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张正报道)2013年6月22日23时许,无锡市锡山区安镇东郊商务宾馆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抢人”事件,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街道在该宾馆内举办的“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班”的五名学员被20几人抢走了。
但随后,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街道综治办主任朱勤新(现已被抓捕,就要判决)和保安公司负责人沈东华(现已被抓捕,与朱勤新是同案犯)带领100余社会闲杂人员,将丁红芬、沈果冬、许海凤、丁鸿祥、杨剑艳、瞿峰盛等人当场抓走。
中共无锡市政法委还成立了“丁红芬扰乱社会秩序案”专案组,并于2013年6月26日,将参加“抢人”的沈爱斌、殷锡金、吴平、殷白妹、郑炳元、施高洪、华小平、朱明等人抓捕。
2013年7月2日和3日,上述人员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刑事拘留,公安侦查机关在《起诉意见书》中称:他们冲击了滨湖区政府设立在东郊商务宾馆的“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班”(又叫“政府学习班”、“法制学习班”),抢走了学员,还踹坏了房门。
而无锡维权访民均认为政府设立的“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班”是限制学员人身自由和通讯自由的非法拘禁,办班点即为黑监狱,俗称“红色渣滓洞”。
最终,沈爱斌、丁红芬、沈果冬、瞿峰盛和殷锡金5人,被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进入司法程序,沈爱斌和丁红芬分别被判一年半和一年九个月有期徒刑,其他三人判处有罪不追究。
本案的焦点,是政府举办的“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班”是否合法,是否限制人身自由。如果“政府学习班”合法,那沈爱斌、丁红芬等人去“抢人”的行为就是违法,如果“政府学习班”是限制人身自由的非法拘禁,那沈爱斌、丁红芬等人的行为就是正当防卫或见义勇为,不构成犯罪。
荒唐的是,在进入司法程序后,滨湖区检察院和法院并没对“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班”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在明知“政府学习班”没有法律依据及构成非法拘禁后,却按中共无锡党政机关领导的要求,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性判决。
那么,中共无锡党委和政府举办的“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班”到底是何物?沈爱斌在刑满出狱后,从刑事案卷中看到了所有学员们都没见过的《信访群众法制教育资料》,分外惊喜。
下面,沈爱斌就将这份资料分享给大家,相信大家看完后一定得出“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班”是何物!
这些资料,是无锡市政府和滨湖区政府,还有太湖街道三级联席办对维权人沈果冬在2012年11月13日到11月28日期间举办“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班”的资料,办班理由:扬言在党我十八大期间进京上访。
《信访群众法制教育资料》目录如下(共19项):
1、关于对信访人进行法制教育的方案
2、法制教育工作组人员名单
3、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计划
4、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课程表
5、信访法制教育学习申请表
6、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通知单(存根联)
7、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通知单(通知联)
8、无锡市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通知单(本人)
9、无锡市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通知单(家属)
10、信访群众法制教育班纪律
11、信访群众的认识书
12、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情况表
13、解除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申请表
14、关于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的解教决定
15、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班总结
16、群众法制教育值班表
17、法制教育学习班值班记录表
18、法制学习思想疏导工作值班表
19、法制学习思想疏导工作记录
0 评论:
Speak up your mind
Tell us what you're think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