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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是党的国家,党不是国家的党

Written By CDP.ORG on 2012/05/01 | 5/01/2012


万里

摘要:我们国家还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政党制度。“国家还是党的国家”,而不是“党是国家的党”。60年了,“党和国家领导人”这个概念没有变。在财政上,党库与国库之间的那堵墙还没有建立起来。
建国都60年了,我们国家的哪些东西没有变?为什么没有变?会不会变?一个国家让一个政党领导60年了,也不算短的时间了,这60年到底应该怎么来概括、怎么来总结,我们党有责任向老百姓说清楚讲明白。一时说不清楚讲不明白,有疑问,也没关系,重要的是要讲出来,公开讲出来,不要藏着不讲或私下里讲。
建国60年了,我们这个国家没有变的东西还有很多很多。最基本的事实是,这个国家还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这个事实谁都明白,但这个事实的背后是什么呢?比如说,我们党有7千多万党员,是一个最大的党,而这个党至今还没有在社团管理部门登记过。这个事实背后又是什么呢?就是我们国家还没有一部“政党法”,60年了,还是空白,没有变,我们国家还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政党制度。“国家还是党的国家”,而不是“党是国家的党”。60年了,“党和国家领导人”这个概念没有变。在财政上,党库与国库之间的那堵墙还没有建立起来。再看看,数百万军队还叫解放军,没有变,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国家武装力量。军队的最高领导人还是党的最高领导人。党军一体没有被国家对军队的领导来代替。60年了,这一点也没有变。即便在党内,60年了,也没有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竞争性选举制度,更不用说在国家范围内了。经常说到的协商,实际上还是战争时期的秘密运作传统。这都是一些基本的事实,它们能引伸出什么基本道理,应该好好讨论。这些讨论离不开这些基本事实的,年轻人真应该多多了解历史。
我记得建国初期,几个民主党派人士给中央写信,建议把中南海还给老百姓,这个皇家园林最好作为公益文化的纪念物保存下来。80年代初,书记处又接到过类似的建议,还加了一条:党中央机关应该挂牌办公,办公厅、中组部、中宣部、统战部等,都是执政党的机关,不是非法的地下机关。这个建议转了好几个书记的手里,最后没有上会讨论。这两件事,也是60年来没有变化的。
对国家60年变化了的东西、没有变化的东西,先要搞明白基本事实。有些东西应不应该变、可不可以变、能不能够变,区分起来比较困难。要讨论问题,那就从搞清楚基本事实入手。这种“没有变化”是一种政治优势吗?还是一种政治惯性?还是一种政治停滞?都要好好研究,要具体分析,不要下空洞的结论。
我一直就不同意“辉煌50年”、“辉煌60年”的提法。这不符合事实。大跃进困难时期那三四年,“文革”动乱那十年,总不能说是辉煌的吧。宣传用的词,也要讲究精准,要符合基本事实。你不把那几年扣除,老百姓在心里会扣掉的,历史学家也会扣除的,普通党员也会那么做的。在90年代的那几年,我说过不止一次,政治宣传离事实太远,那叫什么?那就是不文明的,是野蛮的宣传。那几年治理码头车站上的野蛮装卸,这野蛮宣传也要治一治。
一个执政党,一个大国的唯一的执政党,执政了60年的执政党,总应该有起码的反思勇气吧。这实际上是一种责任,是政党的责任。这反思,肯定会引出许多不同的看法来,这有什么可奇怪的呢?要是搞得气氛紧张,搞一些封杀动作,就显得我们共产党人太没有气度了。在我看来,老百姓的看法,民主党派人士的看法,专家学者的看法,政治上不得志的人的看法,这四类人的看法,尤其应该好好听听,封杀不得。60年了,我还在这里说一些一千多年前古人说过的那些道理,想起来让人感到很不舒服。
建国都60年了,新中国成立初期,有些政策有些政治上的理由,那也不至于60年来都是如此呀。那些理由现在还存在吗?还站得住脚吗?如果那些理由还站得住脚的话,那么,60年的政权建设、思想建设、文化建设,还能用“辉煌”两个字来概括吗?容忍不同看法的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这只能说明,斯大林主义的那一套还在作怪:革命建设越成功,敌人的反抗就越严重。否则,何至于60年在这方面还没有变化呢?那位老同志前几年已经故去了,他的夙愿还依然是个夙愿。这怎么向老百姓交代、向历史交代?从国共第一次合作分裂开始,到1949年我们赶走国民党,国民党压制了我们22年,封杀我们的报刊,捕杀我们的党员,在学校里压制不同的意见。历史证明,他们失败了。我们绝对不能用类似的手段来对待不同意见,对待其他人士。
历史责任就是一个政治伦理的问题,对一个政党要负责,就要好好想一想这个问题。
我们共产党人就那么不堪谈政治伦理吗?我要说的是,人家封杀我们22年,我们就有必要花60年时间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吗?这样的道理不就是政治伦理问题吗?我们不公开谈,能阻止老百姓去想这样的问题吗?
我们党有不少人总是习惯夸耀说现在做的一切都是正确的,同时,却对过去为什么不做正确的事情连个起码的交代都没有。人们常说浪子回头金不换,这金不换要有前提,就是要有反思,要承担责任。我们这么一个泱泱大国,这么一个堂堂大党,总这样含混过去,成什么样子!用人用错了,举荐的人不负责任,考察评价系统也不负责任,协商机制不负责任,纪律检查委员会也只管查处,不管用人过程中的失察责任,把人关起来或者枪毙了,就算了结了,还要说查处此人是伟大的成就。这样,这个国家不就成了没人负责任的国家了吗?我们的党不就成了没有人负责任的党了吗?这么下去,这政治伦理又从何谈起呢?
仔细想想,我们党的那些重大失误都属于撞到了南墙上才回头的。这堵墙是自然规律、国家发展的客观规律,你违反了规律,就头破血流了。为什么会这样?60年了,我们国家没有成长起应该有的社会性力量来与我们共产党竞争,来提醒、来监督我们党,那些不同意见统统因为不能反映我们党的正确就听也不听。那么全权施政,那就全权独担责任吧,又不是。60年里有多少时间,国家发展受到阻碍,国民的发展机会失去了,宪法权利也得不到实现。这种现象是很不伦理的。
人一旦有了伦理责任,肯定活得不轻松。一个国家、一个政党大概也是如此。有位年轻教授对我说,60年了,我们国家还没有出现完整意义上的选民,我们党也没有出现权利完整的党员,我们还没有建立起来容许其他人发挥政治作用的制度,这些是不是您个人最大的不安?我和教授的忘年之交,是因为他通过我的孩子转给我他写的一篇短文,他说他不为了发表,只是希望能在党内流传,一起讨论。文章说的是“党章”上的那么多权利为什么落不到实处,为什么落不到实处却又不加修改。我就找他来谈了很多次,还是要从基本事实说起。从建党的时候起,我们党就说自己代表了农工,1949年以后,又说代表了几万万中国人民,到建国60年的现在,还是这么来讲。大家同时还看到,60年了,并没有严肃严谨的政治程序来赋予那种代表权,选举的、非选举的,都没有。
要凭自己的本事来当选,不要老是寄希望于人大代表团中党组织的幕后作用。靠这种作用选上,脸要红的,对有选举权的党员用党纪约束统一贯彻党的决定,这就是“议会中的党员活动”,应该是合法的。可是,在很多情况下,这就变成了压制不同意见的优势,哪里有像共产党这样大的党团呢?这不是平等竞争的机制,60年来都是如此,没有变,很难说这样的程序是严肃的、严谨的。依照现在的选举法,这没有违法之处,却是违背政治伦理的,等于一家政党掌控了选举机器,民意要真正表达,就是一件难事了。这是谁都看得见的。
竞争选举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坎。现在还有人说,在中国搞真正意义上的民主选举,条件不成熟;说中国农民多,素质不高,中国没有民主传统,这都是劣势。可是,当这些劣势转变为优势了,共产党组织的优势可能就没有了,到那时候,就又有理由不开放民主选举了。这政治伦理上的死结,什么时候能彻底解开?60年已经过去了,还要再等几十年?
建国60年了,应该回到一个最基本的问题上去。这个国家国民的意愿到底是什么?应该通过什么样的办法来表达真正的民意?这个问题,苏联没有搞明白,69年就亡国亡党了,我从来就不是一个民粹主义者,凭我几十年的政治阅历,我敢说,表达民意是一个国家政治制度的“基础设施”,也是衡量一个国家进步、文明程度的主要标准。我总能收到许多老百姓写来的信,我就让秘书挑一些让我看看,多年来都是这么做的。去年,接到山东一位农民的信,他问我:你们北京的领导到底知道不知道我们在想什么、想要什么?我就想起60年代困难时期,毛主席他老人家号召我们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我下到农村,走了两个月,汇总起来报告给毛主席党中央一大堆问题,其中就有这个问题。40年过去了,这个问题还是让老百姓又问出来了。老百姓从我们的广播电视、报纸上找不到答案,就又问到我们头上来了。
当然,民意本身是很复杂的,有各种各样的人,就有各种各样不同的看法,这很正常。关键是,我们党是不是正视了民意,又在用什么样的制度来保证民意能获得充分的、真实的表达。现在老百姓想参与更多的社会政治事务,想要有更多的权利,更多的发展机会。这些为什么不让公开讲?这不让讲的责任,又由谁来负?60年了,我们是不是应该说,在民意处理上的失误,是我们共产党最大的失误,这是要写进史书的。90年代初那几年,有不少签名信、万言书、公开信,我说过多少次,不要大惊小怪,不要乱查封杀,人家有话说,就让他说出来,有什么忍受不了的。我的话就是没有人听。一位管思想宣传的领导跑到我那里说,我不敢不管呀,中央说守土有责,我是管这个的,不管就是失责。你看看,这就是他的责任观念,就是不对民意负责。
让我特别痛心的是,有许多人还把对民意的引导庸俗化、功利化。歪曲民意、挟持民意为“人质”,来抵制对改革的正当要求,抵制对一些错误决策的修正。这造成很严重的后果,更是违反政治伦理的。90年代末的时候,一些参加过抗美援朝的老同志给中央写信,要求禁止一些学者发表关于抗美援朝战争的最新研究成果,他们认为,这些研究修正了过去的一些定论,让他们感情上受不了。这是民意吧,可这是什么样的民意呢?这些老同志到底了解那场战争多少?那些专家则不过是到前苏联那里查了刚刚公开的档案,做了学术上的研究。这有什么错?有一个学者写信给我喊屈叫冤,我给有关领导转了他的信,最后还是石沉大海。那些老同志脑袋里的定论到底从哪里来的?还不是从外面灌输给他们的。要用事实来纠正他们的一些老观念,就说不行,就说要照顾老同志们的感情,就说“党史无小事”,这是什么政治逻辑?
60年了,许多应该变而且可以变的东西,在这样的逻辑下,就变成了不能变、不可变的东西,要树立起基本的政治伦理,还有许多障碍要克服。
第一条,60年了,我们党把国家的治乱要系于一身,过去那么多年的折腾,没有不起因于我们党自身的折腾的。这让我痛心,我们党的折腾殃及了国家,殃及了老百姓。这么多年了,我们告诉老百姓说,这个国家没有共产党的话,就会大乱的,老百姓真是怕折腾怕到极点了,他们对稳定的盼望,就成了我们党再单独执政下去的“民意”,这一循环什么时候能够打破呢?
第二条,涉及到怎么样让老百姓认清历史、认清现实,就是要认清一些基本事实。60年来,我们说得最多的一段话是“几千万革命先烈换来了红色江山”。这是关于共产党执政合法性的最大理由之一。为了新中国,死了数千万人,这是基本事实。还有一个事实是,他们是为什么牺牲的?他们前仆后继,为的是当时我们中国共产党设立的目标和理想,现在,有多少老百姓知道那时共产党设立了什么具体目标?我知道,90年时,出过一本书,书名叫《历史的先声——半个世纪前的承诺》,很快被查封了。我让秘书找了一本来看看,用了一个周末的两天,全部看完了。我还找了一些专门研究那段历史的专家来问了情况。他们告诉我,这本书里收集的,全部是我们党在30,40年代公开发表的社论、评论、声明,没有一份是伪造的。当时,我们党向全中国人民做了承诺,要建立一个民主、自由、独立的国家。那时,国民党不搞民主,不给自由,也没有能力让国家真正独立,才有共产党肩负那些承诺来取而代之。这些承诺的确吸引了无数志士仁人。那些牺牲的人就属于这部分人。其实,那些承诺在毛主席30,40年代的许多著作中都有。可是,到了50,60年代都被那个毛泽东著作编辑委员会修改掉了。我看到过一份文献研究室送来的原稿与修改稿,当时让我心里震动很大。现在,我能公开说出20多年前我脑袋里就产生的疑问,这么个修改法,那几千万人不是白白牺牲了吗?那是白纸黑字,确实推翻了当年我们党的承诺。说轻了,这是不尊重历史,本质上,这就是违反政治伦理,这就等于是把我们党执政掌权的基础建在沙滩上,这能牢固吗?历史总会把真相还给老百姓的,60年不行,70年,70年不行,80年,老百姓总要知道的。
1991年的时候,有专家给中央写出苏联解体原因的分析报告,说是戈尔巴乔夫的公开性毁掉了苏共,毁掉了苏联。我在这个结论下是划了大大问号的。照我看,不是公开性搞错了,而是搞迟了。在许多事情上,我们有一些人总是把经验当教训,把教训当经验,这不改是绝对不行的。建国60年了,还有多少事情没有向老百姓说清楚,80年起草《决议》时,许多同志提出了许多疑问,后来都被一句“粗线条”打发过去了。这个原则在今天还在起作用,被一些人用来作为掩盖真相、推卸历史责任的挡箭牌,让我们党的改革更加艰难。去年,纪念改革开放30年的时候,一些当事人就那个历史转折的真相做了一点披露,但还是被设置了许多规矩,以致“活人讳”、“圣人讳”成了一种习惯,难改。
那一年我到广东视察,就有一些当事人向我聊起1976年10月6日的一些事情,印证了我以前的一些道听途说。这一事件的内幕,我们的老百姓在去年的一份南方报纸上看到。在处理“四人帮”过程中,党的秘密情报机关起到了特殊作用,难以说明、又不可缺少的作用,老帅要利用自己的亲属与情报机关作沟通打招呼。这一事实被隐瞒了整整32年。谁承担这种隐瞒的责任?一个执政党的领导人运用亲属、情报机关、军队的力量来解决党内纠纷,这种“下不为例”的事情,真的下不为例了吗?周总理在建国之初就告诫过李克农同志,情报机关不要卷入党内斗争,他的告诫防止了我们党内的那些不规范行为了吗?60年了,执政党即使不方便向老百姓说清楚,至少也应该先向几千万党内同志讲清楚,在赞扬那些为国家进入新局面做出了特殊贡献的人的同时,也应该明确地否定他们所使用的手段,这才符合基本的政治伦理。现在,还没有听到这种否定。一个执政党执政了60年还不注意这一点,要执政能力有什么用?没有政治伦理为基础的执政能力,会变成什么样的能力,我想,大家会认真思考这个问题的。
我们党执政60年了,开始说到了决策科学化,开始说到了权力制衡,但做得到底怎么样?看来不说到政治伦理不行,光说到还不行,还要有办法、有制度来落实这种伦理。毛主席在没有建国的时候,就提出了“为人民服务”,这是最高的政治伦理目标,可是怎么为人民服务,他老人家没有回答好这个问题。这“服务”不知比“执政为民”要谦卑、要诚恳多少倍,但做得怎么样呢?我的结论是,光有“为人民服务”、“执政为民”的宗旨,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这一宗旨也还是要有政治伦理作基础的。有一个姓康的年轻学者前几年提出第三种合法性来源,说是一个政党只要发誓为老百姓服务,就有了执政的合法性,我看,这种看法是不成熟的,对基本事实都没有搞清楚。
60年了,只要关心国家发展前途的人,都会想到怎么样推进政治民主的问题,我们的老百姓、社会团体对国家政治生活既表达不了独立的看法,又参与不了实际政治过程,又监督不了执政党,人微言轻,这种“三不”状态总不能这样延续下去吧,不能总是一成不变地讲话如仪、视察如仪、批示如仪吧。要多想想执政党对国家、对老百姓、对历史应该承担的历史责任。
我这么老了,说了这么多。有些年轻人会骂我,在位的时候怎么不说,怎么不做!这种责骂是有道理的,我不能用客观环境、客观因素来推卸自己应该承担的那部分历史责任。说了那么多政治伦理,我本人就要好好养成那种政治伦理。1980年起草《决议》的时候,小平同志说,他最有资格来评价毛主席的政治品质。可他却认为,这种评价应该让后人去做。这么一来,难题就留下了。如果后人既没有小平同志那种资格,又不讲基本的政治伦理,这事情又要赖给后后人了。总要有人出来讲话的,我算是其中的一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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