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冯卫民报道)8月16日,北京异见人士、中国民主党人高洪明到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询问自己是否可以办理护照,在警察答复“谁都能办理护照!您拿着身份证、户口簿,到那边先领表、照相,填表后再来这交表审查办理”后,经过电脑查询,被告知“不能出境”。
高洪明询问自己为何不能出境、何时才允许出境等问题,警察的答复都是“不知道”。
通过自己在网上查询,高洪明猜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三条第(七)款规定: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
高洪明认为:自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办理护照是自己的法定权利。朝阳分局出入境以“不能出境”为由拒绝为其办理护照,完全是违宪违法的行为。
高洪明表示:就自己办理护照受阻一事,将择期提起行政复议,以维护自己的出入境权利。
高洪明于1999年6月29日,因积极参与中国民主党京津党部的创建和发展活动,积极参与中国民主党联合总部的创建和发展活动,而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随后被以同样罪名判处8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两年。2007年6月28日刑满出狱,2009年6月28日剥夺政治权利期满。
因投身民主事业而入狱,出狱后不仅受到严密监控,还被剥夺办理护照权利和出国权利的异见人士不在少数。北京异见人士李海、何德普、查建国等人,都被列入禁止出境黑名单,目前都无法获得护照。
另外,因为关注中国的人权事业,即使护照在手,也会被禁止出境。无锡维权人士华春辉、北京维权人士王仲夏都曾因被拒绝出境而提起过行政复议。
很显然,剥夺异见人士出入境的权利,已成为中国政府打击迫害异已的一种常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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