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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全平律师:关于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的呼吁书

Written By CDP.ORG on 2014/12/18 | 12/18/2014

全国人大常委会:

我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中共中央在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深感鼓舞并强烈期待。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把12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更是顺应民意,大得民心。我们祈盼宪法得到尊重,人权得到保障,公民安居乐业,此中国梦也!

但是,仅仅有宪法日和宪法宣誓制度是不够的。党员不是也有宣誓制度吗?入党不是要宣誓廉洁奉公、模范遵守社会道德吗?但哪个“老虎”不是党员?哪个贪腐的党员没有通奸?
如果没有违宪审查制度,违宪行为得不到审查与追究,违宪者可以逍遥法外,中国梦就是一场恶梦,宪法只能是一纸空文,宪法权威只能扫地。

依法治国首先就要依宪治国,依宪治国就是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限制官员权力。政党、国家机关、公民都要遵守宪法和法律,建成法治社会,即宪政社会。
宪法的本质特征是“尊重和保障人权”,不尊重宪法,就不会尊重人权,就不会有法治和宪政。

没有宪政,彭德怀被非法关押17年,死不瞑目;没有宪政,刘少奇手持宪法也要被游街批斗,含冤去见马克思;没有宪政,林彪只能死无葬身之地,背负叛国罪名;没有宪政,邓小平也要三起三落、胆战心惊;没有宪政,坏事都是“四人帮”干的;没有宪政,耀邦忧郁而逝、紫阳软禁而亡;没有宪政,周永康可以流氓维稳,制造无数冤假错案,民怨沸腾;没有宪政,徐才厚可以家藏亿贯,富可敌国,贪腐骇人听闻……

所以,仅仅有宪法文本和宣誓制度是没有用的,只有建立违宪追究制度,让违宪者寸步难行,限制官员权力,依法执政,才能树立宪法权威,才能实现依法治国和依宪治国。

遗憾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自1954年颁布实施以来,虽修改多次,到目前为止,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从来没有提起过一件违宪审查,违宪行为屡屡发生,宪法第五条“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的规定成为摆设和忽悠,以至许多人认为宪法是可有可无的废纸。

为此,我们强烈呼吁全国人大尽快建立违宪审查制度,对违宪行为坚决予以查处追究,为实现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提供强大的法律支持。此民族大幸、国家大幸也!

此致

呼吁联署人:
王全平 广东 法律人
……
联署征集中

联署方式:
姓名+省份+职业(学者、教师、教师、司机、医生、大学生、个体、自由职业、公务员、公民均可)
比如:王全平 广东 法律人

联署地点:邮箱:wangquanping2002@163.com
或加微信:WQPLS13827040729

截止日期:201412424时。
2014125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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