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牧青律师于2015年7月10日23:40被广州番禺区南村派出所以寻衅滋事名义带走。第二天即改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而被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具体在何处尚不知)。
隋被抓之前曾在我处留有几份刑事授权委托书,嘱我他一旦被抓就要我作其代理律师,其被抓后我恰好在珠海为“华藏宗门”案整整开庭一个月,庭审结束后其妻仍希望我代理此案。于2015年8月13日(星期四)签署委托书给我申请会见。
当天我持隋妻委托书及家属关系证明到广州市公安局值班室要求会见,该值班警察电话请示有关部门之后便要我到该局信访室办理。
我到信访室说明来意之后,该室值班人电话请示领导足足有1小时,后答复收下我的申请材料但不出具收据。从递交申请会见之日起到今天足足有10天时间了,现在仍杳无音信。你说当局流氓不流氓!!
2015-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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