工钱45万元到至今没给。中央提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对黑龙江农垦国有企业党、政、企、公、检、法、司的独立王国制度重视不够,黑龙江农垦逊克农场2015年4月25日场长继续违约家庭牧场合同,巨不履行家庭牧场合同恢复在生产,反而动用管理区主任杜建华带领各个连队干部10多人,在光天化日之下、众目睽睽之中抢劫我家去年种植的大豆产品,价值人民币15万多元,我们报案黑龙江北安农垦公安局两次作出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决定,我们老百姓在黑龙江农垦财产被抢无处立案,请求习近平主席,为黑龙江垦区百姓解决历史遗留的独立王国制度尽快改革,维护垦区人民的利益,我希望尽快查处我反映的诉求
事实如下:
第一次涉嫌非法聚众入户抢劫、破坏生产经营权:
逊克农场场长王兴才单方故意违约变更废止94年7月25日甲乙双方签订的家庭牧场承包合同约定,动用手下之人于96年12月19日,二分场场长曹志明、公安人员邹国防、赵忠致、刘兴才、法庭工作人员赵久义、李波、26队队长季风林等另外10人,聚众20多人带领3台运输车、一台小车,在没给任何手续和法律文书的情况下,擅自闯入我家庭牧场,聚众入户抢劫走我们投资开垦的饲料地419亩种植的大豆产品一大堆在牧场存放,没装袋、没捡斤过秤被抢光。每亩产量按300斤估算,共计125700斤,抢劫的赃物被26队队长季风林私自卖掉,1,50元1市斤(品名黑河11号种子),价值人民币188550.00元,被王兴才、季风林贪污了。占用此款利息按银行的贷款利率四倍计算到至今。
第二次涉嫌抢劫家庭牧场财产,破坏生产经营权
2001年6月1日合同甲方法定代表人,场长王军、副场长孙木兰故意违约变更废止已经经过法律公正的家庭牧场合同,动用农场干部、公安干警刘英状、张中剑、逊克农场法庭闫晓丽、张世伟、李波、罗威、个各连队队长等聚众30多人,非法闯入我夫妻兴办的家庭财产,在没有任何手续和法律文书的情况下,强行拉走我家庭牧场财产,33头黑白花奶牛、其中有17头怀孕的母牛。拖车一台。牛群抢走杀光,机车、农具当场用电焊粉碎当成费铁卖掉。北安农垦法院逊克农场法庭参与帮凶涉嫌抢劫后又制造第二起假案,后制作法律文书和扣押清单,没通过我们当事人同意,私自评估作价拍卖,将价值100多万元的财产,故意压低价格作价65510元,所有的法律文书没有我们当事人签字。北安农垦法院逊克农场法庭同一伙人两次抢劫。制造两起假案。“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把黑白花奶牛33头写成30头黄牛,故意破坏家庭牧场生产经营权,根据《刑法》第263条、276条第1款追究刑事责任。要求恢复原样返还财产,损失按家庭牧场合同的第三项的牛头数按合同约定的34%增值计算赔偿损失,恢复家庭牧场再生产。
第三次涉嫌聚众入户抢劫的事实如下:
2006年12月3日场长李晓光,唆使第二管理区区长杨德军、赵光宇等人,公安人员张海军帮凶,我们报警不予立案。在没给任何手续和法律文书的情况下带领20多人非法侵占我家庭牧场饲料地种植的大豆在院内存放被违法聚众强行拉走171袋,每袋210斤,价值人民币70000多元。抢劫赃物被杨德军私自卖掉贪污了。要求返还抢劫我们的大豆171袋,每袋210斤。占用此款利息按银行贷款的利率4倍计算,从2006年12月3日到至今计算利息。我们报案北安农垦公安局作出不予立案决定。
第四次抢劫霸占我们家庭牧场的事实如下:
2007年5月6日李晓光场长,致使第二管理区主任孙绍权,书记马向东带领20多人,霸占我家庭牧场厂址、厂房和我们投资100多万元开垦熟化的饲料土地860亩,在没有给任何手续和法律文书的情况下被孙绍权强行霸占耕种,逊克农场场长李晓光、寇晓明拒不履行合同,故意违约法律公证的家庭牧场合同,将我们投资开垦的860亩饲料地强行霸占,拖欠我们开荒时候的打工钱860000元不给。滥用职权、欺压百姓、弄虚作假把我们的家庭牧场厂址、厂房和860亩饲料第抢去,私自给孙绍权耕种,贪污腐败,孙绍权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是违法的,是计财科公章,计财科没有土地发包权。我们家庭牧场合同已经过法律公正受法律保护的。李晓光和孙绍权欺压百姓抢我们牧场卖地贪污腐败,依法追究孙绍权的法律责任。
第五次涉嫌聚众抢劫我们种植的玉米
2013年11月20日至12月21日,是牡丹江农垦法院对刘杰“公诉诽谤罪”开庭的第二天,逊克农场场长寇晓明在随风富的压力下,趁人之危,指示第七管理区主任杜建华,在没有给任何手续和法律文书的情况下,带领30多人,五台大型收割机,违法强抢收割我们投资开垦的家庭牧场饲料地种植的860亩玉米,价值人民币40多万元。抢劫后就说收土地承包费,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就不了了知了。抢劫赃物被杜建华私自卖掉,行贿受贿牡丹江农垦公捡法的办案人,以公诉诽谤罪判刑一年六个月。请求依法追究涉嫌抢劫团伙的刑事责任,返还我们公民的合法财产被抢的玉米。
第六次涉嫌聚众抢劫我们的大豆财产
2015年4月25日下午3点钟左右,我们在逊克农场26居民组场院,出售去年种植的大豆,将自产的大豆装上了卖粮大卡车时候,逊克农场第七管理区主任杜建华、书记郑建军带领10多人和10多台小车,在没有任何手续和法律文书的情况下,将我们出售大豆的卖粮车截住,强行让把我们的卖粮款打到他们的账户上,否则不让我们的卖粮车走。我们问:为什么?你们执行公务应该依法行政,也得有合法有效的手续和法律文书吗?他们什么都没有,就是劫车劫卖粮款。我们问:我们也不欠你的钱,也没有欠款欠条欠据作为证据,为什么把卖粮款打到你们的账户上?你们这种行为是抢劫行为。我报警110,逊克农场公安局110不出警,我到公安局亲自找局长林英山,林英山说:公安局不管你和管区商量,我说;他们什么手续也没有,就是抢劫行为,希望公安出警,如果不出警他们抢劫,我们就得自卫,如果出事公安局有责任。可是,就是不出警,农场截住三台卖粮车,其中有多家老百姓的卖的粮。僵持了到了晚间11点多钟,我不停的报警,打警电话快拨到100次了。公安局出警了,放走了两台卖粮车,剩下我家的一台卖粮车被扣下不让卖。第二天清晨他们让拉粮车的司机把我家的大豆卸到26队晒场存放,到了4月29日上午10点15分我们发现我家的大豆500多袋,价值15万多元的财产没了丢了,我当时报警110,110到现场作了录像后,告知不够案件不予立案,我们对此不服,黑龙江农垦干部、公安抢劫我们老百姓的财产为什么不犯法?国家那条法律规定抢劫后就说我们欠土地承包费,农垦干部乱收土地承包费,没有任何手续,利用土地收费贪污腐败十分严重,我们举报控告黑龙江北安农垦公安局作出两次不予立案决定,我们到黑龙江垦区公安局也说不犯法,不构成犯罪,黑龙江农垦独立王国制度不废除,我们老百姓就没有好日子过。
此致
敬呈!
黑龙江省逊克农场刘杰,身份证号:232625195201031522.
电话:18245648608 2015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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