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孙小芸报道)2013年
上海人民依仗《宪法》第二条赋予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的权力属于人民。大家一起到人民广场拉出横幅:《上海人民第4次强烈要求官员及其直系亲属财产与国籍公示》,为丁家喜、赵常青、袁冬、张宝成、马新立、刘萍、孙含会、王永红、李蔚、齐月英、魏忠平、李学梅、邹桂琴、李思华等人声援,并为所有践行公民权利的人们呐喊《上海民众强烈要求全国人大立即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十八大报告中明确地写着:“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保证。……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上海民众强烈要求还权于民,立即无罪释放丁家喜、赵常青、袁冬、张宝成、马新立、刘萍、孙含会、王永红、李蔚、齐月英、魏忠平、李学梅、邹桂琴、李思华等人,向他(她)们赔礼道歉和给予国家赔偿,并追究相关违法侵权部门及人员的法律责任。
上海民众表示强烈要求限制公共权力和保护公民基本权利,实行民主、法治、宪政的政治体制改革,需要民有、民治、民享的文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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